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技术部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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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专业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交接工作。

(6)对各专业之间设计矛盾、设计与施工矛盾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并协助设计单位解决矛盾。

(7)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考察、确认和验收。

主持各级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工程日报、周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9)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作。

(10)主持工程部、质安部日常管理工作,对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负责。

1.2.3项目副经理

(1)根据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各单位、各专业施工过程之矛盾。

(2)负责现场大型施工/运输机械的配备完整、运行安全有效之验收检查工作和调度工作。

负责不同阶段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地的协调与管理,有序地组织平面、立体的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堆放等工作。

(3)负责各施工单位工序交接、场地交接、产品保护之协调工作。

(4)参与制定、贯彻项目管理方针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工作。

(5)负责项目部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为。

(6)负责项目施工大事记的编制。

1.3、管理部门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

1.3.1工程部

1.3.1.1时间管理和进度控制

(1)在工程开工前或准备阶段,根据合同工期,组织项目体各有关部门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设计进度、采购工作进度、大型施工机械进出场、主要设备或系统验收、交付使用和市政配套工程进度计划等。

在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沟通,并取得认可后,向有关各单位发布。

(2)督促各承包商按时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月作业计划、周计划和工程日报,并对该等文件进行汇总后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总进度计划调整后发布,月作业计划每月初发布,周计划每次工程例会提交,日报每天提交)。

(3)对各承包商或供应商从施工进度、材料设备进场、施工机械进出场、劳动力安排、完成实物量等方面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做好记录(跟踪、如实、成文)。

及时向材料设备部提供现场工程进度信息,确保物资按时、按质、按量到达现场。

做好项目实物工程量和形象进度的统计工作。

(4)关注并提请业主注意属于其提供的物资、材料、设备等按时到达现场。

(5)做好调度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协作配合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实现动态平衡,保证月作业计划进度控制目标实现。

(6)对进度控制中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相关单位进度影响、设计变更因素的影响、材料物资供应进度的影响、资金原因、不利施工条件、技术原因、施工组织不当、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等),并合理安排下月施工作业计划,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

1.3.1.2技术管理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主持下,负责编制或审核施工大纲,并对各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检查,协调各分包商的施工方案上的矛盾冲突。

并负责各施工单位技术交接工作。

(2)对各专业分包商的深化图进行审核协调,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避免发生矛盾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3)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与设计、监理协作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协助项目工程师对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科研攻关,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研究。

(4)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要求,主管试验和检验;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过程控制要素。

(5)实施作业过程中的施工指导,确保工序管理点的顺利实施。

(6)按ISO9002标准管理文件资料,对项目技术资料、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

(7)负责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的收集、保管及分发工作并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8)负责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

1.3.1.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1)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

工程概况;

工程总体部署;

暂定工程及临时设施的规划;

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交通、防洪、消防规划;

水源、电源需要及解决办法);

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土方平衡计划;

特殊气候下施工措施;

总承包、设计、监理、总包、分包的配合关系及分工负责范围;

与设计共同签订的施工图纸分批供应计划;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测算等。

(2)要求各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主要工作准备计划;

施工流水段的划分;

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

劳动组织;

技术措施;

工程进度表;

分期材料、半成品、劳动力、机具需用量计划表;

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图;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技术节约措施;

经济技术指标的测算;

施工组织任务分工表等。

(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严格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监督各分包商,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维护其严肃性。

如因条件变化而修改原设计时,应经原审批人同意。

1.3.1.4工程测量管理

(1)工程施工前,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基准点应加以保护,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测。

(2)工程施工中,应经常对建筑物轴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

(3)监督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工程测量工作。

(4)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轴线、水准线的交接工作,确保本工程测量量值传递准确。

(5)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建筑物和市政管线的竣工测量。

1.3.2机电工程部

(1)主要任务:

积极为设计选型提供市场信息,并根据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清单或施工图纸确定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按照工程进度的要求确保设备、材料按期、保质、保量地供应到现场,同时还应全面负责现场机电(弱电)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移交等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

(2)在主管项目副经理主持下,根据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清单,编制本部门采购范围之供应计划。

审核分包商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并监督执行。

(3)协助业主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

(4)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报价工作、供应商的选择。

在主管项目副经理主持下,参与对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供货能力、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并提供书面考察报告,作为项目经理的决策依据。

(5)作为购销合同我方的执行机构,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材料设备的一切验收、接受、运输、仓储、移交工作。

(7)负责材料设备样品的接受、提交、封样工作。

(8)负责验收、收集、保管所提供产品的质保书,标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19)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要求,主管机电/弱电工程之采购、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检验和试验状态;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货要素。

(20)对分承包商每月付款申请之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材料设备到达现场情况,作评估后移交和约财务部。

