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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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3.1.6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应在“技术交底确认单”上签字以作记录。
3.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3.2.1该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3.2.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2.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2.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3.2.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3.3.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四口”即:
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3.2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3.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①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
原架空线路为裸线时,要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措施。
架空线路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0m;
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小于6m;
与建筑物顶部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②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没有条件架设的应采用护套缆线,缆线易损线段要加以保护;
③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
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不得使用裸导线,配电线路的每一支路的始端要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过载保护;
④高层建筑的施工动力线路和照明线路,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电缆。
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线缆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得少于两处;
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少于一处;
⑤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架,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单股铝线。
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及熔断器,接地线或接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在明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⑥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⑦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
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明露的带电体;
⑧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照明灯线路的架设,除护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⑨凡未经检查合格的设备,不得安装和使用。
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⑩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架设线路、安装灯具、手持电动工具等作业;
⑪凡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妥善的防雨措施。
3.4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3.4.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4.2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4.3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4.4作业前和作业中不准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3.4.5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4.6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不准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3.4.7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进行危险作业;
3.4.8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3.4.9不准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
不准破坏和污染环境。
3.5个人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3.5.1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
3.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有安全带;
3.5.3电焊工时必须带电焊罩及手套;
3.5.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3.5.5用切割机、电钻时应带护目镜;
3.5.6从事粉尘作业时应带防尘口罩、护目镜和带披肩的防尘帽;
3.5.7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带护目镜;
3.5.8不得在尘毒作业场所吸烟、饮水、吃食物;
班后、饭前必须洗漱。
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工和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件等。
施工单位负责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1.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施工证。
1.3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现场堆放的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1.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6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施工垃圾。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并对沟井坎穴进行覆盖。
1.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项目本部负责定期检查安全带,吊装用钢丝绳,手持电动工具的可靠性,每月检查安全带,吊装用钢丝绳,手持电动工具的可靠性。
1.7.1安全带检查:
发现安全带有断丝、划伤现象,立刻将该安全带报废,更换新的安全带。
1.7.2吊装用钢丝绳检查:
发现出现6根丝断裂,立刻将该钢丝绳报废,更换新的钢丝绳投入使用。
1.7.3手持电动工具的检查:
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低于5MΩ以下,立刻将该电动工具申请报修。
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防止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
1.9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
1.10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1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管理程序》执行。
2.本公司的专业分包商都应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
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4.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
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5.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6.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8.加强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教育
8.1在坚持岗位练兵基础上,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短期培训、上技术课、看录像等方法狠抓教育工作;
8.2要特别注意对临时工的岗前教育;
8.3专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文明施工的规定。
9.施工料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码放;
水泥等可能产生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
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露和防止污染措施。
10.施工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采取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散。
11.施工单位应对按照规定采取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11.1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1.1.1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和施工运输过程中的降尘和飘尘对周围大气的污染,可采用清扫、洒水、遮盖、密封等措施降低污染。
11.1.2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和排放,如:
禁止随意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尽量不使用有毒有害的涂料等化学物质。
11.1.3所有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1.2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
11.2.1控制污水的排放;
11.2.2改革施工工艺,减少污水的产生;
11.2.3综合利用废水。
11.3施工现场噪声的防治
11.3.1声源控制,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
②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
③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11.3.2在传播途径中控制
①吸声:
利用吸声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声结构形成的共振结构(金属或木质薄板钻孔制成的空腔体)吸收声能,降低噪声;
②隔声:
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将接受者与噪声生源分隔。
隔声结构包括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屏障、隔声墙等;
③消声:
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
允许气流通过的消声降噪是防治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装置,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④减振降噪:
对来自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如将阻尼材料涂在振动源上,或改变振动源与其他刚性结构的联接方式等。
11.3.3接收者的防护
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11.4施工现场噪声的限值
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
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并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同时公布施工期限。
11.5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处理
11.5.1施工工地上常见的固体废物
①建筑渣土:
包括砖、混凝土碎块、废钢铁、碎玻璃、废弃装饰材料等;
②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
如废水泥等;
③生活垃圾:
包括丢弃食品、废纸、生活用具、废电池、废日用电器、废塑料制品等;
④设备、材料等的包装材料;
⑤粪便。
11.5.2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可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弃物回收体系。
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和处置方法有:
①物理处理:
包括压实浓缩、破碎、分选脱水干燥等;
②化学处理:
包括氧化还原、中和、化学浸出等;
③生物处理:
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等;
④热处理:
包括焚烧、热解、焙烧、烧结等;
⑤固化处理:
包括水泥固化法和沥青固化法等;
⑥回收利用:
包括回收利用和集中处理等资源化、减量化的方法;
⑦处置:
包括土地填埋、焚烧、贮留池贮存等。
12.施工单位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或者爆炸物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3.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中发现地下不明管道或者不明危险物体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