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打算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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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安排部署,局党组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民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检查,切实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使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系统化、机制化。
(一)切实履行三大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凝聚班子整体的合力责任。
局党组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机关处室、局属单位承担的职责、权力,细化实化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市委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书。
二是落实党组书记的首要责任。
作为“关键的少数”和“少数的关键”,局党组书记自觉担负起了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领导的责任、监督检查的责任、率先垂范的责任,在各种会议上注重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强调纪律要求。
结合“民政权力清单”完善了民政岗位“责任清单”制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干部岗位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上率下,切实把主体责任体现在民政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度和效果上。
三是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担当责任。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开展民政权力清理规范、违规经商清理、农村“三资”管理、低保清理规范和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救灾、优抚等22个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建立了廉政风险常态化分析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次,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深入抓实七大任务,重点推进体系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
召开了“三严三实”严守政治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在政治上守纪律讲规矩,当明白人;
在工作上守纪律讲规矩,当有为人;
在生活上守纪律讲规矩,当守井人;
在情感上加以深化,当群众的亲人的贯彻落实意见,28名县级领导干部深入查找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深入人心,贯彻于行。
二是选好用好干部。
局党组高度重视对70、80后干部的培养任用,不断优化干部结构、提升干部素质、务实干部作风,严把推荐、识别、酝酿、讨论、公示、教育等6个关键环节,并通过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的培训等方式,选拔了一批年纪轻、作风硬、综合素质强的优秀干部。
特别是9月上旬一次性提拔任命了7名县级领导干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用人氛围。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把改进作风体现在眼睛向下、躬身为民上;
体现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上;
体现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上,30位市管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对30名县级领导干部和121名科级干部持有的出国境护照证件进行核查报备,统一管理。
XX年1至11月,各类会议较去年同期压缩25%;
制发各类文件124种,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1%。
四是坚决惩治腐败。
今年以来,局党组加大执纪问责能力,先后对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单位的12名参与经商办企业人员给予记过和警告处分,对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告诫约谈;
对市社会福利院原院长、市救助管理站后勤保障科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了免职处理;
对市殡仪馆未经审批同意,私自超规格接待相关人员的问题,纪检组长对市殡仪馆领导班子、市龙凤园公墓主任、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责令相关人员分摊了接待费用,并在全局予以通报;
对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县级)因使用公款办理购物卡和加油卡构成违纪,局党组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的意见,并上报市监察局。
五是规范权利运行。
建立编制了《XX市民政局行政职责清单》、《XX市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XX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清单》和《XX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等四项清单。
梳理出局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9条;
主要负责人7条;
班子其他成员4条;
纪检组监督责任10条;
纪检组长10条;
机关党委6条;
专职副书记5条;
12个机关处室75条。
代管及局属21个单位领导班子梳理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184条及主要负责人105条,查找出76条风险点,建立108条防控措施。
在全局系统逐步建立起以职责、权力和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覆盖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着力深化改革。
局党组主动适应新常态,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按市纪委要求配齐了纪检监察专干,纪检监察聚焦民政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认真履职,加强对各类人员履职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七是做到表率引领。
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实行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全局系统单位各级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签字背书、述纪述廉等相关规定,不利用职务影响干涉和插手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业务,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不违规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三)健全完善八大机制,形成纵横层抓格局。
局党组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巡视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在组织领导上,强化了党组负主责、党组书记负首责、班子成员负全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在责任分解上,积极推行“四项清单”,对全局行政权力、职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行了认真地细化实化,责任到人。
在压力传导上,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为局系统30名领导干部统一印制配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笔记本》和《约谈工作笔记本》。
对今年实施民政建设项目的市精神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了进行了提醒约谈,督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和纪律;
对清退办公用房行动迟缓的部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督促及时清退;
举报反映市社会福利院存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等问题,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促使其加强单位管理;
对在XX年全市联扶工作考核较差的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军供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约谈,促使上述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做好XX年帮扶工作。
截止目前,局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工作约谈613人(次);
提醒约谈26人(次);
告诫约谈23人(次),使压力传导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履职报告上,通过工作约谈、走访调查、集中座谈和“工作落实年”行动等方式,做到了工作时时有督查,日日有进度。
同时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做到每一个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
在联系群众方面,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单位走访调查,到基层工作85天,其中参与联扶工作32天,组织召开双联工作协调会8次,到分管部门和单位专题了解工作开展情况44次,深入项目一线排忧解难48次,接待来访群众20次,做到了一线落实、一线解决。
在督查督办方面,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在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工作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推行了以“专人紧盯清单台账,周初清查工作计划,周中督查工作进展,周末核查归档资料”为主要内容的“一盯三查”督办方法,累计承办市委、市政府责任清单工作5件,规定时限内办结3件,正在办理2项,按时办结率达到了100%。
制定下发责任清单54件,按时办结10件,按时推进44件,有效促进了督查督办工作纵深推进。
在考核评价方面,结合项目督查、业务评测、群众反馈、来电信访、民主测评等工作,对全局党员干部在行政能力、党风廉政、思想品德等各方面综合予以评定,特别是探索构建了一套以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为基本要素的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干部公开选拔从“量的选拔”向“质的选拔”转变,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追究机制方面,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违纪必究、有腐必惩,形成“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紧盯腐败易发领域,加大规范约束力度
