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格式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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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格式模板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格式模板

一、审批流程、资质说明及相关规定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

1、水土保持处审查申报材料;2、实地查勘;3、水土保持处组织技术审查;4、作出行政审批(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从受理之日算起);5、批复送达建设单位。

2、审批范围: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审批权限: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资质说明: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说明

依据: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15号)。

版面格式:

用A4幅面(210mm×297mm),插图(表)可适当加大。

图件格式:

各类图件要求用CAD制作,制图格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1、方案封面的要求

颜色:

方案及所有附件的封面均应为彩色皮纹纸印制,送审稿为墨绿色,报批稿为浅湖蓝色。

版式:

封面左上角为设计单位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质证号和工程设计证书号,用3号或4号宋体字印制。

右上角为年号和本年度所编制的项目序号。

封面上方为文件标题,第一行为工程名称,用2号或3号宋体字;第二行为水土保持方案,用初号或小初号黑体字;第三行标明,送审稿或报批稿,用括号表出,用2号或3号宋体字。

封面下方为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全称,用2号或3号宋体字,上行为建设单位,下行为编制单位,左方盖建设单位印章,右方盖编制单位印章。

再下为出版年月,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用2号或3号宋体字。

其它:

可在适当位置印制设计阶段、设计单位的标识等内容。

2、方案扉页的要求

扉页中上部: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注意有效期。

扉页下部:

逐项列出设计单位地址、设计单位邮编、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内容,用3号或4号黑体或宋体字。

加盖方案质量专用章。

3、方案责任页

批准:

应为证书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

核定:

方案编制单位证书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审查:

处室的技术负责人;

校核:

编制小组成员;

编写:

编制小组成员,主要执笔人;

参加工作人员:

编制小组成员,可分章节或分专业、分工注明。

注:

分工用黑体小3号字,姓名须先用4号字印刷,后为签名;

4、方案附件

方案特性表;

方案编制委托书;

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意见;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确认函;

说明项目可行性的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协议书;

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的合同、协议书或承诺书;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合同、协议书或承诺书。

5、会议要求

会议形式:

成立专家组,会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会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

现场踏勘:

在征求主体设计和地方代表的意见,确定现场踏勘的重点,但要保证安全;

会议介绍:

必须用多媒体介绍,一般控制在40分钟左右,要求站姿、面向专家组汇报,还须有现场照片或录像,必要的还有挂图;

会议讨论:

专家分工或分专业负责,逐章讨论;

参加人员还须有主体设计单位的设总参加。

三、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要求

1、综合说明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石方挖方(含表土剥离量)、填方(含表土回覆量)、借方、弃方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石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等。

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

应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及审批情况;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

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

1.2项目区概况

应说明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及主要气象要素、主要土壤、植被类型与林草覆盖率、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中所处的类型区名称(至少到二级类型区)、水土流失类型与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称。

1.3防治标准及目标值

应明确方案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和目标值。

1.4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应明确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方案比选的分析评价结论、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包括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弃渣(土、石)场和取土(石、料)场设置、施工方法等),明确对主体工程设计的要求。

1.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应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面积。

1.6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应明确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包括治理成果),弃渣量,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及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和部位;简述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7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概述防治措施布设、主要工程量。

1.8水土保持监测

应说明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定位监测点布设情况。

1.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应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费,独立费及其中的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跨省项目应分省明确措施费和补偿费。

应明确方案实施后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的可能实现情况和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林草植被建设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

1.10结论与建议

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简述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综合说明后应附方案特性表。

2、编制总则

(1)编制总则应分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编制依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编制阶段和方案设计水平年五节编写。

(2)方案编制阶段应同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补报方案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工程实际编制。

(3)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建设生产类项目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生产之年或后一年。

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计算,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设计水平年,建设生产类项目应结合首采区、排矸场、初期灰场等开采或使用年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8年。

3、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应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八节编写。

(2)地理位置应明确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

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级名称、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3)项目有依托关系的,应加以说明。

依托其他项目弃渣、取土的,应附意向书。

应说明依托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时应提出编报的要求。

(4)火电、采矿、冶炼、化工等用水量和排水量大的项目还应介绍水量平衡情况。

(5)水土保持评价中对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弃渣场、取土场等有增减的,应说明增减情况。

(6)表土的剥离、回覆应单独平衡,并应分别计入挖方量、填方量。

本项目剩余表土不作为工程弃方,应设置专门堆放场地保存,并布设防护措施,提出利用方向。

(7)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应说明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4、项目区概况

4.1自然条件

4.1.1地质

简述项目区地质构造、岩性、地震烈度等;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下水埋深、不良工程地质情况(含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

4.1.2地貌

简述项目区地形特征和地貌类型,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面坡度、高程和地表物质组成等情况。

4.1.3气象

简述项目区的气候类型,多年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积温、年蒸发量、年降水量、无霜期、风速与主导风向、大风日数,雨季时段,风季时段,最大冻土深度,并说明资料来源和系列长度。

4.1.4水文

简述项目区所处的流域,主要河流、湖泊的名称和水功能区划情况等。

4.1.5土壤

简述项目区土壤类型;说明占地范围内表层土壤厚度,定性说明土壤质地、土壤可蚀性等。

4.1.6植被

简述项目区植被类型,当地主要乡土树草种及生长情况,林草覆盖率等。

4.1.7其他

简述项目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及其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

4.2社会经济概况

简述项目区行政区划、人口状况、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等情况,并说明引用资料的来源和时间。

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4.3.1水土流失现状

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土壤侵蚀强度、模数应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

容许土壤流失量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

4.3.2水土保持现状

简述项目区水土保持现状。

明确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涉及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应重点说明。

同一地区同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经验介绍,应说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类型、设计标准,并附相应照片。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5.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对照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逐条进行分析。

对存在制约性因素又无法避让的,应提出相应要求。

重点说明以下几方面:

(1)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对涉及和影响到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项目必须严格避让;对无法避让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工程等项目,应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的要求。

(2)是否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

根据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当无法避让时,应参照上一条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3)是否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4)是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是否占用了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5)是否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应避让),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对水质有影响的,应避让)。

经过环境敏感区域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5.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从工程占地面积、扰动地表和损坏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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