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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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稿
安陆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工作方案(上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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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城区出租汽车
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工作方案
为做好安陆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和鄂政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陆市城区实施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的批复》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陆城区出租汽车的基本情况:
1999年,经安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陆市出租车进行了第一轮经营权出让,当时为个体经营模式,车辆类型为柳州五菱型面包车,出让车辆为278台,经营期限为3年;2002年进行了第二轮经营权出让,出让车辆增加为300台,组建了三家出租车公司,分别为金茂、捷达、汽运出租车公司,并陆续更新为富康型轿车,经营期限为4年;2005年,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根据《湖北省出租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安陆市申报了城区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方案,省人民政府批复安陆市城区出租车有偿出让车辆总量为300辆,每辆车出让金价格为4000元/年,出让期限为4年,即2005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9日,后经申请批准,延期一年至2010年12月9日。
安陆市城区现有3家出租车公司,300辆出租车,其中:
安陆市金茂出租车公司,挂靠车辆175台;安陆市捷达出租车公司,挂靠车辆85台;安陆市汽运出租车公司,挂靠车辆40台。
日客运总量约30000人次,单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为4000元/车.年。
单车日均行驶里程约为400公里,单车日均营运收入420元,车辆实载率约为71%。
出租车起步价格3元/1.5公里,全市出租车均为挂靠经营模式。
公司统一实行竞争上岗。
自1999年安陆市城区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以来,在市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加强,2007年为加大对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根据国办发[2004]81号、鄂政办发[2005]41号的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出租车管理机构,落实了人员,配备了交通工具,并由交通部门牵头、市总工会指导,成立了出租车行业工会,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开通了24小时监督举报服务,每年还由市政府出让办牵头,组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治安、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查私自非法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切实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着力提高出租车行业文明程度,促进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也满足了城区广大市民出行的需要,解决了近千人的就业问题。
城市客运非法经营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城市客运公共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市民出行更加便捷。
二、出租车管理工作方案
运管部门职责:
一是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和完善经营业户、车辆、从业人员、经营权台帐及档案;二是督促公司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上墙及执行情况;三是督促公司对政策法规学习、安全教育学习常抓不懈,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教育。
要经常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保证每月组织至少2——3次;四是加强对出租车企业和经营者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重点对出租车经营企业资质、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及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合法经营。
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采取中止、调整、减少经营权等措施,直至收回其经营权。
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出租车企业及其驾驶员的服务质量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测评结果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作为下一轮延续经营权重要的依据。
五是依据城市出租车客运企业经营资质审核基本条件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基本条件,定期对企业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要坚决杜绝和纠正重收费、轻管理、以包代管的不良倾向,促进出租车经营企业和驾驶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不断规范有序。
在平时的管理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十个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出租车形象和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即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喷印公司名称、统一运价、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安装计价器、统一安装出租车顶灯、统一佩带服务监督标志牌、统一配置座套、统一举报投诉地点及电话的管理方式,促进我市客运出租车的服务向规范化好转,提高城市的文明形象。
如车容车貌差、计价器损坏、顶灯不亮、不打表、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一经上路稽查或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第一次停运三天,组织学习政策法规,考试合格后恢复营运;第二次停运七天,组织学习政策法规,考试合格后恢复营运,不合格再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第三次从重从严处罚,并取消其驾驶员从业资格,定期对违规车辆进行通报。
