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行为汇编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习惯性违章行为汇编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习惯性违章行为汇编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OO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及条文解释。
。
4
第二部分:
思想状态。
第三部分:
精神状态。
5
第四部分:
行为习惯。
一、共性违章作业行为。
6
二、化工生产作业。
三、存储作业。
7
四、装卸作业。
五、运输作业。
六、检验分析作业。
8
七、电气作业。
八、仪表作业。
9
九、机加作业。
十、起重作业。
十一、焊工作业。
十二、钳工、管铆作业。
10
十三、土建作业。
十四、高压清洗作业。
十五、带压堵漏作业。
十六、动土作业。
十七、高处作业。
11
十八、动火作业。
十九、有限空间作业。
二十、其他作业。
第五部分:
其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有关条文解释
一、本《禁令》第一条:
当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岗位员工。
安排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任人的处理按第六条执行。
特种作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及井控作业、海上作业、放射性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二、本《禁令》中的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禁令》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三、本《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
四、本《禁令》中的事故是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及以上。
五、本《禁令》是针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凡不在本禁令规定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思想状态
1、“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实际工作中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安全责任只是写在纸上,“一岗一责”制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不到位。
3、不重视安全工作,不按时组织召开厂、车间安全例会,不按要求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认真总结。
4、上岗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违章教育、特种教育、入厂教育(新员工、施工人员)、新装置开车前安全教育等不按要求进行,存在漏教、应付了事、考试不严格等现象。
5、安全思想不坚定,比如,在顾全大局的“理由”下,某些环节放松控制,安全生产“五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不能有效执行。
6、把关不严,新改扩建项目和拆迁工程等不严格签署和履行工程承包安全合同或制度。
7、安全原则不强或为利益驱动,雇用无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
8、安全意识差,不执行相关规范,想当然办事,私自同意动改建筑或装置原设计。
9、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治理之前没有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
10、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事故或险情,出现事故不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11、喜欢做表面文章,不落实具体工作。
12、不重视安全,盲目降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用标准。
13、不重视安全,随意降低劳动保护发放标准。
14、不重视安全,在作业任务量较大的情况下盲目降低安全措施标准。
15、不重视安全,对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16、发现领导违章不敢说,存在畏惧心理,盲目服从。
17、凭私人感情处理安全上的违章违纪问题。
18、投机取巧,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能出事故。
19、安全意识淡漠,进入危险区域不认真熟悉环境。
20、事不关己,置之不理,对外来人员出现的违章行为不制止。
21、对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不懂装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
22、图省事,怕麻烦,有意违背安全规程,明知故犯。
23、胆大冒险,把违章行为当成个人英雄主义,随心所欲,严重违反安全规程作业。
24、盲目从众,明知违章却随大流,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恶果。
精神状态
25、精神不集中,作业马虎粗心,不拘小节,安全、隐患全不放在心上。
26、急功近利,在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急于完成作业。
27、情绪化作业,或者受家庭、外界因素影响带气愤、忧愁、心烦等情绪作业。
28、过度劳累、班前饮酒、带病工作等,致使精神状态萎靡或意识不清。
29、长时间从事重复性操作,造成思想麻痹,作业过程中精神不集中。
30、精神溜号,对工作环境检查不认真,在作业区走动或作业时不注意周边环境。
31、作业时麻痹大意,造成误操作、误指挥、误衔接、监盘不到位、反应滞后等。
32、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差,走扶梯、过路或在路上行走时不注意安全。
33、在岗位上打闹、嬉笑、看无关资料、闲谈等,注意力不集中。
34、在岗打瞌睡或睡岗。
行为习惯
一、共性违章作业行为
35、进入生产和施工检维修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如:
(1)、进入现场穿钉子鞋、凉鞋、拖鞋、高跟鞋,不佩戴安全帽或者佩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敞怀,女工长发未盘放在安全帽内等。
(2)、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不穿防静电服装;
酸碱岗位操作时不带防酸手套、不穿防酸碱工作服、不戴防酸碱面罩;
有毒有害岗位操作不佩带防毒面具;
噪声环境不戴耳塞、耳罩;
接触粉尘不按规定使用防尘口罩等。
