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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检测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摘要
一、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项目属于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总体状况实施监督管理。
通过抽查检验的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包装计量等问题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群众利益。
2016年度项目抽检实施范围有:
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计量包装和工业产品共3类。
整体目标是:
按年度计划落实各类产品的抽检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公允计量。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项目预算总额为432.5万元,截止2016.8.31实际支出51.89万元,总体执行率12%,预算资金全部用于检测服务支出。
其中:
工业产品抽查检测经费预算金额85万元,实际支出51.98万元,执行率61%;
计量抽查检测经费预算金额7.5万元,因尚未到计划结算期,故无支出;
食品抽查检测经费预算金额340万元,因市局招标工作未结束,故无法与检测服务单位签约结算,亦无支出。
三、项目所包含的子项目、产出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包含3个子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检测、计量包装检测和工业产品检测。
跟踪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子项目计划执行和产出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1、开展食品抽查检测工作,1-8月检测计划全部落实,检测总量1570件/年度计划完成率104.67%(1570/1500),经企业申请后复检总量10件/计划完成率100%(10/10)。
检测工作按计划执行及时性良好,其中生产环节、餐饮环节检测数量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流通环节按计划完成阶段目标。
2、开展计量检测工作,按计划落实加油站和衡器2个类别的检测工作,共抽检加油站20家、衡器250件,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检测工作均按实施方案及时、有效开展,没有申请复检情况。
3、按季度制定并开展工业产品检测工作,已完成第1、2季度抽检工作,共抽检产品种类13项/87件,与工作方案相符,阶段计划完成率100%。
四、项目跟踪结果判定
经本单位自评,项目跟踪判定结果为运行基本正常。
五、项目存在问题概述
1、部分业务时间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食品检测子项目,市局对检测机构资格招标工作晚于区县实际业务执行,造成检测工作在前、委托在后的倒置情况,逻辑上不合理。
且由于资格标入围单位存在不确定,对区县后续资金执行规范性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工业产品检测子项目,部分检测工作安排在第四季度启动执行,考虑到闵行区财政年度资金结算关账时间一般在11月中旬,因此相应的资金结算可能会受影响。
2、对第三方检测服务监督管理尚不完善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第三方检测服务,目前尚未建立健全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情况的监督管理机制,尤其是服务质量方面的考核亟待完善。
◆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14]22号)和闵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闵财评[2016]5号)的要求,对2016年检验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跟踪评价。
本次评价为单位自评,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程序和依据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包装计量关乎国计民生、公平贸易、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局总局令11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13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以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相关规定,闵行区每年通过抽查检验的方式,对辖区内相关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由于检测工作专业性强,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故政府每年预算一定金额用于检测费和购样支出。
食品监管由区食药监局负责管理,产品、包装、衡器由区技监局负责管理。
2015年5月闵行区机构重组,上述项目全部转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局”)统筹管理。
2016年区市场局将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查检测经费、计量包装抽查检测经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经费3个项目组合成“检测经费项目”,并设立专项资金核算。
(二)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1、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全面掌握闵行区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包装计量等问题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群众利益。
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定量和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府为主导的抽检监督工作,发现薄弱环节,防范风险隐患,提高企业自律和诚信。
2、整体绩效目标
项目整体目标是按年度计划落实好食品、工业产品和包装计量方面的抽检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公允计量。
结合年度实施内容,细化后形成的绩效指标有:
(1)开展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食品检测工作,计划检测总量1500组,其中生产环节400组、流通环节800组、餐饮环节300组。
对企业提出的复检申请及时落实,确保执行率100%、抽检及时性100%、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抽检结果网上公示率100%。
(2)开展加油站、衡器和商品包装的检测工作,其中计划检测加油站20家、衡器250件、商品包装40批次/300件。
确保执行率100%、抽检及时性100%、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抽检结果网上公示率100%。
(3)开展对工业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计划4批次/25个品种。
(4)委聘专业机构实施检测工作,委托程序合规,服务质量到位,被检测企业满意度达到85%。
(5)年度各类抽检问题发生率不低于当年度上海市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消费者社会调研公信度不低于70%。
