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和面机可清洁性的设计原则测量粉尘的方法噪声测试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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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拔—滚压—旋压
≤25
铸模—浇铸
≤30
机加工
注射
金属
塑料
涂层
油漆(测试保留)
塑料(测试保留)
玻璃
金属(测试保留)
≤16
A.2.2.2飞溅区域的表面条件
表A.2飞溅区域的表面条件
≤40
油漆
A.3设计
A.3.1内表面连接
连接处应具有同被连接表面相同的粗糙度,设计连接处时应避免任何死区,见GB22747—201X。
A.3.1.1食品区域内部表面连接。
两表面应根据下列条件连接:
——圆边的最小半径r1≥3mm,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得:
·
机械加工(切削成材料块);
弯曲薄金属片(弯曲和成形)
设计(模压、铸造、注射和喷丸…)(见图A.1)
(1)——食品区域
(1)——食品区域
图A.1图A.2
——或通过焊接并磨光和抛光(见图A.2)。
内角(α1)≥135°
,对半径无特殊要求(见图A.3)
(1)——食品区域
图A.3
三个表面的连结:
——通过使用圆形边,两个半径≥3mm的圆边,并且第三个是半径≥7mm的圆形边。
——通过135°
角(α1)使两个弯曲处间的距离(l1)≥7mm(见图A.4)
图A.4
A.3.1.2飞溅区域内表面连接
若两表面相互垂直,半径r2>1mm(见图A.5)
若内角(α2)在60°
~90°
之间,半径r1≥3mm(见图A.6)
当两个垂直的表面焊接在一起时,焊接应确保牢固(见图A.7)。
精磨加工是可接受的。
A.3.1.3非食品区域内表面连接
没有特殊要求。
(2)——飞溅区
(2)——飞溅区
(2)——飞溅区
图A.5图A.6图A.7
A.3.2表面装配和搭接
金属薄板装配应考虑由于温度变化而产生的膨胀或收缩。
A.3.2.1食品区域的表面装配和搭接
A.3.2.1.1表面装配
装配表面应通过下列方法连接:
——通过连续焊接(见图A.8)
——通过连续密封和齐平的连接(见图A.9)。
(1)
(1)
(1)——食品区域
(1)——食品区域
图A.8图A.9
A.3.2.1.2表面搭接
若出现不可避免的技术限制(如厚度变化的长金属薄板),通过薄板的搭接进行装配,这时装配表面应互相连接:
——也可以通过连续焊接。
沿着液流方向,较上的表面应该搭接较下的表面,搭接的末端和拐角处的距离≥30mm(见图A.10)。
(1)——食品区域
(1)——食品区域
图A.10
如不能建立此结构,连接应符合有关食品区域内圆形区域的要求(见A.1和图A.11)
图A.11图A.12
——或进行连接密封和齐平连接。
当搭接部分和接缝处的整体厚度超过1mm,为了使厚度(d)降低到≤1mm(见图A.12),上部应倒角。
A.3.2.2飞溅区域的表面装配和搭接:
表面可以被如下方式连接:
——填塞粘结物任何一种:
·
通过不能被拉开并且在装配前已安装好的一个成型件(见图A.13)。
齐平粘接(用于粘接的折叠部分应有一个长度l2≥6mm的凸起边缘,粘合的齐平处应有收缩量S≤0.5mm)(见图A.14)
——或者沿着产品流方向使上表面搭接在下表面上进行装配和配合(最大间隙j≤0.5mm),重叠距离re≥30mm,对于阻止液体因毛细管作用而上升是非常必要的(见图A.15)。
(2)——飞溅区域
(2)——飞溅区域
(2)——飞溅区域
图A.13图A.14图A.15
A.3.2.3非食品区域的表面装配和搭接
无特殊要求。
A.3.3紧固件
A.3.3.1食品区域的紧固件
A.3.3.1.1锪孔
若构造要求使用嵌入孔口平面的内六角螺栓头;