(3)、操作高温易烫伤、低温易冻伤设备时,未按规定佩戴隔温服或隔温手套;
安装玻璃试验仪器或用手拿取有毒有害物料时不戴手套;
进行机床切削、砂轮机磨削刀具、无齿锯、手砂轮、高压水冲洗、带压堵漏等作业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
对氮气、惰性气体等介质设备或管线进行封堵时不佩戴防护用具;
使用钻床时带手套等。
(4)、使用过安全期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滤毒罐用后上盖下堵不密封。
(5)、不会正确使用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
36、在防爆部位作业使用非防爆器材或工具。
(1)、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部位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2)、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铁器敲打设备。
(3)、在防爆区域巡检、作业时不使用防爆手电。
(4)、在防爆区域操作或检修时不使用防爆工具。
(5)、冬季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铁器砸冰。
37、不严格执行施工和检维修票证书管理制度。
(1)、工业用火、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高处、施工动土、带压堵漏、探伤、断路、装置仪表检修、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等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
(2)、票证办理存在填写内容不清楚、措施不具体、漏项、审批手续不全、越级代签、字迹不规范、不到现场确认等现象。
(3)、票证规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或落实的不具体;
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级别与实际不符。
(4)、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相关票证进行作业。
(5)、风险识别不彻底;
安全交底不认真;
管理人员不履行票证相关要求指挥员工进行操作、作业。
3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非特种作业人员受领导指派或私自从事特种作业。
39、特殊作业无监护人;
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或落实的不全面(如临时用火没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使用过期的消防器材);
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
监护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作业;
作业监护人没有做到善始善终。
40、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取消安全消防防护设施或器材;
擅自改动安全消防防护设施参数;
私自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压埋地下消防设施;
擅自使用铁钉、铁丝、绳、锁等封闭防火门或者紧急疏散通道门。
41、携烟、火进厂及在禁火区内吸烟。
42、忽视厂区治安管理,有外来闲散人员进入,对生产安全构成威胁。
二、炼化生产作业
43、不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
44、不及时检查、巡检、翻阅DCS画面,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
45、私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动用非本岗位管辖范围的设备、阀门等。
46、不按规定要求巡检;
巡检或操作记录存在超前录、备忘录、错记、漏记、假记录等现象。
47、巡检不走安全通道,上下走梯不把扶手,跨越栏杆,在设备、管线上行走,跨越传动设备等。
48、启动机泵前未盘车检查。
49、锅炉或加热炉点炉时,点火前不做气体分析;
正对看火门(窗)、检查门(窗)查看炉内情况。
5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轴流风机不及时开启。
51、机械设备未停稳前用手脚或其他物件强制停止。
52、擦洗或拆卸运转中的机动设备零部件。
53、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工机具等。
54、用湿抹布、湿拖布清擦或用水浇洗电机等带电设备。
55、装置区内雨天打伞巡检。
56、在个人更衣箱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7、在装置区内随意设立休息室。
三、储输作业
58、进入罐区在围堰上行走,不走巡检路线。
59、登易燃易爆物料储罐前未触摸静电导除设施
60、油罐检尺时速度过快;
倒油时流速过快。
61、雷雨季节易燃易爆物料储罐检尺口未有效关闭。
62、进入危险化学品库房前未通风便进入作业。
63、库存物资堵塞消防通道、安全通道。
64、离开库房不锁门。
65、仓库保管员私自用外雇工负责收发危险化学品原料。
66、未按危险化学品性质进行分类、分区、分堆存放。
67、露天存放的有关危险化学品无防冻、防晒设施。
68、库房物品码放超高。
四、装卸作业
69、雷雨天装卸易燃易爆品车辆。
70、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槽车不按规定连接静电导除设施。
71、汽车槽罐车装卸易燃、易爆油品后没有进行静止或静止时间不够。
72、装卸易燃、易爆残液不用插底管。
73、叉车行车时带货升降、载人行驶或升降、超速行驶、货物阻挡视线时盲目行驶。
74、叉车叉子停在半空中时停车或前行。
75、叉车装运物品超长、超宽、超高、超载、偏载及单叉作业。
76、叉车在横向斜坡上作业。
77、叉车推动(不离地)物品行驶或拖带车辆、拉拽物品。
78、无防爆措施的叉车进入易燃易爆厂房、仓库。
79、装车间歇时间坐在站台边上、产品垛位上,或在跳板、钢轨、轨枕上休息。
80、在包装线码垛机不加安全销和安全支撑的情况下,到升降盘下方处理故障。
81、废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按规定程序处置和重新回收利用。
五、运输作业
82、司机在驾驶车辆行进时吸烟、闲谈、打电话或接听电话。
83、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人货混载、超标装载、车辆带病行车。
84、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作业未办理许可证,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进入易燃易爆区未安装阻火器。
85、未经许可及可靠监护的情况下,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和罐区。
86、驾驶员离车不熄火;
离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87、在车辆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车内打盹。
