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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中考考务工作方案

镇区中考考务工作方案

  篇一:

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考务管理,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20XX年开发区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津招办中字﹝20XX﹞17号),制定《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生情况及工作安排

  20XX年,全区初三毕业生416人,其中,中考报名406人,注册报名10人。

我区设考点校1个,考点设在开发区第一中学,组织安排考场14个,考务人员约50人。

  根据市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我区设开发区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协调、解决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考点校、毕业校要在本考区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细致地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二、中考考务组织实施

  

(一)成立开发区考区委员会,加强中考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协调管理

  1.成立开发区考区委员会:

  考区主任:

管委会副主任倪祥玉

  考区副主任:

社发局局长池长贵

  成员单位:

社发局监察室综治办执法局环保局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武警大队消防大队泰达医院卫生防疫站电力公司开发一中万博公学滨海中学

  考区委员会对本区中考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监督实施考务工作方案,统一协调指挥处理有关问题,具体事宜由社发局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牵头组织落实。

各成员单位中考期间相关职责(详见附表2)。

  *6月20日(周一)10:

00,考区委员会将会同市级巡考对考点校进行考前准备工作检查。

  2.社发局招生办公室职责:

  第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2项培训。

其一,各校考务负责人培训;其二,协助考点校召开全体考务工作人员动员会,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试卷密封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负责配合市招考院巡视人员、考区委员会在考试期间对考点考风、考纪进行巡视检查。

第三,负责对考试期间考点校、毕业校情况进行汇总和情况通报。

6月21日前,社发局招办负责依据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6月21—23日,区招办负责检查监督各校落实情况;6月24日后,区招办负责总结、通报全区各考点情况。

  第四,负责试卷监管、运送。

考前,区招办负责领取试卷并运回开发区。

考试当天,由区招办有关人员将当天试卷送至考点,由考点主考接收。

每天考试结束后,由考点主考将当天试卷交回区招办人员,由区招办人员统一将试卷送到天津市招考院。

  第五,负责确定考点主考、副主考人选。

考点校:

开发区第一中学。

主考:

开发区第一中学校长王延瑞,副主考:

万博公学校长葛为民,滨海中学校长张伟明。

  

(二)考点校(开发区第一中学)工作内容及要求

  1.考前

  第一,制定考点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流程。

该细则附加考场示意图(含考场、预备考场、考务办等处明确位臵)。

  第二,设立考场14个、考务办公室1个、考区委员会休息室1个、考生物品存放室4个、答卷保管室1个,医务室1个,除答卷保管室外,其它场地须有明显标识。

各考点校要选择通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广播系统健全的教室作为中考考场。

  第三,组织做好两类考务培训。

培训时间:

6月17—20日。

考务人员培训:

加强考务人员诚信教育,把考试违纪行为消除在源头;通过以往应考中出现的案例,提高考务人员偶发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

依据: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津招办中字﹝20XX﹞17号),《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政治科考试监考工作程序》,《英语科考试监考工作程序》。

  学生及家长培训:

对考生和家长进行诚信教育。

重点宣教:

《考生守则》、《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将《致考生和家长的公开信》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做到人手一份。

  第四,校内外环境自检。

考点校应针对噪声、校园内外环境认

  真进行自检,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区招办。

  2.考试期间

  第一,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监考工作程序》。

在考试过程中遇有偶发情况,应按《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政治、外语考试按其监考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监考员和考务人员在每科开考前45分钟准时到考点办公室报到,领取《工作证》,接受考点主考指示,校对钟表时间。

考生按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入场。

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第三,特殊情况报告、处理。

考生在考前和考试中如出现偶发情况,主监考依照《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招办。

  处理程序:

监考人员发现违纪/作弊考生——〉立即制止,通过场外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同时将情况记入《违规考生处理审批表》——〉考点主考当场核查属实(证据确凿或考生供认不讳)——〉按考试违规处理,将情况如实向考区主任报告。

  第四,召开中考考务会。

每场考试前,由考点主考主持召开考务会,总结上场考试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对下场工作提出要求。

  第五,安臵送考家长。

~23日,在本校隔离区外适当地区圈定家长休息区,并准备饮用水、雨伞、座椅。

  第六,为监考教师提供午餐。

~23日,考点校为在本校监考教师、工作人员提供午餐(含医务、公安、武警人员、交警等)。

用餐应实行分餐制。

  第七,考情通报。

6月21~23日每天16:

00点前,考点主考要将每天考点记录报送区招办。

区招办每天将对巡察情况予以通报,并对违纪现象予以公示和通报批评。

  第八,考务宣传。

制作并悬挂“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点”布标(布标为白底红字黑体印刷)和人性化条幅2条。

  第九,试卷监管、交接。

试卷或答卷必须存放在经安全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中,加锁封存。

保密室的钥匙和保密柜的钥匙要等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值班人员不得持有保密柜的钥匙),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