——构造应符合图A.16的要求,并且在说明书中,制造商应给出恰当的清洗工具;
——或者制造商应通过采取与食品区域要求相一致的密封和持久性塞子的措施来填入孔口平面。
(1)——食品区域
图A.16
A.3.3.1.2销传动系统
销传动系统应有效,仅当其坚固并且装配时尽可能齐平,制造商可以建立一个检查程序来确保与本要求一致。
A.3.3.2飞溅区域的紧固件
易被清洗的紧固件应在图A.17中选择。
图A.17
若构造要求使用嵌入孔口表面内六角螺栓头,设计应符合:
——符合图A.16食品区域原则的方法,并且制造者要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其清洗方法(比如高压喷射器);
——或者制造商可以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用密封塞塞住锪孔。
A.3.3.3非食品区域的紧固件
A.3.4用于清洗机器底部的脚、支承和底座:
A.3.4.1放在桌面的机器
桌面上的机器可以是:
A.3.4.1.1便于个人携带(比如要求的外力≤250N),同时所有可移动的部分可拆开清洗:
没有要求。
A.3.4.1.2倾斜:
若要求倾斜的外力小于或等于最大可携带重量,则没有要求。
然而,为了设备倾斜移动应提供特殊部件以确保在倾斜位置上的稳定性(合适的底脚、支架等),而倾斜程序应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A.3.4.1.3非手提和非倾斜
——机器有底脚或有底座。
为了确定底脚的最小高度(H),应考虑在表A.3中所列出的允许定位表面清洗的通道距离(P)(见图A.18)。
——若机器没有底脚,则它应该置于有连续密封连结的工作台上。
说明书应详细说明连接方法。
表A.3通道距离
P
H
≤120
≥50
120<P≤500
≥75
500<P≤650
≥100
>650
≥150
单位为mm
图A.18
A.3.4.2放置地板上的机器
A.3.4.2.1带或不带底座的固定机器
带或不带底座的固定机器应采用完全和地面密封的联接来固定在地面上,说明书应详细说明连接方法(见图A.19),或者应有≥150mm的底脚(H)。
图A.19图A.20图A.21
然而,若清洗空间(L)<150mm,高度H应减小到100mm,只要考虑到各种不同通道的可能性(见图A.20)。
如果一个底脚表面>1dm2,底脚应被认为是一个(带有密封的)底座(见图A.21)。
A.3.4.2.2可移动机器
脚轮应可以清洗,图A.22中已给出了例子,图中b是覆盖轮子周围的较大宽度。
若b≤25mm,a≥3.5mm
若b>25mm,a≥6mm。
图A.22
A.3.5通风口
A.3.5.1非食品区域通风口
通风口应位于非食品区域内。
其设计应阻止液体在机器内部的任何渗入或存留。
对于直立地面的机器,防护装置应禁止啮齿动物进入机器的所有技术区域,由于这个原因开口的最小尺寸应≤5mm。
A.3.5.2飞溅区域通风口
由于技术限制,通风口可能在飞溅区域。
在这种情况下,通风口应设计成可清洗的。
图A.23
对于直立地面的机器,防护罩应禁止啮齿动物进入机器的所有技术区域。
开口的尺寸(b)应≤5mm(见图A.23)。
A.3.6铰链
只要有可能,制造商应消除食品区域的旋转点。
若它们存在于食品区域是技术需要,则:
——它们应容易移动;
——若它们不能移动,所有表面应可以接近。
与固定部分的装配应通过一个设计成能阻止任何渗入的连接来完成。
当通道的宽度(l3)≥2P时,所有这些区域都可进入。
宽度l3应>10mm(见图A.24)
图A.24
A.3.7控制面板
A.3.7.1非食品区域控制面板
正常情况下,控制面板应在非食品区域内,并且无论何时都可以清洗它。
A.3.7.2飞溅区域控制面板
因技术原因不可能把控制面板放置于非食品区域,各种控制应有容易清洁的表面。
两个元件之间的距离L应大于或等于:
——20mm(见图A.25)
——12.5mm,若h的高度≤8mm(见图A.26)
若上述要求不能达到,应使用盖来保护控制装置(见图A.27)
