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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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2、抽掘采关系正常。
3、矿井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4、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支护方式、设备和材料。
5、正常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资料齐全。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
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建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且系统可靠,运行正常。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集团)、县(市、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
2、考核年度内,达标矿井中一级占40%及以上。
3、考核年度内,公司(集团)百万吨死亡率在0.5以下,县(市、区)在1.0以下。
4、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有每季度的检查考核资料。
第七条检查考核办法:
1、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
地(州)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
县(市、区)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每季度进行一次;
煤矿每月进行一次。
2、在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时,矿井应保持正常生产;
所有检查记录均应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3、煤矿按分级管理原则,每月5日前向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报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向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报表,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每季度向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报表。
地(州、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于每年1月10日之前将所属煤矿上一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结果和申报等级及本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上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4、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检查验收。
井工煤矿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申请表(附件9-1),露天煤矿填写申请表(附件9-2)。
5、符合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条件的煤矿,按管理权限逐级考核上报,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进行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具体要求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八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命名:
1、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命名;
二级由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命名;
一级和自治区直接监管的煤矿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考核、命名。
2、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局)、县(市、区)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进行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3、对已被命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不能巩固和保持相应的质量标准化等级的,应给予警告、降级、撤消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称号。
4、审核、公示期间,申报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不予命名。
第九条申报煤矿必须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该矿当年申报资格外,此年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条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对煤矿进行考核或抽查时得分和等级与下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自查得分和等级不一致的,按就低原则确定矿井质量标准化得分和等级。
第十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新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必备条件
1、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健全各种生产安全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3、按规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各种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考核评级办法
1、安全管理分为九大项,满分100分。
2、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
总得分90分及以上;
二级:
总得分80分及以上;
三级:
总得分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表1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满分100分)表1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
分数
检查
方式
评分办法
实际得分
一、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人
员
配
备
︵
10分︶
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低瓦斯矿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少于5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
4
检查设置机构人员的文件和检查证书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足不得分;
无证上岗,每有1人扣1分,扣完为止
2、矿长有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企业法人、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职能科(室)、生产区(队)的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资格证
3
检查资格
证书
无资格证书或过期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瓦斯抽采工、防突工、探放水作业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检查证件
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1分,本小项分扣完为止
二、
责
任
制
落
实
︵40分︶
1、建立以调度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指挥体系。
调度员不少于4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调度记录台账齐全,项目填写齐全、完整,每件事情有落实记录。
坚持日调度例会制度,日调度例会记录齐全、完整,每件工作有安排落实记录
15
查阅
相关
资料
1、未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未正常召开日调度例会不得分。
2、调度记录台账每少一个班扣1分,项目填写不全、不完整每处扣1分;
事情无落实记录每件扣1分。
以上扣分不超过5分。
3、日调度例会记录每少一天扣1分,记录不全、不完整每处扣1分,工作无安排或无落实记录,每件扣1分。
以上扣分不超过5分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例会制度。
(1)坚持周例行安全检查及检查后的周安全例会,记录齐全、完整。
(2)坚持月度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和月度安全生产办公会,记录齐全、完整。
(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齐全、完整,整改效果评价资料齐全,暂时整改不了的,应有防范措施
(1)小项5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每少一次扣2分,缺1份记录扣1分;
(2)小项5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3)小项为5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少一份台账或整改效果评价资料、措施:
重大隐患扣2分,一般隐患扣1分
3、井下每个班均有矿级领导带班。
矿级领导完成每月的下井任务
无矿级领导带班,每有一班次扣1分;
未完成下井任务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建立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格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
未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或未签订责任状,此项不得分;
未进行考核并兑现,每少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备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2
无救援预案或未组织演练不得分;
预案未备案扣1分,扣完为止
三、
度
8分︶
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等制度:
1、各级领导、岗位人员、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3、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2、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3、人员出入井检身和清点制度
8
逐项检查
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四、
培
训
1、有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
有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有落实
缺一项此小项不得分
2、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具备满足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并考试合格
查阅考试档案
发现一名未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3、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存档;
有三项人员持证情况花名册
无培训档案此项不得分;
其它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五、
保
障
6分︶
1、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安全专项费用和维简费
未提取、提取缴纳不足或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的不得分
2、井下各类标志牌清晰、准确、齐全,悬挂位置合理,固定牢靠
现场抽查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3、按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或辅助救护队或与就近的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查看协议
无救护队或未签订救护协议本项不得分
六、
图
纸
矿井必须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以下图纸
1、矿井地质地形图
2、井上、下对照图(按年度绘制,季度修改)
