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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docx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第十版)编制人: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

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

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

1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国家制订的其他财经法规。

2、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财务院长领导下,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

医院财务工作接受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财务工作岗位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设置为:

财务主管、出纳、收入费用核算、资产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住院结算、门诊收费、成本核算、稽核。

根据业务量繁简情况,设

为一岗一人,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4、医院分院、成本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的财务人员,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业务上受财务科的指导。

5、财务人员的任免按《会计法》规定办理。

6、财务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主管财务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7、积极合理组织收人并保证及时入账,严格控制支出。

医院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执行,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凡是本院对外的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8、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9、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财产物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0、固定资产管理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1、物资管理贯彻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制度和医院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12、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13、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制订的各项结算制度,接受银行部门的监督。

14、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查明原因,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15、因工作需要,需领备用金的科室,须提交申请报告,经院长批准、财务科长同意后方可领用,年度终了必须归还备用金。

16、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严格按国家制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

2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医院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

单位名称(一律为: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不能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的加班费、补贴、临时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统一付款凭证,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数量、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

加班费、补贴、绩效工资、酬金等统一由财务科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

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

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方法:

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乘坐飞机者需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

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者,必须提前1-3天告知财务科,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须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三天内到财务科结帐。

3、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最长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帐款手续。

4、实行备用金的部门,月末应及时到财务科对帐。

5、个人借资管理:

职工办理公务或批准外出学习须预借公款,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经分管业务的领导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财务科预以借支,借款在事项办理后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原则上旧账不清新款不借,3000元以下由个人先垫资再按程序报账。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1、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制度,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二)财务报销时间1、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上午是规定报账时间。

2、除规定报账时间外,有紧急事需报账的,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1、报帐必须是经办人本人携带报销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

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证明文件等;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财务科审核人签字,负责人审批。

3、报销各种发票、事业收据时,填写“报销封面”;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

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1、各类人员工资的调整与变动(包括人员变动)均由办公室按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并由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科执行。

2、各类补助、津贴按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由办公室负责造册,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财务科方可发放。

3、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动时需由办公室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4、丧葬抚恤费、遗嘱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科监督执行。

5、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特例特办),一律办理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手续,凭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申请表先办理暂付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

同政府采购单(或政府采购特例)和购货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6、差旅费的报销

(1)工作人员出差一律由院领导安排批准或办公室凭会议通知安排,一般情况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回来后按规定报销,如须大额资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回来后立即结算。

(2)出差人员回来后需尽快办理报销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____,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或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4)出差一般住宿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5)市外省内凭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签批的上级通知报账;省外凭主要领导签批的通知或文件报账。

7、根据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出差期间补助按其他职工补助标准执行。

8、零星维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安排,结算时,必须到地税局或建安处开具正式建安发票和工程决算单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9、车辆费用的管理

实行定点维修和审批制度。

制定一家维修企业和车辆对应的4S店为定点单位;1000元以内的维修,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审签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送修,1000元以上的维修报院长审批后送修。

报账凭定点修理厂的正式发票按程序签批后转账。

10、建设工程支出:

未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零星工程,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均由院招标采购小组审定工程量。

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工程项目完工后3万元以下由医院招标小组审定后决算价格,3万元(含)以上须报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方能办理支付手续,有保证金的待审计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卫生工作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建立医院财务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医院经济管理的深入开展,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是医治和预防疾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同时又是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

因此,医院的财务

管理必须坚持社会办院方向,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积极合理地组织经济活动。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任务是,按照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以货币形态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

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保护医院财产物资的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加强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认真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p;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医疗、科研、教学、预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

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以及财务分析^p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并实行总会计师责任制。

要正确处理好集中管理与分工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关系,以及国家、医院、职工个人3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六条医院财务管理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医院各项会计事务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办理。

第二章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八条为了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统一领导,要根据医院规模,设置相应独立的一级财会机构。

第九条按照《会计法》规定精神,300张床以上(含三百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负责制。

总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并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行使职权。

关联法规:

第十条财会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

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收入核算、费用核算、往来结算、药品卫生材料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物价管理、总帐报表、成本核算、科室核算、稽核等。

这些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单位大小、业务量繁简情况,本着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原则来确定。

可以1岗1人,1岗多人或1人多岗。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管理、帐簿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的财会人员编制,参照下列原则配备:

财务科(处、室)人员配备:

100张病床(不含100床)的医院设4至5人;100至199张病床设6至7人;20__

至299张病床设

8至9人;300至399张病床设10至11人;400至499张病床设12至13人;500张病床以上,每增加100张病床,增加1人。

门诊收费处人员配备:

日门诊量500人次以下设4至5人,每增加150人次增加1人。

住院结算人员配备:

100张病床设4人,每增加50张病床增加1人。

医院其他部门的财务人员(药品会计、财产会计、基建会计、伙食会计等),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领导,业务上受财会部门的指导。

