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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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岩石动抗压强度远大于抗拉强度,因此可以控制削减后的爆压不致使孔壁产生明显的压缩破坏,但切向拉应力能使炮孔四周产生径向裂纹。
加之孔与孔间彼此的聚能作用,使孔间连线产生应力集中,孔壁连线上的初始裂纹进一步发展,而滞后的高压气体的准静态作用,使沿缝产生气刃劈裂作用,使周边孔间连线上的裂纹全部贯通成缝。
(二)质量控制标准
1)开挖壁面岩石的完整性用岩壁上炮孔痕迹率来衡量,炮孔痕迹率也称半孔率,为开挖壁面上的炮孔痕迹总长与炮孔总长的百分比率。
在水电部门,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一般应使炮孔痕迹率达到10%~50%;
节理裂隙中等发育者应达50%~80%;
节理裂隙不发育者应达80%以上。
围岩壁面不应有明显的爆生裂隙。
2)围岩壁面不平整度(又称起伏差)的允许值为±
15cm。
3)在临空面上,预裂缝宽度一般不宜小于1cm。
实践表明,对软岩(如葛洲坝工程的粉砂岩),预裂缝宽度可达2cm以上,而且只有达到2cm以上时,才能起到有效的隔震作用;
但对坚硬岩石,预裂缝宽度难以达到1cm。
东江工程的花岗岩预裂缝宽仅6mm,仍可起到有效隔震作用。
地下工程预裂缝宽度比露天工程小得多,一般仅达0.3~0.5cm。
因此,预裂缝的宽度标准与岩性及工程部位有关,应通过现场试验最终确定。
影响轮廓爆破质量的因素,除爆破参数外,主要依赖于地质条件和钻孔精度。
这是因为爆生裂缝极易沿岩体原生裂隙、节理发展,而钻孔精度则是保证周边控爆质量的先决条件。
(三)参数设计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的参数设计一般采用工程类比法,并通过现场试验最终确定。
(1)预裂爆破参数
1)孔径明挖工程为70~165mm;
隧洞开挖为40~90mm;
大型地下厂房为50~110mm。
2)孔距与岩石特性、炸药性质、装药情况、开挖壁面平整度要求和孔径大小有关。
孔距一般为孔径的7~12倍。
爆破质量要求高、岩质软弱、裂隙发育者取小值。
3)装药不偶合系数不偶合系数指炮孔半径与药卷半径的比值,为防止炮孔壁的破坏,该值一般取2~5。
4)线装药密度线装药密度是单位长度炮孔的平均装药量。
随岩性不同,预裂爆破的线装药密度一般为200~500g/m。
为克服岩石对孔底的夹制作用,孔底段应加大线装药密度到2~5倍。
(2)光面爆破参数
1)光面爆破层厚度即最小抵抗线的大小,一般为炮孔直径的10~20倍,岩质软弱、裂隙发育者取小值。
三、装药工作规定:
a.装药前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c.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f.禁止烟火;
g.禁止用明火照明;
h.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2.1.7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四、爆破安全注意事项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爆破工作涉及到洞内各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并负全责。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调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时,炸药易受高温、振动及火花的影响,导致引爆,发生事故。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
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隧道内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机械较多,故放炮次数宜尽量减少,放炮时间有明确规定。
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宜过久。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
根。
如一人点炮超过&
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
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
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
严禁用明火照明。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
防止漏电引爆。
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
