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基础年薪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生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WORD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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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国内工程部
一、工程班子成员:
〔一〕、工程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
〔二〕年薪=根底年薪+绩效年薪
1、根底年薪标准:
按?
表一?
标准对应执行。
2、效绩年薪:
效绩年薪的考核、兑现按分局规定执行。
二、管理人员〔不含委派财务人员〕
〔一〕、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
〔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资。
1、岗位工资:
按表?
一?
2、效绩工资:
管理人员的效绩工资由工程部按照员工的工作业绩在考核的根底上发放,具体考核方法、奖励系数由各工程自行制订。
3、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本企业工龄×
5元。
本文所述的管理人员不包含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指工程上根据组织机构设置定编、定岗人员。
包括经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物资管理、工程技术、平安、质量管理〔含班组技术人员〕的人员。
非生产一线的效劳性岗位一律不得纳入工程管理岗位,如:
库管员、材料员、食堂管理员等。
表一:
岗位〔职务〕
工程
级别
工程班子成员
工程管理人员
经
理
主持工作的副经理
副
总工兼副经理
总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副书记
专职平安总监
部
门
主
任
主任
科员
办
科
员
事
4000
3600
3200
3400
1700
1600
1500
1400
1200
1000
3300
2900
3100
三级工程
2600
2700
4、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即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确定:
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主办科员岗位,月岗位工资1400元,大专毕业生确定为科员岗位,月岗位工资1200元,中专毕业生确定为办事员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月岗位工资1000元。
从事生产岗位的按初级工标准执行。
效绩工资可按同等岗位0.3-0.7的系数考核发放。
第七条国际工程
〔二〕、年薪=根底年薪+绩效年薪
二?
对应执行。
〔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
表二?
年功工资=到国外工程以前的工龄×
5元人民币+在国外连续工龄×
35元人民币。
(到国外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表二:
岗位
工程级别及根底年薪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年收入指导线单位:
〔人民币〕
基薪及岗位工资标准(元/月)
年收入指导线〔万元/年〕
工程经理
6000
12-18
5500
10-15
5000
8-13
5400
11-16
4950
9-14
4500
8-12
副经理
4800
4400
7-11
总工〔兼副经理〕
5100
4680
4250
总工
10-15
工程专职平安总监
部门主任
3500
7-10
副主任
7-9
副总工
主任科员
6-8
主办科员
3000
6-7
2800
5-6
办事员
4-5
4、根据国外工程所在的国家的地区类别、平安环境好坏情况,可经分局同意后,基薪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可在规定标准的根底上提高5%-10%
第四章生产工人岗位效绩工资
第八条生产工人实行岗位考核工资制,其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不同工种类别、不同技能等级、劳动强度大小、技术含量上下、对身体的危害程度以及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把工种分为A、B、C三类。
一、A类工种:
测量工、变电安装工、配电安装工、卷线安装工、维护电工、电气调试工、起重安装工、起重机械工、1.5T以上车辆驾驶和15座以上客车驾驶、电焊工、水轮机安装工、水轮发电机安装工、调速器安装工、管路安装工、无损检测工、金属构造制作与安装工、下料切割、机修钳工、车工、数控机械操作、刨工、卷板工等。
二、B类工种:
1.5T及以下车辆驾驶和15座及以下客车驾驶、炊事员、库工、资料员等。
三、C类工种:
治安员、绿化清洁工、图书管理员、俱乐部管理员等。
第九条技能等级
岗位技能等级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类。
第十条等级鉴定
一、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资格鉴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第七工程局培训中心负责鉴定。