3、采掘工程平面图(按月度修改)
4、通风系统图(按年度绘制,月度修改)
5、井下运输系统图
6、矿井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7、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氮气、压风、充填等管路系统图
8、井下通讯系统图
9、井上、下供配电和井下电器设备布置图
10、井下避灾路线图(按季度绘制,月度修改)
10
查看图纸
少一张图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此项不得分;
填绘不及时每图扣1分,扣完为止
七、
职
业
病
防
治
和
劳
动
护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查阅资料
未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此小项不得分;
2、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等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无计划或未开展工作,此项不得分
4、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查阅资料,
向职工询问
无计划或未建立档案不得分
5、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估;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定期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未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或发放不全,本项不得分
八、
定
与
1、矿井应按规定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和现场
超定员组织生产不得分
2、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查阅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3、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查阅保险缴费情况
各类保险参加率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必备条件
1、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较大及以上事故。
2、技术资料、图纸齐全,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1、采煤分十大项,满分100分。
2、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第三条得分计算公式
1、月度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
采煤工作面个数。
2、年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
12个月。
3、采煤工作面每死1人,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
第四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表2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满分100分)表2
检查方式
实际
得分
一、质量管理
︵16分︶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综采工作面开展矿压在线监测工作
全面检查,查阅《作业规程》和相关资料并与井下对照检查
未开展工作不得分,综采工作面未实现矿压在线观测不得分。
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资料每缺一次预报扣0.5分,扣完为止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采区设计、放顶煤开采设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专项设计内容及审批手续符合有关规定。
无设计不得分。
未按规定审批的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修订、贯彻符合有关规定。
(1)有作业规程编制、审批、修订、学习、考试等制度;
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对照井下实际对作业规程进行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2)作业规程编制符合实际,内容齐全,科学合理,能指导现场工作;
并组织职工学习、考试,有相关记录
(3)工作面安装、初放、收尾、撤面及过地质构造带有专项措施
(4)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应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等进行计算
无作业规程(套用作业规程)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环节或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
6、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老空区、断层、煤柱、废巷、冒顶区、陷落柱以及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7、采煤工作面图表齐全。
有工作面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劳动组织图表,避灾路线图,炮采工作面还应有爆破图表。
顶
板
︵10分︶
1、支柱(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
单体液压支柱的选型满足工作面支护需要,支柱打在硬底上,柱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5小项沿工作面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量机道和放顶处顶底板高差计算合格率,三点不合格此项不合格,该小项为零分。
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2、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计算≤100mm/m
1个检查点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3、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
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支撑有力
出现台阶下沉该小项不得分。
一架接顶不实扣0.5分,扣完为止
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若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有一处煤顶,该小项不得分
5、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工作面支护
1、单体液压支柱
(1)新设支柱初撑力:
单体液压支柱φ80mm≥6OkN,φ10Omm≥90kN;
有矿压观测仪
(2)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3)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
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
柱距偏差不大于±
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
100mm
(4)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钻底<100mm
1、3项沿工作面各均匀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
检查直线性,拉线分段长度不小于50m。
2、4小项全面检查
支架工作阻力低于初撑力的该大项不得分
1小项为4分,2—4小项各为2分。
1、3小项有一检查点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
2、4小项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2、悬移顶梁液压支架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2)支架编号管理,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最大仰俯角<7
(4)相邻支架间错差≤30mm,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3、液压支架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干斤顶有表显示)
(2)支架编号管理,液压系统、元件及各连接销完好可靠;
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
50mm。
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最大仰俯角<7°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
2O0mm)
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
1、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面的综采支架要配套,功能齐全,应由基本液压支架、端头液压支架、过度液压支架等三种架型组成。
端头、机头(前后)、机尾部位不得使用四对八梁代替端头液压支架和过度液压支架
各
小
项
面
检
查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在采动影响范围内必须进行加强支护,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超前加强支护使用单体支柱和铰接梁(长钢梁)时,靠近工作面打双排柱,其中双排加强支护长度不小于超前支护长度的一半
3、工作面上下端头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
4、综采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其它采煤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低于l.6m,有0.7m宽行人通道
5、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防倒绳、防倒链等);
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住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住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顶不充分(<(2×
5)m2),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
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3、放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
无空载和失效支柱;
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放顶时按要求配足水平楔
4、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的工作面要有批准的专项设计;
开采坚硬顶板、坚硬顶煤的工作面要有顶煤弱化、顶板弱化的专项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方法
阅
资
料
没有放顶煤专项设计或顶煤、顶板弱化设计此项不得分
六、煤
壁
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伞檐:
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
伞檐长度在l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OOmm;
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
2、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端面距小于300mm;
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前梁接顶严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
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两
巷
文
明
生
产
1、巷道清理到底到边、保持底板平整,巷道净高不低于1.8m,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
皮带机或刮板机里外侧保持清洁,做到浮煤不堆积;
巷道无淤泥积水(长5m,深0.2m)和杂物堆积,水沟畅通
1、2小项各均匀布置5个检查点;
3、4对照规范现场全面检查
2、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拱形支架卡缆、螺栓、垫板齐全;
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或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3、各种备用材料、设备码放整齐,不影响运输和行人,并有规范的标志牌和责任牌
4、各种电缆、管路吊挂平直,规范美观,并挂牌管理(管路每隔100m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