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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2009~2020);

《辽宁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1~2020);

《辽宁省沿海人工鱼礁建设总体规划》(2008~2017);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2010~2014)。

第三条[规划目标]

盘锦位于环渤海城市群中部,是辽宁沿海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海洋功能区近几年发生了重大变化。

随着盘锦南部辽东湾新区(辽滨沿海经济区)的开发建设、西部围海养殖对海水环境的要求以及海域自然属性的限制,可供养殖开发利用的海域已越来越少,养殖用海的规划发展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

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进行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至关重要,在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科学的养殖模式和集约节约的用海方法,实现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规划海域生态环境的承受力,结合社会需求,依据科学、生态、集约、节约和规范用海的原则,高效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养殖海域资源,为盘锦市海洋经济发展服务。

第四条[规划原则]

以科学用海、生态用海、节约集约用海和规范用海为原则,实现盘锦海洋渔业经济的科学发展。

(1)科学用海

养殖用海规划要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省沿海人工鱼礁建设总体规划》、《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2)生态用海

盘锦辽河口是有全国著名的河口湿地,建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养殖用海规划应坚持以湿地保护为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要大力提倡发展高效生态渔业,使渔业增长方式从产量、产值、面积等数量经济型向效益、品质、安全等质量效益型转变,在有限的海域空间内,提升养殖品种的质量和效益。

(3)节约集约用海

随着东部辽东湾新区(辽滨沿海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和用海项目的多元化,盘锦适宜养殖的海域已越来越小,养殖功能集中在西部。

因此,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需要合理的产业布局、科学的养殖模式、集约节约的用海方法,用以实现养殖海域的可持续利用和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规范用海

在尊重海域自然属性的基础上,结合社会需求,合理确定养殖用海范围,明确养殖用海的发展方向,优化养殖用海结构,兼顾相关利益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盘锦市养殖用海区域规划范围:

东起大辽河口南侧盘锦市与营口市的海域分界线,西至大凌河口东侧盘锦市与锦州市的海域分界线。

分界线的东西陆域坐标点为122°

8′58″E,40°

42′46″N和121°

31′38″E,40°

49′8″N。

南侧沿辽河口(双台子河口)向海延伸约40km,等深线在-5m至-10m之间,规划区面积约15.2万hm²

规划起始年限为2015年,终止年限为2020年。

第六条[规划成果]

《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研究报告》;

《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文本》;

《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图集》;

《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登记表》。

第二章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第七条[地理位置与交通概况]

盘锦地处辽宁省辽西中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北纬

40°

39′-41°

27′、东经121°

25′-122°

31′之间。

东、东北与鞍山市接壤,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与锦州市相邻。

盘锦位于辽宁省三大经济板块交汇处,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地理中心,1小时车程可达5个近邻城市,人口总数139万。

交通四通八达,3条高速公路、2条铁路贯穿全境,市区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120km、大连国际机场300km,距盘锦港45km、营口鲅鱼圈港146km、大连港302km。

第八条[自然环境]

盘锦区域地势地貌特征是北高南低,由北向南逐渐倾斜,比降为万分之一,坡度在2°

以内。

地面海拔平均高度4m左右,最高18.2m,最低0.3m,地面平坦,多水无山。

盘锦海区处于河口地带,为泥质海底,该区的海岸为淤积性海岸,河口地区受入海淡水的影响,其盐度相对较低,并且季节性变化较大。

盘锦潮滩可划分为三个带:

高潮滩至潮上带多为淤泥质粉砂带,潮间带为砂、粉砂和泥的混合带并夹少量细砂,潮下带主要以极细砂、粉砂为主并含有一定量的泥质成分。

盘锦市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干冷同期,光照充足。

春季降水小,日照长,回暖快,蒸发量大,湿度小,多风;

夏季降水多且集中,气温高;

秋季天高气爽,雨量偏少,气温下降;

冬季降雪,多偏北风,寒冷干燥。

年平均气温8.8℃,年平均降水量667.4mm,年平均日照时间2759.5小时,无霜期170天左右。

灾害性天气有大风、冰雹、寒潮、干旱、大暴雨和霜冻等。

第九条[海域资源概况]

盘锦海域资源主要有渔业资源、湿地资源、旅游资源、油气资源和港口资源。

盘锦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面积之大,在全国也是少见的,养殖水域滩涂上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

