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协议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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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
达到相关工程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元(人民币)¥:
1
元整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书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
第十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交两金由政府指定专用账户
发
住
包
人:
(公章)
所:
承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
账
邮政
银行:
号:
编码:
3
4
第三部份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合同第一部份第六条执行。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其他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同3.2.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允许开竣工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壹套
姓名:
王福录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工程质量监督。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无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金春阳
职权:
现场施工管理。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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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理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15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15日,保证正常施工。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10日,保证正常施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施工人员进场前7日,进行水准、坐标控制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7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二、8.1-(8)约定执行。
如需承包人实施,发包人办理委托手续。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另行商议。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按“通用条款”二、8.2和8.3款办理。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15日内提供机械数量、型号、施工人员组织机构、施工人员明细及施工组织方案。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符合施工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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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发包人承担。
(6)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9.1-(8)执行。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方按月向发包方上报工程形象进度,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施工中难题,以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10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开工前5日。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29.3条执行。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工程验收、评定依据
(1)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现行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2)设计院的设计档(施工图、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会审纪要;
(3)有效的技术变更核定单,材料代换核定单;
(4)施工组织设计;
(5)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
(6)承包人由上级批准,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单位认可的措施、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等。
10.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自检项目进行抽查,承包人应主动提供检测手段和方便,不得借故刁难。
10.3质量管理按照有关规范、发包人有关管理规定及本工程招标档技术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计划部位每月25-30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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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试车
12.1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5、安全施工
承包方应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凡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
6、合同价款与支付
玖拾元/立方米计算(不含工程税),甲方如享受退税,乙方所承担税款甲方如数返回乙方。
13、合同价款及调整
13.1本合同价款采用
大包干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运距超过加2.0元/立方米。
起始点以现状为准。
公里,每增加1公里,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1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油料以批发价下浮0.1元/升,炸药以8000元/吨供给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管装)。
1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开工前十天,发包方按车辆类型分别支付调车费(其中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为5000元/台,汽车按3000元/台)机械进场后,预付当月计划的50%工程款(预付款部分调剂作临时设施费)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当月预付多余部分,月结算扣回。
15、工程量确认
1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当月每10日一次,一月三次。
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一个月三次,以十日一次,按承包人当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97%(支票支付),承包人如果资金周转困难,可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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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
7、材料设备供应
17、发包人供应
1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争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1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所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炸药雷管甲方指定供应。
8、工程变更
由承包人报请发包方签证,另行结算。
9、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量按过磅重量折合立方,比重:
混合石料1670公斤/立方米(实际比重偏差
在施工中修正);
运距
公里(含
公里)。
19、竣工验收
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一个月三次。
10、违约、索赔和争议
20、违约
2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发包方不能按合同支付预付款,造成承包方的机械人员不能进场,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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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担承包人所有经济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合同计付全部工程款,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方不能按合同开工日期开工,合同保证金按约定退还,合同仍然有效,进场开工后,承包人不再缴纳保证金。
2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未按计划完成工程量,发包方有权别行增加队伍,其工程款在承包方合同总价中扣除,并视其损失程度予以相应罚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1、争议
2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⑴请\调解;
⑵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人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诉讼人
11、其他
22、工程分包
2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爆破、机械运输。
分包施工单位为:
23、不可抗力
2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双方商量,分担损失。
24、保险
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4
(2)承包人投保内容:
25、合同份数
2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贰份。
26、补充条款
1、发包人无条件提供填海石料山场,买山所用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2、发包方指定的运输道路,其修筑、养护、维修所用费用由发包方负责(后八轮车辆限载50吨,前四后八车辆限载65吨)。
3、凡因发包方原因(如地磅、道路、山场、交通、路政、群众阻挠等)造成停工,在两天以上,发包方应承担承包方所发生地实际经济损失。
每台运输车辆每天700元,挖掘机1500元。
因发包方原因造成承包方不能正常施工的,承包方可计算顺延工期(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除外)。
4、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进场通知书十日内,承包方不进场,发包方不承担经济损失。
5、发包方以前所签订的合同如影响承包方施工,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承包方所交两金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毕,过期视合同无效,所返两金在承包人进场施工12个月期满一次性退还。
自发包方退还承包方返两金当月起,每月扣除工程进度款3%,连扣三个月,工程完成验收后,所扣款项一次性结清。
注:
此合同不允许转包、扫描、复印无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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