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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一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入都市,就会产生一种眷念。

因此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农村的生活就成了他灵感的来源。

比如说莫言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就与他的这段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中的黑孩虽不是莫言本人,但与他是一体的,心灵相通的。

他在农村二十多年的生活,就像电影胶卷一样,一部一部的储存在他的脑海中,这些内容可以写成小说,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农村题材在他的笔下还没有写完,还有许多有意义的东西值得他去写。

莫言能一直用农村题材继续小说的创作,并不是一味的编造,而是他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

同化可以把听来的别人的生活当做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做真实来写,这也就是一种想象力。

莫言故乡的一些奇人奇事也有很多被写入了小说中,《红高粱家族》就是融入了许多这种故事。

莫言的故乡与他的创作题材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

那个地方在他的脑中会永远的存在下去,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

  二、莫言小说的语言表达方面

  莫言小说的语言是最使我们感到陌生的,是成语的任意性搭配。

其中有大量的方言俚语,当代城市的流行熟语,诗词断句,成语乏词,以及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大量专业术语,混杂在一起,一股脑出现在小说文本中。

对于习惯语体统一、语调纯净的读者来说,这带来了信息超载的一种心理冲击,产生纷繁甚至有点芜杂的基本印象。

他的语言就是继承了民间的,和民间艺术家的口头传说是一脉相承的。

第一,这种语言是夸张的、流畅的、滔滔不绝的;

第二,这种语言是生动的、有乡土气息的;

第三,这种语言是中华民族的传奇文学的源头,或者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方式。

莫言总是以现代人的思维感觉特征,陈述、修饰、评价着乡土社会的生存历史与传统。

莫言小说语言的另一个特色是指称色彩的语词概念大量出现。

这些概念在文本中的能指意义,一方面与写实的状物有关,比如红萝卜、红高粱,沿用着其概念的基本内涵;

另一方面,也带有极强的主观随意性,比如狗有红、绿、蓝已属稀罕,而太阳也可以是绿的,血也可以是金黄色的、蓝色的......而这些超自然的色彩感觉形式,不仅服务于表现人物特殊内心体验的写实需要,更多的时候,是表现叙事人强烈的主观情感指向,这使莫言的世界色彩缤纷且带有奇幻效果,难怪有人将其比作西方晚期印象派的绘画。

莫言善于将两种外在的语言系统,在特定的叙事方式规定下,经过感知方式协调,由特定的叙述方式推动着,组成

  新的语法关系,并以散文与诗歌相结合的修辞手段,经过不断转换生成,不断耗尽原有的能指意义,不断形成新的语言,最终完成了主体深层的语义表达。

莫言的语言特色,作为其风格的骨干,是非常成功的。

  三、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方面

  莫言小说的叙事方式十分的复杂,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与部分全知视角,低调叙述,使情节的安排几近于故事叙述的时序,如《透明的红萝卜》的叙述语调则呈现为由低到高的渐次发展;

或以第一人称的语调转述往昔的故事;

或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为主,间杂转述、旁述的频繁变化,且意象纷呈,时空交错。

《透明的红萝卜》是最能体现莫言小说创作中的叙事特色。

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语言朴实,全部语义都与特定的时代乡土生活相关联。

而自“红萝卜”的意象出现后,作者逐渐转为以黑孩的感觉为视角,在他朦胧的向往中,出现了一个异彩纷呈的童话世界,到结尾处,一直沉默着的莫言,再也按捺不住了,从那个瘦小黝黑的身躯中跳了出来,以至于用完全不同于前半部分的湖光潋滟这个诗词断句,来壮写黑孩眼中的泪水。

他几乎调动了现代小说的全部视听知觉形式,使作品的容量迅速膨胀,大量主体心理体验的内容带来多层次的隐喻与象征效果。

莫言小说尤为突出的叙事方式是,他以超体验的感知方式,表现了充分矛盾的内在纷扰,几乎是将一种最初使状态的情绪直接地表达出

  来。

一方面是凄楚、苍凉、沉滞、压抑,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愤、狂喜、抗争。

这极像交响乐中两个相辅相成的旋律,彼此纠结着对话。

前者是经验性的,后者则是超经验性的,前者是感受、体验,是对外部生活的情绪性概括,后者则是向往、是追求,是灵魂永不止息的呐喊。

  篇二:

读莫言小说集有感

  读莫言小说集有感

  怀着自走出校门以来,对曾经在各个工作岗位上的师傅们的想念,我选择了莫言的《师傅越来越幽默》一书,拿到书,就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

原来这是一本中篇小说集,《师傅越来越幽默》只是其中一篇。

此外,书中还收录了《牛》、《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我们的七叔》等中篇小说。

沿袭了作者的惯有文风,这本集子依旧以各个具有代表性时期发生在农村的故事为题材,展现给读者的依旧是乡土文化中魔幻瑰丽的想象。

的确,莫言曾经说,“我只是一个会讲故事的农民……”。

他笔下的事与人或是来自于道听途说,或是真实的人物再创作,或是在高密乡广袤的热土上思维驰骋的想象结果。

他作品的主人公多是一些通常意义上的“坏人”,如强盗,混混,杀人犯,吹牛大王等等。

可到了他笔下,这些世俗的评判却被不以为意地扔到一边,他们都赤裸裸地被还原成真正意义上的人。

他们五官模糊而性格清晰,个个生龙活虎的外壳里,装着条条豪爽粗砺的灵魂。

他也描写生活的悲苦,但是描写的方式却是轻松乐观的,读着竟能让人笑出声来,在笑声中体会最深刻的悲哀。

  打头的第一部小说《牛》立刻就将我吸引住了,讲述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年代,社员们是如何管理牛的,让读者了解到,改革开放前,生产队因物质匮乏,牛作为主要生产资料,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非同凡响,而人们却是常常的食不果腹。

本文刻画了小人物活灵活现的神态和心理活动,也讽刺了那个时代的贪污和腐败现象。

  《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从体育文化视角进行的研究还很罕见。

这篇小说围绕着一位民间体育奇人,描绘了一幅幅生动活泼、别具一格的乡村体育比赛场景。

小说揭示了这样的主题:

在物质匮乏的岁月,体育运动是人们心灵的慰藉,而人类也因对于体育的热爱,彰显了生命的活力,弘扬了生命的韧性。

20世纪以来,中国许多作家都有感于国人的精神愚昧,提倡在思想界进行启蒙运动。

而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对生命越发珍视,健康成为一个时代的主题,人的身体素质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围绕着北京2008年奥运会,全国都在弘扬全民健身,但在文学界表现得并不多,佳作更是少见。

莫言在此篇中,成功地描绘了民间体育神奇的文化魅力,鲜明地表达了体育对塑造健康人性的重要性,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藏宝图》是这本集子中我认为最文艺范儿的一篇,竟好几次让我忍俊不禁,又好几次让我瞪大眼珠。

开篇的这段对动物园里老虎的描写就很有意思“这里的老虎太肉麻,趴在假山石下吃青菜,白菜黄瓜都吃,一点虎气也没有,一根能挺起来的虎须都没有,饲养员扔下去一只活兔子,吓得它们屁滚尿流地钻进洞里去了,好像它们是兔子,而兔子是老虎……”小说以主人公“我”在北京与小学同学马可的一次不期而遇为主线,大故事套着小故事。

二人是小学同学,出身农村,40来岁的年纪,“我”扎根北京,为人沉稳,而马可来历不明,无赖泼皮。

二人在北京的一家小酒馆落座,接着便从二人的对话中又引出了一个又一个小故事,个个跌宕起伏,天马行空。

二人的对话更像是一出相声,通篇的夸张,说、学、逗、唱,样样俱全。

故事中马可个性鲜明,吹牛不打草稿。

故事的最后通过开饺子馆的那对老夫妇留下的秘籍,又回到了通灵虎须,而这本老夫妇留下的“秘籍”,又将是马可将来吹牛的“谈资”。

我想,作者正是借着马可吐露的这一个个神乎其神的故事,来讽刺当今那些滥竽充数,不脚踏实地,不劳而获,只会夸夸其谈的人。

对于《藏宝图》,在马可众多车轱辘话中的一句话却让我沉思良久,马可是这么说的:

“我带着一身虱子去你家住,你同意你老婆也不会同意,你老婆同意了你孩子也不会同意,即便勉强同意了心里也不会高兴,心里明明不高兴,脸上还要伪装出高兴的笑容,人间的痛苦没有比这更加深重的了……”是啊,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心里明明不高兴,脸上还要伪装出高兴的笑容,至于这是不是人间最深重的痛苦,那么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最后,我还想引用莫言先生的一段话来最为结尾:

讲故事是人类的天性。

我们是听着故事长大的,长大以后变成讲故事的人。

但是讲故事变成一种职业以后,目的就不仅仅是愉悦他人,而是用自己的故事来表达对人生社会的种种看法,用故事来歌颂真善美,揭露和鞭挞假恶丑。

所以讲故事是件很严谨的事情。

故事里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最好的故事是让每个读者在故事里都能看到他自己。

  篇三:

莫言小说中的暴力叙述

  莫言小说中的暴力叙述

  李钦彤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内容提要:

从最初的《红高粱》的发表到现在面世的《檀香刑》,莫言的作品中一直存在对暴力的描写,他以独特的感官展示暴力带给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

莫言展示人性的残忍,并揭示这种暴力残忍形成的原因,即源于生活的苦难对权力的渴求。

他从儿时的饥饿、孤独的生存体验出发,以一种悲悯和宽容的眼光来看待这种暴力,希望以此来拯救人类的灵魂,给人们以希望。

  关键词:

暴力苦难权力悲悯

  自《红高粱》发表后,莫言一炮走红,他以奇绝的想象力和独特的感觉给文坛带来一股清新之气。

莫言滔滔不绝、汪洋恣肆的语言和包容一切、容纳百川的叙述在当代文坛上具有别具一格的风采,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成为其梦魂萦绕的叙事空间,如同苏童的枫杨树故乡,阎连科的耙耧山脉,李锐的吕梁山,已成为一个文化地理空间。

依托于高密东北乡,莫言写出了《红高粱家族》、《酒国》、《食草家族》、《丰乳肥臀》、《神聊》、《天堂蒜薹之歌》、《檀香刑》,既有江湖的快意恩仇,抗日的血泪牺牲,也有奇人异事,鬼怪神魔,土匪强盗往来其中,奇人异士络绎不绝。

相对于余华的“文学的减法”①,莫言则是文学的加法,过去和未来,外在和内心,客体对象和主体意识,社会历史和个人记忆,错综复杂,纠..

  缠不清。

从《红高粱》到《檀香刑》,莫言的作品都打上了这种商标,在《红高粱》中,莫言讲述了在红透半边天的高粱地中,土匪余占鳌的英雄史和风流史,描写他的狂放不羁,有情有义,让人想起同样发生在山东境地的水浒英雄,聚义梁山,替天行道。

《檀香刑》中则塑造了民间艺人孙丙的英雄形象,再现义和团的英雄事迹和民族气节。

《红高粱》是其代表作,也是其成名作,这部作品以其独特的历史观和叙述视角以及对暴力、死亡的审美感觉打动了读者;

《檀香刑》同样以残酷的刑罚挑战着读者的心理和生理,从始至终,莫言对暴力有种特殊的迷恋和迷惑,念兹在兹。

本文试图分析莫言作品中暴力的描写,暴力背后所揭示的苦难、权力、人性以及作者创作的心理、心态。

  一从功利到审美

  《红高粱》让莫言成名,在莫言笔下,抗战历史吸取了红色经典的粉饰铅华,被还以民间的本来面目,他以“灵性激活历史”②令读者为之振奋。

同样,也以其对暴力、死亡的直面描写而令读者胆战心惊,觳觫不已。

犹如红透半边天的红高粱,暴力鲜血弥漫于空中,在高粱地中氤氲不散。

余占鳌为了自己的情欲,剥夺了吃拤饼的人的生命,血洗了单廷秀父子一家,并占了人家的房子。

作品中更令人侧目的是活剥罗汉大爷的血腥描写,莫言动用自己独特的感觉,把视觉转化为听觉,以审美的姿态描写血淋淋的场面,挑逗着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

(作品)这一切的暴力描写都是为了表现高粱地东北乡人民的骁勇血性、狂放不羁而服务,余占鳌的血气方刚、敢做敢为,罗汉大爷的英勇不屈,即使是强奸犯余大牙,在临死时也表现了英雄气节。