盘锦南临辽东湾,滩涂底质好,水质肥沃,滩面宽阔平坦,饵料丰富,海水养殖品种主要有对虾、缢蛏、四角蛤蜊、文蛤、菲律宾蛤仔、青蛤、刺参、海蜇等,经济鱼类主要有鲆鱼、蓝点马鲛鱼、鲐鱼、鲈鱼、梭鱼、舌鳎、小黄鱼、河豚鱼等;

虾蟹类主要有中国对虾、青虾、虾姑、梭子蟹等;

贝类主要有文蛤、四角蛤蜊、青蛤、菲律宾蛤仔、鲳螺等。

盘锦湿地资源丰富,由辽河、大凌河、大辽河等河流冲积而成的水域,滩涂、芦苇、沼泽等构成的滨海湿地是我国海岸带资源的典型区域。

旅游资源主要有红海滩风景区,红海滩主要位于赵圈河和辽河两岸的苇田湿地内,它以全球保存得最完好、规模最大的湿地资源为依托,以举世罕见的红海滩、世界最大的芦苇荡为背景,形成一处自然环境与人文景观结合的纯绿色生态旅游系统。

油气资源主要有辽河油田,辽河油田是我国第三大油田,除了陆上油田外,其滩海部分也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

港口资源主要为盘锦港,盘锦港地处辽河入海口永远角凹岸,拥有岸线约880m,属地方综合性港口,属国家二类开放口岸。

盘锦港是滨海新盘锦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着力点,港口的建设标志着盘锦成为东北最近出海口,迈上了对外开放的新平台,打通了盘锦向海发展、全面转型的通道。

第十条[渔业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盘锦海域辽阔,海岸线长约118km,均为淤泥海岸。

据海域使用现状调查,盘锦市现有渔业用海181宗,用海总面积为29454hm²

渔业开发主要以底播增养殖业为主,西部围海养殖对海水环境要求较高且受海域自然属性的限制,面积较小。

大洼县沿海在辽东湾新区(辽滨沿海经济区)建设前曾有过上万亩的围海养殖区域,由于辽滨沿海经济区建设需求,如今都已退出。

海水养殖业是海洋渔业的传统产业,在盘锦海洋渔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无论在民生还是地区经济建设中都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根据盘锦市海域使用现状调查,在规划的盘锦海域范围内,主要养殖品种为刺参、对虾、四角蛤蜊、文蛤、菲律宾蛤仔和海蜇,重要养殖水域在二界沟和三道沟近海。

在海水养殖中,浅海养殖产量高、效益好,随着养殖产业的发展,盘锦地区的文蛤、四角蛤蜊、菲律宾蛤仔深加工产业将逐渐成为了盘锦海洋渔业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第十一条[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可利用养殖海域呈减少趋势

第一轮《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在2004年对盘锦沿岸海洋功能界定时,大部分区域界定为渔业资源利用区、渔业资源养护区和海洋保护区,部分区域为预留区和矿产资源利用区。

新一轮的《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近岸功能区的设置主要为东部的工业与城镇建设区和西部的保留区,近岸海水养殖功能区向外海转移。

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在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下发之后,盘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盘委办发[2015]22号文件,对“退养还滩”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由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计划到2019年完成全部海岸整治任务。

盘锦海洋功能布局:

东部主要以船舶制造、石油化工、综合工业和科技产业四大支柱产业为主体,兼顾旅游业和服务业为发展。

西部主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兼顾养殖,功能定位是保护生态环境,使河口湿地的生态系统和物种不受人为干扰。

由此可见,盘锦近岸养殖区功能定位已减弱,区域面积受到了压缩。

以上描述可以看出,盘锦市可利用养殖海域明显减少,如何在沿岸多元化经济建设中,寻求渔业经济的高效发展是盘锦政府和渔业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如何发展海洋渔业经济,合理利用现有渔业区域空间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2)养殖产业缺少科技投入和新品种的引进

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养殖技术、种苗管理和病害防治等因素的影响,盘锦养殖产业整体效益不明显。

主要问题是科技投入不足,对当前养殖产业所面临的环境保护、养殖技术、新品种和病害防治等相关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粗放粗养,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改变。

加强科技投入,解决实际问题,使靠天养殖逐步发展成人工可控养殖,才能开创盘锦养殖业发展的新局面。

另一方面,引进成熟的养殖品种,也是带动地方渔业经济大发展有效途径。

历史证明,凡在新品种引进上有所突破的,都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如80~90年代的对虾,本世纪初的海蜇和近年来的刺参养殖,盘锦渔业经济都是受益者。

