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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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责任人:
余恩来
1.1.5建设地址:
涪陵区崇义街道天子殿居委四组
1.1.6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
残疾人康复工场、生活训练室、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残疾人文体项目培训中心、聋儿语言培训中心、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图书室、多功能室、残疾人肢体康复训练室、推拿按摩理疗室、残疾人心理辅导室、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中心、爱心超市、信访维权室、监控室、就业服务大厅、用品用具及康复器材展示厅及生活用房、管理用房和附属配套用房等综合服务项目。
并购置配套相关设施。
配套建设生化池、停车场、道路、室外管网、室外地面铺装、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
1.1.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分项目投资额及比例为:
基本设施建设投资3500万元;
装修及设备购置投资1500万元。
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其中,国家投资2240万元,市残联补助1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万元,自筹万元。
1.1.8建设工期:
2年。
1.2项目业主简介
涪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对残疾人及其残疾人事业具有政治代表、公益服务、事业管理等职能。
主要工作任务是: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文化、体育、科技、福利、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文件。
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6、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7、协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协调普通高级中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
8、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9、协助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并对全区残联干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残疾人基层群众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
10、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就业,开展残疾人的技能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专业技术资格鉴定、职称评定及证书发放工作。
11、兴办和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督和指导残联系统的福利企业;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和其他方式从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12、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实施精神病人家庭康复和监护;
开展脑瘫病防治宣传工作,组织实施脑瘫病人康复训练。
13、组织协调开展麻风病致残人员的矫治手术,配备辅助用具,改善其生活质量,并向社会宣传科技知识,消除畏惧心理,给麻风病致残者关爱和扶助;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4、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
15、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6、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协助做好各类残疾鉴定工作。
17、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主要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第三版);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行版);
3)、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电气、消防、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规程、
规范和设计标准;
4)、业主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1.4主要研究内容
可研报告对涪陵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进行分析、确定场址选择、确定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总体规划建设方案、投资融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测算,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1.5研究结论
经研究,该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项目拟选址在涪陵区崇义街道天子殿居委四组,交通、供水、供电都十分便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同时建好涪陵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将完善全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广大居民需求的服务网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推进和谐涪陵建设。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实施的可行性较好。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一
建设规模
1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20000
2
建设用地面积
10000
3
建筑占地面积
5000
4
总建筑面积
14000
二
项目投资
万元
工程建设费用
3080
设施设备费用
77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00
基本预备费用
150
2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1、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产业发展:
五大转型
加快实现工业经济由重点企业主导型逐步走向产业集群型和园区基地型,拉长产业链条,壮大七大支柱产业集群,提升涪陵工业整体竞争力。
农业经济由零星松散型逐步走向规模基地型和特色品质型,围绕四大特色和十大产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业整体效益。
商业经济由小散杂乱型逐步走向区域商圈型和专业市场型,加快建设专业市场,积极打造“百亿商圈”,努力留住本地消费,吸引外来消费,增强商业的辐射力;
房地产业由低端品质型逐步走向环境品质型和功能配套型,在培育高档精品楼盘的同时,注重发展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满足市民多层次尤其是低收入者购房需求;
旅游产业由弱小自娱型逐步走向资源品牌型和景区特色型,以城乡统筹扩大旅游领域,以文化内涵提升旅游品味,以商业地产提高旅游效益,缩短旅游投资回报期,增强旅游开发的吸引力。
城市发展:
五个涪陵,三大转变
建设工业涪陵,安商涪陵,宜居涪陵,人文涪陵,港城涪陵。
逐步由建设主导型向规划主导型转变,加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科学制定重点地段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地块规划图则,以高水平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展现建筑风格,提升城市魅力。
由投资主导型向经营主导型转变,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整合各类资源,提升土地价值,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取向、多元投入”城建投融资运营机制。
由经济主导型向生态主导型转变,按照“减量、留白、增绿、添色”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大力实施森林工程,强化污染源治理,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天蓝、地洁、水清、人和”的城市环境。
2、我国残疾人的现状
为全面、准确掌握残疾人贫困状况,中国残联1998年开展全国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的工作。
绝大多数地区采取入村入户登记、逐人逐户筛选的方法,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以下报告包括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
3、调查统计结果
1).全国有残疾人贫困户10,589,678户,其中:
可扶持的7,781,583户,占总数的73.5%;
应救
济的2,808,095户,占总数的26.5%。
2).全国有贫困残疾人13,721,089人。
其中,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的残疾人9,971,619人,占贫困残疾人总数的72.7%;
缺乏劳动条件、应予救济的残疾人3,749,470人,占27.3%。
3).在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的9,971,619名残疾人中,农村有8,766,440人,占87.91%;
