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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方案

党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建设“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通过广泛宣传,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让领导干部熟悉四项监督制度,组工干部精通四项监督制度、党员群众知晓四项监督制度。

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的能力,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为建设“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成立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组织全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省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的《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

三、工作措施1、充分利用党建网、政务网、县有线电视台、《阳岭风》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四项监督制度》全文和我县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上述相关媒体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四项监督制度》全文发布。

2、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四项监督制度》自我测试。

考试时间定于5月19日—22日进行,参考人员为全县在职干部职工,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测试由各乡(镇)、部门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试题(附后),试卷由各乡(镇)、部门单位自行印制,测试完后由各单位将试卷于5月25日前上交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考试结果将进行全县通报。

3、县委组织部将《四项监督制度》主要精神陆续编成“手机短信”,在5月至12月每月发送一至两条短信给基层党员群众,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

4、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在县城阳岭大道、章源大道各悬挂四条横幅标语,在县城主干道醒目地段树立一块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宣传牌;各乡(镇)要在繁华街道悬挂一至两条横幅标语;各部门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或办公场所张贴标语。

宣传横幅、标语(附后)要求在5月20日前悬挂张贴到位,县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抽查。

5、举行全县“四项监督制度大家谈”寻计问策活动。

活动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题,从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初始提名方式、改进推荐考察方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实行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选出一个主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形成文稿材料。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组织奖若干名。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撰稿,每个单位至少推荐上报两篇优秀文稿,在6月25日前上交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6、举办全县“四项监督制度”知识竞赛。

原则上由基层党委组成代表队,由经贸系统党委、林业系统党委、公安局党委、直属工委系统、十六个乡镇党委等二十个代表队参赛。

知识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实行淘汰制,预赛后取前六名进入决赛,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

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选派优秀人员参赛,每个代表队由3人组成,请各基层党委于5月25日前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具体参赛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当前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指明一名副职具体抓,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对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咨询县委组织部或县委宣传部。

对宣传工作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具体操作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或县委宣传部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和解释;对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县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实施,推动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势推进工业化进程。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扩大县域经济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以体制、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优化环境为保障,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我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县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60亿元,工业经济增速年均36%;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30家,超5亿元的企业10家,超10亿元的企业5家;着力推进“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建设,形成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白色家电、新型建材等四大支柱产业,到2018年,四大支柱产业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8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累计开发新产品50个,建立10家企业技术研究研发中心。

二、推进重点和实施内容(三)强势推进招商引资,突出工业招商。

坚持把引进工业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资本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主动吸引和承接产业转移。

围绕四大产业抓招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招商,围绕产业集聚抓招商,不断创新招商方式,鼓励已投产运营企业再投资。

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招商引资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不断扩充招商引资项目库,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进一步抓好招商推介引进、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工作,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四)加强园区建设,提升县经济开发区综合竞争力。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创新园区建设思路,鼓励多元化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拉开园区框架。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政策、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整体优势,积极引导重点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以大项目支撑工业大发展。

力争2018年前每年实现园区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引进项目、园区产值和园区利税四个翻番;到2018年累计实现生产总值120亿元,财政收入6亿元。

(五)加快发展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拓展工业发展空间。

按照科学规划、明确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加快襄河、十字、武岗、古河、二郎、大墅等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

力争到2018年,全县6个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工业经济总量均超10亿元。

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执行县开发区一切惠商、安商政策,由所在重点乡镇考核兑现奖励政策。

(六)培育产业集群,壮大四大支柱产业。

即:

以全柴动力、天利动力、路杰机械等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以温氏畜牧、达诺乳业、大平油脂等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全椒海螺水泥、欧波管业等为主的新型建材产业集群;以金帅电器、天祥空调、中诺模具等为主的家电产业集群。

力争到2018年,四大支柱产业实现工业现价产值达120亿元,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80%以上,拉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三、主要激励政策(七)设立“工业发展专项基金”。

从起,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递增。

主要用于工业指标完成情况、四大产业和“三大”发展及科技进步与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与发展非公经济的奖励和补助。

(八)鼓励引进支柱工业项目。

鼓励招引符合我县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白色家电、新型建材四大支柱产业的大企业、大项目。

在执行县委、县政府鼓励投资奖励(《关于印发<全椒县鼓励投资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企业已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再按1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加快支柱产业入驻项目建设速度,使其尽快发挥效益,促进县域工业经济规模快速膨胀。

(九)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

1、凡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享受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试行)》(全发[]13号)规定的各项奖励。

2、对已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县财政按一定标准奖励返还,具体标准按照“全政[]87号”文件规定执行。

3、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

凡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投入,县财政按实际技术改造投入的1%给予奖励。

(十)鼓励企业科技进步。

1、对新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3年内,因该产品所缴纳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部奖励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2、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高新技术研究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3、对荣获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认定并批量生产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4、鼓励产学研合作(博士生指导站),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在本县实现产业化并经认定的,给予企业3-5万元专项奖励。

(十一)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标准等方面发展意识。

1、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2万元的奖励。

2、对新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2万元的奖励。

3、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获得认可的企业给予5—10万元奖励。

(十二)加大对工业投融资的支持力度。

1、鼓励金融部门对工业企业信贷投入。

具体奖励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将政府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开户、存放向发放贷款增量大、内部管理较好的金融机构倾斜。

2、县内相关部门服务企业投融资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通过指定中介机构等手段变相收费;并按承诺时间下限提供服务。

3、加快担保机构建设,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新建立的担保公司,在5个会计年度内按企业实际缴纳税金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企业,同时免收县级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

担保公司给我县工业企业担保额在5000万元的基础上,每新增1000万元,县财政奖励担保公司3万元。

4、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做强做大。

加快我县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积极培育拟上市企业。

凡进入上市融资备选企业名单,根据企业上市工作开展进度情况,补助前期费用5万元;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后,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0万元。

(十三)鼓励兴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中小企业。

鼓励节约用地,科学规划和建设标准化厂房,兴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期间免收县级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其运营三年内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县级留成部分予以返还。

鼓励投资规模小于5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

对入驻创业基地的中小企业,县财政部门在三年内给予每平方米补助5元∕月。

(十四)鼓励企业争先进位。

每年动态评选工业10强企业和优秀成长性10佳企业,对当选的企业颁发奖牌,对当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四、保障措施(十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进工业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工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负责制定工业经济奖励考评细则,落实县委、县政府奖励政策。

2、实施县级领导分工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

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业强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构建齐抓共建机制。

经贸委、开发区、工商、税务、财政、金融、建设、招商、国土、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都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业强县建设。

加快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及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工业经济发展牵线搭桥。

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工业经济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建工业发展专门班子,落实专门人员,对本镇工业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和总体协调。

(十六)优化工业人才的成长和创业环境。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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