同时,还要继续净化出租车运输市场经营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私自非法转让出租车经营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的、黑麻木、黑摩的等。
出租车公司职责:
一是要对出租车司机个人的形象、仪表、谈吐、礼仪方面应该进行培训,因为出租车是我们城市一个很好的展示的窗口,有一个整体的培训,对提升城市整体的形象是有好处的。
二是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
三是认真做好好人好事、失物招领记载等情况。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先进典型。
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奖优罚劣,促进管理和谐。
为了充分发挥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激励先进,督促后进,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驾驶员考核办法》,设计《驾驶员考核表》,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考核表设计交费、安全、服务、证照、车辆设施、车容车貌和管理共七项100分,根据考核得分,对驾驶员进行级别评定,评定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和D级六个级别;
评级及奖惩标准
1、得分96分及以上者,评定为AAA级,奖励现金300元/月。
2、得分91-95分者,评定为AA级,奖励现金200元/月。
3、得分86-90分者,评定为A级,奖励现金100元/月。
4、得分71-85分者,评定为B级,不予奖惩。
5、得分60-70分者,评定为C级,扣款100元/月。
6、得分60分以下者,评定为D级,扣款300元/月,连续三月评定为D级者,管理部门将取消从业资格证,四年内不准进入出租车行业。
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得到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服从公司管理、遵守行业规定上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五是不断深化行业文明创建和宣传力度,打造行业品牌。
要定期和不定期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及橱窗,宣传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和安全文明优质服务理念。
要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示范车、优质服务车、党员示范车、雷锋车、文明使者、和谐车队、诚信客运企业等一系列创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各种竞赛活动,如开展出租车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从车容车貌、安全行车、违章率等多项指标进行考核,评选出一批先进出租车司机,并给予一定奖励。
由此,树立榜样、宣传先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从而带动整个行业队伍素质的提高,促使业内的每一个人员都成为城市交通窗口的文明使者,全力打造行业品牌。
三、出租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实施步骤
按照鄂政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陆市城区实施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的批复》的规定,我市第四轮经营权有偿出让总量为300辆,出让金额为每车每年4000元,出让期限为4年,从2010年12月10日起至2014年12月9日止。
现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6月15日——6月16日)为了加强出租车客运经营权第四轮有偿出让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安陆市政府成立城区客运出租车第四轮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戴杰群安陆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延舜安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波荣安陆市公安局政委
谷瑛安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李丽华安陆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佰亚安陆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成章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梅斌庆安陆市物价局工会主席
赵宏桥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绍军安陆市地税局副局长
彭学文安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罗光涛安陆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厚峰安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侯国平安陆市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2、做好宣传。
(8月1日——8月4日)安陆市城区出租车机动三轮车经营权出让办公室发布客运出租车第四轮经营权有偿出让的相关通告。
3、建立公司和车主档案。
(8月5日——8月8日)出租车公司要将本公司详细档案资料和车主档案资料送到市出租车机动三轮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办公室存档,建立纸质和电子双重档案,车主档案包括正副驾驶员的资料。
相关部门要对车主综治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身份证、经营权证进行审核,发审验证明。
4、更换计价器。
(8月9日——8月14日)出租车公司组织本公司车辆更换计价器,实施插卡管理,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车容车貌和车辆违规记录,大力开展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5、更换经营权证。
(8月15日——8月18日)各出租车公司一次性向市财政部门购买一年经营权,分年度实施,并发放经营权证给出租车经营者。
6、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
(8月19日——8月23日)出租车公司必须与挂靠经营或租赁经营的车主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合同中的涉费项目,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明白卡》执行,不得签订卡外收费,严禁任何单位针对出租车的乱收费。
7、领取安装服务质量监督牌。
(8月24日——8月27日)出租车车主凭经营权使用合同和车辆检测合格证到市运管所领取《安陆市客运出租车服务质量监督牌》和《安陆市客运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1年安陆市出租车公司
驾驶员考核办法
(一)
为了充分发挥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在公司出租车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现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陆市出租车公司全体出租车经营者。
二、评定级别
评定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D级等六个级别;