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局党组强化了19个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主体责任落实,在涉及民政工作的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各类项目建设、违规参股经商、为民办事环节、财经纪律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婚丧嫁娶操办、参与非法赌博、干部选拔任用、班子换届选举等11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一是在惠农资金清理规范方面,积极推进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拟定了《XX市民政局关于信息共享互查的合作协议》,受理并核对城关区、七里河区、皋兰县363户、679名救助对象核对申请,与市级人社、车管等部门进行了家庭财产核对工作,市本级跨区累计核查1230户、2600人,有效解决了城乡低保中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
二是在农村“三资”清理规范方面,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涉农街道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领导小组,全面摸清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并建立了“三资”账簿,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开展了村(社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累计组织人员对全市7个县区17个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强化了对村(居)“两委”班子和农村“三资”管理的监督。
三是在项目建设监督方面,局班子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成立了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的民政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在局属市精神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上,定期上报领导小组,对项目立项、论证、招投标等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严格有关规定和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在违规参股经商清理方面,30位市管领导干部报告了经商办企业有关事项,对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单位的12名参与经商办企业人员分别给予8人记过处分、4人警告处分的问责处理,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告诫约谈。
五是在为民办事环节方面,着力发现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漏洞,深入分析原因,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规避措施。
全面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
建立了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街道直接申请审核备案制度、“一站式”医疗救助制度和优抚安置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等制度,组织人员对县区救灾资金分配使用、低保对象审批、审核和家庭经济情况核对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杜绝了在为民办事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
六是在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党组书记、局长不直接分管财务审计,今年3月制定出台了《XX市民政局财务监督暂行规定》和《XX市民政局局属公墓财务规范暂行规定》,对局属单位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监督进行了明确要求,并不定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今年4月、10月分两次对局属20多个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培训。
重大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严格按程序招标,及时向监察室予以报告,并适时跟进督查。
七是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XX年1月至9月底,三公经费总支出元,节约开支元,同比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支出元,同比下降%;
公务接待支出3063元,同比下降42%,三公经费支出中不存在虚列开支、擅自提高经费开展问题。
八是在婚丧嫁娶操办方面,建立了相关事宜报告制,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节俭婚庆理丧,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操办行为。
全年共有9名干部职工上报了婚丧事宜报告。
九是在参与非法赌博方面,党政领导干部以身示范,严禁陪领导赌博,变相行贿,以反面典型和家庭观念为警示教育内容,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十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推荐、识别、酝酿、讨论、公示、教育等6个关键环节,把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尤其在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中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经常性考察、年度考核和任前考察结合起来,客观评价干部的成绩与不足。
同时充分确保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任前公示环节,并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从而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宽松环境。
XX年4月,XX残疾儿童康复中心1名同志因个人涉及经商办企业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局党组会议研究取消了该同志所竞聘岗位。
截至目前,全局选拔任用干部15人,内部交流4人,没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十一是在村级班子换届选举方面,深化了村(居)民自治机制,制定了《居民(村民)代表会议章程》、《居民代表成员联系群众制度》、《社区评议制度》等自治制度,在全市广泛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向730个村监会拨付工作经费209万元,切实发挥了村民自治和村民监督的功能,同时全面拓展村(居)务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方式由定时公开向即时公开转变。
在坚持按月公开村(居)务的同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急需办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即时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有效规范了村级班子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和措施上进一步确保了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的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
四、突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一是畅通反映渠道,在局属22个单位统一设置了“廉政举报箱”,每半月定期开箱收集举报件,按纪检工作规定,及时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对5名被举报人员进行了调查初核。
二是围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民政公共服务、救助对象认定、重大基建项目、物资采购、人事财务管理等权力运行流程,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式,分层深入查找了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做到了单位全覆盖、项目不缺漏。
三是加强对局系统各类人员履职的监督检查,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在关键时间节点、节假日前后对各单位作风、遵守八项规定等情况不间断组织督查,特别是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电话、手机短信进行纪律提醒。
6月2日至25日,纪检组长带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室人员对局属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务管理及制度建设等进行督查,特别是单位经费的开支、程序环节等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对个别单位存在办公用房不符合规定、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限期纠正整改。
在全局系统1133名干部职工的住房清理中,对住房面积不实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在殡葬行业组织开展了公墓执法检查,重点对整改公墓、超面积建设公墓进行检查,有力维护了全市殡葬市场的正常秩序。
依法依规把好社会组织的审批登记关,坚决制止了乱摊派、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等不法行为。
全年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家,注销社会组织4家。
五、存在的问题和XX年工作打算
我局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是:
一是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作风纪律规定自控、自律、自我约束等方面还存在侥幸心理;
三是民政系统单位分散、人员多,担负职能复杂,项目建设多,涉及经费和物资采购的领域岗位多、经费来源门类多、渠道多,在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和监督上还需加强措施。
四是救灾、低保、优抚等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主要在县(区)、乡(镇),在监督检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XX年工作中,一是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员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学思践悟,使全体党员干部对两项党内法规入脑入心,全面接受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和压力传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规范开展约谈工作,督促整改、提醒纠错和告诫警示,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是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婚丧嫁娶事宜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管,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督促各类人员严格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纪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彩票等民政专项资金、民政重大项目建设和违反作风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民政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干部无违纪违规。
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
XX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