二、高级工和中级工的A、B档、技师、高级技师确实认,由分局人力资源部会同职工所在工程部技能考核小组进展考核确定。
根据目前分局生产岗位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持证情况、职工本人的实际技能情况及参加工作年限等,对分局生产岗位人员的技能等级标准按如下原那么确定。
〔一〕、工龄1-2年的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标准
〔二〕、工龄3-4年经考核最高可按中级工B档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中级工A档。
〔三〕、工龄5-10年,持有高级工等级证书的,经考核岗位工资标准最高可按高级工B档执行,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高级工A档;
未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的,经考核最高可按中级工A档执行,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高级工B档。
〔四〕、工龄11年以上,持有高级工等级证书的,经考核岗位工资标准最高可按高级工A档执行;
未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最高可按高级工B档执行,电焊工四个位置考试合格的,最高可按高级工A档;
持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的,经聘任并经考核最高可按技师或高级技师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五〕、对于车辆驾驶人员按照以下原那么确定岗位工资:
驾龄不满5年的按初级工,驾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按中级工B档,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中级工A档,驾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高级工B档,
三、在执行岗位效绩工资时还没有通过技能鉴定的人员,首次可由工程部组织内部评定,并根据工龄将其归入某个档次,在一年内通过技能鉴定之后,按工龄及鉴定结果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四、根据高级技师、技师岗位评聘分开的方法规定,对于通过技能鉴定获得了高级技师或技师资格的员工才能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没有被聘用的,如果从事的工种与获得职业资格的工种一样,可在所聘级别的岗位工资根底上每月增加100元。
对取得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员工,分局上报七局人力资源部,由七局聘任,经聘任前方可享受其待遇。
五、对于工龄较长、工作经历丰富、技能水平得到公认的员工,参加技能鉴定由于理论考试未通过的,可通过工程部工人技能考评小组会同人力资源部考核确认技能等级。
六、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后,取消高级技师、技师以及高级工的技术津贴。
七、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后,除计算内退人员生活费以外,停顿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
八、员工岗位变动时,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初级工待遇。
在执行技能等级和执行岗位工资标准时,工程部考核的等级标准不得高于上述规定。
九、分局人力资源部于每年的8月份,根据员工的工龄、技能等级或岗位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
需要调整的人员由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表上报。
机电安装分局员工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参加
工作
时间
调整前情况
申请调整后情况
焊工合格门数
工种
持有何工种/何技能等级证
执行的技能等
级
岗位工资标准
调整岗位
从事
现岗
位年
限
工程部现鉴定的技能等级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工程经理签字:
第十一条国内工程部生产工人岗位效绩工资构成
一、生产工人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
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
三、岗位考核工资标准:
表三?
四、效绩工资:
工人岗位效绩工资,由工程部根据班组承包责任及工程规定进展考核发放。
五、年功工资:
表三、国内工人岗位工资标准:
技能等级
工种类别岗位工资标准〔元/月〕
A类工种
B类工种
C类工种
高级技师
-
技师
1300
1250
高级工A档
1100
1050
900
高级工B档
850
中级工A档
950
800
中级工B档
750
初级工
700
第十三条国际工程部生产工人岗位效绩工资构成
二、岗位效绩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效绩工资+年功工资。
四?
表四:
工种类别岗位工资标准人民币〔元/月〕
岗位工资
年收入指导线〔万元〕
6-10
2500
5-9
2200
2100
5-8
2000
4-7
5-7
1900
4-6
1800
4-5.
