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7790722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52 大小:46.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Word格式.docx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拥有电动自行车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具有较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人电动自行车产品在湖北省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

4.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

6.投标人应具有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

具有较强的维修服务能力,维修网点覆盖面能够满足农民对售后服务的要求。

7.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与产品经销商和铅酸蓄电池供应商(铅酸蓄电池供应商自身需有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与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回收协议)分别签订电池回收协议。

8.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同一制造商或品牌只接受一家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得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到本章中的电子信箱或传真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便获得进一步信息或查看招标文件。

2.投标人于2010年7月14日起至7月30日17时止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8月4日9:

30时整(注:

8:

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

30时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提出质疑(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问和建议)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20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于2010年7月20日15时整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需要澄清和质疑的内容召开答疑会,请潜在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十、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予以关注。

十一、联系方式

1.湖北省财政厅

联系人:

齐建翔

电话:

传真:

2.湖北省商务厅

彭晓丹

    传真:

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陈萍

4.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汪存林彭莹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1号

5.投标咨询代理机构:

咨询

标书下载地址:

附件:

企业信息登记表

序号

内容

企业填写

1

投标人名称

2

所属地区

3

联系人姓名

4

手机电话

5

办公电话

6

传真

7

电子邮箱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采购人”是指: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商务厅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监管机构”是指: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法人实体。

3)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所投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合格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与升级、培训、验收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不收取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潜在投标人有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提出质疑的权利,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召开答疑会,并就会议内容进行公开发布。

7.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书(附件1)。

2)投标一览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保证书(附件4)。

5)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5)。

6)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6)。

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7)。

8)投标人销售及服务网点一览表(附件8)。

9)投标人配送中心(和/或仓储中心)一览表(附件9).

10)其他证明文件、资料等。

10.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

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价格表》指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分项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等有关费用。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为最终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13.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但不限于):

1)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

3)招标文件虽未提及,但与本次招标有关且非常重要的其它证明文件及资料。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15.证明投标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保证服务措施(提供详细的方案)。

16.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自开标日起12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以及电子版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内容为除复印件以外的所有文字和表格,文字以Word格式,表格以Excel格式。

密封在小信封中,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及包号,随开标一览表一并递交),投标文件的副本应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或电子版文件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两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一个大信封内。

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需有采购人及投标人代表,并可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纪检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监管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当众宣读《投标一览表》中所有内容。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要求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名及以上组成。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和服务评议。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具体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必须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和《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与公开唱出《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唱出的为准。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投标人不是合法注册的、拥有电动自行车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具有较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不足以保障本项目实施的。

3)投标人电动自行车产品在湖北省不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的。

4)投标人不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的产品质量部稳定。

投标人没有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5)投标人没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和24小时服务电话的。

6)投标人没有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的。

维修服务能力,维修网点覆盖面不能够满足农民对售后服务要求的。

7)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的,且未与产品经销商和铅酸蓄电池供应商(铅酸蓄电池供应商自身需有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与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回收协议)分别签订电池回收协议的。

8)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或同一制造商或品牌有两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

9)投标人是联合投标的。

10)投标人与采购人、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利益关系的。

11)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14)投标有效期不足120天的。

15)投标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16)可供选择的投标方案的。

17)中标后不同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原版技术样本不符时没有提供有效技术资料进行说明的,或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

2)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3)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般条款超过3项及以上的。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7.投标的综合评议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综合评议。

商务、服务评审主要评审投标人以下内容:

1)资产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应附:

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加盖审计单位审核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2)2009年度所投货物的销售业绩,以销售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销售网点情况:

销售网点数量和分布情况(见附件8)。

4)销售网点成员规模及构成情况。

5)投标人服务体系状况:

服务设施保障情况(车辆配置情况、服务管理系统)。

人员保障(维修人员、技术人员、服务管理人员)。

服务规范(行为规范、内容规范、响应规范、响应和解决问题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回访时间等)。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客户咨询投诉受理流程、所售货物质量问题的跟踪与纠正预防措施、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对销售人员的培训保障(含培训方案等)。

退出市场后的承诺。

咨询、投诉服务呼叫中心建立情况(设备、人员配置情况)。

其他评审:

评委会还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逐条进行评审并打分。

28.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最高的前二十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靠后的前五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评标排名次序的备选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为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公告、质疑和投诉

29.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

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过程中所有信息,请务必时时关注网上公告。

评标结果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30.质疑和投诉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回复,或投标人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回复不满意时,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七、授予合同

31.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在特殊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报经监管部门同意后,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33.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付款

34.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九、适用法律

35.采购人、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一、项目概况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62号)文件要求,湖北省决定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对省内农民购买中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260元)给予补贴。

本项目为湖北省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的入围招标,用以确定湖北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中标企业及中标产品。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15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转账、汇票、电汇或现金),合同方能生效。

对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纳或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中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由采购人选择排名靠后的备选中标人签订合同。

履约期内出现因中标人(含销售网点)违约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因故退出市场,若服务保障方案不落实,采购人有权安排补救措施并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安排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

在供货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含销售网点)没有出现违反供货服务协议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采购人将在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本金一次性退还。

三、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至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期结束。

服务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小学作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