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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旁就要写得紧缩。
无论就是《全日制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版)》,还就是《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都十分重视写字教育,如要“掌握汉字得基本笔画与常用得偏旁部首”、“注意间架结构”、“感受汉字得形体美"
、“书写规范、端正、整洁”、“行款整齐,有一定得速度”。
要达到这些目标,我想,引导学生认识汉字书写得运笔、笔顺、间架得变化规律,就是十分必要得。
一、基本笔画运笔规律
点(ヽ):
从左向右下方,约45度,由轻到重顿笔写成.
横
(一):
下笔轻轻一点(顿一下),顺势向右轻轻运笔,收笔向右下方稍按(短横不必顿挫)。
竖(丨):
下笔倾斜一点,顺势向下,由重到轻,缓缓运笔,收笔轻轻提起(垂露竖末笔顿笔).
撇(ノ):
下笔轻轻一点,顺势向下,略带弧度,轻轻撇出,轻轻提笔。
捺(
):
起笔轻,逐渐用力,到捺脚处按顿,然后将笔轻轻提起。
提(
):
下笔向右下方一点,然后向右上方轻轻挑出.
折(
):
起笔一点,向右略向上横行运笔,折角处上抬按顿向下。
二、基本笔画异体规律
1、点.
侧点或斜点(ヽ)。
凡在字得上方或字中间得单点,一般都写作侧点,如“主、文、字、宇、州、义、叉”等;
两点或三点并列时,首点为侧点,如“平、兴、益、来”等(“添、小”除外).
垂点(
)。
凡“ 冖、 宀、
”左边得点均为垂点;
四点并列时,打头得点为垂点,如“点、热、烈、照”等。
点
撇(
).一般两点或三点横列时,收尾得点为点撇,如“半、来、善、学”等字右边得点(“添、小"
除外).
提点(
).凡“冫、 氵"
收尾得点为提点,“水”得演变体“
"
左边得第二点亦为提点。
长点(
)。
凡与撇交叉得点均为长点,如“风、网、杀、丸”等。
2、横。
分长横(
)与短横(
两横并列时,一般上横就是短横,如“二、半、平、来”等;
三横并列时,一二两横就是短横,如:
“三、主、寿"
等。
3、竖.分垂露竖(
)与悬针竖(
在字旁得长竖一般就是垂露竖,如“界、悟、外、收”等;
在字中得长竖一般就是悬针竖,如“半、中、丰、巾”等。
4、撇.
斜撇(ノ)。
凡单人旁(亻)、双人旁(彳),几撇相连或与捺及长点交叉、对称时,写作斜撇,如“仁、行、六、网、合、彩”等.
平撇(
凡独体字或上下结构得合体字,其顶部首笔就是撇时,一般为平撇,如“千、乏、兵、系、秀”等字得首笔画;
与直撇顶端相连得撇也写作平撇,如“反、爪、质"
直(竖)撇(丿 ).撇凡能独占一边或上下贯通时,写作直撇,如“儿、风、夫、吏、爽”等字中得撇。
三、基本笔画变化规律
1、横得变化。
除“口、日、田”等框形字外,做左旁得字末笔就是横得变成提,如“土(
)、王(
)、牛(
)、立(
)、马(
)、女(
)、车(
)、子(
)、止(
)、鸟(
)、佥(
)、血(
)”等,“革”除外。
“
”凡有笔画上下穿过得,中间得横出头,如“秉、事、君、肃、隶"
等;
凡没有笔画上下穿过得,中间得横不出头,如“归、当、寻、灵、帚、雪、慧”等.
2、竖得变化.
“羊、半、手”作左旁时,竖变成撇,如“差、着、判、叛、瞧、拜”等。
“月”做左旁或右旁时,起笔为直撇,如“肥、胖、明、期”等;
做底时,起笔为竖,如“青、育、胃、臀”等。
(在左或下与身体(肉)有关,在右与“月"
有关。
)
3、捺得变化.
凡在左边做旁或在框中右下得捺,均为点,如“木(村)、禾(与)、火(灯)、又(观)、大(因)、矢(医)、人(囚)”等.
