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审图要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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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箱变、发电机房尽量放在公共空间,避免影响相邻建筑;
公厕、垃圾站设计在隐蔽位置等;
)
建筑设计部分
(2.8-2.21条为住宅类要求,其它类型参考执行)
2.1建筑套型面积符合项目定位要求(住宅类);
2.2房间开间尺寸;
深宽比例(住宅小于2);
走道净宽;
楼梯净宽;
2.3玄关内应考虑衣帽镜、柜的设置空间,净宽宜≥1500MM(住宅类);
2.4主卧南向布置,设计明卫、步入式衣帽间;
2.5每户有南向露台或阳台(住宅类);
2.6合理设计顶层层高,避免空间浪费;
局部拔高部位设计阁楼或夹层,以利于提高销售单价(住宅类);
2.7入口处设计雨篷;
2.8厨房设计
2.8.1厨房的开间尺寸不小于1800,尽量设置中西厨和工作阳台,工作阳台北向布置;
2.8.2动静分开、干湿分区;
充分考虑管线布置的合理性及隐蔽性;
排水横管下距楼地面的净高不小于1.9m且不应影响门窗的开启。
2.8.3厨房应设排烟道;
厨房应结合烟道设计管道;
2.9卫生间设计
2.9.1每户最少有一间明卫;
2.9.2门应在隐蔽处开设;
直接开向起居厅的卫生间应设干湿分区。
2.9.3大户型主卫生间宜洗、浴分间设,洁具设施要与户型档次相匹配;
马桶不能正对卧室;
应设管道井;
2.9.4应设计通风道;
2.9.5卫生间、厨房地漏的排水管应设存水弯;
2.9.6卫生间应从门口向地漏找坡度;
地漏应设在室内最低端;
2.9.7卫生间结构宜沉板50-100MM;
未降板的卫生间应设门槛;
2.9.8卫生间吊顶下应高于窗洞上50CM;
2.9.9管线设计要合理,避免影响放置浴盆、淋浴房及开窗;
2.10阳台设计
2.10.1非封闭阳台(露台)地面应比室内最少低5CM,如有困难应设门槛;
2.10.2非封闭阳台(露台)与室内交接处如受结构梁影响形成高于30公分的门槛时,应设计下反梁。
2.10.3当洗衣机位于阳台时,洗衣污水不应直接排到雨水管内,当洗衣机置于窗下时,窗台高度不宜小于1200MM,以保证窗的开启和给水管的设置;
2.10.4阳台栏板下部应设100MM高边梁;
阳台栏杆严禁横向设计,防止幼儿攀爬,减少安全隐患;
2.10.5阳台排水禁止散排应设地漏,地漏的位置建筑专业要结合雨水管,宜靠近外墙、阳台角端设置,不宜设在门口上方,防止浇人或影响立面美观;
2.11空调机
2.11.1设计室内机位和预留空调洞;
2.11.2起居室或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居室设计柜机,普通居室设计挂机;
2.11.3室外机设计专用机位;
如不得不设置在阳台或露台时,避免吹人;
2.11.4空调洞要靠近空调插座并在同一方位。
2.12设计洗衣机位;
2.13减小建筑体型系数和开窗面积;
同一居室多个门窗时,宜适当减少门窗数量;
2.14地下室设计
2.14.1设计步入式窗井;
2.14.2窗井与室内交接处如受结构梁影响形成高于30公分的门槛时,应设计下反梁。
2.14.3采光棚安装节点;
2.14.4窗井设计强排风或换气扇;
2.15入户壁灯、露台灯位置、高度;
2.16庭院工具箱或工具间的设计;
2.17分户墙位置、高度、形式;
2.18腰线与门窗套、窗台连接和收口;
花架和墙面收口;
立面不同材质的交接、收口;
2.19栏杆、护栏、护窗的高度;
2.20入户配电箱、雨落水管设计在隐蔽处,严禁露在主入口正立面;
2.21门窗的对视;
门窗位置和家具合理布局;
门窗分格;
2.22重要节点设计(檐口、腰线、窗套、花架等);
2.23烟风道大小、位置、出屋面高度、风帽形式;
2.24公共交通、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
2.25结构设计校对梁、墙关系,并考虑梁对室内环境影响;
房间中部不应见梁;
避免卫生间座厕正下方是大梁,导致无法居中安装;
避免梁偏向降板房间一边而使地面出台;
2.26污水井等严禁设在入口、停车位;
扩初设计审图要点(建筑)
一、总则
1、本要点供设计部等审核民用建筑工程扩初技术文件时参考使用。
2、扩出技术性审核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是否符合前期定位要求。
2.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2.4扩初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2.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甲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3、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二、建筑专业扩初审图要点
审计专业
20年月日
******设计公司
1、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1.1编制依据:
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1.2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1.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阳台、露台、地面、吊顶、门窗等。
1.4节能设计:
1.4.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1.4.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1.5防水设计:
1.5.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及窗井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管线穿墙的构造及截水措施等。