1.3.3质量安全部

1.3.3.1质量管理

(1)按质量文件与合同要求,负责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监督工作。

与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口联系。

(2)负责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最终产品的检验,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并参与最终产品的质量评定工作,独立行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权力并具有否决权。

(3)在项目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参与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对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方式、措施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负责。

(4)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要求,主管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过程控制;

不合格品的控制;

纠正和预防措施;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货;

服务等要素。

(5)制定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程序,保证专业专职配备到位(专业划分、专职划分、阶段划分、工序及分项、子目划分)。

(6)做好日常质量巡视工作。

每月一次向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书面报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专题报告及时提交)。

组织好各项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7)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查明质量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备案,主持制定严密的整改措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监督实施。

(8)负责工地测量网络和轴线标高的控制。

(9)负责各种质量记录资料的填制、收集、发布(质量整改通知单)和归档工作。

(10)定期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规范、规程、工序工艺、标准计量、检验等质量管理基础知识培训,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11)协助编制施工大事记。

1.3.3.2安全管理

(1)在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的主持下,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人员、岗位责任制)。

根据政府、行业对安全生产所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全面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和检查、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利并具有否决权。

与政府劳动、安全部门对口联系。

(2)在项目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参与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对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方式、措施必须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负责(无专职安全员签字,该方案无效)。

(3)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管理规定,负责审核各施工单位之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场要求,并监督执行。

协助办公室制定《文明施工奖罚细则》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内容。

(4)负责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防火防暴防毒、施工用电、脚手架、劳动防护等的验收工作。

(5)负责签订承发包安全协议和总分包安全交底工作,并向安全监督部门申办开工报告。

(6)做好日常安全巡视工作,每周一次组织各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对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奖罚细则提请办公室进行处罚。

每月向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书面报告。

(7)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对安全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处理。

(8)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负责各种安全记录资料的填制、收集和归档工作。

(9)参与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

(10)监督分包商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11)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12)协助编制施工大事记。

(13)做好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相关工作。

1.3.4合约财务部

(1)具体实施项目的合同管理。

参与对分承包商或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的谈判或审核,监督双方履约。

负责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置。

(2)负责全部合同文件的收集保管。

对项目体内部,具有指导、解释的义务,并监督其完成工期、质量目标。

(3)负责各分包商付款申请的核实并汇总后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负责工程量复核与增减帐管理,并负责做好各阶段的结算工作。

(5)编制项目预决算,并进行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

(6)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合理组织资金周转。

(7)做好成本分析计算,为项目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8)组织经济类报表的记载、分析与上报工作。

(9)组织专门小组,负责项目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0)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要求,主管合同评审、采购(工程分包程序)要素。

(11)每月向项目经理提交工程款收支情况报告和财务报告。

1.3.5综合办公室

1.3.5.1项目公共关系管理

(1)负责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市容监察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环境环保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消防局、劳动局等的工作联系。

随时了解国家和地区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2)确保项目施工全过程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顺利进行,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遵纪守法。

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人为的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准备。

(3)做好对外接待、宣传、广告工作,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处理好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A.在进场施工后,和当地社区政府、居委会取得联系,邀请周围单位与居民参加座谈会,听取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意见,并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支持与谅解。

B.对受到施工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减少污染程度,尽可能地维护周围单位和居民们的利益。

C.通过赞助和参与的形式,支持当地社区公共事业和活动。

D.通过新闻媒介,取得社会对项目建设的了解和支持,并扩大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社会影响力。

1.3.5.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在项目副经理主持下,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各类规章制度(包括奖罚细则),定期组织技术部、质量安全部及各施工单位开展检查考评活动,确保工程在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下进行。

(2)主要工作范围为:

施工平面布置、现场系统标志、临时设施搭设、场容场貌、现场落收清、现场治安、后勤保障、政治思想工作等。

(3)负责项目体内部,正常办公之后勤保障。

1.3.5.3文件资料管理

(1)确定文件资料的传递流程,研究文件资料的来源、使用者和保存节点,规定传输方向和目标。

(2)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文件资料,进行集中收发,使文件资料在项目管理中得到充分利用,提供有效服务。

(3)利用电脑对项目文档进行管理,对文件资料按规定进行统一编码,确定分类归档存放的基本框架结构。

(4)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督促其他各部门,在每季度末将整理成册的资料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归档存库。

严格按照档案管关于基本建设的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收集、整理、汇编工作,装订成册。

(5)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要求,主管文件和资料控制、质量记录的控制要素。

(6)项目文件签发分三级管理,所有文件格式统一由办公室印制。

文件署名签发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书写。

·

一级文件:

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发,主要内容为工程联系函、必须由工程联系函覆盖的一切文件资料、付款申请书、工程月报、总进度计划、施工例会会议纪要等。

二级文件:

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发,主要内容为业务对口备忘录、整改通知单、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施工周报、施工日报等。

三级文件:

由综合办公室分发,主要为各类会议通知等。

1.4、管理部门主要文档

1.4.1工程技术部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各类技术措施;

技术核定单;

专题会议记录;

工程技术联系单;

分阶段施工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施工大事记;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月计划。

1.4.2质量安全部

质量管理网络与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验计划;

分部分项质量评定统计表;

分包单位填报的建筑企业统一的施工技术资料(表式);

质量专题会议记要;

质量整改会议记要;

安全生产网络及管理办法、开工报告、安全协议、总分包安全交底书;

各分包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场容场貌管理办法等文件;

每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表;

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报告;

各类安全生产有关的台帐、资料等。

1.4.3合约财务部

各类合同文件;

专题会议纪要;

付款申请和付款证书;

每月的财务报表;

财务帐、册和凭证;

每月的预算报表;

每月的统计报表。

1.4.4机电工程部

机电材料质保书及设备质量鉴定书;

进口材料的国家商检报告;

新型材料的说明书;

有关机电(弱电)工程问题的会议纪要。

有关机电(弱电)施工过程之技术、质量和进度控制资料

1.4.5综合办公室

工程设计图纸以及修改通知;

项目部规定的一级文件;

工程简报;

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记要;

施工月报;

工程例会、施工例会会议记要、文明施工考评记录;

各类分发、接收的有关文件。

1.5工地会议制度

1.5.1工程例会

(1)参加单位:

业主代表;

监理工程师;

设计代表;

测量师;

总承包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副总工程师;

有关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有关设计负责人。

(2)会议主持人:

工程监理。

(3)会议主要内容:

A.由总承包商汇报工程进展状况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

B.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对上次会议工作布置进行检查;

C.对与会各方提出的或上次会议遗留问题进行协调,明确解决办法、时间和执行人;

D.听取业主代表的指示。

(4)由监理工程师负责会议纪要。

(5)本例会每周一次。

1.5.2施工例会

总承包主要负责人;

各分包商主要负责人。

总承包。

A.由各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本周实物量完成情况和下周实物量完成计划(周计划)。

B.对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一周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周工作。

D.听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建议。

(4)由总承包负责会议纪要。

1.5.3进度例会

总承包项目副经理、总承包工程和约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材料设备部经理及相关人员;

各施工单位进度控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总承包项目经理

A.各施工单位简单如实汇报本月施工进展情况、实物量完成情况和下月作业计划、实物量完成计划(提交书面资料)。

B.将实际工期与月作业计划以实物量进行对比,计算已完工程百分比。

C.分析脱期原因,明确职责,制定赶工措施,协调下月作业计划。

D.由总承包工程技术部编写进度月报,提交项目经理决策。

(4)本例会每月月底择日召开。

1.5.4安全工作检查考评会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各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

“工作小组”组长。

A.重点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B.对上阶段工作进行考评,布置下阶段工作重点。

C.由总承包质量安全部编写会议纪要,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各成员。

(4)本例会每周一次。

1.5.5文明施工检查考评会

总承包、各施工单位项目主管副经理和相关人员。

(2)会议支持人:

总承包项目主管副经理。

A.重点检查场容场貌、环境卫生、治安和外来劳务办证工作。

C.考评结果,由总承包综合办公室通报各有关单位。

(4)本例会每月一次。

可与安全考评会(每月其中一次)合并召开。

1.5.6专题会议和紧急会议

根据施工过程所发生之状况,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和各施工单位可以临时召开或请求召开针对性的专题会议和紧急会议,及时处理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以弥补例会无法覆盖之缺陷。

1.5.7会议纪要

按会议制度召开的各种工程会议必须要有准确的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主持人按会议实际记录整理和编制,并最迟于第三天分发至与会各单位。

接到纪要后如有异议,与会单位可及时提出意见,经主持人确认后,由其将纪要更正分发到与会各单位。

1.6、总承包与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配合工程监理做好监理交底工作,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程序。

一般工作:

(1)开工前,将施工准备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监理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方可开工。

(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4)工程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

现场采样送检时必须有监理代表见证。

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设计、监理意见,无书面确认者不得进行变更。

(5)在选择分包队伍时,按监理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同意后再行与分包签订分包合同。

(6)隐蔽工程完成,总包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监理进行现场验收。

(7)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总包项目部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8)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9)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10)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1)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1.7、总承包管理手册

1.7.1施工前的必备条件

(1)向总承包项目办公室办理如下手续:

A.提交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会组织证明、开户银行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B.提交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C.提交分包工程施工简历;

D.提交分包工程施工组织体系;

E.提交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名单并办理通行证;

F.分包工程投保证明文件;

G.填妥“指定分包商情况登记表”

指定分包商情况登记表

业主方

地址

邮编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层次

总包方

联系电话

传真

分包方

分包项目

分包合同

合同总价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码

许可证号码

分包商组织体系简况

经理

是否进驻工地

现场主管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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