上部位包孕下部位时,下边得捺改成点,如“癸、食、奏”等;
下部位承托上部位时,上边得捺改为点,如“灸、类、楚、聚”等;
中部托上包下时,上下捺均改为点,如“黍、膝、餐"
凡走之儿(
)得字,靠近底捺得捺,一律变为长点,如“达、送、退”等.
4、钩得变化。
“小、可、几、羽”等字做头,无钩,如“劣、尘、哥、朵、没、翠、翼”等。
“西、四”做头,竖弯变成竖,如“要、贾、罗、置”等.
左旁中末笔就是竖弯钩得,变为竖提,如“改、鸠、顿、辉、赞”等。
四、笔顺变化规律
1、点在左上先点,如“头、为、斗”等;
点在右上或字里后点,如“犬、戈、凡、叉”等。
2、先横后竖得字做左旁时,为了与右边呼应,要先竖后横,如“牛(
)”等。
3、有些字左右对称,为了要定好中位,按先中间后两边得顺序写,如“凸(
)、兜(
)”等;
有些字要先两边后中间,如“臾(
)、爽(
)”等(此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与国新闻出版署1997年4月7日《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得联合通知》为准)
五、间架结构规律
1、左边偏旁或部件短,偏上不偏下,如“唱、吩、明、峰"
右边偏旁或部件短,偏下不偏上,如“打、知、妇、细”等。
2、上盖稍长,罩住下方;
底横要长,托住上方;
上下相同,上小下大才像样.如“会、富、穿,至、孟、监(“垂”除外),吕、炎、串”等。
3、左耳小,右耳大,单耳向下拉。
如“队、陈,都、邦,印、即”等。
4、横长则撇短,如“布、右、有”等;
横短则撇长,如“左、龙、灰”等;
横长竖短则撇捺收,横短竖长则撇捺放,如“杂、杀,术、朱、本”等。
5、有中竖得字,笔画要正直,如“甲、平、午”等;
有中横得字,中横要长,如“喜、安、意、类”等。
6、左右有竖得,左竖收右竖伸,如“日、固、临、界"
;
上下有横,上横短下横长,如“二、天、正、亚(“末”除外)”。
7、三包框得字,下缺、右缺向里收,如“同、用,臣、医”等;
上缺、左缺向外出,如“凶、幽、司、匐"
8、上中下结构得字要写肥一点,如“翼、冀、霎、蕊”等;
左中右结构得字要写得瘦一点,如“嫩、渺、徽"
等;
全包围得字要写得略小点,如“国、回、囫囵”等。
其实汉字书写还有许多规律,诸如哪些偏旁、部件要写窄些,哪些要写宽些(左右结构得字);
哪些要写高些,哪些要写矮些(上下结构得字)等等.
常用汉字及书中例字得书写规律
得:
“白”与“勺”各占二分之一,上、下部都要齐平;
在:
突出最后长横,且稍高于左边竖得下端;
了:
竖勾稍带弧形,且居中央;
不:
斜中求正,最后一点宜长;
与:
右边“口”字宜小,且居中央;
有:
突出长横,“月"
字不宜太宽;
就是:
突出捺画,中竖宜正;
大:
第一笔得横画宜短,撇捺对称,捺画稍强于撇画;
这:
“文”字最后一笔宜写成长点,“走字底”得捺画应一波三折;
主:
“点”在中间位置,上横、中横宜短,最后一横宜长;
人:
撇捺左右宜对称,捺画笔势稍强于撇画;
中:
突出中竖,宜写悬针,左右对称;
上:
下横宜长,笔画宜肥;
为:
斜中求正,横画不宜太往上;
们:
“单人旁"
占五分之一,“门”字占五分之四,左右高低齐平;
地:
“提土旁"
占三分之一,“也'
字占三分之二,“也”字横画宜往斜上;
个:
撇捺左右宜对称,中竖宜直;
用:
