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838702 上传时间:2022-10-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docx

资产装备管理办法

井下作业三大队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大队的设备使用和维修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要贯彻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把握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以及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大队下设设备办公室和设备检查站,负责大队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使用。

1、大队设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1)贯彻执行国家与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资产及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制定大队资产及设备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章制度。

(3)统计上报大队设备经济技术指标报表、台帐,对资产设备数据库进行维护管理。

(4)负责大队设备修理、机械加工的年度计划编制、申报和结算核销以及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负责大队设备外委修理、机械加工的初审和上报审批、合同签定以及价格审查、工期和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组织大队设备管理检查评比活动。

(7)负责大队全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完成资产的调拔、保管、清查、报废等工作,做到帐折、实物、资金相符,所有资产完整配套。

(8)定期组织小队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并负责编制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和报废更新计划。

(9)负责大队资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转。

(10)负责落实本岗位安全及质量管理体系中相关的安全质量记录填写和技术标准及标准、规程的执行。

2、设备检查站的机构职责和权限

(1)负责大队所有报修设备的修前鉴定工作。

(2)负责大队修理设备的修中监督工作。

(3)负责大队设备的修后验收工作。

(4)负责大队设备的例保项目审核工作

(5)负责大队设备的回场检查任务。

(6)负责大队设备油品的监测和化验任务。

(7)负责润滑油季节更换的上报工作。

(8)对出现问题的设备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9)对于问题严重的设备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组织大队设备考核评比活动。

(11)负责现场设备管理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作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第二章设备使用管理

第三条设备使用本着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轮式通井机、野外锅炉分配到每个作业队各一台,其他轮式通井机、履带作业机和野外锅炉由专人管理,建立设备借用、维修和保养记录。

第四条设备要合理使用设备,遵守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禁止设备带病运转,杜绝硬拼设备现象发生。

第五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达到“四懂四会”(即:

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查)的要求。

第六条设备的使用要实行“三定”(即:

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

单人操作的设备,要实行“专人、专机”制,多人操作的设备要实行机长负责制。

第七条设备操作手每班必须坚持例保,做好对设备的“清洁、润滑、防腐、扭紧、调整”十字作业法,司机长负责设备维护保养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执行,保障正常运行。

第八条规范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

油水的使用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定人、定机、定点、定质、定量),严禁私自更换、代用润滑油、脂,实行按质换油。

第九条认真做好基础资料的填写工作。

操作手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转及保养记录,做到齐全、准确、真实、整洁。

第十条设备系统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召开设备例会,要求各队队(站)长及司机长、司炉长参加。

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上月的设备管理情况,落实设备管理中的问题,交流设备管理经验,推进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做好设备日常检查和巡回检查工作,对车队车辆大队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业队每月检查一次,由大队设备检查站成员及小队技术员联合检查,对于检查中出现问题的设备要求对其进行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大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红旗设备评比,对红旗设备操作手进行奖励。

评选红旗设备条件:

(一)新设备自投产三年内,不参加红旗设备评比。

(二)维修保养及时,设备误工率低。

(三)完成任务好,安全,出勤率高。

(四)设备性能好,零件、部件完整齐全。

(五)设备出勤率达到规定要求。

(六)搞好设备的清洁、润滑、扭紧、调整和防腐。

(七)设备使用记录齐全准确。

第三章设备保养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的检修要执行修保计划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例保由设备操作手负责,一级定项检查(二保)和二级定项检查(三保)执行定额标准。

一级定项检查间隔12000公里或450小时,二级定项检查间隔45000公里或1800小时,运行到定额数时,必须到保养站进行检查,防止造成硬拼设备现象。

同时填写好运转记录、修保记录。

第十四条设备进保养站需执行以下规定及程序:

1、大队保养站能修理的,一律到保养站修理(配件一时

进不来,又是生产急用品,可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检修的设备首先要由设备检验员进行现场修保鉴定,然

后由操作手或技术员到机动员处开取“设备修保许可单”,最后保养站凭此单开工修理,并保存好许可单,否则不予修理。

3、设备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总成件时,一律由车(作业)队队长签字,开“总成件更换通知单”。

价值在1000元以下由设备检验员鉴定审批(能修的修旧利用,仍需要更换的器材,报材料组统一进料),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由主管领导审批,价值在5000以上须经大队长审批,否则视违纪处理。

4、设备进保时,操作手要随行,填写好设备修保许可单。

同保养站做好设备交接,并负责修保设备所需零部件的领取。

5、设备出厂时,由操作手、双方技术员、设备检验员共同签字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出厂。

6、设备修保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

由于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返厂,由保养站承担返修费用。

7、小队要建立单机《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月上报大队设备管理岗。

第十五条符合设备外修、机加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一)保养站无能力修理的进口车、小型车、大修设备、吊车的液压部分,可送外部修理。