3、目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项目开展时间为1月至11月,分3个子项目实施,总体实施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如下:
子项目名称
总体工作计划
现阶段完成情况
食品检测
10月底前完成生产环节、餐饮环节、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工作。
完成了生产环节、餐饮环节食品抽检工作;
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工作完成率在90%左右,10月末全部完成。
计量检测
7-9月开展并完成加油站和衡器质检抽查工作;
9-11月开展并完成包装商品抽检工作。
完成了加油站和衡器质检抽查工作;
包装商品抽检工作方案已完成,9月执行中。
工业产品检测
分4个季度开展不同类别工业产品抽检工作。
完成第1、2季度抽检,第3季度抽检方案已完成,目前尚在执行中,9月末可完成。
(三)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分工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项目预算单位,下设食品经营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计量监管科,认证科分别负责子项目管理与执行。
具体工作由14个街镇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场所”)、执法大队、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配合完成。
区市场局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招标管理、对基层(街镇)市场所下达任务和工作指导、项目资金审核和拨付管理。
各市场所、执法大队根据子项目年度计划任务落实相关的执法检查、收送样、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委托要求,制定抽检方案、实施检测程序,出具检测报告。
2、项目管理
2016年度项目细分为3个子项,各子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标准、管理流程如下:
(1)食品检测子项目
解释:
是指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开展食品检测工作,采用抽检方式,由街镇市场所和执法大队进行抽查取样,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购样和检测费用。
实施标准:
参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施细则》(沪食药监法〔2015〕769号)、《闵行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执行,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市局季度抽检计划,细化形成月度工作计划后执行。
2016年执行标准如下:
1生产环节:
检测对象是闵行区生产企业中,持有食品安全证书的、正常生产中的持证产品,按照产品执行标准进行全项目(含标签)检测。
抽查要求是对所有食品安全证书全覆盖抽检,结合市局抽检范围,尽量避免品种重复。
2流通环节:
抽检对象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卖场超市、食品店、小超市等地方为主要抽检场所。
结合市局抽检范围,尽量避免品种重复,做到拾遗补缺。
3餐饮环节:
抽检产品包括熟肉制品、粮食、乳品、豆制品、蔬菜、餐饮具、水产品、蛋类、食用油、畜禽肉类、自制馒头等,检测内容以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农药和兽药以及抗生素残留等为主。
结合市局抽检范围,尽量避免品种重复,做到拾遗补缺。
管理流程:
区市场局结合市食药监局季度计划及抽检工作需要制定月度抽检计划;
各基层市场所和执法大队落实抽检计划,对各自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取样。
抽样工作完成后,餐饮环节抽检样品由食品经营监管科负责收集样品保存送检;
生产及流通环节由参与抽样的检测机构保存送检。
检测完成后,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或检测报告至食品经营监管科。
期后,进一步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复查、处罚等后续工作。
检测机构选聘:
第三方检测机构从市局指定名录中选择,2016年入选市局库单位有35家,闵行区选择了其中8家,分别是: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谱尼测试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酒类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和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计量检测子项目
是指对加油站、贸易结算用衡器、商品量(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包装商品)进行检测。
采用抽检方式,委托闵行区计量所进行抽查、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按照《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三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的通知》(闵市监计(2016)1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JJG539-1997数字指示称检定规程》、《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执行
项目由区市场局计量监管科负责管理,按年度制定抽检计划后下达区计量所执行。
区计量所根据年度抽检要求和时间规定,按类别制定抽检方案,经区市场局审核通过开展抽查、检测工作。
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反馈区市场局,并出具检测报告。
期后,区市场局进一步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复查、处罚等后续工作。
本项目专业性强,统一由区市场局下属单位闵行区计量所承担检测任务。
(3)工业产品质量检测子项目
是指对工业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采用抽检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3号令)执行,检测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产品标准执行。
项目由区市场局认证科负责管理,按季度制定抽检计划后下达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
检测机构根据抽检品种、要求和时间规定,按产品类别制定抽检方案,经区市场局审核通过开展抽查、检测工作。
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选聘资格单位,2016年共确定3家供应商,分别是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奉贤区计量质量检测所、上海市服装质量监督检验站。
3、财务管理
为保障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制定并严格按照《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对专项资金落实核算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支出标准
项目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主要用于3个子项目(食品、计量、工业产品)抽检工作涉及的购样费和检测费用。
购样费按实际购买产品价格结算,检测费用根据国家、上海市检测委托检验费用价格标准执行。
食品检测费参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委托检验费用指导价格表》。
2、支付方式
2种支付方式:
(1)食品和工业产品检测子项目采用区财政直拨,按季度结算。
即由检测机构提交季度检测产品清单、服务费用清单及垫付购样费凭证,区市场局审核汇总后递交区财政局申请国库集中拨付,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检测机构。
