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段试验段施工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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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渡段范围的路基基底处理同路基基底处理。
(3)过渡段采用级配碎石填料分层填筑压实,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摊铺厚度和碾压遍数按由本试验段确定施工工艺及参数确定,每压实层路拱坡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现象。
(4)过渡段级配碎石填料和其相连的路堤同时施工,并将过渡段与连接路基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均匀压实。
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5)施工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
2、过渡段排水要求
(1)过渡段施工前,应根据场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排水措施。
(2)过渡段台背填料表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
(3)过渡段台背与回填料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排水层。
(4)过渡段坡脚两侧、路堤底部的纵横向排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注意:
过渡段路堤两侧防护砌体的施工应在地基和路堤变形稳定后进行。
宜与相邻路堤的防护砌体施工相互协调。
3、施工工艺及方法
3.1施工准备
(1)测量放样,平整地表,清楚障碍物。
(2)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自卸汽车与小型压实机具等设备就位。
(3)材料必须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并准备就位。
3.2施工方案
3.2.1施工方法
(1)横向结构物两端的过渡段填筑必须对称进行,并应与相邻路堤同步施工。
(2)涵洞顶部两端大型压路机能碾压到的部位,其填筑施工应符合施工指南的有关规定;
靠近横向结构物的部位,应平行于横向结构物进行横向碾压。
大型压路机碾压时,不得影响结构物的稳定。
(3)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m,涵背2m范围内,不得采用大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
(4)大型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采用小型振动压实设备分层进行碾压,填料的松铺厚度按20cm控制。
3.2.2施工工艺
(1)施工前,做好横向结构物两侧的排水施工,防止水流对填料的浸泡或冲刷。
(2)路堤基底原地面平整后,用振动碾压机碾压密实,并使K30≥150MPa/m。
(3)在横向结构物两侧基础等达到设计规范允许强度后,及时进行两端过渡段填筑,其压实度要求均与相邻路基基床底层一致(K30≥150Mpa/m,孔隙率n≦28%),但应分别对称分层填筑,防止由于不对称填筑造成对横向结构物的扰动。
(4)结构物顶的填料与结构物两侧2m范围内的级配碎石采用小型振动机碾压成型。
路基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施工工艺框图
过渡段基底处理
3.2.3施工要点
过渡段的质量控制要点:
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层厚控制;
填料质量及均匀性控制、边坡平顺及压实控制、沉降观测、检测频次与数量。
(2)靠近结构物两侧2m以内及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m时,必须使用小型振动机碾压。
3.2.4注意事项
(1)横向结构物两侧必须对称填筑,在填筑过程中注意作好防排水工作,每层均应做好横向人字坡和纵向排水。
(2)基坑底面以下部分回填混凝土或者级配碎石,并保证基坑底部与侧壁之间密实、无虚土。
(3)路堑地段回填片石混凝土时,应做好基坑边坡防护,防止发生意外。
六、试验段人员、设备
6.1试验单位、人员、机械设备:
①试验单位:
中国中铁七局新建海南西环铁路三标第一分部试验室
②所投入机械设备见下表:
机械名称
数量
备注
挖掘机
1台
装载机
推土机
压路机
平地机
洒水车
自卸车
6台
③所投入人员下表:
序号
职务
人数
1
测量
2
技术负责人
3
质量负责人
4
试验员
5
领工员
6
司机
7
普工
七、过渡段施工控制
(1)压实质量控制
①过渡段填筑高度小于基床厚度时,基底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填筑高度大于基床厚度时,基底压实质量应达到地基系数K30≥150MPa/m的要求。
②过渡段填料应符合设计及规定要求。
③路基过渡段的填筑工艺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确定。
④过渡段基床表层、基床底层的压实同相邻段路基压实质量,级配碎石的压实标准同相邻段路基基床表层。
(2)层厚控制
对压路机碾压部位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不宜超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具体厚度参照试验结果,小型机具压实部位每层松铺厚度控制在15-20cm。
在桥台背部及横向结构物墙身的左中右用红油漆标出分层松铺厚度和填层序号。
(3)填料平整及均匀性控制
基床表层以下部分采用推土机粗平、平地机精平,靠近结构物人工配合进行局部处理,确保层厚及拌合料均匀。
表层与区间表层作为一整体施工。
(4)边坡平顺及压实控制
非绿化区边坡压实采用夯实设备进行边坡压实,对于设计有绿化要求的坡面采用人工夯拍与种植植被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过渡段与路堤、路堑边坡连接处顺接采用人工挂线精细顺接,过渡段本体填筑局部不利于机械操作地段也采用人工挂线精细刷坡。
(5)过渡段的外形尺寸和偏差控制
过渡段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相关规定要求。
过渡段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中线至边缘距离
±
50mm
每100米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
尺量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横坡
0.5%
平整度
100mm
每100米等间距检查6点
2.5m长直尺量测
高程
水准仪
基床表层以下级配碎石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纵向填筑长度
每层抽样检验3点,左、中、右各1点
八、过渡段质量检测标准
(1)过渡段基底处理
过渡段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与桥台、横向结构物、相邻路堤的基底处理同时进行,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平整后,用振动压路机碾压密实,地基系数K30≥150MPa/m。
检验数量:
每个过渡段抽样检验孔隙率3点,其中:
距路基边线1m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1点;
或抽样检验地基系数K30,其中:
距路基边线2m处1点,路基中间1点。
检验方法:
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的方法检验。
(2)过渡段级配碎石填料粒径、级配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在填筑前应对填料抽样检查,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规定;
每5000m3抽样检验1次。
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
(3)填料应分层压实。
采用大型压路机械碾压时,每层的最大压实厚度不宜超过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宜小于15cm;
采用小型振动压实设备碾压时,填料的虚铺厚度不应大于20cm。
检查数量:
每检测层检查2点。
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
⑷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检测
基床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符合本设计要求。
基床底层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床以下每压实层抽样检验压实度4点。
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的方法检验。
全部检验。
观察。
过渡段两侧填土横坡、平整度的允许偏差符合设计要求。
⑸过渡段路基填筑压实度标准符合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工程过渡段路基填筑压实度标准的规定。
层位
压实标准
级配碎石
表层以下过渡段
地基系数K30(MPa/m)
≥150
孔隙率n
≦28
九、安全要求
(1)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级设立专职安检工程师,班组设立安检员,负责施工全过程安全工作。
(2)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交接班检查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对关键部位、岗位,时刻要设专人负责,制订防范措施。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抓好“安全五同时”。
(3)安全制度保证措施
制定分部经理,技术主管,专职安检工程师,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和安全质量申报制度;
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重点、关键工序的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制定特殊岗位及特殊施工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
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交接班检查制”,及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和“四个加强”。
“三个坚持”:
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不同施工阶段,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坚持“四不放过”的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四个加强”即:
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各部门的作用;
加强组织纪律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灭事故隐患;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4)特殊作业坚持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机械设备使用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人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
不准将机械设备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做到:
工作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工作后保养。
操作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严禁对运转中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作业。
指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明确指挥联络信号。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的机械,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5)施工安全措施
作好现场调查,开工前对沿线通信线、电力线以及地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作出详细调查,制定详细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严禁司机酒后驾车,夜间施工派专人指挥。
作好防护措施的管理,施工作业平台要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止,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环境意识,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条例。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员。
施工期间做好既有道路养护工作,不得随意点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
(2)水土保持措施
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
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施工前邀请地方政府水土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对沿线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研究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制定出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
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环,废弃的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弃土场堆放并做好挡护和绿化。
工程竣工后,对生活,生产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设计和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