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3.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4.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
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4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人员通行。
第二部分分项施工方案(爆破)
一、土石方施工
路基石方开挖采用爆破作业(软石部分直接采用挖掘机开挖),松动石方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上料,自卸车运往填方段。
根据路基沿线石方集中的程度、微地形的变化、路基设计断面的形状、以及地质条件所能允许的爆破规模,对石方开挖进行全面规划。
路基施工采用机械化施工,依据土石方调配表和机械作业能力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形成挖、运、填一体化,紧凑、连续、高质量地完成路基施工。
1.爆破方式选取
石方开挖随时根据路堑深度、岩石的工程分类,决定开挖方案。
本合同段挖方以软石、次坚石为主,软石和强风化岩直接采用挖掘机开挖,次坚石全部采用爆破作业。
采用的爆破方式主要有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两种。
一般的挖石方段,均采用预裂爆破;
石方开挖接近边坡面时,为保证坡面平顺,尽量避免扰动和损坏边坡岩体,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2.爆破工艺介绍
临近坡面时进行光面或预裂爆破,严格控制炮孔在同一平面内,炮孔间距a和抵抗线W之比小于0.8。
装药量控制适当,并采用合理的药包结构,通常使炮孔直径大于药卷直径1~2倍,或采用间隔药包、间隔炮孔装药。
预裂爆破时间在主炮之前,光面爆破在主炮之后,间隔时间可取25~50ms。
同一孔同时起爆,最好用传爆线起爆。
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主要设计参数如下:
光面炮眼间距a1=16d
预裂炮眼间距a2=(8~12)d
光面炮眼抵抗线W=1.33a1=21.5d
装药密度q’=9d2
式中:
d-钻孔直径,cm,
q’-每米钻孔装药量,
Wa的单位与d同。
3.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爆破施工首先确定危险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坏。
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建立警戒线和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危险区进口或附近道路设置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如发现哑炮,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引爆或处理。
边坡松动岩石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滚落发生危险。
瞎炮的一般处理方法为:
(1)引爆,在瞎炮旁不大于30cm处打一平行炮眼,装药引爆,使瞎炮殉爆。
若无打平行炮眼的条件,或炮眼已裂碎、断裂,则可用裸露药包处理。
(2)用雷管引爆的药包,产生瞎炮后,允许小心地用竹木器具掏出原填炮泥,直至发现药包,然后再装一起爆药包重新诱爆。
(3)如因炸药失效,可往炮眼灌入盐水,使炸药和火具等完全失效,然后再用竹木器具轻轻掏出炸药。
(4)无堵塞反向装药结构的炮眼,产生瞎炮后可再装一起爆药包重新诱爆。
二、挖孔桩施工
施工准备及挖掘方法
平整场地,清除浮土;
施测墩台十字线,定出桩孔准确位置;
开挖桩位四周排水沟;
开挖基坑,浇注混凝土井口护筒;
搭设井口雨棚,安装提升设备。
组织三班制连续作业,采用风镐掘进,电动链滑车提升挖渣。
(2)挖掘程序
从地质资料情况可以看出,桩位处地层地质良好,为便于缩短工期,同一墩台的桩在不发生干扰的情况下,同时开挖。
对于有承台的桩孔,采用先挖桩孔,后挖承台。
(3)挖掘的一般工艺要求
挖掘时,不必将孔壁修成光面,使其稍有凹凸不平,以增加桩的摩檫阻力。
从地质条件可知,基岩上履盖层的厚度(最厚为17#桥台处为12.5m),以及地质水文资料可知地下水埋深:
K31+837~K31+856和K32+310~K32+400段为大于6m,K31+856~K32+180段为1.5~2.5m。
本次挖孔孔壁要设支撑护壁,根据计算可得护壁采用C20混凝土,厚度为8cm即能满足安全要求。
为了更安全可考虑每隔20~30cm加一道6钢筋箍。
挖孔时应及时排除渗水和支护孔壁。
桩孔挖掘和支撑护壁必须连续作业,不宜中途停顿。
在挖孔过程中,须经常检查桩孔尺寸和平面位置。
桩位中心偏位不得大于50mm,直桩倾斜度不超过0.5%,孔径、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挖孔达到设计标高后,应进行孔底处理。
