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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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规模以上粮食加工转化企业308家,资产总额198.1亿元,加工转化粮食1399万吨,销售收入369.1亿元,实现利税17.2亿元,年末从业人数6万人。
其中小麦粉加工企业130家,占企业总数的42.2%;
大米加工企业11家,占企业总数的3.6%;
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15家,占企业总数的4.9%;
饲料加工企业71家,占企业总数的23.1%;
淀粉加工企业28家,占企业总数的9.1%;
其他企业53家,占企业总数的17.2%。
按可比口径计算,2005年全省粮油加工业产品产量和销售收入均占全国的6%。
9家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在全国粮食加工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十五”期间,随着粮食企业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非国有经济在全省粮食加工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已经成为引导粮食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从企业所有制构成看,在全省粮食加工转化企业中,私营企业163家,占53%;
股份制企业106家,占34%;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5家,占5%;
外商投资企业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家,占4%;
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共11家,占4%。
从企业资本构成看,股份制企业资本总额达89.6亿元,占45%;
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本总额达52.4亿元,占26%;
私营企业资本总额达39.4亿元,占20%。
从产品产值看,股份制企业产品产值149.9亿元,占38%;
私营企业产品产值143.9亿元,占37%;
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品产值81.6亿元,占20%。
(三)粮油加工区域化格局正在形成。
小麦、玉米是我省两大主导粮食品种,以品质高、产量大而闻名。
“十五”期间,随着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主要粮食品种区域集中趋势明显,已经形成了京山、京广铁路沿线的优质小麦、专用玉米生产带,黑龙港流域、太行山区和北部地区的杂粮集中生产区,冀东、冀中、冀南和坝上优质油料主产区域。
按照粮源分布格局,我省粮食加工业也呈现出区域化格局。
小麦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衡水等市,日处理小麦能力在500吨以上企业有10家,主要集中在南部5市。
其中邯郸市2005年实际转化小麦109.9万吨,年产小麦粉60.4万吨。
饲料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邢台、石家庄等市,其中邢台市2005年饲料产量达131.9万吨,占全省产量的30%。
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秦皇岛和廊坊两市,其中秦皇岛市2005年食用植物油产量达68万吨,占植物油总产量的68.9%,年转化大豆201万吨,占转化量的67.5%。
稻谷加工业主要分布在唐山市,大米年产量达3.3万吨,占全省产量的68%。
总的看,我省粮食加工业呈现出依托产地优势,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的格局。
(四)粮油加工业服务范围以京、津等北方主销区为主。
我省毗邻北京、天津、山西、内蒙,与东北三省相接,成品粮油的销售半径主要集中在周边省份。
小麦粉主要销向北京、天津、内蒙、山西和东北等省市的大中城市;
饲料、淀粉除满足当地养殖业需要外,主要销往山东、山西等地的畜禽养殖户和加工企业等;
食用植物油主要销往北京、天津以及四川等地;
酿酒企业主要产品基本在本省内销售,部分也销往河南、山东、山西等省份。
总体看,我省粮食加工企业产品销售半径以北京、天津为主,辐射周边山西、内蒙、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省份,部分产品正在向江苏、浙江、上海以及四川、贵州等地辐射。
三、“十五”期间粮食加工业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粮油加工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与国际粮油加工业发展趋势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宏观上缺乏总体规划,发展带有盲目性。
长期以来,河北的粮油加工业一直没有规范的产业发展规划,企业盲目上项目,存在产能过剩等问题。
二是与其他粮食主产省相比,粮食加工转化率较低。
山东、河南两省同为粮食主产省份,粮食品种结构和粮油加工企业类型与我省基本相似,加工转化水平明显高于我省。
国家粮食局《2005年度粮油加工业统计报告》显示,我省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总数346家,山东省440家,河南省520家,分别比我省高出27%和50%。
我省粮油加工企业年产量440.8万吨,山东、河南两省的年产量分别为988.6和827.5万吨,远远高于我省。
三是中小型粮油加工企业比重较高,难以形成龙头。
我省已有“五得利”、“甲家”、“黑马”、“廊雪”、“鹏泰”、“金沙河”等小麦粉品牌在省内外有着较高知名度,五得利面粉集团、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亿元。
但多数中小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开工不足,全省粮食加工企业设备开工使用率为53%,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难以形成带动区域粮食生产和流通的龙头。
四是技术创新能力和深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近年来,我省粮油加工企业虽然发展较快,部分企业产品已向食品、化工等行业发展。
但大多数产品仍然以米、面、油、饲料、淀粉等初加工产品为主,产品品种单一,附加值低。
全省2005年小麦粉产量357.9万吨,其中专用小麦粉产量35.4万吨,仅占小麦粉总产量的10%;
加工转化小麦493万吨,其中优质小麦仅41.6万吨,占加工转化小麦总量的8%。
饲料、淀粉企业产品主要为畜牧养殖以及工业和民用淀粉,缺少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总体粮食加工转化仍处于低水平。
四、“十一五”时期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保证粮食供给和安全为核心,以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集群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搞好行业指导,不断满足各层次消费者,加快我省由粮食生产大省向粮食经济强省的转变,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方便、卫生、营养的粮食加工产品。
