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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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防火措施17
七、使用与维护17
八、未说明部分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施工18
中交二公局南平京台高速公路A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方案
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⑴南平京台高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补遗(答疑)书等。
⑵工地现场调查、采集、咨询所获取的资料。
⑶京台高速相关施工图。
⑷本公司拥有的技术装备力量、机械设备状况、管理水平、工法及科技成果,及积累的施工经验。
⑸中交二公局南平京台高速A10标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⑹GB/T19001--2000质量标准体系、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程序文件》。
2.编制原则
⑴贯彻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先进可行及经济合理的指导原则,严格遵照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的控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
⑵贯彻均衡生产、合理分配资源的原则,按最优配置设备的原则,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结合本工程实际,充分利用当地资源。
3.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顺利开展,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地方电和施工永临电,特制定本方案。
4.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
⑴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⑵JGJ46-2005/J405-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⑶JGJ59—99《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⑸施工图及中交二局南平京台高速A10标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⑹《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二、工程概况
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南平段A10合同段(K57+825—K62+686.087),位于延平区境内,路线全长4.861Km,起于延平区洋后镇中洋村附近,接A9合同段,往东南方向布线,设中洋隧道,经黄坑厂,设黄坑隧道至南平市与宁德市分界处与京台高速S2合同段相接。
标段内含:
大桥1座,中桥2座,涵洞1道,通道1道,隧道2座,路堑高边坡防护2处,高填方1处,路基土石方挖方约36.9万m³
,填方约41.1万m³
。
三、施工负荷及变压器布置
本标段沿线电力资源较紧张,施工用电主要利用地方电源或本项目永临结合电力线。
桥梁和隧道施工工点、拌和站等分别设置变压器引入地方电源或本项目永临结合电力线,供各施工点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同时各工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发电机,以备在电网停电及其它情况下应急使用。
根据各工点的施工负荷情况(见中交二公局南平京台高速A10标项目部施工负荷统计表)合理布置变压器及发电机,配置计划详见表“变压器及发电机配置表”。
中交二公局南平京台高速A10标项目部变压器设置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位置
变压器负荷
发电机
1
项目部
250KVA
200KVA
2
黄坑隧道
800KVA
3
中洋隧道
500KVA
4
拌和站、钢筋加工场
5
中洋大桥
200KV
6
1.供电路线架设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⑴架空线路最少截面:
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⑵电线接头:
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⑶电杆档距:
电杆间距为30m,特殊情况下最大不超过35m;
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
⑷电杆埋设:
电杆埋设深度为1.8m。
⑸拉线:
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
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⑹室内配线: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⑺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2.电缆埋设
⑴搅拌站用电线路选用五芯电力电缆,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敷设。
⑵直埋电缆在轨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设电缆走向标志。
⑶电缆埋设深度不小于0.7m,电缆周围必须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或软土,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⑷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⑸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⑹埋地的电缆于附近的外电电缆,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安全用电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用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架设,架设完毕经电气专业工程师验收合格才允许使用。
安全用电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⑴整个施工现场供电系统采用TN-S按零保护系统,动力Ⅰ、Ⅱ、Ⅲ、Ⅵ回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在1DX、2DX、3DX、4DX旁重复接地,接地体及接地电阻均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
⑵对重点部位如总配电箱、电焊机、各分配电箱周围必须设围栏,有安全通道、不堆放易燃物品及杂物,悬挂警示牌,设电气专用灭火器材,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电箱、闸具要绝缘良好,配线与闸具要匹配,必须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相线与闸具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压接牢固,弹垫齐全以免发烫,电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二次线要使用线卡子,双线到位,不能借路使用。
⑷现场使用的高负荷、高热点照明灯具应固定好,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要有专闸控制,低压变压器要求进箱保护,有可靠接零保护,二次线敷应分开,灯头接点必须包好,对易燃易爆的部位,(如油料房等)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生活区及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子(特殊工种使用,必须由消防保卫部门批准)。
⑸井架的防雷接地均按JGJ46-88规范执行。
⑹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全部与保护零线PE相连接,全部开关箱均装漏电保护器。
⑺所有电箱均采用标准电箱,并在总箱、1DX、2DX、3DX处设置干粉灭火器。
⑻对所有的接地点及保护零线每月定期检查、测试并做好记录。
⑼现场所有临时用电均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执行。
4.配电室的布置要求
⑴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朝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暴物及道路通畅的地方。
⑵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⑶配电柜正面操作的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布置布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⑷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布置布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突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⑸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配电室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拦隔离,遮拦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配电室围栏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⑹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
⑺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⑻配电室的门向外开。
⑼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⑽配电柜应装设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5.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要求
⑴应该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贱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护的物品;
周围不得有灌木、杂草等。
⑵总配电箱应装设在近电源地方,以减少配电线路的距离;
分配箱应装设在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方式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宜超过3m,以方便操作和在紧急情况下拉闸断电。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
移动式的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⑶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该依次分级设置,符合“三级配电两线保护”的要求。
⑷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供电,是上接电源下接用电设备的枢纽,操作人员接触频繁,所以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应由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接地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必须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部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场所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的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和0.1s。
⑸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内,应该装设总的和分路的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最常用DZ20系列透明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当漏电保护装置与空气开关组装再一起时,就同时具备了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欠电压保护的功能。
则可不必设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总配电箱内须装电压表、电流表和电度表。
