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镇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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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水镇镇总体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总体规划
(2005~202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里水镇城镇化进程,合理配置城镇生产要素和资源,将里水镇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具有地方特色风貌及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广东省中心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南海东部地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里水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规划期限为:
1、近期:
2005~2010年
2、远期:
2010~2020年
第三条本次规划的范围为里水镇镇域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48.3km²。
第四条本次规划的原则:
1、与区域协调发展,在超越镇域的区域范围协调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
2、促进各项产业要素集聚,精明增长,引导城镇用地集约发展;城镇建设要建新城,工业发展要进园区;积极引导“工业进(工业)园、住宅进(社)区、商业进(市)场”。
3、完善服务配套,促进里水镇第三产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推动镇域产业升级。
4、注重生态,保护区域性绿地,为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突出城镇特色,营造里水镇独特的滨江、滨河城镇个性和城镇景观。
第五条本规划为里水镇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里水镇镇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章城镇发展战略及城镇性质、总体目标
第六条里水镇经济发展策略:
1、融合:
(1)积极主动融入周边地区,从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出发,统筹规划,确定各功能分区,发挥自身优势,科学定位;
(2)融合南北两个片区,发挥两个片区的资源优势,确定南部片区经济发展主要以整合现有工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层次(包括服务业的发展和工业结构的提升)为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2、提升:
(1)提升及合理化现有里水镇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制造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2)提升制造业层次,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
(3)提升城镇品质,从半城市化地区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特色城镇。
为了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必须尽努力做到以下“三集中”:
一是在南部原镇中心区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新城区,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区和农村新型社区(农民公寓)集中;二是建设里水镇工业发展区,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三是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当前的股份合作制,实现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和农业园区集中。
3、突破:
(1)突破原来工业的粗放发展模式,要高度重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新招商工业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已经确定的园区;整治现有分布在乡村的工业发展空间。
一方面要把确定的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条件优良、成本较低的工业园,吸引企业进园;另一方面要通过提高现有村建设用地的租金和污染排放标准等措施推动低效益、高消耗企业搬迁,腾出空间给高效益、低消耗的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要严格限制经济社(村民小组)一级出租土地搞工业,由经济联社(村委会)统筹安排,确定工业发展小区。
(2)突破低品质城市空间的发展模式,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破原来城乡土地利用混杂交错、功能不清晰,“镇像村、村像镇”的发展模式。
鼓励和支持南部片区工业发展快、剩余建设用地少(更是几无耕地)、土地非农用途价值高的农村建设农民公寓,农村居民搬入后的一定年限内,将原宅基地整理出来。
要严格限制村民小组(经济社)一级各自出租土地发展工业,只能在村委会一级严格按照规划出租村建设用地,并严格筛选产业类别。
采取“园中园”(在镇级工业园中指定一些村级工业园或不在物质形态上确定各村级工业园的位置和范围,但给予一定的土地出租额度)的形式,从而保证不能发展工业的村有一定的、可持续的土地租金收入。
在镇财政统筹能力强的时候,采取“转移支付”方式解决工业发展被限制的经济联社与其他经济联社的收入差距问题。
第七条里水镇城镇空间发展策略:
1、城镇建新区——以新区带动城镇建设,促进里水镇城镇化水平,实现里水镇的现代化,塑造里水宜居宜工,服务方便,生态优良的城镇形象特色。
2、工业进园区——集中发展镇级工业园区,整合提升镇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原则上取消村级工业,实现工业的规模化、集约、生态化,实现里水工业化与城镇化两架马车同时并进。
3、居住入社区——里水应大力发展居住社区,改善居民以及农民的居住条件,完善服务配套体系,同时也是解决农村问题,推进农村用地整理的重要措施。
第八条里水镇未来的城镇性质与发展目标:
1、城镇性质:
里水镇是广东省中心镇,佛山市东北部门户,南海区北部重要制造业基地,商贸旅游重镇。
2、发展目标:
发展成为功能合理、商贸繁荣,宜商宜居的小城市;发展成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以家电制造、袜业生产为特色的制造业基地;构建以专业批发市场为特色的商贸重镇;依托广州新机场,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的资源优势,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
第三章城镇化水平及发展规模
第九条城镇化水平:
预测里水镇2010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7%,2020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86%。
第十条人口规模:
1、到2010年里水镇镇域总人口36万人。
户籍人口约1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8万人,外来暂住人口约为20万人;预测城镇化水平约为77%。
