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卷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卷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卷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A.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原来的法人当事人
C.上级主管机关
D.分立的企业协议
8、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
A.一概无效
B.可以撤销
C.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D.需经法院裁决
9、变更与解除合同<
A.必须进行公证
B.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就具有法律效力
C.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10、合同可以变更,但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
A.未变更
B.部分变更
C.已经变更
D.变更为可撤销
11、不服下列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是<
A.行政机关调解因环境污染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行为
B.行政机关颁发有关市场管理收费规定的行为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12、根据被越权的性质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
A.行政权外越权和行政权内越权
B.时间上的越权、空间上的越权、事务上的越权
C.纵向越权和横向越权
D.善意越权和恶意越权
13、下列各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B.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劳动教养的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C.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发给营业执照的消极的行政不作为,相对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查封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14、下列<
在英国不被认为是权力滥用的情形。
A.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
B.不相关的考虑
C.不合理的决定
D.遗忘了其他有关事项
15、下列<
不属于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的例外。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6、1984年5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后,该法自同年11月1日开始生效。
但是某环保部门于同年7月6日即以该法之规定对违反该法的某企业予以处罚。
显然,某环保部门对某企业的处罚是错误的。
这种处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A.适用法律、法规性质错误
B.适用了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
C.适用法律、法规条款错误
D.适用了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
17、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相比,<
A.前者要广泛些
B.后者要广泛些
C.二者相同
D.二者无共同之处
18、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
A.司法行为
B.行政裁决行为
C.行政仲裁行为
D.行政司法行为
19、税务机关以某企业偷税为由,对该企业处以罚款。
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偷税是根据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反映,而主管部门的反映只是根据一封匿名信,并未作任何调查、核实,而事实上该企业偷税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这一情况属于事实依据错误的主要表现中的<
A.无中生有
B.事实误会
C.证据不确凿
D.证据不足
20、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B.复议机构依法复议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D.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1.( )是指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其他人干涉的权利。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物权
D.担保权
<
答案>
C
解析>
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其他人干涉的权利就是物权。
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三种。
2.物权在性质上应当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A
物权的权利人可自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权利,无须他人给予协助,更无须征得他人的同意。
3.下列民事权利中,不属与物权的是( )。
A.质权
B.抵押权
C.隐私权
D.房屋所有权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4.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
A.金星
B.专利权
C.水
D.电力
物权的客体是物。
金星不能为人所支配,不能成为民法中的物,自然也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B项专利权可以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水和电力都是民法中的物,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5.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而债权为请求权
B.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C.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不以物为限
D.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任意主义,债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
D
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
很显然,在权利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是一和意定主义。
6.由于物权具有( ),其义务主体为物权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
A.客观性
B.公开性
C.对比性
D.排他性
物权具有不容他人侵犯的性质.这种性质成为物权的排他性效力。
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不得侵害其权利或者加以干涉。
7.所有人使用其财产,并在其财产之上获取收益,不需要借助于任何人的行为便可以实现。
该行为体现了物权的( )。
A.绝对性
B.法定性
C.支配性
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主体得依自己的意思径行对标的物加以使用、收益、处分。
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能够行使自己的物权。
8.甲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
丙听说后,表示愿意双倍的价钱购买。
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
乙听得此事,诱甲七岁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
在瓷器为乙占有的期间,该瓷器所有权应归( )。
A.甲
B.乙
C.丙
D.乙丙共有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追及于物之所在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本题中甲对瓷器享有所有权,虽然甲答应过乙将瓷器卖给乙,但是并未交付给乙,乙并没有获得瓷器的所有权,根据物权的追及力,甲有权追回瓷器。
9.甲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
甲当即决定卖给丙,并当场将瓷器交给丙。
该瓷器所有权应归( )。
甲乙二人虽然订立了瓷器买卖合同,但是并未交付,乙并未获得瓷器的所有权,乙对甲仅享有债权;
甲已经将瓷器交付给丙,所有权从甲处转移至丙处,丙获得了瓷器的所有权,根据物权的优先性,该所有权应当归丙。
10.下列物权的效力从大到小排列正确的是( )。
A.留置权——抵押权——所有权
B.留置权——所有权——抵押权
C.抵押权——留置权——所有权
D.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
在同一标的物上,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留置权和抵押权都属于定限物权,其效力都优先于所有权;
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抵押权属于约定物权,法定物权的效力应当优先于约定物权的效力。
11.下列有关行政法上的行政概念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执行与管理没有截然的区分
B.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
C.静态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
D.动态行政是指行政活动、行政行为
B
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管理活动,但是也包括国家之外的公共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的行政。
前者是国家行政,前者和后者的结合构成了公共行政。
行政机关的执行、管理活动不是截然分开的,相对于政治和法律来说,行政是对政策或法律的执行,而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又是对社会的管理活动。
12.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行政法基本原则过于宏观和抽象,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实施和处理行政争议的依据
B.从调整范围上来讲,基本原则大于原则,原则大于规则
c.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思想性,是由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和提炼的
D.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简单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也称为依法行政原则
一般来说,行政法基本原则不直接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但是在相应问题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或者法律给行政主体或行政争议的处理留下了较广泛的自由裁量余地时,行政行为的实施或行政争议的处理就要受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拘束。
13.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涵义的是( )。
A.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B.该原则包括三项子原则,即法律保留原则、法律创制原则、法律优越原则
C.依法行政中的“法”应是善法,而不能是恶法
D.行政指导是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是与依法行政的原则相冲突的
行政法上的积极行政有时只要求具备组织法上的依据,而无须行为法上的依据。
