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821681 上传时间:2022-10-24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52.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docx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招标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724-1201D22N116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0724-1201D22N1168

2.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采购综合医疗车项目

3.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的名称

数量

综合医疗车

1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内

5.交货时间:

签定合同后四十五个工作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

4所投车辆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产品,投标产品可在用户所在地上牌;

5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相关规定);

6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相关规定);

7所投产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有相关规定);

8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

7.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按工商局格式出具,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连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选用网购方式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但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或传真)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

00至11:

30,14:

30至16:

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

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

862037652392

传真:

862037652396

联系人:

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户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120905*********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注册会员资格)。

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

862037658466-218

传真:

862087750105

联系人:

黄小姐

电子邮箱:

huangshuang@

8.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不小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8月8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14:

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9.开标时间:

2012年8月8日下午14:

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11.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13.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4.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

862087768198

传真:

862087768283

网址:

联系人:

汪莹、叶镇荣、肖洒

保证金帐户:

户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

账号:

120905*********

购买标书(邮购)及缴纳中标服务费账户:

户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

账号:

12090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项目说明

1.1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综合医疗车1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1.2招标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综合医疗车

1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1.3招标要求

1.3.1必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期:

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系统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将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投标价总和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

1.3.3投标人所投的系统及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1.3.4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1.3.5投标人须按“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1.3.6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1.3.7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定义

2.1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货物:

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

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

投标人:

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

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合同:

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标的的经营资质与能力。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4.2本款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发、装配、生产地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6天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投标人,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这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后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9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

9.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10.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1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之附件2,开标一览表与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应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按投标人须知第23.1、23.2和23.3条的规定标注。

11.2商务部分

内容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格式所作出的对应的书面应答文件。

11.3技术部分

a)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

b)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要求),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

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d.货物经权威测试机构检测的性能报告,获得的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及相关质量证书(复印件)等;

e.货物和服务的使用用户一览表;

f.货物有关技术资料和说明;

g.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

11.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电子文件(磁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标注。

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12投标信函

12.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信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及相应的投标报价表。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