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95039 上传时间:2022-10-2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9.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docx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收入分配办法

(修改稿)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学院各方面工作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三峡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暂行办法》(三峡大人〔2015〕28号)、《三峡大学规范绩效工资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三峡大人〔2013〕24号)、《三峡大学岗位设置及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意见》(三峡大人字〔2002〕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收入分配的原则

学院收入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二、学院收入分配的对象

学院收入分配的对象为在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思政和实验室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含挂靠教师)。

三、教职工的收入构成及计发办法

学院教职工的收入由基本工资、保留津贴补贴、生活性绩效工资、岗位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由学校按月直接发放给教职工。

2.保留津贴补贴。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保留津贴补贴包括1993年工改保留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女职工卫生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物业补贴、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的奖励性补贴等,由学校按月直接发放给教职工。

3.生活性绩效工资。

生活性绩效工资按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基础性绩效工资比重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系数确定,由学校按月直接发放给教职工。

4.岗位性绩效工资。

岗位性绩效工资是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承担学院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的基础性绩效收入。

岗位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类别、岗位职级、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预发,年末进行核算。

具体计发办法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附件一)。

5.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和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其他人员,按其完成的工作业绩所获得的奖励性绩效收入。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因素,包括教学业绩津贴、研究业绩津贴、管理业绩津贴和综合岗津贴四类。

具体计发办法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附件二)

四、经费来源

学院进行收入分配的经费来源为学校直接发放给教职工的基本工资、保留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学校预算划拨到学院的人员经费以及其它收入中划入人员经费的部分。

五、本办法未涉及的收入分配事宜,如学校有相关政策,则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如学校没有相关政策,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六、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由学院院长负责解释。

 

附件一:

经济与管理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

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是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完成岗位职责,承担学院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的基础性绩效收入,其主要体现岗位类别、岗位职级、岗位职责等因素。

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三峡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暂行办法》(三峡大人〔2015〕28号)、《三峡大学规范绩效工资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三峡大人〔2013〕24号)、《三峡大学岗位设置及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意见》(三峡大人字[2002]6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学院岗位性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

岗位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为完成岗位职责,承担学院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学院领导、管理岗人员、思政岗人员和实验室人员,下同)。

二、发放标准

岗位性绩效工资等于岗位津贴分乘以岗位津贴分值。

岗位津贴分由学校人事处依据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及任职年限核定。

教职工的岗位津贴分见《三峡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暂行办法》(三峡大人〔2015〕28号)附件2《岗位性绩效分值表》。

岗位津贴分值暂定为25元/分,学院可根据每年的财务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普通合同工的岗位津贴分计算公式为Q=X*K1*K2,其中Q为普通合同工岗位津贴分;X为基础分值25;K1为学历系数,研究生学历取值1.1,本科学历取值1,专科学历取值0.9;K2为在学院持续工作时间系数,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系数增加0.02,即K2=1+在学院工作年限*0.02。

普通合同工的岗位津贴分值暂定为15元/分,学院可根据每年的财务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发放方式

岗位性绩效工资按每年12个月分月预发,年末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为称职或优秀,则获得全额岗位性绩效工资;如为基本称职,则扣发2个月岗位性绩效工资;如为不称职,则扣发6个月岗位性绩效工资。

四、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考核最低标准

根据《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的规定,教学科研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的相应业绩总积分以及教学、科研、社会工作单项积分见表1:

表1年度考核业绩积分最低标准

岗位

类型

岗位

类别

教学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年度考核业绩积分总分

社会服务与推广型

社会

工作

社会

工作

社会

工作

年度业绩总分

优秀等次总分

二级

75

75

30

50

150

30

25

225

30

310

420

460

三级

75

60

30

50

120

30

25

180

30

280

390

430

四级

75

50

30

50

100

30

25

150

30

260

360

400

五级

90

45

25

60

90

25

30

135

25

250

330

390

六级

90

40

25

60

80

25

30

120

25

235

310

370

七级

90

33

25

60

66

25

30

99

25

220

290

350

八级

120

25

20

80

50

20

40

75

20

190

250

340

九级

120

22

20

80

45

20

40

67

20

180

230

320

十级

120

18

20

80

36

20

40

54

20

170

210

300

十一级

105

0

10

70

0

10

35

0

10

120

140

220

十二级

90

0

10

70

0

10

35

0

10

100

120

200

五、教学、研究、社会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1.教学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化积分计算按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中的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

2.研究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研究工作包括科研和教研两个方面,两者不重复计算业绩积分。

研究工作量化积分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归属项目负责人和成果第一所有者。

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和成果第一所有者决定是否划分积分,以及如何划分积分。

科研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原则上按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中的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同时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见表2:

表2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类别

单位

基本

分值

备注

 

 

 

 

学术专著

分/部

300

1.基本字数20万字,在其基础上每增减1万字增减基本分的2%,但超过50万字不再加分。

 

2.编著k=1,译著k=0.8。

3.学校和学院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不计算科研积分。

学术编著(译著)

分/部

200Xk

T级:

《中国社会科学》(含外文版)

分/篇

2000

 

A级:

SCI一区期刊论文

CSSCI、CSCD中的A级期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

A类会议论文

分/篇

500

1.A类会议由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定。

2.《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字数不能少于2000字。

B级:

SCI/SSCI/EI/A&HCI期刊论文

CSSCI、CSCD中的B级期刊

分/篇

400

C级:

CSSCI/CSCD期刊论文

分/篇

180

D级

D1级:

中文核心期刊;

分/篇

80

CSSCI扩展版期刊视同中文核心期刊。

D2级:

三峡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外文学术期刊论文

40

检索收录

转载

SCI/SSCI/A&HCI收录

分/次

150

 

每篇文章的检索收录转载考核只记一次,按得分最高者记。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分/次

120

EI学术期刊收录、《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分/次

80

EI国际会议论文收录

分/次

60

CPCI-S/CPCI-SSH收录

分/次

50

学术及社会影响力

T级:

ESI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分/次

800

每项成果只记一次,本人申请本年度对该项成果进行考核并提供证明,科技处负责认定。

A级:

SCI/SSCI总引频次≥100/研究成果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采纳或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

分/次

300

B级:

SCI/SSCI总引频次≥70/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机构采纳或此级别领导人批示/央视电视台技术类、学术类讲座

分/次

150

C级:

SCI/SSCI总引频次≥40/研究成果被地级市政府机构采纳或此级别领导人批示/省级电视台技术类、学术类讲座或央视级节目顾问

分/次

80

成果鉴定

国际领先、国际先进

分/项

200

 

国内领先

分/项

100

科技奖励

国家级

一等奖

/特等奖/最高奖

分/项

5000

1.指政府的自然科学奖(基本分值X1.2)、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科成果奖。

重复获奖,按最高等级计算; 自然科学奖按分值*1.2计算。

2.单位需标注三峡大学。

二等奖

分/项

3000

省部级

一等奖

分/项

2000

二等奖

分/项

1000

三等奖

分/项

500

市、厅、校级

一等奖

分/项

100

二等奖

分/项

50

三等奖

分/项

30

项目立项

国家级

自科A1类、社科A1/A2类

分/项

800

项目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给三峡大学,且只对项目负责人计分。

自科A2类、自科A3类

社科A3类

分/项

600

省部级

重点类

分/项

300

一般类

分/项

200

市厅级

分/项

36

国际类

分/项

50

申请

国家级

项目申报

分/项

20

经费考核

科技经费

分/

万元

10

业绩津贴只对项目负责人按10分/万元计分。

教师年度考核对项目参与人按所分割的经费计分,计分标准为25分/万元。

教研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原则上按照《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中的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进行,同时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见表3:

表3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类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天文地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