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武汉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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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武汉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编号:

 

杂物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曳引式杂物电梯□强制式杂物电梯

□液压式杂物电梯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移装

自检日期

自检员(签字):

审核(签字):

批准(签字):

自检结论:

(施工单位)

(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检验记录应用钢笔、黑色炭素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由于笔误需要更改的只允许杠改,并且更改人应在更改处附近签字确认。

2、标记说明:

①自检结果栏:

自检结果为“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自检结果为“不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合的分项自检结果栏填“×”,并在不符合内容与要求下,划一横线。

“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②结论栏:

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3、数据填写要求:

(1)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按指定格式填写实测数据。

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

(2)不要求测试数据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端梳齿板有断齿”;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3)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1)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合格的,按要求填实测数据;2)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不合格的,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内容,又要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4、“控制方式”“拖动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控制

方式

手柄控制

按钮控制

信号控制

集选控制

并联控制

梯群控制

代号

SK

AK

XH

JX

BL

QK

拖动方式

直流调速

交流单速

交流双速

交流调压调速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

代号

DC

AC1

AC2

ACVV

ACVF

5、无自检员、审核、批准人员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及未填写自检日期的记录无效。

设备基本情况

使用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邮编

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

设备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许可证编号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施工开始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设备名称

□曳引式杂物电梯

□强制式杂物电梯

□液压式杂物电梯

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制造日期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门

控制方式

轿厢尺寸

宽mm深mm

高mm

拖动方式

开门方向

□中□左□右□垂直

开门方式

□自动□手动

曳引机型号

安全钳型式

□瞬时式□渐进式

曳引轮直径

缓冲器型式

□弹簧;□橡胶;□塑料;□木材;□附加缓冲器

限速器型号

限速器动作速度

曳引绳规格

曳引绳根数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功率

kw

顶升型式

□直接顶升□间接顶升

液压系统

满负荷值

Mpa

油缸数量

油缸型式

项目及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

结果

结论

01

1

技术

资料

1.1

制造

资料

制造单位应当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7)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资料,例如:

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注A-1: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杂物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02

1.2

安装

资料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文件;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03

1

技术

资料

1.3

改造

重大

维修

资料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文件;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杂物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3: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04

1.4

使用

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杂物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05

2

机房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及检修门、检修活板门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

(3)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4)对人员不可进入的机房,从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门槛到需要维护、调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的距离不大于600mm

06

2.2

机房专用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07

2.3

断错相保护

每台杂物电梯应当配备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当杂物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08

2.4

主开

(1)每台杂物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杂物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者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防止误操作;

(4)如果几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共用一个机房,则各台杂物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当易于识别

09

2.5插座

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

10

2.6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适当,无明显漏油。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杂物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杂物电梯再运行;

▲(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不得有过度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曳引式杂物电梯应当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电动机运转时间超过设计值时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11

2.7

液压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1)用于液压缸与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上应当标注制造商名或者商标、允许的弯曲半径、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软管固定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制造商标明的弯曲半径;

(2)承受压力的管路和附件(管接头、阀等),应当适当固定;如果管路穿过墙或者地面,应当使用套管保护,套管内不得有管路的接头;

▲(3)溢流阀应当调节到系统压力不大于满载压力的140%。

由于管路较高的内部损耗,必要时溢流阀可调节到较高的压力值,但不大于满载压力的l70%,此时应当提供液压设备(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调定工作压力:

MPa

超过%

(4)破裂阀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商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和已调节好的触发流量

 

12

2.8

电力驱动杂物电梯的紧急操作

▲★

(1)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2)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并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3)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4)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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