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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需从各部门抽调5-8名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1、工作协调组:

负责项目实施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建议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协调组组长。

2、技术支持组:

负责对实施规划、软硬件系统开发等把关;

逐步整合各种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包括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及“12319”、“96345”、“114”公开电话等,实现互联互通。

建议从市政府信息中心、公安局、教体局各抽调1名搞信息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支持组。

3、标准编制组:

负责起草拟订“数字城管”规范性文件。

建议从质监局质抽调1名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4、政策组:

负责落实编制、组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工作。

建议从人事局、监察局各抽调1名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5、现场调研组:

负责现场调研、网格划分、部件和事件普查、测绘、定位等工作。

建议从规划局抽调1人参与此项工作。

四、机构设置

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数字城管”建设的规范要求,结合上虞实际,建立“两个轴心”管理体制,即成立“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确定为副局级行政级别(内部分为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

监督指挥中心总编制42人,正式在编人员6名(监督中心领导从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抽调,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一般工作人员在市级部门、乡镇在编富裕事业人员中择优招收),临聘人员36名(信息采集员20名,其中10名可由行政执法局协管员兼任,其余10名面向社会公招聘,待遇参照协管员;

监督中心受理员即接线员10名女性,面向社会公招聘,待遇参照协管员;

指挥中心派遣员6名,面向社会公招聘,待遇参照协管员)。

监督中心负责“数字城管”建设、运行、管理,行使监督评价考核职能,有效监督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情况,确保“数字城管”系统顺畅运作。

指挥中心负责建设“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网络,统一受理、核实部件、事件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交办、协调处理;

负责对部件维护、事件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为监督中心对相关部门监督评价提供依据;

负责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负责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更新维护;

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危机预防和城市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五、建设内容

(一)组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网络

第一个层面是整合以行政执法局现有日常巡查人员为主的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

按照“定人、定区域、定时间、定职责”要求,明确信息采集员职责任务。

第二个层面是整合行政执法局82213963、建设局12319等举报热线,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要求,把12319作为“数字城管”专用举报热线电话。

第三个层面是整合96345、114号码百事通等便民服务热线,结合短信举报等其他形式,增强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个层面是建设“数字城管”公众网站,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陆网站,了解“数字城管”工作情况,举报或投诉城市管理问题。

第五个层面是整合公安交警设置在城市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视屏监控系统等,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实现对城市的立体管理。

(二)设计科学的工作流程

上虞县“数字城管”实现责任网格管理法和城市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和综合评价七个环节,实现精细精确、敏捷高效、全方位的管理。

1、信息收集阶段

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信息采集员上报、社会公众举报和视频监控员上报。

2、案卷建立阶段

监督中心接收信息采集员上报的问题,审核立案;

也可以根据领导批示直接立案。

3、任务派遣阶段

指挥中心将立案的案卷派遣至相关专业部门处理,并对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初步协调。

4、任务处理阶段

相关专业部门按照指挥中心的处理要求处理问题,并将问题处理结果反馈指挥中心。

5、处理反馈阶段

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监督中心。

6、核查结案阶段

监督中心通知信息采集员对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核查、上报,如核查信息与处理要求一致,则进行结案,否则交由指挥中心重新派遣。

7、综合评价阶段

由“数字城管”系统根据各岗位和环节办理的综合数据对各相关部门、各岗位的考核、评价,

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挂钩。

(三)建设基础资源库

基础资源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事件库、部件库、网格地理编码库、业务数据库和其他基础数据库。

(四)建设硬件设施平台

硬件设施平台主要包括:

网络与通信系统、主机与存储系统、安全系统建设,同时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呼叫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等,实现各职能部门的联网、信息共享以及“数字城管”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

(五)开发业务应用系统

业务应用系统是本项目建设的关键,包括无线数据采集、监督受理、协同工作、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地理编码、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应用维护、数据共享与交换等九大子系统。

(六)建设办公场地

办公场地功能区分为:

监督中心大厅、指挥中心大厅、弱电机房以及若干办公室;

建设内容包括:

土建改造和装饰工程、供配电和UPS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智能中控系统等。

(七)编制行之有效的管理标准

在建设部、省建设厅制定的“数字城管”相关标准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各种建设和运行的保障措施,逐步形成和完善宁波市的“数字城管”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为上虞市大范围推广奠定基础。

(八)建立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

加快制定《上虞市“数字城管”管理办法(暂行)》、《上虞市“数字城管”受理员考核细则》、《上虞市“数字城管”派遣员考核细则》、《上虞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考核细则》、《上虞市“数字城管”工作考核标准》等,上虞市监督指挥中心统一考核标准,通过日检查、周抽查、月考核、年考核,形成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减少人为误评,确保上虞市“数字城管”系统的高效运行。