(二)更换常用附件,主要还是要在大队内部维修。

大队有料的,一律不准送外更换;零件一时进不来,又是生产急用的,可经过相关审批程序,送外更换。

(三)对生产急需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

设备修理、机械加工必须履行《井下作业三大队经营管理实施方案》中的设备修理和机械加工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作业队润滑油的领取和使用由司机长负责,经设备检验岗签字,润滑油管理岗记录,按照润滑油管理程序领取和使用,并填写润滑油换油记录。

车队润滑油季节更换时,由车队队长签字同意,车队材料员统一领取进行更换。

对于临时更换润滑油,经车队材料员签字,由司机本人到材料库领取。

第四章锅炉管理

第十七条为了提高锅炉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作业队生产和本单位的供热,根据《锅炉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八条基层小队是锅炉保养、管理执行部门,其职责是:

1、各作业队设专管司炉长,每个小班设锅炉工。

2、定期深入检查,了解锅炉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日常管理、检查、维护工作。

4、负责各种材料及配件的申请、领取及更换工作。

5、负责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

6、负责锅炉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7、认真搞好锅炉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锅炉的大、中、小修(报废酸洗)由所在单位向大队有关部门申报计划,并经过油田公司锅炉检验所检测,由经过资质审定的施工队伍施工。

第二十条锅炉定期检修(包括锅炉附件、附属设备及锅炉本体内外检验维修保养),点炉前达到使用标准。

第二十一条锅炉用水必须使用软化水,没有软化水的情况下,要根据大队要求及时添加除垢剂,并做好记录。

锅炉房要保持卫生整洁,各种阀门、管线、接头无渗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作业队每口井作业之前,搞好锅炉的安装调试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运行。

第二十三条野外锅炉每4小时排污一次,排污时切断电源,锅炉每次停止工作或意外停电超过2小时后,必须放净系统内存水(包括管线及水泵内存水),以防冻坏锅炉及管线。

第二十四条各小队锅炉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到防患未然。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考核由大队设备管理组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出据设备管理考核单,上当月奖金考核会讨论,考核结果见当月奖金公告。

第二十六条设备资料管理考核

1、设备运转记录要按时填写,真实反映设备的使用情况。

大队不定期上井检查设备运转记录,对不携带或不认真填写的,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2、小队统计报表在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报表,司机长负责设备运转记录各项数据的统计和审核及上报,每延缓一日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设备修保管理考核

1、司(炉)机长和设备操作手应该认真及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因失保失修而使设备出现故障,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司机(炉)长及操作手100-500元罚款。

2、保养站出厂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大队按设备返修费用的2-5%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凡未经逐级审批,私自送外部修理的,一切后果由操作手本人承担。

4、设备外修过程更换的旧总成件必须由操作手送材料库交旧,材料库出据证明,否则对责任人按该件原值的30%进行罚款。

5、对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中表现突出和不断创新的小队及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1000元奖励。

6、大队每半年举行一次红旗设备评比活动,作业队按队伍总数20%—30%的名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1500;车队按现有车辆总数的5%—10%的名额进行相应的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

第二十八条锅炉管理考核

1、强令他人操作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或强令他人违章操作,处直接责任者500元罚款。

2、热泵房有水处理措施而不执行,处责任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锅炉房管理混乱,情节严重者,处责任单位300元以下罚款。

3、车队不使用专车,或者运送不合格炉水,对送炉水司机罚款200元,小队接受不合格炉水罚款200元,不按时加药对小队罚款200元。

4、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在值班期间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5、锅炉每次停运后必须放净内部存水,包括管线及给水泵内存水,如因放水不净而冻坏设备,以设备价格的5%进行罚款。

6、委派无证人员独立操作锅炉,处责任单位600元以下罚款。

7、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100元,责任单位200元,并及时与安全、技教部门联系,进行培训取证。

第二十九条设备事故管理考核

1、对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事故的,要按实际损失的级别来进行处罚:

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按10%-15%罚款;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按5%-10%罚款。

2、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安全管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发生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损坏而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对基层队队长和司机长分别罚款1000元,由于维修造成的维修费用按设备事故管理考核的相应条款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设备其他管理考核

1、设备操作手要保持相对稳定,要更换须经大队设备管理委员会(小组)同意。

对擅自更换操作手的小队处以200元罚款。

2、设备操作手无证操作或违章操作,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大队设备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为基层服务,不得无故延误各项相关工作,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三十一条润滑油管理考核

1、对领取润滑油而不更换的,对责任人处以其领取润滑油等价进行罚款。

末按设备运行小时规定及时换油者,对其小队和设备负责人罚款100元。

2、因未定期更换润滑油而造成设备损坏的,对基层队和责任人按设备事故管理考核第二十九条相应的条款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有与上级相抵触的条款,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大队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井下作业三大队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人力资源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