以便观察供电、用电是否正常,计量施工现场的耗电量。
3个以上的配电箱应装设总刀闸和分路刀闸,每个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以上的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以上的作业组使用。
四、用电注意事项
1.用电管理
⑴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⑵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①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②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③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④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技术交底资料。
③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⑤定期检(复)查表。
⑥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⑸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电工
⑴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⑵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⑶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⑷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⑸负责维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⑹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⑺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⑻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⑼电工必须经过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3.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⑴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机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⑵安全距离:
①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10kv不小于4m,10kv以上的超高压安全距离不小于7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②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③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⑶外电防护:
①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②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③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④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⑤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4.其它注意事项
⑴现场潮湿环境使用12V电源。
⑵严禁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⑶操作手持电动工具、夯土机械、焊接机械、必须带绝缘手套。
⑷接地电阻测试必须小于10Ω,其中塔机接地电阻小于4Ω。
⑸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⑹现场严禁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
⑺一切用电线路和设备的接电、拆线路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五、防雷及接地设计
在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装置,采用长2.5m,直径为48mm的脚手架钢管,打入地下每组三根,用镀锌扁钢将两根接地体连接,接地线采用多股铜线,线径不应小于相应分配电箱输入保护线的截面积。
六、安全用电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1.组织措施
⑴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⑵建立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⑶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
⑷建立电气维护制度,定期维修、落实到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工作记录。
⑸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强化领导体制,提高电气技术队伍素质。
2.技术措施
⑴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必须符合总公司及公司指定的生产厂家和临电标准,室外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有防砸、防雨棚,加设围栏并设置操作平台。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应有编号、内设系统图,箱内设备必须完好,带电体不能明露。
漏电器必须灵敏可靠,箱内必须单独设立工作零线端子板,下线整齐。
箱体外壳接零保护必须牢固,箱内清洁、一箱一闸一漏。
⑵电缆敷设: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导线必须按规定敷设。
地埋穿管电缆敷设必须要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
并做好标志。
要有防压,砸,碾等措施。
⑶各支路终端PE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每个塔吊必须分别做二路单独接地其接地电阻不的大于4欧姆。
外架高度超过20m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⑷现场施工机具:
凡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有合格证,机具使用必须设开关箱,并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
电锯、砂轮机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电焊机前后防护罩齐全牢固,机体完好,下方用绝缘物垫好,必须加装JZ-弧焊机防触(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及小型机具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同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⑸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保护零线必须在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
⑹在坑内作业。
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需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行走灯电压不得超过36V,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大于12V。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⑺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⑻施工现场各种配电箱,电焊机各种规定机具必须有防雨措施。
防止雨淋,若被淋湿的开关箱及有关电器,须干燥摇测合格后使用。
雨后电工人员应仔细全面的对施工机具及电缆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所有漏电保护器应灵敏可靠。
⑼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⑽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⑾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橡胶电缆线,严禁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⑿配电箱内的元件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座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电器设备之间,和开关箱内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要求。
⒁配电箱内和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但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⒂配电箱内和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图纸的标示截面。
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芯导线。
注意: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⒃配电箱体的金属支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与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线应经过接零端子板连接。
⒄配电箱后面的导线必须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塑料卡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长,以便检修。
⒅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按,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按时,多股线应刮锡后再压按,且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⒆保证正确可靠的接地与接零,杜绝漏电。
保护线PE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⒇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操作与维修员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电气防火措施
⑴合理配置电气保护装置,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⑵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介质。
⑶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⑷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建立电气防火宣传教育制度,提高电气防火队伍的警惕性。
七、使用与维护
⑴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⑵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有专业人员负责。
⑶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⑸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⑹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⑺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产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②保管和维护所有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③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④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⑻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⑼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⑽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八、未说明部分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