1.5.2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阳台和露台防排水等;
1.5.3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1.6建筑防火:
1.6.1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1.6.2消防设施及措施:
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巻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
1.7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的布置。
1.8室内外装修做法是否与交房标准一致。
1.9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1.10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1.11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道路占地面积、绿化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建筑密度、绿化率、容积率、住宅户数、车位数量等(大于90平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
1.12户型面积、户型比例、房室数量、物业类型比例、建筑配套比例等方面是否符合定位报告要求;
住宅面积是否满足9070国家政策。
2、总平面定位图
2.1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和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2周边道路红线尺寸、建筑红线尺寸(含室外台阶)、楼间采光距离(含对界外现有建筑的距离)、消防通道宽度及其距离满足规划、规范要求。
2.3周边道路名称、中线交点的水平坐标与路面高程(含未来的扩建、改建、新建路)、与原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尺寸、配套公建、箱变、化粪池、保留的古树名木等标注、定位明确;
2.4道路断面是否满足景观定位要求,是否满足外网的铺设宽度,行道树是否与管线冲突,庭院围墙是否与管线、管井等重叠,避免管线及公共管井设置在四家庭院内,室外强弱电各类箱体避免与庭院围墙冲突、避免对入户门及其他门窗。
2.5明确场地道路转弯半径、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及坡度,明确建筑入口部位和庭院范围,明确社区出入口管理系统和社区围墙、院墙、院门的定位,明确标识系统主要构筑物或标识物的定位。
2.6配套公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生消水池、动力机房、弱电机房、消防控制、门卫保安、物业用房、会所、商业、幼儿园等)规模符合实际需求的低限值,基本无偏多浪费。
2.7道路高程、单体建筑±
0.00高程、出入口地面高程、坡度、坡向与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周边道路的自然排水和地下管网排水关系合理,无积水或倒流现象,满足地下排水管网最高点的最小埋深,适于市政设施连接,为土方平衡经济方案。
3、住宅地下室
3.1变形缝两侧平接、高低层相接的封缝做法,具有防雨积水沿缝流入的妥当措施(地下公建也如此)。
3.2窗井应考虑强排通风设计,考虑排风机位置、电源插座位置;
住宅考虑步入式窗井,井内考虑适当的集水坑。
考虑采光顶与墙体交接做法。
3.3进出可供存放两轮车的地下室,设有中间台阶、两侧坡道。
公共走廊、套间式储藏间洞口处管道保温层或照明灯具下的净高满足正常通行要求;
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部位如有挑檐,挑檐端部与坡道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3.4暗储藏间具有通风透气措施,明储藏间外窗高度不小于250、宽度不大于1200、可开启、且位于首层门窗洞口范围内;
楼外台阶非实心,不应影响明储藏间外窗开启透气。
3.5公用设备房间定位与水暖电专业完全一致,加压、换热泵房具有隔音降噪和积水外排措施,配电室上方未正对湿作业房间、且无水暖管道设置。
3.6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棚的防水、防潮措施。
4、地下公建
4.1管道保温层下的净高、人行及车辆出口间距和宽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车辆出入口截水、室内生活和消防或人防污水外排有适当措施。
4.2送排风出口、人行出口不影响其正上方建筑的正常使用和交通疏散,其正上方仅绿化时的地上部分未正对邻近住宅单元口。
5、地上建筑
5.1住宅单元入口雨棚板侧悬长度未进入首层阳台范围内,其排水未直冲底部阳台侧窗,同理,上部阳台或露台排水不应直冲下部平台或出入口等部位避免浇人或影响正常使用;
单元入口等是否安装壁灯及门头灯。
5.2坡屋面与墙交接部位上方有窗时,应注意留足做法厚度,避免屋面瓦吃窗口现象,避免窗台积水或倒灌现象。
5.3楼层局部有降板或房间上部有梁时,应按房间使用性质审核下部房间室内空间效果,或考虑不降板及上反梁处理;
上反梁处理时,考虑是否影响门洞口的使用及是否满足门窗洞口的高度要求(尤其指阳台、露台部位)。
5.4钢雨篷、花架、栏杆等构件与建筑外墙的交接做法是否明确,应有避免破坏保温层后雨水渗入的有效措施。
5.5空调室外机托板及穿墙洞定位便于设备安装和物业管理,且与电源插座及室内机位位置相匹配;
落地柜式空调预留洞底距楼地面≤150、壁挂式空调预留洞顶距天棚≥350,无滞水现象;
空调冷凝水排泄措施妥当;
空调机位栏杆与空调板的连接定位关系;