三、考核项目和评级标准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详见《2011年安陆市出租车驾驶员考核明细表》,由公司根据《2011年安陆市出租车驾驶员考核明细表》每月对出租车经营者及副班司机的缴费情况、安全营运、有效投诉、车辆设施、服从管理、车辆维护等方面进行考核,月度评分以公司为单位、以出租车经营者为被考核对象,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
(2)评级及奖惩标准
1.当月得分96-100分者,评定为AAA级,奖励现金300元/月。
2.当月得分91-95分者,评定为AA级,奖励现金200元/月。
3.当月得分86-90分者,评定为A级,奖励现金100元/月。
4.当月得分71-85分者,评定为B级,不享受奖励。
5、得分60-70分者,评定为C级,扣款100元/月。
6、得分60分以下者,评定为D级,扣款300元/月。
四、考评程序
由公司财务科、安全科、营运科、办公室、技术科等部门于次月2日前将当月缴费情况、安全营运、有效投诉、车辆设施、服从管理、车辆维护等方面进行统计上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2天;涉及月度奖励的,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在次月6日前报运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于次月15日前兑现奖惩。
五、考核分工
(一)缴费。
由财务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缴费的统计数据,包括缴费时间、缴费金额、欠缴金额等内容。
(二)安全。
由安全科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交通事故的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责任划分等内容。
交通事故的相关统计数据以公司当月所接到的交通事故报案和交警(或保险公司)提供的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为考核依据。
(三)投诉。
有效投诉指公司所接到的乘客投诉或主管部门(物价局、运管所)接到的乘客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由办公室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所发生的有效投诉统计数据,包括投诉时间、投诉事由、处理结果等内容。
(四)证件。
由运营科对驾驶员证件、监督卡、前后车牌等进行日常稽查,并根据稽查情况做好完整详实记录,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以上相关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五)车辆设施。
由营运科对车辆顶灯(含公司统一张贴的广告)是否完好、公司统一配置的座位套是否完好、防护网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随车携带、计价器是否完好等进行日常稽查,并根据稽查情况做好完整详实记录,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以上相关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六)车容车貌。
由运营科对车辆车身油漆是否完整、门字是否齐全、车身及座位套是否干净、车内是否清洁无异味等进行日常稽查,并根据稽查情况做好完整记录,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以上相关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七)服从管理。
服从管理包括按时参加培训、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是否有阻扰及破坏公司管理的言行等,由办公室提供签到表为考核依据。
(八)车辆维护。
车辆维护由技术人员为驾驶员考核,并每月至指定的汽修厂进行数据采集,于次月1日前提供当月统计数据;如当月无需维修保养项目的,视为考核合格;如有需维修保养项目而未按时进行维修保养或未到指定的汽修厂进行维修保养的,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附件
《2011年安陆市出租车驾驶员考核明细表》
七、本办法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安陆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安陆市出租车驾驶员()月考核表
车牌号:
鄂KX日期:
考核项目
计分标准
考核情况记录
得分
考核人
交费
(15分)
在8日前交清当月费用的,得15分;在9--15日之间交清当月费用的,得5分;在15日后交纳当月费用的,以4分为基数,每延迟1天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
(15分)
①无交通事故得15分;②发生无责事故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扣1分/起,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扣2分/起;③发生次责事故:
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扣3分/起,损失在1000--5000元之间的扣6分/起,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10分/起;④发生同责事故:
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扣5分/起,损失在1000--5000元之间的扣10分/起,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15分/起;⑤发生主责事故:
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扣10分/起,损失在1000--5000元之间的扣15分/起;⑥发生主责及以上事故且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本项不得分。
服务
(10分)
无投诉得10分;投诉至公司经查证属实的,扣10分/次;投诉至主管部门(物价局、运管所)经查证属实的,不享受当月奖励。
证照
(15分)
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资格证按规定携带得2分,每缺一证扣2分;②有监督卡、监督卡按要求亮置,无遮挡,得7分,否则,不得分。
③前后车牌完整,无遮挡、无涂改得4分,否则,不得分。
④未签副班协议驾驶公司车辆的,扣5分。
车辆设施
(15分)
①顶灯完好(含公司统一张贴的广告)3分;否则,不得分。
②安装公司统一配置的座位套、无破损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③防护网完好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④灭火器随车携带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⑤计价器完好无遮挡得3分。
否则,不得分。
车容车貌
(15分)
①车身油漆完整无破损得1分;②门字齐全得1分;
③车身干净无污迹得3分;④座位套干净,定期清洗得5分;⑤车内(含行李箱)清洁、无杂物、无异味得5分。
服从管理
(5分)
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文明创建等活动得2分,缺一次扣2分;
②无阻挠、破坏公司管理的言行得3分。
车辆定点维护(10分)
①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车辆保养、维护得10分,缺一项次不得分。
考核结果
实际得分:
被考核人签字:
考核小组签字:
注:
得分在100分—96分,享受奖励300元;得分在95分—91分,享受奖励200元;得分在90分—86分,享受奖励100元;得分在71—85分,不享受奖励;得分在60—70分,扣扣款100元;得分在60分以下,扣款300元。
2011年安陆市出租车公司
驾驶员星级考核办法