孔底必须平整,无松渣、污泥及沉淀等软层。
对于挖掘过程中确须孔内爆破施工的,应经工程部作出详细施工方案,报请经理部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现场工程师指导下方可进行施工。
(4)挖掘的安全技术措施
挖孔时,应注意施工安全。
挖孔工人必须配有安全帽、安全绳,必要时应搭设掩体,取渣用的提升设备必须经常检查。
井口周围应做高出地面20-30cm的围护。
挖掘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孔内二氧化碳含量,当超过0.3%,或孔深超过10米时,采用机械通风。
挖掘暂停时,孔口应罩盖。
三、隧道光面爆破施工
1.Ⅲ类围岩短台阶法施工
Ⅲ类围岩采用短台阶法掘进。
炮孔布置按每循环进尺2.5m控制,光爆参数的选定如下表。
根据公式,炮眼数N=q×
S/γ,q为单位用药量(Ⅲ类围岩取1.00kg/m3),S为坑道断面面积(取81.0m2),γ为每米炮眼的平均装药量(取0.65),则计算炮眼数值N=125(理论值),每循环总用药量Q=V×
q,理论计算值202.5kg,实际装药199.5kg。
Ⅲ类围岩采用短台阶法的光面爆破技术经济指标、药量分配情况如下表。
光爆参数(Ⅲ、Ⅳ类围岩)
项目
钻孔深度m
周边眼间距E:
cm
周边眼抵抗线W:
相对距离
E/W
装药集中度kg/m
装药结构
起爆方式
围岩类别
Ⅲ
Ⅳ
间隔
装药
非电
毫秒
参数
2.7
3.2
55
56
70
72
0.78
0.12
0.20
Ⅲ类围岩光面爆破技术经济指标
开挖面积m2
计划进尺m
开挖数量m3
钻孔总长m
装药总量kg
炮眼(雷管)用量(个)
单位耗孔量
m/m3
单位耗药量kg/m3
单位耗管量
个/m3
81m2
2.5
202.5
341.3
199.5
110
1.69
0.99
0.54
Ⅲ类围岩光面爆破药量分配表
上下
台阶
炮眼
分类
数(个)
雷管
炮眼长度(m)
炮眼装药量
每孔药卷数(卷/孔)
单孔装药量(kg/孔)
合计药量(kg)
上台阶
掏槽眼
13
2.8
12.5
1.875
24.375
辅助眼
17
31.875
内圈眼
14
26.25
周边眼
22
11
2.6
6
0.9
19.80
底板眼
12
1.8
25.20
合计
80
69
下台阶
掘进眼
24
45.00
8
4
3.6
23.4
45
41
总计
125
2.Ⅳ类围岩全断面法开挖施工
Ⅳ类围岩采用全断面法掘进,加强掏槽爆破,严格控制周边光面爆破,确保无超挖欠挖。
炮孔布置按预计每循环进尺3m控制,光爆参数的选定如上表。
S/γ,q为单位用药量(Ⅳ类围岩取1.1kg/m3),S为坑道断面面积(取60m2),γ为每米炮眼的平均装药量(取0.65)。
理论计算炮眼数值N=102,每循环总理论用药量为198kg,实际用药量取195.15kg。
Ⅳ类围岩采用全断面法的光面爆破技术经济指标、药量分配情况如下表。
Ⅳ类围岩光面爆破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耗孔量m/m3
单位耗药量kg/m3
个/m3
60
3
180
333.3
195.15
90
1.85
1.1
0.5
Ⅳ类围岩光面爆破药量分配表
炮眼数
雷管数
炮眼深度(m)
炮眼装药量(kg)
每孔药卷数
单孔装药量
3.50
16
2.4
28.8
扩槽眼
26.4
3.20
14.5
2.175
52.2
20
43.5
25
22.5
10
21.75
102
第三部分爆炸物品管理
爆破材料的库场管理
物资验收入库,就是对到库物资,按照一定程序和手续,严格核对凭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工作。
物资验收的过程包括物资的接运、物资验收、办理入库手续三个环节。
不过施工工地很多零星进货,这三个环节不一定分得十分清楚。
一、物资接运
物资接运是物资验收入库的第一道工序。
接运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物资验收入库的质量和速度,也会影响到物资保管保养。
因此,在物资接运时,必须对照物资运单认真检查,必要时,还要取得一定证件,以避免将物资入库前的差错带入仓库,造成在验收或保管保养中的困难和责任不清。
1.到供货单位提货
到供货部门提货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提货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装卸工具、存放场地、到货时间、人员安排等。
提货人员对提取的物资应了解其特性、一般保管知识及装卸搬运的注意事项。
(2)提货时应根据运单、提单及有关资料详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件数)、质量证明书等,注意外观检查(包装、封印是否完好、有无沾污、受潮、水渍、油渍等异状),如有疑点或情况不符,如系供方应当场要求调换或退货,如系承运部门应当场要求查验。
对短缺损坏情况应会同承运方作出普通记录,注意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方可提货。