图A.25
图A.26
图A.2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测量粉尘的方法
B.1测试目的
为了确定在揉面开始操作时,面粉粉尘散发随时间的变化。
B.2测试原理
应通过校准为面粉用的实时测量装置来连续不断地测量粉尘,如使用通过用红外线的光的散射(廷德尔效应)来测量粉尘的仪器。
每秒钟都需从装在测量室内的粉尘中取样,结果以数字形式和单位mg/m3表示,这样可以跟随和面机上方面粉散发的变化。
试验测量粉尘中可吸入的部分(直径<8μm)。
B.3操作条件
测试应在至少100m3的房屋内并且在无气流的条件下进行。
每次测试都应在正常的面粉配料容量内进行。
测量装置的位置和方向:
——当实心盖子有开口时,位于和面机料桶的边缘,或者若没有实心盖子,位于揉面区域对面的料桶一侧;
——测量室的轴线应位于和面机混和料桶的中心线上;
——装置的高度:
料桶上方0.30m和料桶前方0.20cm;
——与料桶的转动轴垂直。
对于每一台和面机,在揉面操作期间都应进行测量,在测试期间每秒钟内,都应记录粉尘值、温度和相对的湿度,计算五个连续结果的平均值并且在以mg/m3为单位、时间以s为单位的粉尘图表上标出。
应指出使用面粉的类型。
附录C
噪声测试规范准确度2级
噪声测试规范适用于和面机。
C.1定义
本规范符合GB/T19052的规定。
C.1.1
噪声发射noiseemission
在指定运行和安装条件下由确定声源(如被测机器)辐射的空气声。
C.1.2
发射声压级emissionsoundpressurelevel
Lp,以dB为单位:
发射声压平方P2(t)与基准声压平方P02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
采用GB3785规定的时间计权和频率计权进行测量。
基准声压是20μPa。
例如:
——C计权峰值发射声压级:
LpCpeak
C.1.3
时间平均发射声压级time-averagedemissionsoundpressurelevel
LpeqT,以dB为单位:
一个随时间变化的噪声信号的均方声压等于同一时间内的连续稳态声的声压平方,则连续稳态声的发射声压级即为时间平均发射声压级,用符号表示:
(dB)
注1:
时间平均发射声压级通常为A计权并且用LpAeqT表示,通常缩写成LpA。
注2:
通常,因为时间平均发射声压级必需在某一测量时间间隔上测定,所以省略脚标‘eq’和‘T’。
C.1.4
声功率WSoundpower
单位时间内福射出的空中声能。
单位为瓦,通常以W来表示。
C.1.5
声功率级LwSoundpowerlevel以dB为单位:
声功率与基准声功率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单位为贝[尔],B。
但通常用dB为单位,基准声功率必须指明(如,A计权声功率级:
LwA),基准声功率为1pW(1pW=10-12W)
声功率级LwSoundpowerlevel
LwA)。
基准声功率为1pW(1pW=10-12W)
C.1.6
噪声发射值noiseemissionvalue
声功率级的值,LW,或者声压级,Lp,由测量确定。
C.1.7
噪声发射标示noiseemissiondeclaration
A计权声功率级标示值,LWAd,时间平均A计权声压级标示值,LpAd,或C计权峰值声压级标示值,LpCeakd。
标示值表示,当机器是新的时,测量单台机器或设备的噪声发射的统计上限之下,和/或机器或设备设计时大部分测量噪声发射值的统计上限之下,标示值Ld的大小应圆整到整数的分贝值。
本标准使用Ld替代噪声发射标示值,并在使用时用Ld代表LWAd、LpAd或LpCpeakd的一个值。
C.1.8
工作位置、操作者位置workstation;
operator’sposition
在运转中的机器附近,设定给操作者的位置。
C.2安装和支撑条件
在规定的位置和为了测定目的,声功率级和声压级的测量,它们的安装和支撑条件是相同的。