(2)计量检测子项目采用区财政授权拨付,按年度结算。
每年11月与服务单位统一结算,由检测机构提交年度检测产品清单、服务费用和垫付购样费凭证,区市场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3、2016年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6年度项目预算总额为432.5万元,截止2016.8.31实际支出51.8865万元,预算执行率12%。
各子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序号
内容
预算金额
跟踪期支出
预算执行率
执行率说明
1
食品抽查经费
340
-
市局招投标工作未完成,影响区县签约结算
2
计量抽查经费
7.5
未到结算期,无需结算
3
工业产品抽查检测经费
85
51.89
61%
已结算第1、2季度款项与计划相符
合计
432.5
12%
说明:
上述食品抽查经费,按规定采用季度结算,跟踪期内应完成本年第1、2季度款项结算,但由于市局供应商资格招标工作尚未完成,使得区县合同签订和付款执行受到影响。
鉴于市局8月份完成招标,本区将于9月完成前2季度款项拨付,结算金额为242.6万元。
4、近三年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
子项目
所属年份
实际支出
执行率(%)
食品抽查检测经费
2013
275.34
273.48
99.32%
2014
130.81
123.11
94.11%
2015
308.28
301.51
97.80%
计量抽查检测经费
10.6
100%
11
4.5
60
61.15
(五)子项目计划、产出及阶段完成情况
按照实施计划和产出阶段目标,已全面落实各子项目抽查检测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食品抽查检测子项目:
按月实施,已完成1-8月检测工作,检测总量1570件/年度计划完成率104.67%(1570/1500),经企业申请后复检总量10件/计划完成率100%(10/10)。
各检测类别产出情况如下:
抽检环节
抽检分类
年度目标数
计划完成时间
1-8月目标数
1-8月完成数
阶段目标完成率
合格数
合格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8月申请复检数
1-8月复检完成数
生产环节
质量安全预警性抽检
400
10月
356
443
125%
413
93.23%
111%
完成
流通环节
I类食品
500
552
138%
538
97.46%
110%
II类食品
150
120
135
113%
124
91.85%
90%
基本完成
4
III类食品
100
80
95
119%
95%
节日和季节性食品
50
30
31
103%
62%
部分完成
餐饮环节
高风险原料、自制成品等
300
314
105%
305
97.13%
5
1500
1570
1506
95.92%
10
2、计量检测子项目:
按检测类别制定计划分步实施,1-8月已完成加油站和衡器2个类别的检测工作,目标计划完成率100%。
所有检测工作均按实施方案开展及时性良好,定量包装和零售预包装应计划于9月启动、11月完成,故跟踪期末尚未执行。
抽检内容
年度目标
阶段目标完成率%
合格率%
说明
定量包装
40批次
11月
未完成
未到项目启动时间
零售预包装
300件
加油站
20家
9月
15
衡器
250台
250
321
128%
285
89%
3、工业产品检测子项目:
按季度制定产品抽检实施计划,1-8月已完成第1、2季度抽检工作,计划完成率100%。
时间
抽检类别
计划抽查数
实际抽查数
目标完成率
一季度
电线电缆
座便器
卫生洁具软管
水嘴
阀门
锁具
二季度
木家具
9
7
78%
插头插座
电动工具
液体加热器
水泵
6
电焊机
低压电器
87
98%
二、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投入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投入类指标共设置了2个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细化
完成情况
好
较好
一般
差
A投入
A1项目立项
A11项目立项规范性
√
A12绩效目标质量
A2资金落实
A21预算执行准确率
分析说明:
1、项目立项方面
立项依据充分。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包装计量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涉及老百姓利益。
做好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国家管理规定,并制定系列《管理办法》作为执行依据,同时也是区市场局职责所在。
立项程序规范,通过部门申请、立项评审后,取得年度财政预算批复后执行。
项目绩效目标质量较好。
“食品检测”子项目产出效果指标主要采纳2015年度绩效后评价专家论证后指标,本次跟踪自评过程中又对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子项目进行了指标补充,由于同属抽检,指标类同(详见正文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资金落实方面
跟踪期间子项目“计量抽查经费”和“工业产品抽查经费”其预算执行与计划相符,而食品抽查子项目预算与执行存在差异,至8月末前2季度检测费尚未结算。
主要原因是市局供应商资格招标工作未完成,使得区县合同签订和付款执行受到影响,属于外力影响。
目前,市局已完成招标,计划于9月完成前2季度款项拨付。
此外,由于检测计划往往按季度(月度)编排确定,同时需结合、平衡市局当期抽查内容,起到避免重复、查漏补缺的作用,造成在预算编制环节无法准确估算业务量,且与后期的抽检计划有效衔接。
(二)过程类指标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过程类指标共设置了2个二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B过程
B1业务管理
B11工作计划完整性
B12工作计划执行准确性
B13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B2财务管理
B2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1、业务管理方面
工作计划完整性较好,分别就每个子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管理要求,有利于项目开展。
计划执行准确,跟踪期间计划内容全部落实。
不足之处是①食品检测子项目,市局对检测机构资格招标工作晚于区县实际业务执行,造成工作在前、委托在后的倒置情况,逻辑上不合理,且资格标入围单位存在不确定,对后续资金执行规范性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②工业产品检测,部分实施内容安排在第四季度启动执行,考虑到闵行区财政年度资金结算关账时间一般在11月中旬,建议第四季度工作安排可适当提前,避免资金结算受到影响。
2、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较好。
实施标准明确、辅以实施计划和抽检方案,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不足之处是考核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由于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故应建立健全对第三方服务的质量考核,尤其是检测差错率、工作及时性,确保实施效果。
3、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
财务管理情况良好。
建立了资金拨付流程,明确各项补贴(经费)专款专用,按照区市场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进行审核,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
(三)产出类指标完成情况、偏差分析
产出类项目共设置了3个绩效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和绩效值如下:
年度目标值
实际产出数
(1-8月)
阶段目标值
目标全部完成可能性
产出目标
C1抽检计划完成率
食品
生产环节100%(400件)
流通环节100%(800件)
餐饮环节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