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综合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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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等。
d)社会安全:
恶性斗殴,群体暴动等。
1.3.2分级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部分。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理工大学的所有突发事件
1.5应急预案体系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学院、班级)管理为主
1.6应急工作原则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如发生的突发事件没有专门的预案,则参照相近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救人为本,救人第一。
2.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严禁学生参加抢险救灾。
1.7预案启动条件
a)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应急事件时。
b)本地政府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与本校有关时,经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事故风险描述
2.1河南理工大学的概况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
在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曾10次迁址,辗转4省,9易其名,历经焦作路矿学堂、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等重要历史时期,1995年恢复焦作工学院校名,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4000亩,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设施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单位。
学校设有19个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高等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太极拳学院、安全技术培训学院、后备军官学院和万方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亿元,建有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和电工电子、物理、语言实验中心等42个实验中心(室),1座地球科学馆。
图书馆藏书229万册,另有电子图书资料252万种,各类中外文文献数据库50余个,全面实行自动化管理,获得省高校图书馆现代化技术应用评估优秀评价。
学校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城市节点单位,校园网覆盖全校各个区域,被省教育厅命名为“数字化校园示范单位”。
学生公寓和食堂分别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示范性学生公寓”和“示范性学生食堂”。
拥有3座标准田径运动场、各种球类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完善的文化体育设施。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学校存在的风险源有:
老化且错综复杂的电线、高功率的电器设备、校园里面的环校湖、车辆、校园里面以及学校外部人员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等等。
老化且错综复杂的电线和高功率的电器设备容易在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图书馆以及实验楼引起火灾,火灾的发生容易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且会对学校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学习任务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环校湖湖水过深会发生溺水事件和自杀事件;
校园里面过多的机动车辆以及驾驶员的不文明驾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校园里面以及学校外部社会人员错综复杂的关系不健康容易引起社会安全事件,比如斗殴、绑架、砍人等社会安全事件,影响恶劣,损失较大。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见图
(1)(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图
(1)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3.2应急组织体系中各职能机构的职责
3.2.1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
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
分管相关工作的其他校领导
成 员:
由党办、校办(信访办、法律事务室)、纪委、组织部(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宣传部(网宣办)、学指委(学生处、团委)、工会(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研究生院、教务处、文科处、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处、实验室处(安全办)、保卫处、后保处、保密办、教技中心、网络中心、后勤集团(公用事业中心、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在教育部和焦作市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
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教育部和上海市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
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3.2.2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校办主任、保卫处处长任副主任。
日常工作由学校党办、校办、保卫处共同承担。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2.3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
各处置工作组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办主任、保卫处处长担任。
工作组成员由党办、校办(信访办)、组织部(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宣传部(网宣办)、学指委(学生处、团委)、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文科处、人事处、国际合作处、保卫处、后保处、教技中心、网络中心、后勤集团、校医院等单位及成教学院、网络学院、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组成。
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办,日常工作由党办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
决定信息报送教育部、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保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办主任、后保处处长担任。
工作组成员由党办、校办、后保处、保卫处、学指委(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医院、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处、宣传部、国际合作处、网络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办,日常工作由校办承担。
负责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
指导校内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
对事故灾难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3.2.3.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医院院长、后勤集团负责人担任。
工作组成员由党办、校办、校医院、后勤集团、后保处、保卫处、学指委(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工会、宣传部、国际合作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日常工作由校医院承担。
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
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
指导和组织学校师生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防控机制;
3.2.3.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上海交通大学防灾指挥部)。
组长由分管后勤保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办主任、后保处处长担任。
工作组成员由党办、校办、后保处、学指委(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宣传部、财务处、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保处,日常工作由后保处承担。
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校内开展应急工作;
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作出决策;
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相关防灾机制;
3.2.3.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网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网络中心主任、网宣办主任担任。
工作组成员由党办、校办、网络中心、宣传部(网宣办)、校保密办、团委、信息安全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网络中心,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宣办协同。
主要工作职责为:
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进行24小时监控;
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
向上级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遇有及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机制;
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等。
3.2.3.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务处处长担任。
工作组成员由党办、校办、研究生院、教务处、学指委、成教学院、网络学院、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四六级考试中心、保卫处、宣传部(网宣办)、纪委、国际合作处、网络中心、保密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研究生院协同。
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确认或协助确认事件等级;
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4.2信息报告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a)信息接收与通报
b)信息上报
c)信息传递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