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数学复习教案不等式的解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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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用赋值法.令a=1,b=-1,代入检验.
答案:
B
2.不等式|2x2-1|1的解集为
A.{x|-11}B.{x|-22}
C.{x|02}D.{x|-20}
由|2x2-1|1得-12x2-11.
01,即-11.
A
3.不等式|x+log3x||x|+|log3x|的解集为
A.(0,1)B.(1,+)
C.(0,+)D.(-,+)
∵x0,x与log3x异号,
log3x0.0
4.已知不等式a对x取一切负数恒成立,则a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____.
要使a对x取一切负数恒成立,
令t=|x|0,则a.
而=2,
a2.
a2
5.已知不等式|2x-t|+t-10的解集为(-,),则t=____________.
|2x-t|1-t,t-11-t,
2t-11,t-
t=0.
●典例剖析
【例1】解不等式|2x+1|+|x-2|4.
剖析:
解带绝对值的不等式,需先去绝对值,多个绝对值的不等式必须利用零点分段法去绝对值求解.令2x+1=0,x-2=0,得两个零点x1=-,x2=2.
解:
当x-时,原不等式可化为
-2x-1+2-x4,
x-1.
当-
2x+1+2-x4,
x1.又-
1
当x2时,原不等式可化为
2x+1+x-24,x.
又x2,x2.
综上,得原不等式的解集为{x|x-1或1
深化拓展
若此题再多一个含绝对值式子.如:
|2x+1|+|x-2|+|x-1|4,你又如何去解?
分析:
令2x+1=0,x-2=0,x-1=0,
得x1=-,x2=1,x3=2.
当x-时,原不等式化为
-2x-1+2-x+1-x4,x-.
2x+1+2-x+1-x4,44(矛盾).
当1
2x+1+2-x+x-14,x1.
又1
2x+1+x-2+x-14,x.
综上所述,原不等式的解集为{x|x-或x1}.
【例2】解不等式|x2-9|x+3.
需先去绝对值,可按定义去绝对值,也可利用|x|xa去绝对值.
解法一:
原不等式
(1)或
(2)
不等式
(1)x=-3或3
不等式
(2)23.
原不等式的解集是{x|24或x=-3}.
解法二:
原不等式等价于
或x2x=-3或24.
【例3】(理)已知函数f(x)=x|x-a|(aR).
(1)判断f(x)的奇偶性;
(2)解关于x的不等式:
f(x)2a2.
(1)当a=0时,
f(-x)=-x|-x|=-x|x|=-f(x),
f(x)是奇函数.
当a0时,f(a)=0且f(-a)=-2a|a|.
故f(-a)f(a)且f(-a)-f(a).
f(x)是非奇非偶函数.
(2)由题设知x|x-a|2a2,
原不等式等价于①
或②
由①得x.
由②得
当a=0时,x0.
当a0时,
x2a.
即x-a.
综上
a0时,f(x)2a2的解集为{x|x
a0时,f(x)2a2的解集为{x|x-a}.
(文)设函数f(x)=ax+2,不等式|f(x)|6的解集为(-1,2),试求不等式1的解集.解:
|ax+2|6,
(ax+2)236,
即a2x2+4ax-320.
由题设可得
解得a=-4.
f(x)=-4x+2.
由1,即1可得0.
解得x或x.
原不等式的解集为{x|x或x}.
●闯关训练
夯实基础
1.已知集合A={x|a-1a+2},B={x|3
A.{a|3
C.{a|3
由题意知得34.
2.不等式|x2+2x|3的解集为____________.
-3
3.不等式|x+2||x|的解集是____________.
|x+2||x|(x+2)2x24x+4-1.
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下作出f(x)=|x+2|与g(x)=|x|的图象,根据图象可得x-1.
解法三:
根据绝对值的几何意义,不等式|x+2||x|表示数轴上x到-2的距离不小于到0的距离,x-1.
{x|x-1}
评述:
本题的三种解法均为解绝对值不等式的基本方法,必须掌握.
4.当0
由0x-2.
这个不等式的解集是下面不等式组①及②的解集的并集.①
解不等式组①得解集为{x|2},
解不等式组②得解集为{x|25},
所以原不等式的解集为{x|5}.
5.关于x的方程3x2-6(m-1)x+m2+1=0的两实根为x1、x2,若|x1|+|x2|=2,求m的值.
x1、x2为方程两实根,
=36(m-1)2-12(m2+1)0.
m或m.
又∵x1x2=0,x1、x2同号.
|x1|+|x2|=|x1+x2|=2|m-1|.
于是有2|m-1|=2,m=0或2.
m=0.
培养能力
6.解不等式.
(1)当x2-20且x0,即当-
(2)当x2-20时,原不等式与不等式组等价.
x2-2|x|,即|x|2-|x|-20.
|x|2.不等式组的解为|x|2,
即x-2或x2.
原不等式的解集为(-,-2](-,0)(0,)[2,+).
7.已知函数f(x)=的定义域恰为不等式log2(x+3)+logx3的解集,且f(x)在定义域内单调递减,求实数a的取值范围.