(3)提货装车不允许乱装、混号,运输途中应注意在途物资安全,严防碰损、丢失等。
精密仪器仪表、贵重物资、防潮或防寒物资等应尽量不在露天卸货,卸货后要及时苫盖,并严格管理;
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搬运规则办理。
(4)物资到库后,提货人员应与保管员密切合作,保证安全作业,防止因卸车操作不当而造成物资变形、破损、散包等,对特殊物资,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应尽量使运输入库和验收堆码衔接成一次性作业,缩短入库验收时间,并办清内部交接手续。
2.供货单位或承运部门送货到库
根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到库的,应由保管员或验收入直接与送货人办理接货手续。
应根据送货明细单或合同,当面核对所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并做出记录。
若不能完成全部验收项目时,也应进行初验,将外观质量情况和数量点清,若有短缺、损环、受潮、变形等情况时,应与送货人一同查实后填写记录,由送货人签章认可,凭此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方面交涉处理。
二、物资验收
物资验收程序一般包括验收准备、核对证件、检验实物和办理入库手续四个环节。
1、验收准备
物资进库场前,收料人员应先根据物资的技术标准和物资技术保管规程及有关规定,熟悉准备入库场物资的有关包装要求、涂色标志、堆码要求、计量方式、有效期、允许误差等技术条件;
收集并整理验收凭证及有关资料;
确定入库物资的存放地点;
准备好需用的检验器
具,并事先作好校验,保证其准确性;
准备好装卸物资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劳动力。
2、核对证件
验收时,收料人员应主要核对:
订货合同或协议书;
供货单位提供的发货单、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秤(尺)单、发货明细表、发票;
运输部门提供的货物到货通知书、货运单(货票)、运料单及入库前发生的残损情况所应有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等证件。
3、检验实物
包括物资的数量检验和质量检验。
4、物资的数量检验
计重物资应按净重计算,检斤率要求达到100%,对按件标准重量的物资,可抽查验收,抽查面一般在5-10%,但必要时也需全部检斤计量验收。
计件物资的验收,应要求做到全部清点件数,尽可能做到交接双方人员在场当面清点数量,以明确责任。
不能换算或抽查的物资,应全部过秤计重,逐秤填写检斤单。
物资的质量检验
5.外观质量检验
感官鉴定应检看外形是否符合名称、规格、质量要求,检查物资表面有无水渍、潮湿、发霉、溶化、老化、硬化、生锈、异味、变质、变色、损伤等异状以及尺寸偏差等缺陷。
抽验的物资要有代表性,并要作好抽验检查记录。
6.理化性能检验
凡须进行理化性能检验的物资和技术性能较高的都应由技术检验部门事先或事后进行检验。
但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检验完毕,并作出检验记录。
7.物资验收注意事项
(1)品种、数量少,技术性能不复杂的物资,应在当天验收入库。
大宗物资和技术性能较复杂的物资在三至五日内验收完。
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验完,应分批验收,以免影响工程使用。
有关质量技术检验一时不能完成者,先做数量验收。
对分批运达的大批物资,凭发
运单位的运料单验收,逐批登记,全部运到后办理收料手续。
(2)到库物资未经仓库得出验收结论以前,不应办理发料。
(3)入库物资技术质量证明书(包括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妥善保存,工程完工后交工程部门与竣工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技术质量证明不齐者,应及时向供方联系索取。
(1)物资数量发生余缺。
首先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作出验收记录,向有关部门交涉处理。
(2)物资质量发生欠缺的处理。
凡物资外观质量和理化性能有欠缺,影响物资使用价值的;
物资规格不符错发的;
物资包装有严重残损的,应先验收合格品,对不合格品或规格不对。
错发的要单独分开,做出明显标识,查对核实后填写验收记录,向有关部门交涉处理。
(3)不能验收入库的物资应做好记录,单独存放,标识醒目,妥善保管,不能发用、丢失、损坏,待问题解决后再验收入库。
物资验收完毕,应立即办理正式收料凭证,并据以登账、立卡,完成入库手续。
(4)登账。
物资保管账是详细反映物资进出库和结存情况的账目。
保管账应分别按物资的类别、品名、规格,凭正式收料凭证(收料单、加工改制单)以实收数记账。
不论采取哪种管理方式,均应做到每天登账,经常查对,保证账、卡相符,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