顶部空调机位距檐口高度是否能满足安装使用要求。
5.6飘窗宽度不小于窗洞宽度+2×
150,满足窗安装、设滴水、易开启需要;
底、顶板(含坡屋顶阁楼层的老虎窗侧墙)具有防结露的措施。
5.7外门窗中空玻璃、平开式(豪华低、多层外开、中高层内开),选材及开启方式与项目档次相匹配、宽度与开间相匹配;
应在合理范围内考虑减少开窗数量和减小开窗面积,节能和降低造价。
5.8外贴块材与保温层选材相匹配,满足粘接强度和门窗开启要求,避免文化石吃门窗口,应有明确节点解决。
5.9屋顶空调冷却塔已远离相邻住宅不致引发噪音干扰投诉;
屋顶水箱间楼面有防水和防冻做法,或已将水箱间局部楼面提高,排水可直至屋面。
5.10室外台阶、楼梯踏步及平台板顶糙面防滑;
5.11室内楼梯踏步斜板与墙贴紧无缝防异物坠落;
首跑平台梁下净高大于1.8米,易兼他用;
过街通道顶板局部下降,上保温防结露。
5.12阳台门洞高≥2400,卧室、书房、客厅窗上净高≥1200,美观易装窗帘。
管道井检修门门槛高≤180,门洞高≤1400。
5.13内门洞口未正对硬墙角,卫生间门洞口未正对餐厅、客厅,跃层中的卫生间未正对紧邻下层的厨房、餐厅,无居住犯忌问题。
5.14厨房、暗卫设有排烟、排气道,与水暖立管同穿上层主要房间的部位适当,出屋面部分紧贴退台层外墙或高度大于2.0米的露台分户墙,装后稳固,对退台层无空气污染,且完全表达在平立面图中,注意立面美观;
厨卫间的厨具、洁具选型及其定位尺寸明确,利于排烟、排气、水暖管道的安装且经济。
5.15两卫紧邻时的洁具布置利于共用一套排水、排气系统;
两户明卫相对时,设高窗或错位窗等措施规避对视;
明卫窗上净高≥350,满足排水管道下吊顶不挡窗(尤其是对单扇平开窗的纱扇内开启)要求。
5.16户内砼楼梯踏步斜板、钢梯斜梁与户内门相遇时的净高满足正常通行要求,且未影响水电箱体开启。
5.17退台层的托墙梁位于下层隔墙处并与其等宽或已上返与板底相平、坡屋顶阁楼层的老虎窗梁下端已上返与板底相平,不应影响下层空间的完整性。
5.18设备箱体定位明确,便于开启,无碍正常交通及其上承重梁安全,墙体厚度与箱体匹配。
5.19高层建筑、多层、商业中客梯、货梯、自动扶梯、坡道梯的地坑、井道、机房的各向尺寸,满足设备厂家确认的土建图要求;
消防卷帘的封闭范围不影响绕扶梯或坡道梯疏散下楼。
5.20高层建筑、多层、商业等屋面集中内排水,具有防止渗漏和隔音降噪的得当措施。
5.21大底盘式底商上住楼的首层住宅梯间地面已加高500,且板顶保温,防雨水倒灌、下商结露;
砌筑式阳台板未跨变形缝。
5.22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尤其内庭院立面)。
外墙材料和装饰构件颜色和尺寸;
雨棚、花架、窗井顶棚、空调机位等表达完整,一般禁止出现二次设计字样,强调与墙面交接做法完整、牢固且无渗漏水隐患;
屋顶平面应包含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
屋面排水设计合理性的衡量,如排水是否顺畅,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匀,汇水面积与雨水管径是否配套;
烟风道出屋面的材料做法、位置、形式。
5.23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坡道、墙身、门窗等;
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
5.24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铺助设施。
5.2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2.4条、3.8.1条、4.1.8条、4.5.2条、5.1.4条、5.1.5条、5.3.3条;
5.26暗厅面积应有所限制;
良好通风、隔音是保证住宅环境功能质量的重要因素;
住宅套内平面布置应方便家具搬运;
5.27设置单台电梯的高层单元式住宅应具备相邻单元借用电梯的条件;
住宅建筑内不宜布置餐饮店。
5.28严寒及寒冷地区厕所、浴室,特别是公共厕浴,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即使有外窗,也应设置排气设施。
5.29各类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如空调机房、通风机房、电梯井道等的隔音,减振措施。
6、多层民用建筑防火要点
6.1多层建筑设置中庭或自动扶梯超过过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
6.2燃油、燃气锅炉房防火间距应执行工业厂房(丁类)防火间距的规定;
6.3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
6.4建筑物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0.5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1.0h的非燃烧体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40cm;
6.5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防火墙设置在转角处,内转角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6.6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底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要点
7.1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内不同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7.2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3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7.4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