普工
岗位工资标准:
1400元。
年收入指导线为:
3-4〔万元〕
六、本文所规定的年收入指导线是员工收入的上线,原那么上不得超过,但不是必须到达,收入指导线所指的工资总收入包括:
根底年薪、绩效年薪、岗位工资、效绩〔考核〕工资、年功工资。
局长特别奖励及根本生活补贴不在年收入指导线内。
第五章工程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配置的原那么
第十四条工程部、厂、公司、工区正副职岗位人选,由分局党政研究后,实行局长聘任制;
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分局党委任命,相关要求及行文由分局按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工程班子正副职以下的其他管理岗位,由工程部本着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原那么设置部门和岗位,杜绝因人设岗。
所设部门和人员的配置及岗位报分局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局长批准后,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对一人多岗的管理人员,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那么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岗位动态管理,工程部在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同时要制定员工考核机制,岗位工资标准随着员工的岗位进展调整。
第六章各类假期工资
第十七条在国内工作的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假、正常产假、丧假期间的待遇以及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局人资【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计算假期工资的基数按现行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国际工程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一、国际工程员工的探亲假、年休假原那么上回国休息。
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本人当时根底年薪的二分之一发放,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当时岗位工资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工人按当时岗位工资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年功工资仍按境外工程的标准发放,休假期间不再享受效绩工资或绩效年薪。
二、职工在境外工作期间不能休产假和脱产进展学历教育,本人要求休产假或脱产学习的,经批准后工资关系转回分局,有关待遇按局人资【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国外员工因个人原因受处分的,其停工等待回国期间只享受根本生活费。
四、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顿工作时,原那么上回国治疗,在工程所在国进展医疗的,病假工资为:
岗位工资×
40%+年功工资。
病假期间根本生活补贴照发;
回国治疗的职工,工资关系转回分局,按国内工资标准和支付比例执行,根本生活补贴不再享受。
五、在境外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工治疗的,在境外停工留薪内,岗位工资全额发放,不享受效绩工资;
转回国内医疗的,在停工留薪内按本人现岗位对应国内同等层次的岗位工资标准全额发放。
不享受效绩工资,评定伤残等级等有关事项按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程人员回国出差不超过15天,〔含旅途中的时间〕其工资待遇不变,超过15天以后,其15天以后的岗位工资按60%发放。
七、客观原因导致国际工程停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如下方法计算:
在国外的,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根底年薪按国外标准的90%发放,不享受绩效年薪,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的人员,岗位工资按国外标准的90%发放,不享受效绩工资;
在国内的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根底年薪按国外标准的40%发放,不享受绩效年薪;
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的人员,岗位工资按国外标准的40%发放,不享受效绩工资。
假设预计超过6个月以上,应将非必要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回分局,待遇按国内标准执行。
八、岗位工资标准属于预付的工资标准,员工未完成根本工作定额标准的,可以减发岗位工资。
九、职工在国外工程所在地工作期间,享受根本生活补贴待遇,标准为:
500元人民币/人.月。
十、经分局确定的国外工程班子成员,出国前在分局进展工程筹建期间的根底年薪标准,按国内同等层次人员的标准执行。
十一、员工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工资采用国内、国外分开支付的方法,每人每月在国内支付2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供养人口生活费等,剩余部份可在国外发放或由本人回国后自行领取,
第十九条加班工资。
根据局人资【2021】463号文件?
中国水利水电七局关于实行年薪制及全面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后有关加班工资发放问题的通知?
精神,员工加班统一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根底年薪、绩效年薪已构成其收入的全部,不再享受加班工资。
二、分局机关员工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制,原那么上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安排补休。
三、工程部实行岗位效绩工资和实行岗位考核工资制的员工,由于受现场施工条件和生产特点的限制,工程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但是,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安康,每周2天的休息日,原那么上确保员工休息1天,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不能安排休息的,应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补休,每周的另一天休息日,有条件的可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安排休息的,按照员工日岗位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单独造表发放。
四、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原那么上应安排员职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按员工日岗位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五、日岗位工资标准的计算公式:
岗位工资÷
21.75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施工工程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在执行了新的岗位工资后,效绩工资发放的额度要本着宏观调控、效益优先的原那么进展核算,同时要结合职工岗位工资增长情况等因数进展考核发放。
第二十一条分局所属二级单位,不设专职分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纪检员岗位,兼职人员有文件规定享受津贴待遇的,按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施工工程竣工并交付验收签字之日起三个月内,需要继续在工程所在地完成收尾工作的工程部经理和有关人员,可继续享受原根底年薪或岗位工资待遇,不享受效绩年薪或效绩工资;
三个月后,在未确定新的岗位之前暂时进入劳务站,执行待岗工资,对确因业主、监理以及外部环境等原因,导致结算等其他工作滞后需要工程经理或有关人员继续工作时,按因工出差给予出差补贴,工作完毕后,经有关部门确认报局长批准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经分局领导批准,临时在分局机关工作的工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按分局?
机关员工考核及薪酬管理方法?
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涉及的国内、国际工程工程人员薪金均为税前收入,本人应按照中国及所在国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解释权归分局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从2008年11月1日开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