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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砌筑工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人工运输砖、石等砌筑材料不得采用抛掷的方法。

2、采用起重机械运输材料必须使用箱笼,不得采用捆扎或直接放置在板上吊运。

3、砌筑材料堆放不得过高,基坑边1米内严禁堆放。

4、砌体超过1.2米时,应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4米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搭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搭设护栏和挡脚板、安全网。

5、脚手架上堆放砌筑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标准值。

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层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6、严禁站在被砌筑墙顶上作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

7、严禁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操作,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的墙上砌筑。

8、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9、砍砖时,应面向操作,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焊工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所有焊接设备必须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端子板完好且有保护罩。

2、露天作业现场的电焊机必须设防雨装置,并备有消防器材。

3、焊接现场10M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品。

4、接地线和手把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电焊机一次线(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电焊把线)不得超过30米。

6、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入地下。

7、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绝缘鞋、雨天不得露天施焊。

8、焊接作业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触电、高处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9、普通电焊机(交流弧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电源控制装置必须使用自动开关。

10、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11、在容器内焊接时,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风口外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应两人轮流作业,外面一人作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内容内焊接。

12、高空焊接或切割的,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3、焊接作业区域必须保持干燥,严禁在潮湿、积水的环境中进行焊接作业。

14、严禁使用破损的电焊把钳或有破皮的电缆,电焊把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且接头不得超过三处。

15、对焊机的操作把手必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站在绝缘垫上进行作业。

16、严禁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17、氧气瓶、乙炔瓶堆放处必须设置防晒措施,且二者之间存放距离不小于5米。

18、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高低压线路下或变压器旁。

19、气焊气割时,氧气表、乙炔表、减压阀、回火阻止器必须齐全有效。

20、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使用时二者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

架子工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搭设前,对钢管与扣件进行挑选、严重锈蚀、薄壁、弯曲、裂纹的杆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依照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3、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由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质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4、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方可上岗作业。

随身工具应在人员移动前或使用后放置在工具袋内,扳手须用系绳拴住,以免掉落伤人。

5、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6、搭设和拆除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和警戒人员。

7、大雾、雨天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天之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8、脚手架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规范的要求,或搭设隔离防护架。

9、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

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10、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满足设计确定的载荷要求。

且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

11、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

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2、架上作业时,禁止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3、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

14、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平整,且有排水设施。

15、搭设时,脚手架立杆、大小横杆以及防护栏杆的间距、步距以及垂直度必须符合施工方案或规范的要求。

16、搭设时,必须按规定设连墙杆、剪刀撑和支撑。

高度在24米以下的脚手架与建筑物间的连结可采用拉筋加顶撑的方式,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

高度24米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7、连墙件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18、连墙件应靠近脚手架主节点设置,不得偏离主节点300毫米。

19、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得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米。

20、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且必须设置不高于地面20厘米的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21、施工层脚手架铺板必须满铺。

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且绑扎牢固,保持平整。

22、搭设时,脚手架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阶梯、斜道、严禁施工人员攀爬脚手架。

23、搭设时,相邻立杆的接头应错开,并布置在不同步距内,其接头距大横杆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24、立杆与大横杆相交处(主节点)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且严禁拆除。

25、立杆的连接只可在顶层顶步采取搭接的方式,其余则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26、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27、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且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2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但必须超过施工作业层一步架。

29、脚手架首层应满铺脚手板进行封闭,且每隔4步架应用脚手板封闭。

30、所有铺设脚手板的部位也必须设置18厘米高的踢脚板。

31、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3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进行封闭。

33、脚手架应设置上下通道,通道两侧必须设置剪刀撑。

34、脚手架上严禁搭设卸料平台,也不准许脚手架联结。

35、严禁将外径不一致的钢管混合使用。

36、脚手架搭好后,必须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遇台风、暴雨,以及使用期较长时,应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出现的不安全隐患。

37、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旱作业。

38、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临时用电工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以及所有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拆除、修理和维护由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

3、一切设施和设备必须与高、低压线路保持一定安全操作距离,对于小于安全操作距离的必须搭设封闭式防护设施或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4、安全操作距离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5、严禁在高、低压线路下方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6、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SN-S保护接零(三相五线制)系统。

7、工作接地一般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不得大于10Ω。

8、所有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机械设备的金属构架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9、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保护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

10、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且必须单独设置,任何情况下不准改变用途,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而且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11、所有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2、施工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

三级配电一总配电箱(第一级)、分配电箱(第二级)、开关箱(第三级);两级保护——总配电箱处的第一级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开关箱的第二级漏电保护。

13、“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配电箱。

14、专用保护接零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架空敷设不得小于10㎜2的铜芯绝缘线)。

15、动力线路可装设短路保护;照明及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线路必须装设过载保护。

1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其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7、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18、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19、配电装置必须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护的规定。

20、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并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产品。

2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2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控制装置、保护装置不得有卸陷、破损,否则必须更换。

23、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保护零线接线端子,且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与保护零线端子作电气连接。

24、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必须进行标记。

25、配电箱、开关箱的材质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

2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门、锁,且能防雨、防尘。

27、配电箱、开关箱的导线进出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且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28、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2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0、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应按规定分路设置。

31、现场施工照明灯具外壳应做接零保护,照明线路严禁采用绞织线。

32、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33、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4、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用专用电杆(水泥杆)或沿墙架设,严禁将供电线路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5、引入高层建筑内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少于一个绝缘支承点。

36、室外供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4米。

电缆线路可放宽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

过通车道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6米。

37、室内供电线路的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米,并应保证人员正常活动不能触及供电线路。

38、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39、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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