左右对称,中竖居中,右边笔势略强于左边;
土:
上横宜短,下横宜长,字体宜粗壮;
时:
宜让右,“寸"
字稍高于“日”;
要:
中横宜长,“女”字得撇与长点宜对称;
动:
宜让右,“力”字撇画伸至“云”字下部;
国:
包围部分宜正,被包围部分居中,写时字形相对缩小;
产:
上横宜短,下横稍长,突出撇画;
以:
斜中求正,左右各占二分之一,最后一点宜重;
我:
左右平分,突出“戈钩”;
到:
左右各占三分之二与三分之一,立刀旁得竖钩宜长;
她:
左右各占五分之一与五分之四,“也”横画宜往斜上,“浮鹅钩”宜突出。
会:
撇捺宜对称,“云”字覆于“人”字之下;
做:
左中右三部分均称,“反文”笔势较强;
来:
中竖居中,撇捺对称;
分:
“八"
字撇捺对称,“刀”字斜中求正,“刀”字得钩宜对准上横得中心;
生:
中竖宜直,上、中两横宜短,下横宜长‘
对:
宜让右,“又”字稍小于“寸”字;
学:
“觉字头”宜稍宽,“子”竖钩宜正且稍带弧形;
下:
上横宜长,中竖居中且用垂露竖,点宜大;
级:
斜中求正,最后捺画宜放;
义:
撇捺宜对称,点画居中;
就:
左右平分,浮鹅钩宜突出;
年:
下横宜长,中竖为悬针且居中;
于:
下横宜长,竖钩稍带弧形且居中.
全:
人字头撇捺向左右伸展,盖住下边得“王”字并与“王”字上下对正。
文:
点居中,撇捺对称、舒展。
小:
竖钩粗壮,两点对称.
头:
横稍往右上倾斜,撇宜舒展,最后一笔为点。
三:
上面两横宜短,下横宜长。
木:
横宜短,竖居中,撇捺对称。
十:
横宜长,竖宜短且居中。
正:
上横宜短,下横宜长。
而:
上横宜短,下半部分布白均匀。
左:
上横宜短,撇宜舒展.
月:
撇宜直,字形宜窄长。
更:
上横宜短,撇捺舒展。
风:
横折斜钩得弯度要圆而有劲,切忌写成横折弯钩。
千:
撇宜平,横宜长,竖居中。
后:
上撇宜平,左撇宜直,横稍长。
火:
撇宜直,撇捺对称舒展。
之:
点居中,横撇夹角宜小,捺宜平。
起:
撇宜短,捺宜长,且托起“已”字。
江:
三点水旁占三分之一,“工"
字占三分之二,“工”宜扁。
打:
提手旁占三分之一,“丁"
字占三分之二,字形宜左高右低。
攻:
“工”字提画与反文旁得撇画宜穿插,捺宜舒展。
水:
竖钩居中,左右对称.
利:
左右均分,竖钩宜长。
心:
卧钩宜短,斜中求正。
志:
上下结构,心字底宜宽。
字:
宝盖宜宽,盖住下面“子”字。
写:
秃宝盖宜宽,盖住下面“与”字。
马:
上部宜窄,下部宜宽,横宜长。
去:
中横宜长,“厶“部大小适中。
妙:
左右紧凑,撇宜长,托起左边“女”字。
如:
左右两部各占二分之一,“口”字居中宜小。
始:
左右两部分齐平,“台”字稍宽。
明:
“日”字居中,“月”字窄长.
王:
上面两横短,底横长,竖画居中.
目:
字形窄长,中间两短横均分字框。
永:
点居中线,竖钩宜长,左右对称.
成:
横不宜长,左撇宜直,斜钩要突出。
还:
走之旁要托住上面得“不”字.
山:
字形稍矮,笔画粗壮有力,中心对称。
何:
字形左窄右宽,右边“可”字稍低,单人旁得竖为垂露。
忙:
竖心旁窄长,右边得“亡”字略宽。
际:
左耳旁宜窄,竖用垂露,右边得“示”字稍宽。
把:
提手旁宜窄长,右边得“巴"
字要伸展.
好:
字形左高右低,左右两部分宜紧凑。
灯:
左右两部分均分,且左高右低.
诗:
左边部分占三分之一,右边部分占三分之二。
“寸“字竖钩宜偏右.
狠:
右边部分宽于左边部分,捺画要伸展.
