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土族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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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土族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017年达拉土族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实施方案
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及法人单位
1、项目名称:
2017年乐都区达拉土族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项目责任单位:
乐都区人民政府
3、项目监督单位:
乐都区扶贫开发局
4、项目法人单位:
乐都区达拉土族乡人民政府
5、项目法人代表:
乐都区达拉土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项目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的通知(中发【2011】10号);
2.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27号);
3.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青扶局[2010]31号);
4.《青海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5.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牧民异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意见》(青政【2011】67号);
6.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50号);
7、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6]2022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站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
8.《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发展产业、易地搬迁等七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交通、水利等九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9号);
9、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10、项目区实地调查资料。
三、项目建设背景和提出理由
(一)项目建设背景
扶贫开发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历史任务,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战略目标。
近年来,我省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了多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生活在山区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恶劣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近5万多人采取集中或分散安置的方式,搬迁到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解决了“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的目标。
一是生活质量大提高。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许多农牧民从山上搬到山下,从偏远山区搬到城镇、国(省、县)道边,生产条件、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有搬迁农户从过去的土胚房,住进了既环保、又抗震保暖的新房,人均住房面积平均达到15-20平方米。
项目村实施了“四改、三建”(改水、改路、改厕、改厨、建社区、建沼气池、建庭院),搬迁户远离了脏乱差的生活环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二是产业取得新发展。
搬迁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改变了农民靠天吃饭的生存方式,并充分依托地域和交通优势,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
实现了生活能源清洁化、生活方式城镇化、居住环境优美化。
实现了有住房、有产业、有饮用水、有照明、有硬化道路、有卫生室、有广播电视的“八有”目标。
三是就业取得新渠道。
通过组织农民协会、成了合作社、劳务输出、经商等,实现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四是技能取得新突破。
通过积极开展“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科技下乡”等培训活动,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素质。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扩大趋势。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坚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激发贫困地区内在活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加大对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全面落实完成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
(二)项目提出的理由
达拉土族乡长沟等搬迁村地处乐都区北山地区,为浅脑山,山势陡峭,山大沟深,自然条件严酷,地理环境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
长沟村地处达拉乡西南部,距离乡政府驻地13公里,距区政府驻地26公里,全村有4个社,143户435人,劳动力21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209人,低保户5户14人。
耕地总面积595亩,其中退耕地面积为410.34亩,实有耕地面积184.66亩,人均耕地0.77亩。
杜家洼村地处达拉乡中南部,距离乡政府驻地3公里,距区政府驻地14公里,全村有4个社,61户240人,劳动力16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51人,低保户1户3人。
耕地总面积595亩,其中退耕地面积为410.34亩,实有耕地面积184.66亩,人均耕地0.77亩。
农民赖以养家糊口的耕地大多数为250以上的坡地,基本靠天吃饭,若遇灾年,农作物几乎颗粒无收;当地各种资源匮乏,特别是水资源严重匮乏,干旱缺水是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原因;基础设施薄弱,二、三产业基本上处于原始阶段且无发展前途;封闭的地理环境,使得农业耕作方式落后,农业生产成本投入高,产出低,严重影响群众增加收入。
另外,由于山高路陡,导致群众出行、学生上学及各种物质的运输都非常困难。
近年来,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了扶持,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贫穷落后的状况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一方水土已不能养活一方人。
