华能北京燃气热电扩建工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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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务院国发[2005]39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16)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7)国务院国发[2005]22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18)国务院国发[2007]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19)国务院国函[2006]70号《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20)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计基础[2000]1268号文《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2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基础[2003]369号《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2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能源[2007]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2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4)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2000年12月8日通过);

(26)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7)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8)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29)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9)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2006年3月6日施行)。

2.2项目文件及工程资料

(1)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说明书》;

(2)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函(京发改[2009]2563号)》;

(3)北京市水务局文件《关于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适用于华能北京燃机热电扩建工程的复函(京水务资函[2010]8号)》;

(4)北京市地震局文件《建设项目抗震防设要求(标准)审查意见书(京震抗审[2010]001号)》;

(5)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关于华能北京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二级出水用量的复函(城排运行函[2010]11号)》;

(6)北京排水集团管网设施管理分公司文件《关于“华能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的复函》。

2.3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1)《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3)《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规划》;

2.4技术依据文件

(1)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国家环保行业标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996)。

3评价总体思路

3.1评价工作总体思路

3.1.2评价指导思想

通过对拟建工程生产工艺、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工程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

在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和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以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工程污染源特征,结合厂址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运用环评导则推荐的相关模型,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遵循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目标,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原则及总量控制精神,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3.1.2评价重点及评价方法

本工程厂址位于北京市东南四环路和东南五环路之间,厂址北侧紧靠广渠路延伸线;

南侧紧靠观音堂路;

西侧为高碑店路;

东侧隔着一个绿化带即为五环路。

厂址周围多为规划绿地,周边环境不十分敏感,所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是评价的重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确定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规定,确定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建成运行带来的环境空气影响,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源强,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推荐的模式进行预测、评价。

声环境的影响,首先按照《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推荐的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及国内同类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本工程的设备运行噪声,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推荐的模式进行预测、评价。

3.2环境保护对象

环境空气:

电厂周围学校、机关及居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噪声:

电厂围墙外200m范围内的居民生活区。

3.3评价等级及评价标准

3.3.1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3.3.1.1环境空气

本项目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确定大气评价等级,建议评价等级:

三级

由于本项目地处北京,本次评价中将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址为中心,14km×

14km的矩形区域。

3.3.1.2声环境

厂址周围主要规划有住宅用地和绿地,根据《北京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图(2006)》和《朝阳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图,厂址地区的环境噪声功能为3类,燃机电厂的运行噪声相对较大,项目建成后周边地区的环境噪声水平可能有较大幅度提高,所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厂界噪声评价范围:

为法定厂界外1m。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环境噪声评价区范围为距厂界200m。

3.3.2评价因子

3.3.2.1现状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

SO2、NO2、TSP、PM10。

(2)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Leq(A)。

3.3.2.2预测因子

烟气预测因子:

NO2;

声环境预测因子:

3.3.3评价标准

3.3.3.1环境空气

本期工程环境空气评价中所执行的标准见表3.3-1。

表3.3-1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000年修订版)

二级

SO2

0.50

0.15

0.06

NO2

0.24

0.12

0.08

TSP

0.30

0.20

PM10

0.1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

在用电站锅炉

Ⅱ时段

允许排放浓度

50(mg/m3标态)

NOX

100g/m3标态)

烟尘

20mg/m3标态)

新建电站锅炉

20(mg/m3标态)

100(mg/m3标态)

10(mg/m3标态)

3.3.3.2声环境

本期工程声环境质量和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评价中所执行的标准见表3.3-2。

表3.3-2声环境质量和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评价标准

功能区类型

执行标准及级别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环境噪声

区域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65

55

敏感点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标准

60

50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3.3.3.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见表3.3-3。

表3.3-3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

除pH外为mg/L)

序号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限值

1

pH(无量纲)

6~9

2

水温(℃)

35

3

悬浮物(SS)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cr)

500

6

石油类

10

7

动植物油

100

8

挥发酚

2.0

9

硫化物

1.0

氟化物

11

可溶性固体总量

2000

12

易沉固体(mL/L·

15min)

4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4.1项目基本组成

华能北京热电厂是以热定电、热电联产的热电厂。

一期工程于1999年6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1999年7月正式供热。

一期工程于2003年完成了后置机改造工程,使全厂最大发电能力达到845MW。

扩建工程规划建设1套700MW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向北京地区供暖、供电。

基本情况见表4.1-1。

表4.1-1华能北京燃气热电扩建工程项目基本构成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规模

(MW)

台数及单机容量

总容量

一期工程

165+2×

220

770

75

本期工程

350

700

全厂

220+75+2×

1545

装机方案

本工程包括1套“F”级燃机组成的“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每套“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包括2台9F级燃气轮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和1台蒸汽轮发电机组。

供热替代

本项目建成后将取代国华热电厂(一热),国华北京热电厂供热负荷为814MW,供热面积为1400万平方米。

运行方式

冬季采暖期运行方式:

按照“以热定电”的方式运行,汽轮机为背压或抽凝运行,机组冬季采暖期运行小时数约为2880小时。

非采暖期运行方式:

没有供热负荷,机组采用供电调峰方式运行。

机组非采暖期运行小时数约为1920小时。

供热管网

本工程配套市政热网工程为高碑店路和青年路热力管线项目。

管线起点为广渠路,终点为东坝南二街,全长8.4公里,管径为DN1200管线。

热网工程单独立项目审查,所以本工程环评中不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天然气

管线

由东六环京沈门站接入京沈A站,用DN700mm专用管道沿京沈高速到东五环,再沿东五环接入本项目燃气调压站。

本工程天然气管线建设也单独立项、单独审查,其投资不包括在本工程投资中,所本次环评中不评价其环境影响。

接入系统

本工程以22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

利用原电厂至华垡线路,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接线型式送出,接入城南-安定分区。

GIS设在一期冷却塔附近,分期建设,留有扩建条件。

水源

供水管线

本期水源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出水。

生活用水为一期工程自来水。

本期必须增加1条从污水处理厂至电厂的补充水管道。

脱硝系统

本期工程锅炉采用干式低NOx燃烧器,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采用SCR脱硝工艺,脱硝系统脱硝剂采用尿素制备氨气,脱氮效率≥85%,烟囱出口NOX控制浓度≤30mg/m3。

4.2厂址地理位置

华能北京热电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和高碑店乡境内,观音堂村东侧,在建国路南侧百子湾火车站以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二台以西,北京市的四环路与五环路之间,高碑店路以东的区域范围内。

厂址北侧为广渠路延伸线、紧靠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南侧为观音堂路;

西侧为高碑店路,高碑店路西侧为观音堂村;

东侧为五环路。

4.3一期工程概况

电厂一期工程安装有4台德国Babcock公司和武汉锅炉厂合作制造的830t/h带飞灰复燃的液态排渣塔式直流锅炉;

4台俄罗斯供货的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

4台机组已于1999年全部投产发电,装机总容量770MW。

静电除尘器的设计除尘效率为99.0%。

2000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并组织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华能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

电厂于2003年完成了后置机改造工程,使全厂最大发电能力达到845MW。

2004年完成了燃油尖峰热水炉改天然气工程,使电厂供热能力达到4856GJ/h(1160Gcal/h)。

华能北京热电厂于2006年对电厂进行了改造,增加了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计脱硫效率为96%。

该环保工程已投入运行,2007年3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此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

华能北京热电厂于2007年底对电厂进行了改造,增加了脱硝装置,对1~4#燃煤锅炉实施了烟气脱硝工程。

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为90%,同时首次在国内电厂烟气脱硝工程中采用尿素热解方法分解出还原剂,具有安全性高、占地面积小的特点。

2007年12月底,华能北京热电厂四台锅炉脱硝系统全部投入运行。

2008年4月7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此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

4.3.1设备概况与环保设施概况

一期工程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概况见表4.3-1。

表4.3-1现有(一期)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

项目

单位

#1

#2

#3

#4

出力

开始投产时间

MW

845

时间

-

98年1月

98年12月

99年6月

锅炉

种类

液态排渣锅炉塔式直流炉

蒸发量

t/h

830

汽机

双抽供热机组

单抽供热机组

165/165

220/220

发电机

水—氢—氢

容量

167

烟气治理设备

烟气

脱硫装置*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兼有除尘效果

设计效率

%

设计脱硫效率≥96%,除尘效率按50%计

实测效率

93~97

平均值为95

92~95

平均值为94

92~96

除尘装置

4电场静电除尘器

>

99.0

99.2

排放方式

型式

烟塔合一

高度

m

120

出口内径

42

NOx

控制措施

方式

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设计脱硝效率90%,脱硝剂尿素)

设计效果

mg/Nm3

<

实测效果

47~85;

平均70

60~92;

平均73

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

安装

冷却水方式

二次循环

m3/s

冬:

6.28夏:

24.6

排水处理方式

分流制,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至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雨水进城市雨水管网。

灰渣处理方式

灰渣分除,综合利用

实测处理量

t/a

154234

脱硫石膏处理方式

真空脱水,综合利用

42209

注:

实测数据来自2009年环保报表

4.3.2燃料

电厂一期工程锅炉燃煤,设计煤种为神府煤,校核煤种为雁北煤。

通过铁路运输至厂区,几年来电厂煤源为神府煤矿集团供应。

现有电厂一期燃煤消耗量见表4.3-2。

表4.3-2电厂一期燃煤消耗量表

设计

2009年合计

2009年#1

2009年#2

2009年#3

2009年#4

时耗煤量

395

333.17

79.08

79.51

81.54

80.26

年利用小时数

h

6500

6488(台均)

5297

7985

5516

8198

年耗煤量

万t/a

257

216.16

41.89

63.49

44.98

65.8

2009年数据来自2009年环保报表

4.3.3辅助材料耗量

一期工程石灰石耗量见表4.3-3,尿素耗量见表4.3-4。

表4.3-3一期脱硫石灰石用量

石灰石耗量

6.2

3.328

0.854

0.799

0.871

0.804

40300

22298

4524

6377

4807

6590

表4.3-4一期脱硝尿素用量

尿素耗量

0.92

0.558

0.140

0.137

0.147

0.134

6000

3750

744

1096

810

1100

4.3.4水源、用水量

4.3.4.1水源

华能北京热电厂一期工程的供水水源分为三处供给:

1号循环冷却水系统(主机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来自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

锅炉补充水、热网补充水、2号循环冷却水(辅机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来自向阳闸水源地;

生活用水来自北京市城市给水管网。

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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