这是一群不适合用传统的道德伦理来评判的人,道德在这里延迟,更多被关注的是个人的生命感觉和生命体验。

为了表现土匪所体现出来的原始生命力,叙述者以一种独特的激情和叙述腔调认同了这种暴力以及鲜血,而不自觉掩盖了其他生命的意志和价值。

于是,单廷秀、单扁郎便成了这种叙述的牺牲品和淹没者,同时,这种情感倾向也淡化了作品的悲剧色彩。

这种创作不由得让人想起土匪黑社会的经典代表作品——《水浒传》。

在《水浒传》中,施耐庵塑造了形形色色的英雄好汉,江湖义士,他们聚义一堂,替天行道,这其中自然少不了暴力、战争、死亡、血腥。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作者将过程一笔笔细细写来,巨细无遗,细致而酣畅淋漓,色香味俱全。

武松为了报仇,血溅飞浦楼,将张都监府上的人全都认认真真地杀了,一个也不放过,丫鬟、佣人也成了他的刀下之鬼。

李逵劫法场,沿着浔阳城临长江的大道突围,挥着板斧一路砍杀,见一个杀一个,连老百姓也不放过,砍上了瘾,沉醉其中,有乐而不思其返的味道。

(作品)这一切都源于叙述者施耐庵的认同叙述,他的一种激情,一种欲望宣泄,一种愤懑情绪的排遣。

在这里,读者出于对镇关西、张都监的愤怒不平,认

  同了作者的叙述,鲁智深、武松们的暴行便得到了认可,甚至是赞许。

在读者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和鲁智深的包打不平激情的双重作用下,镇关西的生命从那一刻起便不再属于他,他本人的主体意志和生命权利便被剥夺了,成了暴力的牺牲品。

但是,在正义的名义下,暴力是否就可以为所欲为,畅通无阻?

如果是这样,正义便成了暴力的同谋,成为杀戮的共犯,共同掌握着生杀大权。

③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莫言私淑前人的良苦用心,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品主题对于叙述腔调、情感倾向的制约,《水浒传》中为了塑造一个流传千古的黑社会,而放纵了暴力的横行,为了表现高密东北乡人民的血性、野性、豪情,莫言同样认同了这种暴力的泛滥;

另一方面,便是中国作家内心精神结构的一脉相承:

即是对暴力的渴望和迷恋。

“中国文化有极其冷酷无情,极乏人文气息的一面。

无论是就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而言,还是就日常生活形态而言,内心深藏着对于生命尊严的漠视和对于人性的敌意。

”④但由于法制的规训和刑法的惩罚和恐吓功能,人们的这些欲望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于是作家便诉诸笔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生活是规范的,是受到限制的,而写作则是随心所欲的,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他的全部欲望在现实中表达出来,法律和生活的常识不允许这样,因此人的无数欲望都像流星划过夜空一样,在内心里转瞬即逝。

然而写作伸张了人的欲望,在现实中无法表达的欲望可以在作品中得到实现。

”⑤暴力以其是内心的渴望,故而使作家心醉神迷,念兹在兹,成为表现作家内心欲望和笔下主人公的原始生命力的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不仅如此,在暴力和生命力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暴力与性也有暧昧关系,我们得小心翼翼从文本中纵横交错的关系中将其剥离出来。

《红高粱》中,余占鳌与戴凤莲的风流史都与暴力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抢亲,野合,都以暴力为依托。

战争的残酷也决定了暴力与性的存在意义,当人的生命时时处于死亡与毁灭的阴影下,就特别渴望着它能迸发热力与激情。

  中篇小说《玫瑰玫瑰香气扑鼻》中,黄胡子与副官长为了争夺“玫瑰”,结下了仇怨。

怯于副官长的武力,黄胡子将愤怒、仇恨转移到了红马的身上,他毒打红马,赛马时,他在马鞍中放了针,导致副官长的失败,让司令把玫瑰抢走。

然后,他将自己一手导演的败局的失败的仇恨都转向了副官长,在相互厮打中杀死了对方。

在作品中,马的意象一次次出现,马的奔跑姿势,昂首嘶鸣的形象,被认为是男性的象征,是性的升华——生命的自我实现的象征。

⑥黄胡子一次次毒打红马,象征着他的情欲的难以实现的愤怒,暴力由此而产生。

黄胡子这个人物,让人很容易想起苏童《十九间房》中小兔、小鼠式的人物——春麦,怯懦的春麦面对土匪头子睡自己的老婆,敢怒不敢言,无奈中,把仇恨发泄在老婆身上,手中的砍刀没有砍向土匪头,却落在妻子的手臂上。