(二)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树立品牌经营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现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陆市出租车公司全体出租车经营者。
二、评定星级级别
评定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五个级别,其中五星级为最高级。
三、考核星级标准
(一)星级出租汽车的基本条件(一星级出租汽车条件,下同)包括技术与安全条件、车容条件、驾驶人员条件等。
(1)技术与安全条件
1、车内按照规定装有待租显示器、计程计价器,铅封完好、计量准确;
2、车身外观良好,无明显脱漆、锈蚀、整修痕迹与凹凸不平,牌照清晰可辨;
3、前排座位备有安全带;
4、配备灭火器;
5、车灯、保险杠完好,无破损、残缺、脱落等现象;
6、车窗齐全明净,门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
(2)车容条件
1、车身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喷涂出租汽车标志色;
2、车顶安装统一规定的出租标志灯;
3、车身两侧喷印出租汽车业户名称及监督电话;
4、车窗两侧张贴出租汽车明码标价签;
5、车身内外清洁,无积尘、积泥、异味,后背箱内物品整洁;
6、按规定张贴商业广告,车内外无不规范张贴物;
7、定期清洗、更换座套。
(3)驾驶人员条件
1、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按规定放置客运服务证;
2、着装整洁、举止大方、免冠驾驶,不在车内吸烟;
3、文明行车,规范操作,无公安部门道路交通违章记分;
4、语言文明、礼貌待客,无拒载、故意绕道现象,无替代经营;
5、行业法规测试60分以上。
(二)二星级出租汽车条件
(1)达到星级出租汽车的基本条件;
(2)无同责以上交通行车事故;
(3)质量商务纠纷得到及时合理解决;
(4)行业法规测试70分以上。
(三)三星级出租汽车条件
(1)达到星级出租汽车的基本条件;
(2)无违章及同责以上交通行车事故;
(3)无质量商务纠纷;
(4)有创新服务项目;
(5)行业法规测试80分以上。
(四)四星级出租汽车条件
(1)上一年度为三星级或以上等级出租汽车;
(2)熟悉本地地理及旅游知识;
(3)无违章及责任行车事故;
(4)乘客投诉为零;
(5)行业法规测试90分以上。
(五)五星级出租汽车条件
(1)连续两年为四星级或以上等级出租汽车;
(2)无事故;
(3)乘客投诉为零;
(4)会简单英语会话;
(5)获得所属企业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四、星级出租汽车的评定。
1、星级出租汽车评定由所属企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逐车填报《出租汽车星级评定申请表》,报市运管所评定。
出租汽车的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
2、四星级、五星级出租汽车由市运管所按照出租汽车保有量实行额度控制。
3、市运管所成立的出租汽车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星级出租汽车进行评定。
安陆市出租汽车星级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任:
侯国平,副主任:
潘光涛,成员:
陈峰、王晓玲、胡俊、张明月、王耀华、杨明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潘光涛任办公室主任,陈峰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出租汽车星级评定的日常工作。
4、经评定为星级出租汽车的,由市运管所向社会公示。
5、五星级出租汽车报市出让办备案。
五、管理与考核
(1)星级出租汽车的条件,除明确规定时限外,均指一个年度的累计。
星级出租汽车评定后,每一年度考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授予其星级;不再符合原星级条件的,应按其实际具备的条件重新核定其星级;达到更高星级出租汽车的,由企业申请后,出租汽车星级评定委员会重新评定其星级。
有见义勇为等受政府嘉奖和突出贡献的可以越级申请和评定。
星级评定及年度考核的时间定为每年十月进行。
(2)星级出租汽车一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或者降低其星级:
1、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发生严重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声誉行为的;
2、被取消出租汽车营运资格的或被中止运行的;
3、被处以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触犯刑律的;
4、发生主责以上死亡事故的;
5、发生影响企业或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行为的;
6、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暗访查实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
(3)具体奖惩办法:
1、连续两年没有评为星级出租车,取消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一星级、二星级出租车,不予奖励;
3、三星级出租车(30%),年度奖励一个月的出让金;
4、四星级出租车(20%),年度奖励一个季度的出让金;
5、五星级出租车(10%),年度奖励半年的出让金;
6、三星级及以上出租汽车由市运管所配置统一造型的出租标志灯,按照星级不同分别进行标示。
六、附件
《出租汽车星级评定考核表》
七、本办法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安陆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出租车星级评定考核表
车牌号:
鄂KX日期:
级别
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
一星级
(1)技术与安全条件
1、车内按照规定装有待租显示器、计程计价器,铅封完好、计量准确;
2、车身外观良好,无明显脱漆、锈蚀、整修痕迹与凹凸不平,牌照清晰可辨;
3、前排座位备有安全带;
4、配备灭火器;
5、车灯、保险杠完好,无破损、残缺、脱落等现象;
6、车窗齐全明净,门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
(2)车容条件
1、车身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喷涂出租汽车标志色;
2、车顶安装统一规定的出租标志灯;
3、车身两侧喷印出租汽车业户名称及监督电话;
4、车窗两侧张贴出租汽车明码标价签;
5、车身内外清洁,无积尘、积泥、异味,后背箱内物品整洁;
6、按规定张贴商业广告,车内外无不规范张贴物;
7、定期清洗、更换座套。
(3)驾驶人员条件
1、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按规定放置客运服务证;
2、着装整洁、举止大方、免冠驾驶,不在车内吸烟;
3、文明行车,规范操作,无公安部门道路交通违章记分;
4、语言文明、礼貌待客,无拒载、故意绕道现象,无替代经营;
5、行业法规测试60分以上。
二星级
(1)达到星级出租汽车的基本条件
(2)无同责以上交通行车事故
(3)质量商务纠纷得到及时合理解决
(4)行业法规测试70分以上
三星级
(1)达到星级出租汽车的基本条件;
(2)无违章及同责以上交通行车事故;
(3)无质量商务纠纷;
(4)有创新服务项目;
(5)行业法规测试80分以上。
四星级
(1)上一年度为三星级或以上等级出租汽车;
(2)熟悉本地地理及旅游知识;
(3)无违章及责任行车事故;
(4)乘客投诉为零;
(5)行业法规测试90分以上。
五星级
(1)连续两年为四星级或以上等级出租汽车;
(2)无事故;
(3)乘客投诉为零;
(4)会简单英语会话;
(5)获得所属企业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注:
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等好人好事的、见义勇为、突出贡献的可以越级申请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