改革开放以来,外出务工已成为全乡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也凸现出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户负担重,由于无住房,只能租赁房屋居住,居住场所极不稳定,既给城镇管理造成较大困难,也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二是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极不稳定的居住场所,造成务工群众只能将老人孩子留在原居住地,不利于瞻仰老人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三是土地耕作问题突出。
由于长年在外务工,致使部分土地撂荒,即使耕种,也疏于管理,造成粮食产量低,土地资源严重浪费。
只有实施易地扶贫,实行土地流转承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项目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二节项目摘要
一、项目建设地点
迁出地:
乐都区达拉土族乡4个村206户。
安置地点:
乐都区雨润镇迭儿沟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扶贫搬迁住宅建设、供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工程、公共工程等。
(一)搬迁安置
1、搬迁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206户649人。
2、搬迁规模:
共计安置群众206户6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0户485人,非贫困户46户164人。
(二)住宅建设
1.新建集中安置点一个,修建农家小院206幅,搬迁群众住房建设面积一人户不超过25㎡,二人户不超过50㎡,三人及以上户不超过80㎡,宅基地按0.3亩计划,配套建设围墙、大门等。
总建筑面积10535㎡。
2.宅院比硬化路面高15公分,房屋比宅院高30公分,房屋层高3.0米,房屋前檐40公分,房屋前檐出水,铺设地板砖,客厅、主卧及厨房屋顶留烟道。
厨房留高窗。
3.房屋地基深度1.5米,50公分三七灰土回填,50公分浆砌石1.15米。
4.墙体地基深度50公分浆砌石。
5.房屋内有简易照明设施。
6.窗户以上为白色,以下为灰色。
室内刷白。
(三)给排水工程
集中安置点新建50方蓄水池1座,给水管道10KM,供水分户检查井206座,主要街道消防及人饮减压检查井12个;排雨水、洪水渠道8KM。
(四)供电工程
新建室外供电线路8KM,全部为0.4KV外线,配套500KV箱式变压器2套,分户照明208户,动力电6户。
太阳能路灯160盏。
(五)道路工程
硬化新村道路8公里其中主路4公里、支路4公里,道路绿化318棵软儿梨树,建设三眼桥梁一座。
(六)公共工程
新建新村彩门1个,新建200平米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个,600平米文化活动广场2个,1000平米幼儿园1所,60平米卫生室2个,40平米公共厕所5个。
(七)项目用地
迭儿沟征地150亩,安置区安置206户,房屋建成后老宅基地复耕153亩。
保持耕地增减平衡。
(八)宅院围墙大门
农户宅院围墙大门计划安排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解决。
(九)环保
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大垃圾斗6个,小垃圾箱36个。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计划下达后18个月内完成。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4051.11万元。
其中,移民建房2064.11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610.5万元其中建档户1人户21*3.5=73.5万元,二人户37*7=259万元,三人户102*10.5=1071万元,非建档户46*4.5=20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61万元其中建档户1人户21*3000=6.3万元,二人户37*6300=23.31万元,三人户102*1=102万元,非建档户46*7=322万元),占总投资的50.95%;基础设施总投资1357万元(其中人饮工程投资120万元,渠道100万元,供电工程投资200万元,道路硬化工程投资240万元,三眼桥梁一座90万元。
太阳能路灯128万元,道路绿化318棵软儿梨树100万元,公共设施投资彩门1座、文化长廊及健身器材合计54万元,200平米村级综合服务中心3个120万元,600平米文化活动广场2个30万元,1000平米幼儿园1所90万元,60平米卫生室2个60万元,40平米公共厕所5个25万元),占总投资的33.49%;其他费用630万元其中征地款567万元,占总投资的15.56%。
2、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051.1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扶贫专项资金1610.5万元,占总投资的39.75%,行业配套资金1357万元,占总投资的33.49%,政府配套资金6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56%,群众自筹资金453.61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农户自筹款,住房面积25㎡不超过3000元,50㎡不超过6500元,80㎡不超过10000元。
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安置方式
第一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减少贫困人口的需要
加快农牧民易地扶贫搬迁是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年)》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四个发展”(跨跃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三区战略”(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现“两新目标”(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重要路径。
二、是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灾害影响的需要
如前所述,原居住地生活存在多种困难,实施本方案,才能大力改善农牧民群众的住房、上学、就医、饮水、供电、交通等条件,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
三、是改善发展环境条件,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是通过搬迁才能便于国家和农民群众进一步加强现代设施建设,使农民群众充分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二是通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饮水等劳动力投入,降低生活成本,为农民发展生产、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更多的时间和物质条件;三是畅通信息,并通过后续培训等措施,增强农民自身素质,便于搬迁农户开展商贸、外出务工,拓宽增收渠道。
四、是加快土地流转、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需要
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生活十分困难。
近年来,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了扶持,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贫穷落后的状况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一方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