由log2(x+3)+logx3得
x,
即f(x)的定义域为[,+).
∵f(x)在定义域[,+)内单调递减,
当x2时,f(x1)-f(x2)0恒成立,即有(ax1-+2)-(ax2-+2)0a(x1-x2)-(-)0
(x1-x2)(a+)0恒成立.
∵x10
a+0.
∵x1x2-,
要使a-恒成立,
则a的取值范围是a-.
8.有点难度哟!
已知f(x)=x2-x+c定义在区间[0,1]上,x1、x2[0,1],且x1x2,求证:
(1)f(0)=f
(1);
(2)|f(x2)-f(x1)|
(3)|f(x1)-f(x2)|
(4)|f(x1)-f(x2)|.
证明:
(1)f(0)=c,f
(1)=c,
f(0)=f
(1).
(2)|f(x2)-f(x1)|=|x2-x1||x2+x1-1|.
∵01,01,0
-1
|f(x2)-f(x1)||x2-x1|.
(3)不妨设x2x1,由
(2)知
|f(x2)-f(x1)|
而由f(0)=f
(1),从而
|f(x2)-f(x1)|=|f(x2)-f
(1)+f(0)-f(x1)||f(x2)-f
(1)|+|f(0)-
f(x1)||1-x2|+|x1|1-x2+x1.②
①+②得2|f(x2)-f(x1)|1,
即|f(x2)-f(x1)|.
(4)|f(x2)-f(x1)|fmax-fmin=f(0)-f()=.
探究创新
9.
(1)已知|a|1,|b|1,求证:
||
(2)求实数的取值范围,使不等式||1对满足|a|1,|b|1的一切实数a、b恒成立;
(3)已知|a|1,若||1,求b的取值范围.
(1)证明:
|1-ab|2-|a-b|2=1+a2b2-a2-b2=(a2-1)(b2-1).
∵|a|1,|b|1,a2-10,b2-10.
|1-ab|2-|a-b|20.
|1-ab||a-b|,
=1.
(2)解:
∵||1|1-ab|2-|a-b|2=(a22-1)(b2-1)0.
∵b21,a22-10对于任意满足|a|1的a恒成立.
当a=0时,a22-1
当a0时,要使2对于任意满足|a|1的a恒成立,而1,
||1.故-11.
(3)||1()21(a+b)2(1+ab)2a2+b2-1-a2b20(a2-1)(b2-1)0.
∵|a|1,a21.1-b20,即-1
●思悟小结
1.解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的指导思想是去掉绝对值.常用的方法是:
(1)由定义分段讨论;
(2)利用绝对值不等式的性质;
(3)平方.
2.解含参数的不等式,如果转化不等式的形式或求不等式的解集时与参数的取值范围有关,就必须分类讨论.注意:
(1)要考虑参数的总取值范围.
(2)用同一标准对参数进行划分,做到不重不漏.
●教师下载中心
教学点睛
1.绝对值是历年高考的重点,而绝对值不等式更是常考常新.在教学中要从绝对值的定义和几何意义来分析,绝对值的特点是带有绝对值符号,如何去掉绝对值符号,一定要教给学生方法,切不可以题论题.
2.无理不等式在新课程书本并未出现,但可以利用不等式的性质把其等价转化为代数不等式.
3.指数、对数不等式能利用单调性求解.
拓展题例
【例1】设x1、x2、y1、y2是实数,且满足x12+x221,证明不等式(x1y1+x2y2-1)2(x12+x22-1)(y12+y22-1).
要证原不等式成立,也就是证(x1y1+x2y2-1)2-(x12+x22-1)(y12+y22-1)0.
(1)当x12+x22=1时,原不等式成立.
课本、报刊杂志中的成语、名言警句等俯首皆是,但学生写作文运用到文章中的甚少,即使运用也很难做到恰如其分。
为什么?
还是没有彻底“记死”的缘故。
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很简单,每天花3-5分钟左右的时间记一条成语、一则名言警句即可。
可以写在后黑板的“积累专栏”上每日一换,可以在每天课前的3分钟让学生轮流讲解,也可让学生个人搜集,每天往笔记本上抄写,教师定期检查等等。
这样,一年就可记300多条成语、300多则名言警句,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些成语典故“贮藏”在学生脑中,自然会出口成章,写作时便会随心所欲地“提取”出来,使文章增色添辉。
(2)当x12+x221时,联想根的判别式,可构造函数f(x)=(x12+x22-1)x-2(x1y1+x2y2-1)x+(y12+y22-1),其根的判别式=4(x1y1+x2y2-1)2-4(x12+x22-1)(y12+y22-1).
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
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
“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
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
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
“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
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
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
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
由题意x12+x221,函数f(x)的图象开口向下.
又∵f
(1)=x12+x22-2x1y1-2x2y2+y12+y22=(x1-y1)2+(x2-y2)20,
因此抛物线与x轴必有公共点.
0.
4(x1y1+x2y2-1)2-4(x12+x22-1)(y12+y22-1)0,
即(x1y1+x2y2-1)2(x12+x22-1)(y12+y22-1).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