医院工作量超出规定定额时,应相应增加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财会岗位应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责任轻重合理配备高、中、初级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的任免应按《会计法》规定办理。

财会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同意。

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有权责成医院对受到错误处理的财会人员予以纠正,对不宜担任财会工作的人员予以撤换。

关联法规:

第十四条财会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财会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会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监交;财会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十五条财会机构的任务1.负责医院财务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3.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4.进行财务分析^p,对经济前景和经济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并参与经济决策。

5.医院报送各类会计报表、签订承包合同和经济合同,要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并由院长、总会计师审批和签字。

6.负责对医院有关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7.负责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六条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

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医院的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管理。

第十七条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1.医院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

医院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院预算。

2.医院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

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分别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

3.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开节流,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第十八条医院预算的编制程序1.医院预算的编制,要采取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

一般先由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医院根据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会部门统一掌握执行。

2.医院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预算变化较大时,由财会部门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调整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意见,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后,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

3.医院预算编制科目,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科目执行。

对于大型修缮和购置科目,应附列明细项目表,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参考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预算年度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计划,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收入

(1)门诊收入。

以全年计划门诊人次数为基础,按每一门诊人次计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2)住院收入。

以全年计划病床占用日数为基础,按病床日计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3)其他医疗服务收入。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工作量计划变动因素计算。

3.制剂收入。

应根据医院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计划计算。

4.其他收入。

包括救护车收入、进修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赔偿收入以及其他项目收入。

预算编制应参照上年度实际情况,并根据预算年度有关因素计算。

5.差额预算补助。

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补助指标编制。

6.专项补助。

包括大修、大购及清理欠费基金和其他专项补助。

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第二十条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医院的支出预算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定额标准和物资供应计划及价格变化因素等情况计算编制。

内容包括:

1.工资。

包括国家和集体人员的工资。

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调整工资因素计算。

2.补助工资。

根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和上年度平均开支水平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3.职工福利费。

根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提取额度及有关因素计算。

4.离退休人员费用。

根据预算年度医院离退休人员数及国家有关开支标准计算。

5.公务费。

根据预算年度医院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和预算年度业务发展情况,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计算。

6.药品费。

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药品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的药品加成率或药品差价率合理计算。

7.制剂原材料。

根据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计划计算。

8.卫生材料费。

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工作量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9.其他材料。

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计划计算。

10.低值易耗品。

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11.业务费。

在上年度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

12.一般修缮购置费。

按业务收入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3.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

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从该部分收入中计提(指按不含工资的成本收费项目使用的设备),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4.租赁费。

参照上年度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实际需要计算。

15.其他费用。

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6.差额预算补助。

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7.专项补助支出。

包括大修、大购、清理欠费及其他专项补助。

按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第二十一条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医院的专用基金包括一般修购基金、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等。

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的比例、额度及专项用途编制预算。

第二十二条物资供应计划。

根据医疗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医院各职能科室按照预算控制指标,合理安排采购计划,编制分期资金使用计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安排支出预算。

第二十三条医院年度决算的编制医院应按下列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年度决算。

1.要认真总结医院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并系统的整理、分析^p财会基础资料。

2.医院在编报财务决算时,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基础工作:

(1)医院在年度终了时,应做好同开户银行的对账工作,并主动同主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数额,做到不重不漏。

(2)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

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以及专项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做好决算前有关账务核算、调整工作;对库存现金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账款相符。

(3)编报的年度决算,必须分清资金渠道,做到报表齐全,内容完整、准确,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并附有详细的决算说明。

(4)年度决算由院长、总会计师和财会负责人签章后及时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年终结余计算及分配医院年终结余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专项收支结余。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指业务收入加差额预算补助减业务支出并扣除当年病人欠费后的余额,其分配应按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转入专用基金,包括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

具体分配比例,由各地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医院的专项收支结余,要结转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二十五条医院收入管理的原则医院是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用,用以补偿医疗服务消耗。

1.要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2.医院要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病和收费的关系。

对危重病人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及时收取医疗费用。

要及时结算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

3.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4.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人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的潜力,扩大医疗服务项目,增加业务收入。

5.医院新开展的各项检查、治疗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实行按成本(不含工资)收费。

第二十六条为了切实加强门诊、住院的收费管理工作,医院要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

第二十七条要切实加强涉外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收入凭证的管理制度。

医院要加强对收入凭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定额、有价凭证的管理工作。

严格凭证的印刷、保管、编号、领发、登记、销号等制度。

防止错收错发,以堵塞漏洞,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九条医院为保障资金周转的需要,应建立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

收取预交金时,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收取额度。

第三十条医院对门诊、住院病人发生的医药费,原则上应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

第三十一条凡医院从医药部门购入的药品,其零售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加成率计算。

医院自制药品,凡规格、含量与医药部门销售药品相同的,应按上述零售价格计算;凡医药部门无售价的自制药品,由各地制订计价办法。

第三十二条医院开展的家庭病床、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业余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收入,均纳入预算内管理,由医院统一核算,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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