(二)发展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要和发展趋势,大力培育粮食加工优质产品和龙头企业。
2、食品安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粮食加工产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
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坚决关闭和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
3、科技进步原则。
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粮食加工技术水平;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粮食产品质量和档次。
4、节约资源原则。
新上粮食加工项目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生产优质高效、无污染的粮食产品。
大力发展节约能源、节约粮食资源的加工项目,搞好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宏观调控原则。
通过制定和实施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建设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增强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有效调控,保证粮食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全省粮食加工业整体水平要有明显提高,企业整合和战略性调整基本完成,粮食产业化具有一定规模,形成一批具有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自主科技研发能力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群体,打造一批名牌粮食产品,使粮食加工业成为全省粮食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具体目标:
1、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到“十一五”末,全省规模以上小麦粉加工企业的年加工能力达到950万吨,占小麦产量的70%以上;
大米加工企业的年加工能力达到35万吨,占稻谷产量的70%以上;
食用油料加工企业的年加工能力达到(含大豆)1000万吨;
玉米加工企业的年加工能力达到600万吨,占玉米产量的50%以上。
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左右。
产品产值和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0家。
2、龙头企业显著增加。
抓住国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积极培育和壮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
到“十一五”末,新培育20家粮食加工企业进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30家粮食加工企业进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发挥其在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增加农民收入、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龙头和示范作用。
“十一五”末,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5家,其中2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8家。
3、大力培育名牌产品。
力争到“十一五”末,我省国家和省名牌粮油产品达到30个以上,全面提升粮食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使我省跨入粮食加工产品名牌大省行列。
五、“十一五”时期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
1、小麦加工。
继续沿着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向产品系列化和食品工业化延伸。
在满足城乡居民日常口粮消费的基础上,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生产多种用途的高级食品专用粉和强化营养粉。
有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市场需要,生产小麦谷朊粉,通过副产品综合利用,开发小麦胚芽食品,提高小麦的利用率和深加工水平。
在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等小麦主产区,形成优质小麦加工群,重点发展以优质小麦为原料,生产水饺粉、面包粉等专用小麦粉为主的加工企业。
2、稻谷加工。
在巩固现有产品的同时,向高、精、安全、绿色方向发展,开发精米新产品,发展免淘米、微量营养强化大米和绿色大米产品,合理利用米糠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发以大米为原料的功能食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在唐山、秦皇岛等稻谷主产区,形成稻谷加工群,发展以稻谷为原料,生产特等米,开发方便食用免淘米为主的大米加工企业。
大力发展米糠、稻壳、碎米的综合利用。
通过整合、重组、兼并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
3、玉米加工。
在饲料、淀粉、制药等传统加工产业的基础上,向玉米深加工方向发展,重点开发玉米淀粉糖、玉米蛋白粉等产品,发展多样化的玉米食品和多用途的工业原料。
在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沧州、唐山、廊坊、秦皇岛等玉米主产区,优化产品结构,发展玉米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扩建、改建或新建等方式,逐步调整玉米加工企业区域布局,做强做优玉米加工产业。
4、杂粮加工。
在初加工的基础上,向营养、保健和复合食品等领域延伸,研发和推广杂豆、谷子、薯类等杂粮的精深加工技术,增加花色品种、提升产品档次。
采用成熟技术,生产燕麦β-葡聚糖、蛋白质和抗性淀粉及燕麦食品。
利用丰富的荞麦资源,生产荞麦米、挂面、通心粉和保健饼干等系列产品,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
在张家口、承德等杂粮主产区,发展燕麦、荞麦等杂粮精深加工,建设杂粮加工生产基地,促进杂粮的转化增值。
5、粮食制品加工。
将发展粮食制品生产作为发展粮食加工的一个重要方向,在支持大宗粮食产品精深加工的同时,加快传统粮食制品依靠手工生产转向工业化生产的研究,尽快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粮食制品工业体系。
