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协议书完整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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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甲乙双方由于承担连带责任,一方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外一方追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或抵押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应当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与合作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并裁决。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
电白县镇。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
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
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
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项目合作人共个,分别为:
1、,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3、,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4、,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第四章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2、,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3、,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4、,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
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执行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合作项目全体股东所有。
除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活动。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项目秘密。
(五)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作项目章程的'
规定,给合作项目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作项目设监事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作项目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项目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监事列度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合作项目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合作项目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合作项目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表;
⑤利润分配表。
(二)合作项目应按照协议书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合作项目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合作项目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合作项目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合作项目在以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合作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剩利润,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合作项目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项目的亏损,扩大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项目资本。
(五)合作项目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九章合作项目合并、分立
第二十九条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合作项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合作项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项目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项目解散。
本合作项目如与其他合作项目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合作项目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项目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合作项目或新设的合作项目承续。
(二)合作项目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合作项目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
分立前的债务接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合作项目承担。
第三十条合作项目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合作项目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条合作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项目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灾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合作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项目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合作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合作项目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合作项目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合作项目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合作项目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公告合作项目终止。
附则
一、本协议书于年月日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全体股东开会决议通过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执行。
四、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协议人(股东)签名:
年月日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_________昆虫基地建设及深加工方面的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_________级基地,主要从事_________昆虫基地建设及综合开发应用。
第二条地址:
_________。
第二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投资规模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扩大_________昆虫养殖规模,发展好当地的特种养殖,尽快占领当地市场。
决定共同投资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建立_________昆虫养殖基地。
基地名称为:
第三章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条甲方以_________昆虫良种种源作为投资,价值为_________元,占总种源投资的百分之_________。
乙方负责其余百分之_________的种源投资,及基地基础建设投资。
基础建设指养殖场地、有关设施,水、电、路、通讯等。
第五条供种时间为乙方基地基础建好以后,甲乙双方种源要求一次进入。
运输、笼具和运抵后的养殖繁育等费用由乙方公司承担。
第六条双方股份比例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设授权委托书。
2.甲方负责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3.甲方负责深加工指导及营销指导,负责产品的回收。
4.甲方保证种虫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5.甲方负责乙方技术人员的免费技术培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场房以及办公经营的设施及加工设施。
2.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负责按总部的运营模式在当地组织、管理养殖户。
且负责当地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产品回收。
4.负责当地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品质。
第五章保障机制及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基地的地区独占经营,不得在当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条甲方保证产品的回收。
第十条乙方保证不跨地区推广品种及发展养殖户。
第十一条乙方无权将产品销售给所辖区域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交由总部回收。
第十二条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犯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研究通过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约,被侵权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时除参考协议外还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合作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第八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参照本合同的原则可订立附属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琼海时达渔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LABUANFOODINDUSTRIESSDNBHD
甲乙两方合称“双方”,各称“一方”。
鉴于,甲方拥有养殖相关的先进资源、技术;
乙方拥有适于养殖的场地并且希望甲方代为管理以进行水产养殖;
甲乙双方自觉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开展水产养殖合作活动。
第一条合作方式
1.1养殖品种、数量
(b)产品养殖周期为:
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产品交货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产品收购价格最低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作期内,甲方负责提供:
(a)种苗,种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工资由______支付;
(c)其它双方确认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提供或办理:
(a)养殖场所,养殖场所保证持有符合水产养殖的一切资质和许可,并保证本协议期间内水质无污染,适于养殖;
养殖场所的维护费用由______支付;
(b)甲方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的办公和住宿场所,租赁费用由____支付;
(c)包括但不限于网箱等养殖所必需的设施,设施的维护费用由_____支付;
(d)饲料,饲料需要符合中国及养殖厂所在地的质量标准,饲料价格定为马来西亚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甲方于所得利润中扣除;
(e)种苗进口的所有入关手续、中方船舶进港许可证、船员签证、代为办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
乙方还需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与合作有关其它手续;
(g)其它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物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和利润分成方式
(律师建议:
鉴于甲方是在乙方水塘进行养殖,相对风险较大,兹建议设定管理费,由乙方于固定期限支付给甲方,可保证甲方承担较小风险。
)
2.1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费________(马来西亚元/年),第一次管理费支付于本协议生效日后7个工作日内。
2.2双方约定,水产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场的所有权归属____,养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_______________。
2.3养殖销售提成方式:
2.4捕捞销售提成方式:
2.5如果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捕捞、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a)捕捞方式:
(b)运输方式:
(c)费用承担:
第三条双方义务
3.1甲方义务
(a)提供质量合格的种苗,保证种苗达到检验检疫标准,并且负责种苗出关的各项手续;
(b)尽职尽责进行养殖活动,并对养殖场所和乙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和住宿尽到合理使用和保护义务;
(c)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当预先告知乙方做相应调整;
(d)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e)如乙方提供的物资有问题,甲方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f)其它双方协议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义务
(a)负责种苗入关的检验检疫及其它各项手续;
(b)严格履行本协议1.3条各项义务;
(c)按时支付甲方的管理费;
(d)保证养殖场所的日常维护和安保工作,发生问题24小时内到场解决,确保养殖的正常进行;
(e)保证所需附属设备的及时提供;
(f)保证办公场所和住宿条件达到甲方要求,并且负责协助甲方和业主进行上述办公场所和住宿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g)保证本协议存续期间养殖活动的正常进行;
(h)其它双方协议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a)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养殖,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还乙方的管理费用,并支付管理费用___%的违约金;
(b)未按照双方同意的捕捞通知单捕捞,应承担_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
(c)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款的__%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4.2乙方违约责任:
(a)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进行利润分成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应付款__%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为止;
(b)未履行3.2条(a)款义务导致甲方种苗无法入关,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c)未履行3.2条(b)、(d)、(e)、(f)和(g)款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
(d)未履行3.2条(c)款义务,乙方应每日支付管理费0.5%的滞纳金,直到实际支付管理费为止;
(e)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免责条款
5.1不可抗力
第六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6.1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6.2本协议的终止
(a)本协议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约;
(b)一方违约,双方在其违约发生日起60日内无法达成解决意向,未违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c)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其它
7.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决;
7.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的一部分,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开户行:
银行地址:
银行账号:
代表人签字:
草原养牛合作社
乙方(精准扶贫户):
为了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更加有力的帮助精准扶贫户脱贫。
根据上级方案和相关法律现由草原养牛合作社和贫困户根据公开、平等、增效的原则,由合作社和贫困户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如下:
一、扶持方式
由甲方提供2头种牛给乙方饲养,牛重斤,斤/元。
由乙方喂养6,个月,6个月后由甲方统一回收集中饲养,政府补贴归乙方所得。
乙方在喂养6个月后,甲方按增重重量13元/斤收购。
乙方超过7个月,甲方按增重重量12元/斤收购。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定期对乙方养牛农户进行检查回访,对乙方私自买卖种牛并不按合同履行者,甲方有权收回种牛或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对乙方养牛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提供饲料,兽药(饲料,兽药价格按市场批发价计算),帮助乙方农户进行疫病防治。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养殖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指导科学饲养,,防止疾病传染。
期间饲料(饲料费用在甲方收购牛时与乙方统一结算)、疫病防治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养牛过程中发生疫病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未作报告且牛因疫病死亡、被偷盗或者其他意外死亡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照价赔偿。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牛转包或出售给他人。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镇精准办存档一份。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