88、火车不停稳就上下机车作业。
89、火车机车车辆行驶过程中,在棚车,罐车及苫盖蓬布的车辆顶上站立、行走、爬行。
90、火车调车站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在车底下或车钩上传递料具。
91、用塑料桶盛装汽油、柴油。
92、在机动车库内加、抽、放、倒油。
93、夜间占道未设警示灯和围栏等安全设施。
六、检验分析作业
94、不在规定的采样点采样。
95、使用及储存化学试剂未按要求分类或标识不清。
96、用饮料瓶装化学试剂。
97、物料、试剂标识脱落未及时进行粘贴。
98、电冰箱内存放实验样品未进行严格密封。
99、产生粉尘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未按规定在通风橱中进行。
100、试验进行中,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查资料等未安排临时监护人。
101、使用用电设备或用酒精灯加热试剂时,无人监护。
102、采样剩余的样品随意倾倒;
分析后残液不收集处理而直排下水;
向生活垃圾箱内丢弃废弃危险化学品药剂。
七、电气作业
103、电气作业不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护目镜、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不站在绝缘垫上。
104、电气作业不按规定挂警示牌、设警戒线、不设置隔断设施。
105、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电气操作。
106、电气作业前不对工机具进行检测,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107、电气操作不使用安全工具、器具;
用电笔代替螺丝刀作业。
108、接临时线时,直接用线头代替插头插接。
109、临时用电时,电线、电缆未架空或架空高度不够或不使用绝缘物体架设。
110、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型等级没有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设备不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有接头。
1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要求连接漏电保护器或者使用失效的漏电保护器。
11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没有经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
113、使用潜水泵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
潜水泵抽水时下面有人作业;
潜水泵电源线有接头;
提拉绳用铁线代替。
114、多台临时用电设备用同一开关控制。
115、电气配电箱门敞开使用或距地面高度不足1.3-1.5米。
116、露天放置的临时电源没有防雨措施。
117、移动电源电缆在地上敷设时,没有防砸、防压的保护措施。
118、电缆保护管不打翻口。
119、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与用电设备和线路不符,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
120、坐在电源箱、电焊机、电机等用电设备上休息。
121、作业过程中,带手饰、手表,在二次回路上工作。
122、非电气人员私自接线。
八、仪表作业
123、仪表电缆与电力电缆没有分开敷设。
124、仪表防爆接线箱接线口密封不严。
125、现场拆隔爆仪表(非本安型仪表)时,不先停电,将电源线裸露在外。
126、仪表维护人员不停电情况下检修表计。
127、仪表维护人员在现场随意接用运行中的仪表电源。
128、私自解除装置联锁系统。
129、在DCS、ESD机柜工作不使用防静电工器具、不戴防静电手套。
130、标定仪表时,在现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体。
九、机加作业
131、不用铁钩而是直接用手清除铁屑。
132、切断小型工件时,直接用手接工件。
133、操作大型机床加工工件时,走刀过程中,操作人员离开机床。
134、机床未停稳就对工件进行测量。
135、机床作业时有无关人员围观。
136、使用没有保护罩的角向磨光机。
137、在剪床操作时两人同时在一部剪床上剪切两种材料。
十、起重作业
138、起重机做斜拉起吊作业。
139、吊装物上站人;
吊装物悬空时,吊装物或起重机臂下站人或有人作业和通过。
140、在指挥吊车时只用手势、无指挥旗、不吹笛、距离远看不清、信号不规范。
141、超负荷或对物件重量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42、进行吊装作业时,对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143、棱刃物体没有采取衬垫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44、吊拉埋在地下的重物。
145、吊车吊装作业时不设警戒线或警示牌。
146、使用装置内的设备作为吊点或锚点进行吊装作业。
147、多人指挥天车。
148、钢丝绳断丝超限使用。
149、卷扬机过道不设警示。
150、搭设脚手架立杆和横杆时,间距超过规定。
151、搭设脚手架时使用存在裂缝的杆子;
跳板直接搭在设备管线上;
跳板两端不按照要求锁死;
木杆子与金属绞手杆混用;
金属绞手杆连接螺栓不拧紧。
十一、焊工作业
152、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够5米;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动火点距离不够10米。
153、焊接作业,焊工不带安全帽。
154、氧气瓶、乙炔气瓶混载、混放;
乙炔气瓶卧放。
155、氧气瓶、乙炔瓶放在室内。
156、氧气瓶、乙炔瓶防护帽、胶圈、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缺损或不完好。
157、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气瓶在烈日下暴晒。
158、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59、用乙炔照明。
160、随意坐在氧气瓶上休息。
161、焊接作业时,二次线搭接点距离焊点过远,未直接与焊件相连;
利用管线或设备搭接二次线。
162、电焊带接头铜线裸露不及时处理。
十二、钳工、管铆作业
163、手锤把用铁管代替;
锉刀、刮刀没有木柄。
164、用手握工件钻孔;
钻孔时带手套。
165、钻孔时用手抽钻头上的铁屑;
166、使用大锤前不检查锤头是否松动、有无锤楔。
167、管道安装工作中,在其他管路上任意悬挂吊装重物。
十三、土建作业
168、在使用平刨过程中刨花塞住平刨下方出口时,用手清理。
169、在坡度较大的屋面挂瓦作业或在屋面房沿边缘施工时,为图省事,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
170、高温管线、设备刷油,作业后未及时清理油漆桶等易燃物品。
171、瓦工在高处作业时,将工具放在砖垛上或架子上。
172、在脚手架上砌砖作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