到2010年预计里水镇城镇人口28万人,其中户籍城镇人口8万人。
2、到2020年里水镇镇域总人口45万人。
户籍人口约为2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万人,外来暂住人口约为24万人;预测城镇化水平约为86%。
到2020年预计里水镇城镇人口39万人,其中户籍城镇人口15万人。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规模:
里水镇户籍人口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第三级即100~120m²/人确定,在计算外来暂住人口时已按当量人口计算,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与户籍城镇人口一致,里水镇域规划总建设用地共计4884.5hm²,其中镇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491.4hm²,村镇建设用地393hm²,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2m²。
第四章空间结构与布局
第十二条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
里水镇的城镇发展必须遵循“城镇建新区、工业进园区、居住入社区”的发展策略。
应严格保护东北部的农田生态保护区,积极整合南北两区发展,衔接区域基础设施。
里水中心城区发展以里水镇现状建成区为中心,向西呈组团发展的集聚发展模式,工业用地以工业园区模式规模发展,避免“工业包围镇区”。
第十三条规划结构:
1、里水镇镇域空间结构布局可以归纳为:
一心、两城、三片、四带的城镇空间结构
2、一心:
是指里水城镇中心区。
规划将重点建设里水新城区,整合调配村级土地,打造新里水形象,形成现代化的里水城镇空间特色,从而强化里水镇中心区的行政办公、居住、服务、商业等功能,提升里水城镇化质量。
3、两城:
是指南部主城区、北部副城区。
主城区指原里水镇区、新城区以及东部工业园区,此区域将承担服务全镇、带动镇域发展,承接广州部分功能外移的任务,南部主城区规划人口约24万,用地规模为960公顷。
副城区指原和顺镇区、白岗工业片区,服务里水北部工业开发地区,繁荣里水北部地区,北部副城区规划人口约15万,用地规模为573公顷。
4、三片:
指北部和桂工业发展片区、南部协调发展片区、东北部生态旅游发展片区。
北部和桂工业发展片区主要指西南涌以北、和桂公路以西的工业开发地区,此片区将是里水重要的产业基地;南部协调发展片区主要指大冲村、沙涌村等地,规划将整合提升此片区的工业用地,积极与南海东部区域发展协调;东北部生态旅游发展片区,考虑北部片区土地储量相对充足,在完善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化水平的基础上将重点建设生态休闲区,佛山一环沿线地区的土地以发展居住、仓储等产业为主。
5、四带:
规划利用农田保护区、山林江河保护绿带、佛山一环控制绿化带以及南部城镇协调改造地区的改造建设,建设为西部绿化带、佛一环绿化带、南部绿化带、沿江绿化带等四带,构建里水镇区的环城绿地,突出里水镇山、水、田、园的空间格局。
第十四条中心村规划:
1、中心区村庄进镇:
规划纳入镇区范围的村庄在规划期内将全部城市化,村民不再预留村镇居住用地,居民新建住房必须进镇,按统一规划建设。
2、周边地区进居民点:
考虑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把镇域范围内各散落的村庄适当集中,各村居住用地向中心村集中布置,形成以农民公寓为特色的居民点。
村民新建住房必须进中心村,按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建设。
村民新建住房建设标准按每户100平方米执行。
3、中心村建设:
镇区外围规划汤村、贤僚、鹤峰、麻奢、大冲、得胜、洲村、沙涌等八条中心村,其目的是提高服务水平,带动周边乡村的发展,每条中心村约居住5000~10000农村人口。
表1中心村控制一览表
中心村
规划人口(人)
规划用地(公顷)
主要职能
贤僚中心村
6000
36
近期利用自然优势,积极发展都市农业和旅游观光业,远期利用港口开发优势,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村经济发展。
汤村中心村
10000
60
在万顷洋农业示范区的带动下发展都市农业,同时依靠美景水库景区的建设,适当发展旅游配套产业。
鹤峰中心村
5000
30
利用桂和公路的带动作用,依托里水北部城区工业的发展,带动村经济发展。
得胜中心村
8000
48
带动里水中心城区北侧的村庄发展,积极发展花卉种植业、蔬菜种植业。
洲村中心村
5000
30
利用靠近广州的地缘优势,依托周边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发展村经济。
麻奢中心村
9000
54
带动里水中心城区西侧村庄发展,积极发展花卉和蔬菜种植业。
沙涌中心村
9000
54
发挥佛山一环的带动作用,利用原有工业优势,提升整合,建立袜业生产基地。
甘蕉中心村
8000
48
利用靠近桂和公路的优势,提升整合原有工业,带动村经济发展。
第五章“三区六线”,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十五条本次规划在里水镇镇域范围划定不准建设区、非农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三大地域控制分区,城镇建设必须满足“三区”地域控制体系的要求:
1、不准建设区:
不准建设区包括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山地、农田、重要的防护绿地以及高速路、快速路、公路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
用地范围:
主要包括镇域东北部及西部的都市农业区的不准建设区和其它农业用地。
用地面积:
9289.48公顷。
不准建设区应在中心镇总体规划图上明确标出、并在现场设立明确的地界标志线或告示牌。
规划期内不准建设区必须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与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外,严禁在区内进行城市建设开发活动。
2、非农建设区:
非农建设区包括镇区、工业区、乡村居民点。
根据测算,里水镇的非农建设区用地面积为4884.52公顷,非农建设区内可以进行经依法审批的开发建设。
3、控制发展区:
中心镇镇域范围内除不准建设区和非农建设区以外,规划期内不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域为控制发展区,里水镇的控制发展区为中心镇区以及北部和顺片区远景发展建设备用地用地面积为660公顷。
非农建设需占用控制发展区用地的,必须同时从非农建设区中划出同样数量土地还于控制发展区;国家或省市重点项目需要征用的建设用地,可根据具体情况,优先在非农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内解决。
占用不准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用地须按照总体规划修编程序重新报原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在里水镇用地分区管制的指导下,本次规划制定了里水镇“六线”规划控制体系,并提出了“六线”规划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城镇建设区规划控制黄线
规划中用于界定城镇建设用地(包括村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称为黄线,是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与自然界面、确定要保护的生态地区之间的政策性控制线,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这个范围。
黄线导控要点:
1.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黄线控制范围。
2.黄线范围内原则上按照相关开发强度指标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