因此,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创新引进,将是盘锦渔业经济的动力。

(3)养殖用海集约化程度不高

盘锦海域辽阔,资源丰富,是辽宁传统的养殖业发展的主要产区。

盘锦海域水浅滩广,适应多种海水养殖生产方式,如底播增殖等。

但长期以来由于缺少规划,各种用海方式形成不了规模,产业化和高效化不强,用海的集约性与节约性程度不明显。

具体表现在用海的随意性较大,布局零散。

若实现盘锦养殖业的高效快速发展,必须加快盘锦养殖业用海的规划进程,只有合理布局养殖产业结构,加快集约、节约、高效的用海进程,才能实现盘锦市海洋经济的持续和快速发展。

(4)创建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新局面

随着辽宁省海岸带经济的快速发展,盘锦海洋环境面临的压力已越来越大。

一方面适宜于渔业生产条件的海域在不断的减少,另一方面沿岸经济建设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在不断的加剧,人们对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的修复和重建的意识不断加强,这就给渔业生产提出了新的课题。

如何重建养殖生产的新环境,提倡生态养殖,健康养殖,科学养殖,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也是当前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因此,必须优化养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产业发展,注重养殖容量,提倡发展高效生态渔业,使渔业增长方式从产量、产值、面积的资源型、数量经济型向效益、品质、安全的生态型、质量效益型转变,创建新型的海洋渔业经济。

现代海洋牧场建设,作为目前修复和养护海洋资源的一种趋势,有助于盘锦海水养殖业向浅海转移,也为今后发展休闲渔业提供了一个优良的选择。

第三章养殖用海规划分区

第十二条[总体分区]

根据盘锦市沿海自然条件、自然属性和《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省沿海人工鱼礁建设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盘锦市海域使用开发现状,总体上把盘锦的养殖用海分为两大功能区:

调整区、开放式养殖区,开放式养殖又分为三个分区,规划区总面积63233hm²

第十三条[分区功能定位]

(1)调整区

调整区位于辽河口(双台子河口)的西部滩涂,按照盘锦市委市政府退养还滩的要求,原5600hm²

围海养殖池塘将全部恢复成自然滩涂,因此,将辽河口西部8600hm²

滩涂全部设置为调整区。

调整区位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保留区中,功能区划要求:

保留区对区划实施前已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区域,进行开发利用要经过严格论证。

本次规划由于保留区大部分区域被围海养殖占用,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需要退出。

调整区应以海岸线整治和生境修复为主,通过退养还滩工程,逐步恢复自然滩涂,为今后发展生态休闲渔业、碳汇渔业提供保障。

(2)开放式养殖Ⅰ区

开放式养殖Ⅰ区位于辽河口(双台子河口)南部海域,外侧规划至等深线-10m,蛤蜊岗居核心区,外缘线距岸约30km,规划区海域面积约51450hm²

开放式养殖Ⅰ区位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的辽东湾农渔业区,以底播养殖为主,主要底播养殖品种为:

文蛤、四角蛤蜊、青蛤、螠蛏等,同时要加强天然苗种场的建设和养护,实现底播区贝类资源的增值,促进养殖渔业的发展。

开放式养殖Ⅰ区主要分布在低潮高地和浅海,约有三分之一的规划区域在辽东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内,该区域距岸较远,建议作为底播增值的备用区域,采取人工苗种干预,通过科技手段进行种质改良。

开放式养殖Ⅰ区主要分布在低潮高地和浅海,规划区内蛤蜊岗周边底播养殖海域较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有计划的进行示范区建设,通过底质改良,新品种引进,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技术等,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底播养殖区,带动盘锦底播养殖业的发展和近岸生物多样性的修复与重建。

(3)开放式养殖Ⅱ区

开放式养殖Ⅱ区位于辽河口(双台子河口)东侧二界沟附近海域,外侧规划至等深线-5m,外缘线距岸约10km,规划区海域面积约2498hm²

开放式养殖Ⅱ区位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的农渔业区,可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适当建设渔业基础设施以满足休闲渔业和垂钓等旅游要求,通过周边的旅游开发将旅游休闲活动与现代渔业有机结合,实现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合理配置,提高渔民收入,发展渔业经济。

