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7种制度Word下载.docx
《新27种制度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27种制度Word下载.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从制度上落实下来。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4、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使安全生产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相互协调配合。
5、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6、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人数等相关制度。
7、完善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8、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要求,确保相关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9、要从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制定各项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每旬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政策、法令、法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指示。
2、听取各部门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情况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汇报。
3、研究并下达矿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生产计划。
4、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布署各个时期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5、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及产生的原因,并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6、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推广安全管理工作新经验、新办法。
7、各生产单位要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召开本单位每旬一次的安全办公会。
8、安全办公会议要形成纪要,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会议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每月15日、30日由安全矿长组织、矿长、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负责人参加,对井下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2、安全检查中出现的大小隐患,必须及时落实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
3、安全检查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为依据,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二、安全生产调度会
1、每月28日下午由生产矿长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矿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2、会议内容:
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协调、解决各部门的疑难问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隐患等。
3、要求:
对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必须定时、定员、定措施进行解决、整改,各部门必须服从安全生产,并为其服务,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及时汇报并解决,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三、安全例会(安全紧急会议)
1、会议时间: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参加人员:
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矿长及安全员等井管人员参加。
3、主持:
由矿长或副矿长(根据工作性质决定)
4、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针对政策。
(2)、研究落实安全措施,布置安全生产任务,处理安全隐患。
(3)、总结安全情况。
四、安全学习:
中旬和月末。
2、参会人员:
全部干部和职工
矿级领导
(1)学习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本矿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2)总结本旬安全生产形势,布置落实整改、检查的各类隐患。
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安全工作任务转化为全体人员一致的、明确的目标,使每个成员都有努力的方向,从而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矿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安全目标,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确保实现的措施。
2、各队按矿确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分季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附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
3、各班组,按队月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到岗位、工种、每个人,并制定确保实现的方案措施。
4、各级安全管理目标确定后,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实施,并根据情况制定有关人员的奖罚措施。
5、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认真调查分析评价、科学确定目标、从实际出发制定针对性措施。
6、各单位安全目标及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后,需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
一、矿根据公司及煤炭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制定矿年度安全目标,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确保实现的措施。
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的控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二、认真组织全矿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把制定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矿井各队组,按矿确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分季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附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
矿井各班组,按月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确保实现的方案措施。
各级目标确定后,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实施,并根据情况制定有关人员的奖罚措施。
四、各单位安全目标及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后,需报上一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全年的安全在控制指标内或以下,对全矿员工分别进行奖励,对在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加以重奖。
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措施及管理办法,制定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办法,实行月、季度和年终考核兑现奖惩。
2、实行安全生产低押金制度,由矿按月或按季考核,安全部门考评报矿审批。
3、实行安全效果与职工收入直接挂钩,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追查责任外,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项活动,并制定奖惩办法。
5、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员工,矿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三违”的员工,要严格按“三违”处罚标准,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责任。
7、制度兼顾了员工在安全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运用了经济、行政、安全制约和激励机制。
体现了奖优罚劣、奖罚对应的公正性、严肃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1、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实施,分管领导、矿安全、生产、技术对矿长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业务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2、管理人员按规定,每日下井后到调度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值班领导,负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反馈。
3、值班人员必须快速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填写整改通知书,并通过值班领导签字,分发到各队。
4、隐患整改由队长负责,队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包括现场领导交待的),应积极组织排除各类隐患,由于整改不及时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必须按规定做好信息的收集、分类处理工作,不按程序、玩忽职守、延误隐患整改时间,按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处分。
6、隐患整改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的原则,一般隐患不过班,较大隐患不过夜,重大隐患按实际情况尽量缩短整改时间,在整改期间内必须有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