城镇有1,205,179人,占12.09%。
4).在缺乏劳动条件应予救济的3,749,470名残疾人中,农村有3,291,398人,占87.78%;
城镇有458,072人,占12.22%
4、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我们以前掌握的数字,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700万。
1997年通过开发扶贫和社会保障,分别使16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和108万城乡特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城镇就业人数未计算在内)。
截止到1997年底,尚有1430万贫困残疾人。
这一数字与此次调查所得的1372万贫困残疾人数字差距不大。
此次调查结果可扶持贫困残疾人为997万,比原掌握的数字略少;
应救济人数(特困人数)375万(含“三无”残疾人),比原掌握数(不含“三无”残疾人)稍多。
从发展来看,可扶持残疾人占贫困残疾人比例逐年下降,应救济残疾人所占比例逐年上升。
5、此次调查显示:
1)、贫困残疾人数量
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372万,占全国6000万残疾人的五分之一以上;
约占全国5000万贫困人口(截止到1997年底)的三分之一。
贫困残疾人最多的10个省为:
河南(156万)、云南(130.2万)、四川(117.9万)、湖北(111.9万)、广西(106.5万)、湖南(100万)、河北(79.5万)、贵州(62.4)陕西(52.8万)、山东(52万)。
贫困残疾人占本省残疾人数比例最高的10个省为:
宁夏(66.1%)、云南(52.9%)、广西(42.5%)、贵州(40%)、甘肃(38.6%)、内蒙(37.9%)、湖北(35%)、陕西(34.3%)、山西(33.7%)、湖南(33.3%)。
2)、贫困残疾人地域分布
贫困残疾人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
农村贫困残疾人12,057,838人,占贫困残疾人总数13,721,089人的87.9%;
中西部地区的21个省(区、市)共有贫困残疾人12,531,080人,占全国贫困残疾人总数的91.33%。
3)、贫困残疾人与贫困人口的比例
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贫困残疾人占本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较低;
反之,则较高。
6、残疾人贫困的主要原因
1)、自身残疾影响
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有诸多不便;
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2)、外界条件限制
缺乏适宜的康复训练条件,无力负担康复费用。
缺少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
以河南省为例,在156万贫困残疾人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的有136.5万人,占87.5%;
初、高中文化的仅有19.5万人,占12.5%。
由于社会偏见,残疾人在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时,常因残疾而受到歧视。
3)、扶持力度不够
大多数贫困残疾人能参加生产劳动,可以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但在扶贫工作中,常因残疾而被忽视,相当数量未被列入扶持对象。
国家投入的专门用于残疾人的康复扶贫专项贷款,规模较小,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匹配资金,受惠的残疾人有限。
4)、保障标准偏低,现行政策不落实
截止到1998年3月,全国已有约400个城市、近1000个市县的乡镇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但部分地区存在着保障金不落实或保障标准偏低的问题。
《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后,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实力等原因,政策和规定并未真正落实,残疾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持和救助。
7、中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目前,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他们当中有相当数量因自身残疾的影响以及外界环境的障碍,生活处于贫困状态。
生活在农村的贫困残疾人中,30%生活在国定贫困县,70%居住在其它地区。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残疾人扶贫工作,通过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
八五"
计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
九五"
计划纲要》和扶贫配套实施方案,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2000年)》、《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设立康复扶贫专项贷款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对贫困残疾人予以扶持。
十年的残疾人扶贫开发,已使1000多万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了温饱,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残疾人摆脱贫困的信心得到增强,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自始至终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991年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
计划纲要》第一次以国家计划的形式,提出了残疾人扶贫工作的目标、方针、途径和措施;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残疾人事业"
计划纲要》对残疾人扶贫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入户调查,摸清了贫困残疾人底数;
1998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了《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2000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扶贫的目标、任务、途径、措施、政策,对残疾人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998年5月,为加快残疾人扶贫攻坚的进程,确保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目标的实现,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残疾人扶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对残疾人扶贫攻坚进行了总动员。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制定了《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给予特别关照。
国务院扶贫办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工作计划,进行指导。
财政部提供了扶贫贷款贴息和工作经费。
地方各级政府真正将贫困残疾人作为扶持对象,将残疾人扶贫以具体的措施和明确的要求切实纳入了政府扶贫计划,制定了地方残疾人扶贫计划,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与大力支持,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任务。
各级残联把残疾人扶贫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协助政府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建立完善基层残疾人服务体系,为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提供全方位服务。
初步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上下一心,全力攻坚的残疾人扶贫的新局面。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
扶贫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
残疾人扶贫始终是倡导全社会参与的广泛行动,在发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治优势的基础上,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及党员、干部、职工、学生、街坊邻里等社会各界,采取"
一帮一"
"
单位包户"
等多种形式,进行"
帮、包、带、扶"
,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等团体和组织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取得十分显著的成绩。
3)、在国定贫困县以外的地区安排康复扶贫贷款,由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组织实施,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
自1992年国家设立康复扶贫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康复扶贫贷款投入数量,到2001年底累计共投放34亿元。
为了用好残疾人扶贫专项贷款,发挥其最大效益,中国农业银行专门制定了《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对康复扶贫贷款的对象,申报程序,利率,投放渠道等作了明确规定。