适合于声压级和声功率级测量(如根据GB/T3767—1996测量)的测试环境应是一个能提供反射面上方基本自由场的平整的外部区域(比如一个停车场)或是一个内部空间,这个测试环境应符合GB/T3767—1996附录A。
如果声功率级是根据GB/T6881.2—2002(见本标准C.6)的要求测量,那么测试环境应符合这个标准。
应注意确保连接到机械上的任何电气、液压或空气管道不能辐射大量的声能,否则将影响在测试条件下的机器测定。
这可以通过衰减或部分封闭这些零件或甚至可通过测量声音强度来确定它们声功率作用的方法来避免。
C.3操作条件
在噪声发射值(功率或发射声压级)测定期间,机器的操作条件如下:
——机器应空载;
——机器应以最大速度运行。
C.4测量
确定测量声压级(见C.5)和声功率级(见C.6)的所需的时间应为30s。
C.5发射声压级的确定
确定声压级(如果相关,A计权和C计权峰值应符合GB/T17248.2—1999要求)。
测量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高于地面1.6m;
——在机器前方1m处(在控制板前面的机器轴线上);
首先应测定A计权测量的背景噪音或在每个测试的频率波段上的背景噪音。
机器的测定,至少比被测声压级低6dB(也可能大于15dB)。
为了在规定的位置上测得声压级,应采用背景噪声的修正值K1,K1的确定和使用应符合GB/T17248.2—1999要求,修正系数K1不适用C计权峰值声压级,这个峰值为声压级。
利用其他频率计权或倍频程或1/3倍频程频带的声压级也可以另外测量,这由测量目的所决定。
C.6声功率级的确定
A计权声功率级的测定应该使用下列噪声发射基础标准来进行。
——如果测量是在一个容积>40m3并且表面坚硬,能反射声音的测试房间进行,那么应符合GB/T6881.2—2002的要求。
对于容积≤100m3的房间,只有最大尺寸≤1m的机器能被测试。
对于容积>100m3的房间,只有最大尺寸≤2m的机器可被测试。
——如果测量是在靠近一个或多个反射平面的基础自由场内进行,应符合GB/T3767—1996,测量表面应呈半球状。
C.7测量不确定度
使用A计权声功率级(见GB/T17248.2—1999)测量等于2.5dB的再现性标准偏差。
根据GB/T6881.2—2002和GB/T3767—1996要求,A计权声功率级的测定使再现性标准偏差≤1.5dB。
C.8记录内容
记录内容包括噪声测试规范中所有的技术要求。
与噪声测试规范或该规范所基于的基础标准的任何差异必须和这些差异的技术判断一起记录。
C.9报告内容
测试报告中内容至少要包括制造商要求准备的噪声标示值和用户要求确认的标示值。
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1)制造商,机器的类别、型号、序列号和制造年份;
2)噪声发射参考的基础测量标准;
3)所使用的安装和运行条件;
4)测定声压级的工作位置;
5)所测得的噪声发射值。
要确定噪声测试规范的所有要求都已经满足,否则,应该说明任何未满足的要求。
与这些要求有关的偏差也要加以说明,并给出对这些偏差的技术判定。
C.10噪声发射值的标示和验证
噪声发射值的标示按照GB/T14574—2000的规定应用双值表示。
按照GB/T15706—2012和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应标示出噪声发射值L(LpA和LwA)和相应的不确定K值(KpA和KwA)。
根据本标准和GB/T6881.2—2002或GB/T3767—1996和GB/T17428.2—1999的基础标准,噪声的确定应陈述已测得的噪声发射值。
否则,噪声标示应清晰地表明与噪声测试规范(本标准中的附录C)和基础标准的偏差。
如果进行验证,应按GB/T14574—2000的规定,与初次噪声发射值的测定采用相同的支承、安装和运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