部:
右耳阔长,竖用悬针,字形左高右低。
形:
左边部分稍宽,右边部分略窄长,三撇上下对齐,最后一撇稍长。
故:
左右均分,捺画伸展,“攵“旁中间得空宜小。
次:
左边部分约占三分之一,右边部分约占三分之二。
“欠“字旁得"
人“字偏左。
难:
中竖宜长,且用垂露,四条横画布白均匀。
新:
左右均分,右边部分略低,“斤”字旁首撇宜平。
空:
穴宝盖宜大,要盖住下面得“工"
字。
亲:
中横宜长,首点与竖钩居中,左右对称.
合:
撇捺对称、左右伸展,盖住下面“口”字。
笔:
竹字头宜扁,下面得“毛"
字竖弯钩要伸展。
岩:
山字头宜小,撇画要舒展且从横画偏左处起笔.
罗:
“四”字旁宜宽,下面得“夕”字斜中求正。
花:
上下两部分对正,上窄下宽,竖弯钩要伸展.
雪:
上下两部分要对正,上面部分要盖住下面部分。
春:
三横宜短,撇捺宜伸展,“日”字居中。
务:
撇捺伸展,“力”字斜中求正。
杀:
中横宜长,最后一笔为点。
常;
“常字头”宜宽,中间“日”字宜扁。
育:
中横宜长,“月”字宜窄,“月”字左边一笔为竖
孟:
“子”子宜小,“皿字底"
最后一笔宜长。
素:
中横宜长,下半部宜扁。
思:
上下均分,“心"
字托起上面得“田"
病:
“病字框"
须抱住“丙”字,撇宜直。
建:
最后一笔宜平。
且托起“聿”字。
问:
“门”字不宜大,“口”字宜小且居中。
横画宜长,“月"
字居中且窄。
百:
横画宜长,“白”字居中,整个字型宜粗壮。
入:
撇宜短小,捺画伸展,字形宜扁。
却:
左右均分,左高右低.
吸:
“口”字宜小且居上,捺画伸展。
知:
左高右低,“口”字宜小且居中。
宫:
“宝盖头”宜宽,“吕”字上口宜小,下口宜大。
香:
第一笔为平撇,撇捺对称,“日”字居中.
雷:
“雨字头”宜宽,“田”字居中且粗壮。
且:
上部宜窄居中,下横宜长。
重:
中横宜长,疏密布白均匀。
问:
“门"
字不宜过大,“日"
字居中。
青:
上下均分,中横宜长。
理:
左右各占五分之二与五分之三,左边稍低于右边。
令:
撇捺对称伸展,点居中线.
天:
两横宜短,撇捺宜伸展。
里:
横画间隔均等,底画宜长.
才:
字形窄长,竖钩稍偏右。
四:
字形宜扁,笔画布白均匀。
夕:
字形斜中求正,撇宜长。
飞:
横折斜钩圆而有力,不要写成横折弯钩.
意:
上中下分布均匀,中横宜长。
原:
“厂"
撇宜直,被包围部分稍右露。
同:
字框不宜大,框内笔画分布均匀。
曲:
字型宜扁,笔画分布须均匀。
食:
“人”字撇捺伸展,“良”字最后一笔为点。
林:
左弱右强,左边“木”字最后一笔为点.
双:
左弱右强,左边“又”字最后一笔为点。
口:
字形宜小且粗壮。
日:
字形宜窄,笔画宜粗壮。
品:
上部“口”字居中,三个“口”分布均匀。
强:
左右各占三分之一与三分之二,左右高低齐平。
行:
左右各占三分之一与三分之二,左部稍高于右部。
客:
上中下分布均匀,撇捺宜伸展。
龙:
横宜短,撇宜直,竖弯钩宜突出。
八:
字形宜扁,撇宜短小,捺画宜伸展.
全:
上宽下窄,撇捺对称、伸展,盖住下部.
史:
撇画宜直,捺画宜伸展。
女:
字型宜扁,横画宜长,笔画围成得空间宜小。
民:
字形上窄下宽,斜钩宜突出.
方:
点居中,横宜长,斜中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