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115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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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115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

(一)及答案1152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某钢铁集团决定与美国一家企业合资兴建一座钢铁厂,2001年底,该钢铁厂在防止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止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约资金一直未启用。

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B.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时,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C.当地有100家居民受害,只有32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赔偿损失,一旦法院判决这32家农户胜诉,在诉讼时效2年内,其余68家农户可以直接适用该判决

D.如钢铁厂对环保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A项中责令该厂停产、关闭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B项中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权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所以A、B错误。

  第42条规定: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所以C错误  第40条规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D正确。

第2题:

张律师为当事人贾某代理民事赔偿诉讼。

贾某是原告,为了要让被告赔偿更多的损失,贾某谎报情况,伪造证据,并贿买证人作伪证。

张律师知道了贾的违法行径后,仍继续进行诉讼代理,力争贾的诉讼请求得以实现。

请问王律师对贾某的违法行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A.仅负律师职业道德方面责任

B.要负连带责任,因为知道情况后继续代理是对贾违法行为的默许和支持

C.不负责任,因张律师未参加制造伪证

D.不负责任,因张律师的意志可独立于当事人之外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律师的法律责任。

参见《民法通则》第67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3题:

下列选项中,不需要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是哪一项?

A.检察官甲45岁,工作极为认真.业务能力强,但因积劳成疾,生病住院,医生说需要调养,长期不能工作

B.检察官乙年满35岁,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选调出本院,到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原所在检察院的检察官职务

C.检察官丙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被上级任命到本市公安局任职

D.检察官丁经严格考核作为中加刑事司法培训交流项目的成员,去加拿大学习1年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检察官的免除依照《检察官法》第14条:

“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小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阅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囚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ABC项均应免除职务,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4题:

下列哪一项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与自由的观点?

()

A.“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

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

因为作为引力定律,重力定律推动着天体的永恒运动;而作为落体定律,只要我违反它而想乙空中飞舞,它就要我的命。

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B.“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

C.“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

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D.“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法律与自由关系的理解。

洛克认为: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孟德斯鸠认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

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知识模块:

法理学

第5题:

对律师超越代理权限或在代理权终止后仍以委托人名义实施诉讼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

()

A.委托人

B.律师自己

C.律师事务所

D.委托人和律师共同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见《律师法》第49条第1款:

“律师违反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第6题:

甲国和乙国在划定边界的时候发生争论,下列有关边界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国和乙国中间有一座山脉,甲国主张全部山脉都划归甲国所有

B.甲国和乙国中间有一条用来航运的河流,历史上一直是甲国和乙国共同航行,应当按照河流中心线划定地形边界

C.甲国和乙国中间有一条不能航行的河流,应当按照河流中心线划定界限

D.甲国和乙国中间有一条用来航运的河流,则在该河流上航行的甲国和乙国船舶都不需要悬挂国旗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边界的确定。

在协议划定地形边界时,如果尚未形成更具体的传统习惯线,国际实践一般采取如下处理:

以山脉为界时依主分水岭;以可航行河流为界的依主航道中心线;不可航行的河流依河流中心线。

相邻国家在界水上面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航行时应当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

第7题:

关于调停和斡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两者一般是在争端当事国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经谈判而未能解决争端时所采用的政治解决方法

B.尽管理论上两者有所区别,但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斡旋或者调停提出的意见只具有建议或劝告的性质

C.两者都是由第三方进行的,都有促成谈判和提出解决建议的作用

D.调停可由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以及个人进行,而斡旋则只能由有声望的国家领导人进行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斡旋是指第三方应当事国的请求或主动采取的旨在促进双方直接谈判解决争端的活动。

斡旋国可以提出建议或转达当事国的建议,但不参加当事双方的谈判。

调停是指第三方应当事国的请求或经双方同意,以调停者的身份提出实质性建议作为谈判的基础,组织并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

斡旋与调停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方是否参加谈判。

斡旋与调停的共同之处在于:

斡旋者或调停者提出的意见只具有建议或劝告的性质,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各当事国对此保留完全的自由。

调停和斡旋都可由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以及个人进行。

依此可知A、B、C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D项错误,故依题意D项为正确答案。

第8题:

下列关于法的继承表述错误的有:

A.法律继承可以发生在相同的法律历史类型中

B.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属于法的继承的表现

C.法的相对独立性是法的继承性的重要条件

D.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从而法的继承的内容也是十分广泛的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因而A项是错误的。

法的继承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的继承是客观存在的,法在继承中发展。

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和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由此BCD项正是正确的表述。

第9题: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

A.FAS

B.DEQ

C.DDP

D.DDU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第10题:

吴老汉去世后,其女儿吴莉认为大哥吴大侵犯其继承权,以吴大为被告起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

吴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吴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吴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

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吴莉是原告,吴大、吴二、吴三与吴四是共同被告

B.吴莉、吴二、吴三与吴四是共同原告,吴大是原告

C.吴莉、吴三、吴四是共同原告,吴大是被告,吴二不参加诉讼

D.吴莉、吴三、吴四是共同原告,吴大与吴二是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4条的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因此,选项C正确。

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

第11题:

甲委托乙拍卖行拍卖自己所有的一幅名画,则下列乙拍卖行的行为合法的是:

A.虽然甲要求乙保密其身份,但在拍卖开始后应竞买人的要求公布了其身份

B.应甲的要求,在拍卖中保密了该标的物的保留价

C.乙自己参加了对该物品的竞买

D.乙在成功拍出该物品后,又拍卖了其自己所有的一幅画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拍卖法》第21条:

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

第22条: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23条:

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第28条:

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第12题:

下列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对象不限于会员国政府机构

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期限为短期和中期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5510年

C.世界银行的贷款期限按项目建设期而定,一般采取固定利率,但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D.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限于政府、世界银行认可机构担保并有偿还能力的公私企业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理由:

本题考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相关规定。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之一就是通过贷款调整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不平衡和失调,其贷款对象仅限于会员国政府机构,会员国取得的贷款只能用于解决其国际收支失调,贷款期限为短期和中期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10年。

因此A项不正确,B项正确。

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限于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及其能够获得政府及世界银行认可机构担保并有偿还能力的公私企业。

贷款期限按项目建设期而定,一般为20年以下,有的长达30年。

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且是浮动利率。

因此C、D不是当选答案。

第13题: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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