7、各单位必须按照“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责任制所赋于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抓好隐患整改、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矿能安全文明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安全管理人员跟班,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二、坚持矿级领导跟班作业制度,规定矿长每月不少于8天,其他矿级领导不少于12天,矿级领导应对生产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并对其进行分析,分析生产工艺是否合理,生产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向生产矿长提出,由生产矿长负责实施。
三、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对矿井井下及地面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进行整改。
四、安全管理人员每班必须监督班组召开班前会,按照《作业规程》作业,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各自的责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五、如有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必须立即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请示调度室,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1、每旬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办法。
2、安全检查,由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采掘队、机电队、通风队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检查之前,各单位要按照“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盯住现场,既全面检查也抓住重点。
4、检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5、检查作业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6、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情况。
7、检查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和工人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8、检查各单位、个人劳动保护、装备、仪器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及工作现场坏境及安全生产状况。
9、检查中发现威胁职工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安全大检查后,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安全大检查现场办公会议,对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标准)原则落实处理。
1、在年初制定好安全培训计划,做好有计划、有措施、有培训、有考核。
并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2、工人必须进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老工人每年不得少于20学时,新工人每年不得少于72个学时,培训可以采用先学习、后下井、再学习的办法,并实行师带徒负责制,直至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特种作业人员经三级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人员经二级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生产技术部门定期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及“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
5、各业务部门必须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科室业务保安范围及安全责任制。
7、定期组织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学习。
8、必须按计划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否则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的有关规定,除按煤炭实际产量为基准按6元/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按20元/吨提足外,同时必须满足矿井全年所需的各种矿井安全费用,安全费必须专款专用。
2、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由财务和技术部门以矿年度和月生产计划为基础共同编制。
3、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必须用于本矿的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4、由矿长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负责。
5、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定期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向矿长汇报。
6、年度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1、矿负责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方案,采区设计、采掘设计、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采掘接替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反风演习方案及其防灾减灾预案、设备维修安全措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
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主要通风机停风措施、矿井、采区和工作面通风设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措施及计划、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3、雨季“三防”措施、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和施工组织措施、地质水害预报。
4、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机电、安全、通风、地测等部门人员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因条件变化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审批。
5、方案或措施编制后,矿总工程师组织上述有关部门会审,提出会审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6、各部门、各专业、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安全设计、方案或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并认真贯彻执行。
8、矿安全技术部门参加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
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矿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报批工作。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时制定和报批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措施、计划和规程,矿长负责组织报批。
四、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
五、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批,必须做到审报、批准在前,动工在后,不得边动工生产边审报。
六、经申报批准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计划等必须按其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如需要更改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安全质量工作目标:
矿井安全质量达标工作有新进展,年度矿井安全质量达到B级。
1、把矿井安全质量达标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矿成立矿井安全质量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2、矿井安全质量工作,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责任落实到人,矿每月、班组每旬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安全质量工作和经济效益挂钩,矿井每月自检成绩达不到B级扣班组长和检查员月工资的10%,工人扣发当月工资的5%。
对存在问题的设备或地点的责任人加重处罚。
上级检查达不到B级,扣矿管理人员当月工资的20%,扣发班组长和检查员当月工资的10%。
实现全年安全质量工作目标,矿井管理人员奖励1个月的定额工资,班组长和检查员每人奖励500元。
4、要保证在安全质量工作方面的投入,为矿井安全质量达标创造好的物质条件。
为加强设备器材管理工作,使设备管理及维修做到有章可循,保证设备性能状况良好及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做好矿井设备台账,记录使用地点及运转状况。
2、对每台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并记录每台设备的维修情况及更换部件的名称。
3、对井内不能维修的设备要及时运出井外进行维修。
4、需维修的设备必须及时维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设备的维修。
5、矿井生产中的各工种、班组都必须实行设备运转情况交接班。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标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检验监测及时进行“三大保护”试验。
7、所有机电设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的设备管理,促进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机电设备的安装以及大中小设备,要台台落实,明确各处的安装情况,以便掌握设备增减及报废情况和设备的利用率和出功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凡安全系统用的设备,安全科长为设备管理人;
凡生产工作面用设备,生产科长为设备管理人。