并多次派人与中国残联联合对康复扶贫贷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中国残联于199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切实做好防范风险工作的通知》,从防范金融风险,防止挥霍、贪污、腐败的角度对康复扶贫贷款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截止目前,尚未发现因残疾人扶贫贷款导致腐败而受到制裁的案例。
所有这些都有效的保证了康复扶贫贷款的安全周转和使用。
4)、加强基层残联扶贫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为积极配合农业银行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帮助得到康复扶贫贷款的残疾人贫困户选择项目,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从事生产所需的各项服务工作,按照六部门《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的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建设。
到2001年底,全国已建立县级残疾人服务社2218个,占县(市、区)总数的77.5%,实有人员5810人,乡镇残疾人服务社23829个,占乡镇总数的46.9%,实有人员28450人,初步形成了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
5)、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项目和方式
残疾人的贫困主要是由于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造成的,他们参加生产劳动有很多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残疾人扶贫开发重点扶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支柱产业相配套,兼顾残疾人特点的项目;
选择的项目资金覆盖面大,效益到户到人率高,与直接提高贫困残疾人收入有密切联系;
并主要通过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或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做到扶持资金、干部帮扶、扶贫项目和生产服务到户到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残疾人扶贫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且随着扶贫开发进入新的阶段,扶贫开发的对象是最低收入的贫困人口,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比例更高,绝对不容忽视。
为进一步解决好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残疾人扶贫作为全国扶贫开发的重点之一,"
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和《中国残疾人事业"
十五"
计划纲要》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2001年10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残联共同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现正在实施。
8、全区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2006年全国第2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区共有残疾人6.1万人,占全区单位人口的6.02%,其中视力残疾8357人,听力残疾16714人,言语305人,肢残22753人,智力残疾2562人,精神残疾4892人,多重残疾5439人。
我区残疾人主要分布于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信息避塞。
9、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区残疾人事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全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是社区康复服务逐步开展,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不断扩大。
止目前,已有10279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其中7835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27392多人次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得到了便捷的服务,有效地改善了残疾人的身体功能,增强了参与社会的能力。
2)是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加强。
先后创建了市级康复示范社区24个,配备了康复器材。
精神康复和预防工作。
3)是将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
区政府残工委被市政府授予“残疾人工作先进社区”。
我区荣获全省“十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区,全省先进残联组织,全国抽样调查先进调查办公室等称号。
据统计,“十五”以来,全区累计扶持13725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
对6148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安置5348名残疾人稳定就业,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7%。
实施复明、助行、助听项目,为4852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为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126具、捐赠轮椅750辆。
为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其中7835人不同程度康复。
稳定多名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7.5%。
为2.5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和服务。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修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是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维护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保残疾人全面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
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解决残疾人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关注残疾人的利益,确保残疾人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落到实处。
2.修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是改善残疾人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的需求。
涪陵区现有各类残疾人6.1万多名,其中有1.2万多名处于贫困状况,占全区残疾人总数量的19.7%。
虽然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和康复项目的实施,投入了一定资金,但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残疾人生存状况较差,生活水平较低的局面还没有改变。
全区残疾人特别是肢体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工作发展仍然相对滞后,肢体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难、劳动就业难、托管托养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加快修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充实服务人才,配备服务设备和器材,改善残疾人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发挥综合服务设施工程对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
3.修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有利于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更加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将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着综合服务设施严重滞后,基础管理服务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范围不顺畅的问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还不高,影响到整个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修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可以满足残疾人综合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修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一项民生、德政、民心和稳定工程,是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需要。
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有利于增强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第4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提出“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