利用小麦粉、大米等初加工产品以及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开发符合消费者饮食习惯的食品,包括旅游食品、方便食品、大众主食产品、速冻食品、功能食品等,使粮食制品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和优质化方向发展。
在小麦和稻谷产区建设以小麦粉和大米为原料的粮食二次以上的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粮食制品的精深加工产业,提高粮食初加工产品的深加工比例,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粮食制品的附加值。
6、油料和大豆加工。
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引导企业继续做强做大。
重点发展各品种的小包装油生产,推广营养、健康食用油产品,引导消费市场向营养化方向发展。
开发和生产大豆磷脂、低聚糖、异黄酮、食用纤维等功能性食品,研究和开发高附加值、高质量的新产品,提高植物油加工业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在唐山、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等地油料主产区,继续扶持花生、棉籽等传统食用油加工业的发展,减少原料输出,实现就地加工转化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巩固和扩大廊坊、秦皇岛等大豆加工基地,使其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蛋白、饲用蛋白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基地。
六、支持粮食加工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加强行业指导,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粮食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协调、自律和服务功能,及时向社会发布行业生产和市场信息,引导企业合理投资,控制盲目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粮食加工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凝聚力,克服市场风险,提高运营效益。
2、认真落实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继续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大力扶持食品加工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以及“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粮食生产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要求。
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在信贷资金、税费减免等方面对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扶持。
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产品竞争力强、带动农户面广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粮食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粮食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粮食加工业的发展,确保相关资金落实到位。
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搞好对粮食加工业的宏观指导和项目的核准、备案。
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粮食加工企业解决收购原料资金不足的问题;
实施信贷倾斜,简化放贷手续,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按照政策和条件提供必要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资金。
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发放卫生和工业产品许可证,为企业生产和销售创造条件,共同营造促进粮食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培养和引进人才,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一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自主开发、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技术创新长效机制。
应用高新技术,推进粮食加工向深度和广度开发,生产优质粮油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条。
二是加快技术和设备改造,消化吸收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三是加强产学研联合,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成果,加快产品开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推进产品更新换代。
四是建立利益联结的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单位、个人以技术、资金投资入股,吸纳社会资金对企业科技投入,增加科研经费资金来源渠道。
五是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高技能的粮食加工队伍,为行业振兴与发展提供智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证
4、抓好项目建设,实施名牌工程。
动员企业及各方面力量,围绕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构思项目,围绕做大龙头、做强粮食产业谋划项目。
突出特色和优势,把适宜当地发展的加工项目做实、做细、做深。
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和安全,引导企业建立从原料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名牌产品,支持企业参与到名牌产品培育和发展上来,壮大名牌队伍。
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以及“河北省名牌”、“河北省著名商标”的粮油产品,省及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名牌意识,实施名牌工程,积极打造品牌、争创名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和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