特别是对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由于不具有强制性,是否接受取决于相对人的合意或者是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依法行政并不要求行政指导亦具有行为法上的依据,但仍需具备组织法上的依据。
14.下列作法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有( )。
A.甲乙两人因纠纷发生口角,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两人l5天的行政拘留
B.李某经过房管局批准建一五层小楼,但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加至七层,房管局以其违章建房要求把楼房全部拆除
C.某文化主管部门在打击盗版活动中指示,要把盗版者打个倾家荡产,永远不得翻身
D.某国计划在某海湾建立第十座核电站,经过多方面论证后,认为核辐射可能污染海水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使栖居此地的一种珍贵海鸟绝迹,遂取消建设计划,而改用成本较低的风力发电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立法精神和目的,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ABC三项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都不符合合理性原则。
15.关于行政应急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运用行政应急原则符合法治主义的要求
B.实施行政应急措施不得突破某些法治底线
c.运用行政应急原则与依法行政相违背
D.通过程序法制来控制行政紧急权力行使过程
c
从表面上来看,在面临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实施行政应急措施,其中包括一些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甚至暂停某些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中断某些法律规范实施的行为,似乎违背了法治原则;
但实际上这是政府为了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而作出的理性选择,是符合实质法治主义要求的
1.有关共有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共有是所有权的历史类型
B.共有是所有权的权能
C.共有是所有权的种类
D.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
2.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的共有权基于()。
A.共有财产的全部
B.共有人的份额
C.有约定时为共有人的份额
D.无约定时为共有财产的全部
3.在按份共有中,对于共有财产所负税金,按份共有人应承担()。
A.连带责任
B.按份责任
C.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4.甲是—机关单位干部,乙原为工厂工人,二人结婚已有10年。
后乙辞职经商,依法登记为个体户。
甲起初反对乙下海经商,但后来见收入不少,就不再反对,但一直没有参与乙的经营。
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
一次因车祸导致乙损失货物价值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
甲有存款14万元,这14万元是甲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
对于乙所负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依《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不能由共同财产承担。
故此甲没有还债义务
B.甲的14万元存款虽然是其个人财产,但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
C.应按照乙的经营收入所用于家庭消费而为乙所分享的比例,确定甲所应承担的该宗债务中的适当份额
D.14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故甲有义务偿还债务
5.赵某和刘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石某。
在租赁期间,刘某因急需用钱,欲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
赵某和石某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
A.在同等条件下应由赵某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应由石某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刘某决定卖给谁
D.根据二人的实际需要程度,由法院确定由谁购买
6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间须满足何种要件方可发生效力?
()
A.双方达成让与合意
B.将双方的让与合意通知债务人
C.双方达成合意,并经债务人同意
D.双方达成合意,经债务人同意且不得牟利
7甲将其收藏的一幅齐白石遗画卖给乙,价金5万元。
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
履行期届满前,该画灭失。
则乙()。
A.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与甲之间的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不得解除与甲之间的合同,但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8甲将对乙享有的8000元债权转让给丙,后乙陷于破产,丙仅分得1000元债权,丙能否就未获清偿的7000元债权,向甲请求给付?
A.能,因为债权让与后,原债权人即成为债务人的保证人
B.能。
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须负瑕疵担保责任
C.不能,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无须负瑕疵担保责任
D.不能,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9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钢材,交货期限为2000年5月10日。
甲方使用该钢材建造房屋,预计开工时间为2000年12月1日。
出现下列哪种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正在进行某项技术改造,无法按期发货,需延期3个月
B.乙方因一场意外火灾,暂时无法发货,需延期3个月
C.乙方迟延交货,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乙方正在办理与丙公司的合并事宜,无暇顾及该合同的履行,需延期3个月
10.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A.法定代表人变更
B.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终止
答案:
1.D2.A3.B4.D5.A6A7A8D9C10.C
1、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承担民事责任。
A.本人
B.第三人
C.行为人
D.行为人和第三人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2、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
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并且确定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欠款。
但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就甲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作任何约定。
现乙公司要求偿还欠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债务应当()。
A.由丙公司承担债务
B.由丁公司承担债务
C.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各自承担一半债务
D.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
A.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
D.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4、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个月内予以追认。
A.1
B.2
C.3
D.4
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我国《合同法》第48条明确规定: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5、2007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7年1月10日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2008年1月5日
B.2008年1月10日
C.2009年1月5日
D.2009年1月10日
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6、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物权可以分为()。
A.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B.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C.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D.主物权和从物权
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7、“买卖不破租赁”是指()。
A.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不受到影响
B.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C.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D.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8、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A.自留山
B.某中学的小汽车
C.某大学的办公楼
D.宅基地使用权
本题考查不得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37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小汽车并非教育设施,可以抵押。
9、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上权
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等属于主物权。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10、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合同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解除
《合同法》第106条规定: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的一部()。
A.民法典
B.民事基本法
C.民事特别法
D.民事司法解释
《民法通则》是我国目前相当于民法典的基本民事立法文件。
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在民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经济实力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也不论其政治地位的高低、精神的健全与否、是否有识别能力。
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表述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为标的
B.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简称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标的,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