禁止非值班人员进入保密室。

在试卷、答卷交接过程中,填好《试卷接

  受和发放单》和《答卷接受和发放单》,认真清点、核对试卷科目和数量,检查密封、包装是否完好,合格后双发签字负责。

  (三)毕业学校工作内容及要求

  1.考前

  第一,成立考务领导小组。

根据区招办要求,选派监考教师。

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应由工作认真严谨、熟悉此项工作人员担任。

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或9年级教师不能参加中考考务的各项工作。

  第二,开展考务培训。

参照考点校培训内容和要求执行。

  第三,组织考生集体熟悉考场。

滨海中学:

6月20日下午4:

30—5:

00,万博公学:

5:

00—5:

30

  2.考试期间

  第一,本校副主考带队,带领本校监考教师和学生到考点校参考,确认没有学生代考。

  第二,考试期间,考点副主考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同时听从考点主考安排,协助处理本校师生出现的偶发事件。

  第三,负责安排本校考生中午用餐和车辆。

  三、考务工作要求

  1.考场主监考由非考点校教师担任,副监考由考点校教师担任。

监考人员按考试场次轮换。

除特殊情况外,中考期间,各校不得变更监考教师;如须变更,从预备考务人员中选定并提前一天报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工作人员及巡考须凭本人相关证件进出。

每场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要在黑板上公示本人监考证号,并提示下场考试进场时间。

  3.考试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武警、交警、综合执法、医务)工作人员应在考前45分钟到岗,每场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4.考试期间,急救专用车应在泰达医院内等候。

如需用车,需经医生认定,由考点主考联系调车。

出诊时,急救车应停在考场楼口处,由考点主考引领急救医务人员进入考场,处理特殊情况。

  5.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通过非正常途径随意评价本次考试考风、考纪。

违反规定者,将视其情节轻

  重予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

  附表:

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人员分配表

  年中考期间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年开发区中考考区委员会一览表

  篇二:

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考务管理,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20XX年开发区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津招办中字﹝20XX﹞17号),制定《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生情况及工作安排

  20XX年,全区初三毕业生416人,其中,中考报名406人,注册报名10人。

我区设考点校1个,考点设在开发区第一中学,组织安排考场14个,考务人员约50人。

  根据市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我区设开发区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协调、解决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考点校、毕业校要在本考区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细致地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二、中考考务组织实施

  

(一)成立开发区考区委员会,加强中考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协调管理

  1.成立开发区考区委员会:

  考区主任:

管委会副主任倪祥玉

  考区副主任:

社发局局长池长贵

  成员单位:

社发局监察室综治办执法局环保局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武警大队消防大队泰达医院卫生防疫站电力公司开发一中万博公学滨海中学

  考区委员会对本区中考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监督实施考务工作方案,统一协调指挥处理有关问题,具体事宜由社发局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牵头组织落实。

各成员单位中考期间相关职责(详见附表2)。

  *6月20日(周一)10:

00,考区委员会将会同市级巡考对考点校进行考前准备工作检查。

  2.社发局招生办公室职责:

  第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20XX年开发区中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2项培训。

其一,各校考务负责人培训;其二,协助考点校召开全体考务工作人员动员会,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试卷密封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负责配合市招考院巡视人员、考区委员会在考试期间对考点考风、考纪进行巡视检查。

第三,负责对考试期间考点校、毕业校情况进行汇总和情况通报。

6月21日前,社发局招办负责依据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6月21—23日,区招办负责检查监督各校落实情况;6月24日后,区招办负责总结、通报全区各考点情况。

  第四,负责试卷监管、运送。

考前,区招办负责领取试卷并运回开发区。

考试当天,由区招办有关人员将当天试卷送至考点,由考点主考接收。

每天考试结束后,由考点主考将当天试卷交回区招办人员,由区招办人员统一将试卷送到天津市招考院。

  第五,负责确定考点主考、副主考人选。

考点校:

开发区第一中学。

主考:

开发区第一中学校长王延瑞,副主考:

万博公学校长葛为民,滨海中学校长张伟明。

  

(二)考点校(开发区第一中学)工作内容及要求

  1.考前

  第一,制定考点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流程。

该细则附加考场示意图(含考场、预备考场、考务办等处明确位臵)。

  第二,设立考场14个、考务办公室1个、考区委员会休息室1个、考生物品存放室4个、答卷保管室1个,医务室1个,除答卷保管室外,其它场地须有明显标识。

各考点校要选择通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广播系统健全的教室作为中考考场。

  第三,组织做好两类考务培训。

培训时间:

6月17—20日。

考务人员培训:

加强考务人员诚信教育,把考试违纪行为消除在源头;通过以往应考中出现的案例,提高考务人员偶发事件的应变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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