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创呼吸机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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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XX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招标文件请自行在挂网招标公告中下载附件。
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4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XX市惠XX区鹅岭北路41XX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4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七、开标(唱标)时间:
评标时间:
2019年4月24日14时55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
XX市惠XX区鹅岭北路41号XX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4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
联系人:
XXX/李先生电话:
********
联系地址:
XXXX号邮编:
******
XX市中心人民医院
2019年4月1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响应供应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注:
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4、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免注册的备案凭证/规定条文(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招标项目包进行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对应材料以供审查,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资格性审查将不通过。
2、招标项目一览表
见投标邀请函
三、投标基本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将不予通过,拒绝其投标。
2、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择优要求和条件,负偏离或不响应▲号条款的投标人将影响综合得分。
3、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号特殊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提供厂商说明材料,厂商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参数;
(2)能证实产品技术、配置参数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能体现投标技术参数的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或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说明函等;
或②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
或③厂商官方网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同时注明材料来源于官方网站的网址。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厂商或投标人公章)。
4、本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为参考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的货物的对应技术参数应等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参考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按所投设备的出厂参数进行投标参数填写,并提供对主要技术参数的投标证明材料。
如所投设备参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投标人必须按所投设备的出厂参数进行投标参数填写,不得随意复制粘贴招标技术参数。
否则,导致安装或验收后续工作中核对真实参数不一致不予安装或验收的,后果自负!
5、投标人须提供独立的“投标报价单”一份、投标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四份及投标文件下册四份,并各自独立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所有复印资料应清晰,如因资料不清晰产生的废标或扣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单包内各单项的预算价格,高于按投标无效处理。
4、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规格、技术参数/方案、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一、基本功能要求
▲1
彩色触摸显示屏
要求原厂配备的彩色触摸显示屏,≥12英寸
▲2
操作界面
全中文操作界面
▲3
同屏显示
可同屏显示流速波形、容量波形及压力波形等三道波形,还可以数字显示病人的实时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漏气量、气道峰压、病人自主呼吸比例
4
漏气补偿
具备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补偿≥60L/min,最大送气流速≥240LPM,及时有效的供气,保证病人最好的舒适度
▲5
Auto-Trak
具备Auto-Trak(数字式自动追踪灵敏度技术),可自动调节漏气补偿,自动调节吸气触发,自动调节呼气切换
6
补偿校准
要求可根据面罩选择自动进行系统漏气及顺应性补偿校准设置
7
开机自检
具备开机自检,固定漏气量测试功能,保证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8
压力上升时间
压力上升时间多档可调(不少于五档),最大限度提高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的舒适度
9
报警功能
具备完善的报警功能,在屏幕上显示报警内容便于临床医师及时诊断报警状况
10
供气系统
采用优秀的涡轮供气系统,低惯性小型鼓风机,重量轻
11
压力释放
具备带压力释放功能的CPAP,提供不少于三档基于流量的呼气压力释放功能,档位可调
▲12
内置电池
具备使用时间不小于6小时的内置电池及氧控模块,保障病人安全及方便病人移动治疗
13
联网
具备联网功能,需开放联接协议,可与医院信息系统相连
二、至少具备以下通气模式
1
S/T
自主呼吸/时间控制模式
CPAP
持续正压通气,具备压力释放功能,不少于三档可调
3
PCV
压力控制模式
▲4
AVAPS
平均容量保证压力支持模式
5
待机
待机模式
三、主要技术参数
IPAP
4-40cmH2O
EPAP
4-25cmH2O
4-25cmH2O
C-Flex
关闭,1-3可调
I-time
0.3-3S
Rate
4-60次
AVAPS目标潮气量
200-2000ml
MaxP
6-40cmH2O(AVAPS模式下最大IPAP)
MinP
5-30cmH2O(AVAPS模式下最小IPAP)
氧浓度
21%-100%可调
四、监测项目
呼吸相/触发指示
Spont,Timed,Exhale
PIP
0-50cmH2O
呼吸频率
0-90次
潮气量
0-3000ml
分钟通气量
0-99l/min
时间
吸气时间/总呼气时间
总漏气量
0-200L/min
病人自主触发比率
0-100%
五、报警监测项目
报警监测项目
窒息时间、低每分通气量、病人管道脱落、机器损坏或停电、低呼出潮气量、高呼吸频率、低呼吸频率、高压、低压报警
配置清单
主机及触屏显示器
套
管道支撑臂及台车
加温湿化器
无创呼吸管路
呼吸面罩
个
高压氧气管
根
空气过滤膜
包
内置高效电池
内置氧控模块
电源线、说明书及快速操作卡等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出卖给买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产品质量:
①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②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卖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③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按本条描述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材料(抽验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证书或者合格证或上级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符合质量证书或其他任何可以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资料)证明其产品符合或优于质量要求,如未提供则该条款承诺无效。
如提供假冒伪劣或充装产品者,将按中标金额的十倍进行罚扣,且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参与医院的任何采买活动。
(3)单证齐全:
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若卖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生地证明、进口报关资料、商检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经验要求:
供货方负责技术支持,费用均已涵盖在投报价格中。
免费负责为买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买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3、项目预算: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设备报价均不得高于其预算价,报价高于预算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价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报价表。
5、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卖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
★6、质保期:
产品质量保证(修)期为至少壹年,产品质量保证(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量保证(修)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卖方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7、验收要求:
按供货要求事项进行验收。
8、售后服务:
(1)要求产品(设备)有良好的售后维修保障。
保修期至少为壹年,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设备发生故障、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
2小时以内,维修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
(3)卖方免费负责为买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采购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9、付款期限及方式:
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叁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下合同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后三个月内支付。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10、履约考评:
履约期间每半年将按我院《供应商诚信量化评价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考评一次,履约考评的分数将作为该供应商以后参与我院招标采购活动的诚信评分依据,将每次考评低于80分者进行质保金40%的罚没,并要求整改;
壹年累计考核两次不合格者将进行淘汰,扣罚全部质保金,并终止合同,纳入黑名单管理。
11、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买方不向卖方付款。
卖方应向买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及配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由卖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并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3)卖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注:
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商务条款中加★号的为主要条款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任何偏离或不满足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项目。
2、“采购人”是指:
XX市中心人民医院。
3、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
(1)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规定要求;
(2)按要求进行了资格预审并通过;
4、“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我院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需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6、投标人不得恶意竞价。
对于报价低于平均报价60%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现场或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材料或者无法证明的,评审小组有权裁定该报价是否为恶意竞价。
恶意竞价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差异巨大(原则上为低于预算价50%的或成倍数下降的),评审小组有权对各报价进行核查判定是否报价合理,有权否决招标评审项目的预算价并要求重新审计。
7、无效报价的认定
(1)报价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
(2)报价文件不响应评审小组评审时质疑提出的问题,且该问题将可能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报价文件的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而投标响应供应商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4)报价文件的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评审小组认为本次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其它评审小组认为应作为无效报价的。
8、有以下情形的,将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9、投标人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中的签名代签或冒签的;
(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投标,无委托书的。
10、“★”号条款:
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偏离,负偏离将导致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评审时认定为废标。
“▲”号条款:
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11、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点起,三个月内有效。
12、以下情形,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含密封连续开裂超过8cm的)。
13、有下列情形,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评审小组认为明显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7)投标文件出现雷同内容的;
(8)开标现场存在争议的。
14、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以下不良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黑名单管理,在此后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1)远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价或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
(3)与其他潜在供应商恶意串通围标的;
(4)近两年内有受到上级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
(5)随意申请撤换或放弃中标/成交结果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迟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中标/成交后,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未按要求执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8)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商谈判的;
(9)向医院涉及的相关部门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1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13)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14)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相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15)中标/成交后,擅自将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16)不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执行或擅自降低投标/响应承诺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17)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价、谈判时的承诺的;
(18)一年内有一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9)连续两次供应商履约诚信量化评价得分不合格的供应商;
(20)一年内累计达两次报名且未按规定提前一天发函告知不投标的。
15、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或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的招标技术、商务等要求的将导致评审小组拒绝其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主要由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通知XX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仔细阅读,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出质疑。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我院将视其为无异议,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5、要求响应人报名后应参加投标,报名后不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前致函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
如未致函说明者,将记不良行为一次,一年累计达两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6、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管理办公室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投标文件下册两部分组成),上册与下册不得一起混装,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性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进行页码编制并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管理小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8、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投标文件下册两部分应各编制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正本,原则上要求标记正副本,如有疑问或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一切以正本内容为准!
如未标记正副本的,以盖红章投标文件为准!
资格性文件(投标文件上册)一式四份一起密封,投标文件(下册)一式四份一起密封同一个文件袋内,报价单一份另外单独封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的信封袋或者文件袋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包号及投标文件上下册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前不得拆封”字样,封口,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我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告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也不得撤回。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接收。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附属非原件资料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招标管理办公室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原则上要求法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前来投标。
确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委托他人前来投标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双方手写签名,未手写无效。
如缺少上述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为无条件认同开标现场结果。
2、各投标人验视文件的密封性完好无异议后,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现场宣读各投标人货物名称、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各投标人签名确认,一旦签名确认各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否则按恶意竞争及恶意诋毁论处,将被取消资格。
(二)评审小组的组成
1、评审小组按医院的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三名专家组成。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