六、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第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

三环北路以南、三环西路以东、舜耕大道以北、铁路沿线以西区域实施(除“城中村”和开发区工业区以外),实际总实施区域面积约10.81平方公里;

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展。

(二)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纳入“数字城管”对象的范围,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为基础,结合上虞市的实际情况增加新的部件和事件。

七、实施步骤与工作分工

根据“数字城管”创建工作的要求和上虞市实际,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降低成本”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扎实有效地予以实施。

上虞市“数字城管”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在2008年11月底初步建成并进入试运行,争取到12月底前系统通过建设部验正式投入使用。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4月—5月):

1、发文件成立上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建五个工作小组。

2、召开“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协调会,邀请“数字城管”项目建设相关配合配合部门和部事件纳入的部门参加。

3、与项目建设单位前期谈判,明确按BOO形式建设数字城管项目,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4、落实100万启动资金,解决“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用房和“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工作组临时用房。

5、开展前期调查、调研,编制《上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6、编制《上虞市“数字城管”实施规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研评审,项目立项。

7、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二)具体建设阶段(2008年6月—9月)

1、“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装修。

2、数据普查,对城市部事件进行确定与分类,网格划分,普查与测绘,建设基础资源库。

3、平台组织建设,组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员采集员队伍建设,各类标准制定。

4、软硬件平台建设,包括软硬件平台建设,硬件产品采购,系统硬件集成,应用系统建设等工作。

(三)调试验收阶段(2008年10月—12月)

1、系统试运行,完善工作流程和运作机制。

2、系统上线,举行上虞市“数字城管”系统启动仪式。

3、组织系统验收,邀请省建设厅等领导、专家验收。

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详见《上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创建工作计划安排》。

八、建设方式

采用BOO(即承建商垫资建设,政府分四年支付)形式确定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

项目建成经省建设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其建设投资费用由市财政分期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九、建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数字城管”是一项创新工作,技术含量高,工作难度大。

要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建设局、发改局、规划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数字城管”建设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必须落实分管领导,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全力支持配合项目的建设工作,部分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组:

工作协调组,建议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协调组组长;

技术支持组,建议从市政府信息中心、公安局、教体局各抽调1名搞信息技术人员参与;

标准编制组,建议从质监局质抽调1名人员参与;

政策组,建议从人事局、监察局各抽调1名人员参与;

现场调研组,建议从规划局抽调1人参与。

(二)加大投入,加强保障

“数字城管”投入大,市财政必须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落实100万元启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作财力保障。

必须解决监督指挥中心用房(其中大厅要求高约5米左右,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工作人员办公用室、会议室等8间)和项目建设工作组临时办公场地(办公室、会议室等6间),建议从相关部门中调剂使用。

加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权威保障,把“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作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监督中心的领导必须从纪委和组织部调任,实行高位监督,既保证监督有力、指挥顺畅,又达到管理到位、执行快捷。

组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确定为副局级行政级别(内部分为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

(三)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人员在市属相关部门和单位中招考,以整合人力资源;

信息采集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临时工(整合行政执法局10名协管员兼任城市管理监督员,还可对同类性质的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合并),以降低人员成本。

“数字城管”整合行政执法局82213963、建设局12319等举报热线,96345、114号码百事通等便民服务热线,把12319作为“数字城管”专用举报热线电话;

共享市规划局1:

500或1:

2000电子地图资源,建设全县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共享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实现城市管理相关业务单位的对接;

共享上虞市各部门的视频监控资源,将全球眼监控平台、公安电子监控平台纳入“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系统,以减少硬件建设成本。

上虞市“数字城管”建议委托绍兴市电信公司(丰富的“数字城管”建设经验,建设了宁波、台州、丽水、诸暨等地项目)采用BOO模式建设,有效缓解政府财政一次性投入压力,充分整合电信有线网络、114号码百事通、全球眼视频监控、IDC机房托管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政令畅通,加强考核

城市管理工作是体现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数字城管”关键在于解决问题,核心在于处置环节,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增强责任意识,遵守“数字城管”规范,自觉服从“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不折不扣地完成问题处理,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现象。

要出台城市管理问题处置评价考核等一等系例制度,完善城市管理配合协作机制,科学规范地对各部门实施考核和评价,并将“数字城管”考核结果与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尽快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

1、上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创建工作计划安排

2、经协调需要配合“数字城管”建设的部门及其配合的工作内容

3、经协调需要纳入“数字城管”事部件的部门及其主要内容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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