(4)开放式养殖Ⅲ区

开放式养殖Ⅲ区位于辽河口(双台子河口)西南部海域,外缘线距岸约22km,规划区海域面积约685hm²

开放式养殖Ⅲ区位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辽东湾农渔业区,开放式养殖Ⅲ区以现代海洋牧场建设为主,建设以海蜇增殖为主的人工渔礁,兼顾鱼类和贝类的增殖、保护和繁衍,形成资源保护型和生态型礁区,恢复海域的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盘锦海域的海洋牧场建设,建议发展资源保护型和生态型礁区,加大资源保护措施和保护力度,特别是对海蜇产卵场及螅状体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为其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最大限度增加和恢复盘锦海域的渔业资源。

政府可适当的给予扶持和帮助,以推动现代海洋牧场的发展。

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是今后海洋渔业发展的一个方向,应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海洋牧场建设,为盘锦渔业发展和开展海上休闲渔业提供保障;

建议盘锦开展等深线-8m至-10m海洋牧场建设的实验研究。

第十四条[规划预期]

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前,盘锦市的渔业养殖在东西部近岸均有分布,养殖产值较高,平均年增值超过10%。

辽东湾新区(辽滨沿海经济区)的发展使得东部的养殖逐步撤出,盘锦养殖区域重点移向中部,养殖重点方式也由近岸的围海养殖变为近海的底播养殖。

因此,盘锦海洋渔业的发展,将面临重大考验。

只要政府重视,管理科学,科技到位,按规划实施,到2020年,实现以下内容:

(1)海水养殖规模不断扩大

海域开发利用面积计划30000hm²

(2)加大增殖放流力度

放流品种主要以地方名特优品种为主,2020年放流总量达到30亿尾(头)。

(3)加大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力度

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超过600hm²

第四章实施措施

第十五条[组织措施]

为推动和保证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的顺利实施,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应组建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盘锦市人民政府应把养殖用海规划列入政府管理日程,对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科技、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规划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技术措施]

要实现规划制定的目标,科技必须先行。

提高养殖渔民科学化、规范化养殖生产的自觉性,是实现高效和生态渔业的基本保证。

因此,政府要搭建科技平台,要把先进的养殖技术请进来、普及开来,又让养殖渔民走出去,加强大院大所与当地养殖企业和养殖者的结合,实现科技信息化和技术现代化与养殖产业发展方向的同步,以实现科技进步推动养殖产业的高效、生态、绿色、环保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期间,政府要加强科技投入,有计划有重点的真正解决好几件当前渔民所关心的养殖技术、养殖环境、养殖方法、养殖品14种、病害防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问题,同时要建立有效的疾病监测体系和病害防治措施,有计划的做好示范区的建设,使养殖疾病早发现、早控制、少损失,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科技兴海要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一方面要加强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也要提倡企业的科技创新。

同时应积极开展养殖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使政府和企业形成良好的技术联动体系,作到科技发展带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又推动了科技进步,形成良性的养殖产业经济发展新局面。

第十七条[管理措施]

本规划对养殖用海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规划中设置了围海养殖区、增殖放流区、底播养殖区和人工鱼礁区四大区域,每块区域都是根据各自的海域特点划分,以实现盘锦海域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如何按照规划内容进行养殖和用海审批,确保养殖用海规划的顺利实施,对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是一种全新的挑战。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认真理解养殖用海规划精神,坚决执行养殖用海规划内容。

一方面养殖用海申请与审批必须符合用海规程,要有严格的论证程序。

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基层单位技术推广部门和科研部门的职能,对在养殖用海区域中实施的项目进行监测和监管,使项目符合相应的养殖技术规范,并在苗种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病害防治等方面进行保障,创造出高产高效、绿色放心的养殖生产模式。

第十八条[监督措施]

养殖用海规划经批准后,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养殖用海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养殖用海规划作为海域审批管理的依据,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养殖用海规划的用海行为。

相关管理部门要结合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措施,调整不合理的海域利用,不断完善养殖用海产业结构和布局,逐步实现养殖用海的规范管理。

盘锦养殖规划区地处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附近,环境保护十分重要。

盘锦市在养殖规划实施时必须制定规划实施对保护区影响的防护对策,同时要进行常态的监管,只有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才能实现盘锦养殖业的规划目标。

在开放式养殖区内,可适当发展适于海水底质的其他品种,注重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海水质量的健康,不可进行与增殖无关的其他养殖;

人工鱼礁建设主要进行海蜇增殖,最大限度的保护和修复渔业资源。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规划效力]

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是政府部门管理养殖海域的主要依据,也是政府实施行业规划发展的重要内容。

规划文本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规划附件]

本规划内容还包括附件:

《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研究报告》、《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图集》、《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登记表》。

附件与文本同具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规划解释]

规划文本由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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