7.5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要点
8.1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8.2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应设置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
8.3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的分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
8.4除允许设一座疏散楼梯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
8.5消防电梯前室面积: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
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
9、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要点
9.1消防电梯前室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9.2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9.3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设防火隔墙,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9.4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9.5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10、无障碍设计
1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第5.2.2条、7.2.4条、7.5.1条。
成片开发建设的低层、多层居住区、宿舍区宜考虑无障碍住房套型;
室内外高差较大的建筑不宜采用无台阶入口,如入口仅设坡道,坡道坡度应符合最大限值的规定;
从三级起台阶应设扶手。
10.2中、高层设残疾人坡道的住宅应保证至各层电梯厅、地下停车库的无障碍通行要求。
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
11.1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用水幕或设置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
11.2汽车疏散坡度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
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毗邻设置应设防火隔墙。
12、国家法令法规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12.3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严禁使用淘汰技术与产品的《技术与产品公告》。
扩初设计审图要点(结构)
审查专业
结构
审查人
审查日期
Yes/NO
建议
设计人
审查内容
1、说明
1.1结构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的判定符合当地情况,是否提高设计标准。
1.2活荷、变形取值是否满足规范低限。
(恒荷取值符合所选材料实际,保障安全、投资经济)
1.3空调板是否与主体结构采用一次性整体现浇。
2、地基与基础
2.1各轴线尺寸与底层建筑组合平面图是否相吻合。
基底高程是否满足基本冻深并与地勘报告相符,且置于老土层上。
基顶(含独基中的柱底连梁、筏基中的上返柱帽)标高是否满足建筑地面做法和水暖管道埋置要求。
2.2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换填或打桩)是否明确合理。
(对周边建筑、道路、重要管线无过大噪音、振动、泥浆流等环境污染,不会产生显著地面隆起引发附加沉降、倾斜的次生影响,且可止水与挡土兼得)
2.3工期允许条件下,无地下室时是否已优先考虑天然地基、筏板基础、人工地基非满堂基础类型。
2.4拟建项目基础与周边原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市政管线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是否大于二倍埋深;
小于二倍埋深高差,是否采取消除坍塌和附加侧压的止水兼挡土防护措施。
2.5过长筏板基础是否增设后浇带并已明确具体要求。
3、上部结构
3.1梁、柱、承重砌体墙、框架、剪力墙、井筒等位置及轴线是否与建筑一致。
3.2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位置、尺寸是否与交待清楚并与基础平面图一致。
3.3同一规划区域内,户型(功能、柱网)组合相同、建筑层数相近,其结构布置是否相同;
非框架梁(次梁、过梁、一般挑梁)和楼屋面板的截面尺寸、钢筋配置、材料强度在同一结构类型中是否相同;
框架梁柱、剪力墙的截面尺寸、钢筋配置、材料强度在同一结构类型中是否基本相同。
3.4柱墙水平截面尺寸、或材料强度、或钢筋配量是否延高分段递减。
3.5构造柱(含较大洞口两侧加强柱、后期填充墙上的分户门侧报框柱)截面尺寸、插筋配置是否合适,平面定位是否具体明确。
3.6卫生间等局部降板的房间,是否满足建筑楼面做法。
3.7室内是否无凸出显现的梁柱结构体。
扩初设计审图要点(水暖)
审查专业
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