其它系统用设备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长或专工为设备管理人。
二、购进设备时,一定要向设备管理人报告登记。
三、库管员未经设备管理员审批,不得随意发出设备。
四、每年年底盘存设备,有报废设备必须通过矿领导、财务科和设备管理人员研究同意,方可进行处理。
五、需要安装设备,必须通过设备管理人员审批。
六、设备在运行中,如有损坏需要更换,必须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七、设备检修需要零件配件,由设备管理人员每月或季度签批报送计划,以利安排计划购买。
八、生产急需安装设备,可由矿长出条,特殊处理。
九、新设备在安装时发现毛病,不能使用,要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和采购部门汇报。
由采购人员及时向厂家联系,以便处理设备后患。
十、设备入井使用必须经机电科主管人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入井使用。
十一、每月初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上下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1、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矿井每年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
4、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每季对照矿井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增加相应的补充措施。
5、矿井各业务部门要搞好灾害预防测预报工作,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根据整改难易程度限定时间、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并组织人员按时复查验收。
7、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查岗制度,搞好查岗活动,减少违章,防止事故。
8、矿井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和协助现场各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9、对重大安全隐患矿井要及时报告,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1、矿井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采掘、地质、测量、安全、机电、供应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矿山辅助救护队和驻矿安监人员参加,并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编制完成。
2、《预案》应根据矿井实际条件及时修改和补充,并按有关程序审批。
3、《预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生产、安监部门会审,会审后由总工程师批准。
4、已批准的《预案》立即向全体职工学习贯彻,并组织职工熟悉避灾路线。
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从业人员,不准入井工作。
5、《预案》如有修改补充的,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纠正。
7、矿应经常或定期检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
8、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防发生瓦斯爆炸、透水、火灾、顶板冒落、跑车等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
9、在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以及抢救人员的措施。
10、明确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为缩小事故范围、迅速而安全地消除事故危害所必须的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的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等。
11、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通知方法和顺序。
12、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图纸。
1、井口必须坚持24小时检身,检身员必须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检身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3、检身员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严格进行检查,杜绝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
4、入井人员应自觉接受检身,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检身。
5、检身员对在井口警戒线内抽烟的人员要及时给予制止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6、严禁穿化纤衣服、酒后、有病、未休息好的工人入井。
7、对不穿工作服和矿靴,不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8、对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入井人员携带烟草或抽烟的,检身人员负连带责任。
9、检身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和有关检查登记工作。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各班组长入井前、出井前、放炮前,要清点好本班上班人数。
二、所有下井人员上班前必须持入井证到考勤处亮证考勤。
考勤员应及时统计下井人数。
值班领导、值班调度员应及时掌握当班下井人数。
三、下井人员凭矿灯牌到矿灯房领取矿灯,矿灯房每班应将发放给各队伍班组的矿灯数量登记在案,并与考勤处下井人员统计数相吻合,发现不吻合时,必须立即报告井口值班调度员、值班领导及时查明原因。
四、升井人员应及时到考勤处消勤,并交回矿灯,取回矿灯牌。
五、每次下班后2个小时内,对未及时交还矿灯的班组人员,矿灯房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调度室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并查明原因。
1、每班要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挥作业。
2、矿属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坚持三班八小时跟班盯岗,中途不得出井,由矿值班人员进行查岗监督。
3、跟班人员应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发现隐患时,应在现场指挥、组织协助处理,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矿值班人员及调度汇报。
4、跟班人员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与上一班的跟班人员进行井下交接班,不得提前升井。
5、矿必须严格督促、监督跟班盯岗人员,如发现违反规定将进行处罚。
6、认真做好有关记录,及时汇报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矿井管理人员跟班制度
一、指挥生产时,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和《煤矿安全规程》,不能违章指挥。
坚持文明生产,使矿工工作有安全感,实现安全生产。
二、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安全,处理隐患,研究生产系统和采掘工作面的合理布置,避免系统出现严重隐患。
三、坚持管理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当生产现场有特殊情况时,每班跟班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解决落实整改安全隐患。
五、如果现场确有重大安全隐患,一人无法解决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组织生产、安全技术人员现场会诊,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安全的前提下落实整改完善。
六、矿的安全员必须每班现场跟班,对现场瓦斯、顶板、水等灾害全面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1、爆炸材料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2、火工品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核实当班爆炸材料实收、实发、实耗及退库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3、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生产单位派熟悉爆炸材料性能的人员运送。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爆破工对背运炸药的人员负责沿途监护。
4、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爆破工和班队长须共同清点数量。
炸药要入箱加锁。
5、现场每班爆炸材料的实际使用量,要由当班班组长负责核实并签字。
剩余的炸药可存放在加锁的专用炸药箱内,剩余的雷管必须由爆破工全部退回爆炸材料库。
库管员根据实际领取爆炸材料数量和施工单位实际使用量,认真核实退回的雷管数量,核查无误后签字。
发现私拿、私用、私藏、转借爆炸材料、刮去雷管编号及在爆炸材料、领取使用、退库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查,进行处理。
6、经检查确认变质、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爆炸材料,都应登记入账,妥善保管。
报废的爆炸材料,须送交爆炸材料生产厂家销毁,并由厂家出具销毁证明。
7、发现爆炸材料丢失、被盗,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矿领导及公安部门汇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8、在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材料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它情况,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9、完善爆破材料检查和销毁制度、爆破材料装卸运输制度、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爆破材料测试制度、爆破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规程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积极想办法改善劳动条件,有效地防止事故和伤亡事故成绩显著的;
(二)、排除事故或事故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或减轻损失的;
(三)、在安全技术上、劳动卫生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绩显著的;
(四)、多年不违章,防止了多次事故,提合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