在暴力的对抗中,暴力最终指向了更弱的对象。

女性又一次成了男人争权夺势,争夺欲望权的牺牲品。

短篇小说《翱翔》中,为了维护乡村伦理制度、婚姻制度,男人世界的权威和对女子的完全所有权,他们像疯狗一样去捕捉燕燕,对于他们来说,“跑了新媳妇,是整个高密东北乡的耻辱。

”为此,他们对一个弱女子使用了弓箭、鸟枪、狗血。

叙述者同情燕燕的不幸,为她插上了飞翔的翅膀,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燕燕终究没能逃脱男人统治的世界,成为农村换亲的牺牲品和男人暴力的侵犯对象。

  莫言以暴力的展示挑逗、挑衅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在《檀香刑》中则发挥到了极限,淋漓尽致描写展示残酷的刑罚。

与《红高粱》中的剥皮表演的偶一为之相比,《檀香刑》中可以说是蔚为大观,惨烈冷酷,其中有七大刑罚处决场景:

赵甲看刽子手处决犯人;

刽子手余姥姥腰斩库丁;

余姥姥和赵甲用“阎王闩”处死太监小虫子;

赵甲斩首“戊戌六君子”;

余姥姥凌迟妓女美女;

赵甲凌迟钱雄飞;

赵甲给孙丙上檀香刑。

行刑场面越来越壮观,惩罚技巧也花样翻新,技术越来越出神入化,鬼斧神工。

莫言发挥其奇崛怪异的想象力,用汪洋恣肆的如椽之笔为我们展示一个个令读者悸动、颤栗的残酷冷漠世界,血肉横飞,鲜血四溅,惨绝人寰,暴殄天物,给读者带来生理的恶心和精神上的震撼。

在每一次的刑罚处决中,莫言动用一切感官,视觉、听觉、味觉酣畅淋漓、快意无比地展示着刑场上的腾腾杀气。

  在刑法的展示中,莫言为我们揭示了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在肉体上的运作,在刑罚中,惩罚者和被惩罚者的二元对立体现的是君主本人的过剩权力和罪犯的权力的匮乏,⑦昭示着双方权力力量的悬殊和不可逆转的倾斜,并将这悬殊对比在刑罚中发展到极致。

正是为了展示君权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库丁、小虫子、戊戌六君子、钱雄飞、孙丙的肉体变成了展现统治者权力的最佳所在。

在这种公开处决的仪式中,旁观者和围观的民众成为了主角。

他们是权力威慑的对象,“公开处决的目的是以儆效尤,不仅要使民众意识到最轻微的犯罪都可能受到惩罚,而且要用权力向罪人发泄怒火的场面唤起恐怖感”⑧在刽

  子手处决小虫子和钱雄飞时,旁观的太监、宫女、大臣、新军吓得面如土色。

但是角色却是多义的。

一方面他们是恐吓对象,但同时他们也是一个主动、好奇的围观者,通过喝彩、鼓掌,他们将这种处决仪式变成一个狂欢节,在这狂欢的节日,满足他们猎奇、嗜血的心理,为此他们对刑罚趋之若鹜,争先恐后,来看一场罕见的人生景观。

(作品)在这些处决场面中,观众看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的展示,可以经过计算的痛苦等级,砍头、腰斩、凌迟、檀香刑,从零度酷刑到痛苦延长,再到痛苦极点,“极刑是一种延续生命痛苦的艺术,它把人的生命分割成上千次的死亡,在生命停止之前,制造最精细剧烈的痛苦”。

⑨凌迟钱雄飞,给孙丙上檀香刑,让观众欣赏到了这种痛苦的量化艺术,这种艺术恰恰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观众所感兴趣的是揭示真相的时刻:

每一个词语、每一声哀嚎、受难的持续时间、挣扎的肉体、不肯离开肉体的生命”。

⑩观众的这种嗜血心理让我们想起鲁迅笔下的看客,在鲁迅笔下,主要针对看客的愚昧麻木,但看客同样表现了这种狂欢节的侧面,他们鼓掌喝彩,不仅希望能看到犯人的痛苦,刽子手的技巧,也希望听到在即将处死这个保护伞下罪犯的胡言乱语,对自身行为的无悔和对官方、政府、法律的咒骂。

  从《红高粱》到《檀香刑》,莫言毫不吝啬也不惮于展示暴力,残酷景观,暴力即景一再在笔下流露,步步升级,不可遏止,有如秋天的雨横风狂让人好奇而又恐惧。

这其中,莫言经历了从表现民族的原始生命力的功利到暴力的审美,“寻根主义者开始重新诠释和扩展他们手中的暴力语汇,把它与原始生命力的语义分离,而后从暴力自身的形而上语义出发,将其逼入美学的极限。

”○11这也正如莫言自己所说:

“我之所以能够如此精细地描写酷刑,其原因就是我把这个当成了戏来写。

”○12但无论如何转换,在暴力描写的背后隐含的是叙述者一贯的心理行为模式,一种无法抹去的经验记忆。

莫言曾在一篇谈短篇小说的短文中谈到少年时读鲁迅《铸剑》时的感受:

“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这种印象深深影响了莫言的少年时代,长大之后,再读《铸剑》,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

13一旦莫言将这种感受付诸笔端,便形成作品独特的腔○

  调,独特的氛围,一种对暴力渴望迷恋所造成的激情,这种感受紧紧抓住了莫言,使他念念不忘。

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说:

“对莫言来说暴力与死亡可能是出之于作者对传统重负所造成的反抗,也可能是个人心里历史印痕重现的结果”。

○14因此,除了童年的阅读体验之外,影响莫言暴力的叙述便是童年的生活体验,即对孤独、饥俄等苦难生活的恐惧记忆和反抗,《枯河》既是根据他少年时偷萝卜的一段亲身经历所写。

在文本中,将这种生活的体验变成一种回忆,将恐惧和难耐转化成一种向往,一种希望,这种饥饿和孤独变成了他以后创作的财富,一个被饿怕了的孩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便成了他写作的动机。

  《枯河》中“他”闯了祸,砸死了书记的女儿——小珍子,于是不可饶恕的他开始遭到一系列的暴力打击。

哥哥很有力连续踢他的屁股,甚至想砸死他,平时从没打过他的母亲先用带着铜顶针的手狠狠抽他的耳门子,然后用一根干棉花柴抽他,直到抽成光杆,父亲则用盐水泡过的麻绳子抽打他。

在莫言笔下,家庭没有了温情,没有了爱护和关怀,没有了欢乐,传统家庭伦理崩溃,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互为仇敌的冷酷双方,家成了一种荒原式的体验,手足之情天伦之乐荡然无存,代之以血腥的仇恨和毒打。

他的行为影响了家中的其他人的生存,哥哥当兵的希望因此而破灭,对父母来说,不仅丧失了自尊,还要生活在权力惩罚的恐惧中。

莫言并不为了简单展现家庭暴力,人性的丧失,而是揭示出其背后的原因,讲述每个个体的生命体验,以求逃出传统伦理道德的批判,“它不探索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也不制造关于生命感觉的理则,而是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

○15对于父亲来说,他对孩子的闯祸负有责任,于是他不惜以尊严为代价,跪下哀求书记,这其中又处于给对方带来伤害的愧疚、真诚的道歉,也有出于对基层政治权利的

  恐惧,对业已贫穷的家庭生活的担忧,于是,为了弥补这种创伤和残缺,他只得以毒打泄愤的方式来维护自我生命感觉的完整与充盈。

父亲这个人物做出的有违伦理的举动,是他以否定别人的生命感觉为前提的。

当他在这种否定中只考虑外部世界对他本人的生命感觉和生命体验的影响时,殴打家人便成为显现他生命意志的方式。

而这一切源于对苦难生活的挣扎与妥协,抗争与恐惧。

同样展示苦难,莫言没有描写家庭成员如何相互扶持,共渡难关,而是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虐待、仇视来展现,通过施虐/受虐的二元对立来展示,一方面是施虐的无奈,残酷而又怜惜,一方是受虐的仇恨、敌视,以死抗争。

在这种相互撕扯的张力中,在父母的压抑的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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