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计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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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1.7上海市消防条例。
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2.2.1Z3-4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采购审批表
2.2.2Z5-8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
2.2.3Z5-9施工现场重要危险点作业审批表
2.2.4Z5-9-1重要危险点作业监护记录
2.2.5Z6-11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结构、装饰)
2.2.6Z6-12安全防护设施恢复验收记录
2.2.7Z6-13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基础验收记录
2.3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
2.3.1本计划仅用于文化佳园10#楼、20#楼的项目土建、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
管理与控制;
2.3.2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2.4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
2.4.1本计划的有效期从2001年5月10日起到2001年5月10日工程结束为止;
2.4.2安全保证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的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2.4.3安全保证计划,由上级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分发,应加以控制。
三、安全保证体系要求
3.1管理职责
目的:
根据国家、社会、企业、业主及全体员工的利益和要求,围绕项目工程
的特点,明确对安全的承诺。
范围:
涉及到项目部的所有职工,特别是独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职能部门、
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体系运行中管理要素的接口工作。
3.1.1安全管理目标
3.1.1.1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5‰以下;
3.1.1.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3.1.1.3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a.上海市标化工地;
b.上海市治安安全达标工地;
c.杨浦区文明工地,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上述目标制订后,由项目经理负责通过会议的形式,把安全管理目标传达到每个项目管理人员。
3.1.2安全管理组织
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3.1.2.1安全管理组织结构(详见表1);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保证计划,根
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2)负责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检查;
(3)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现
的隐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3.1.2.2工程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详见表2)
3.1.2.3安全管理网络图(见图3.1.2.3)
3.1.2.4职责与权限
A.项目经理: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
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
保证计划;
文化佳园10#、20#楼工程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
十三冶文化佳园项目部
项目经理
朱信火
施工负责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材料负责
资
料
员
财
务
劳资部门
宣教部门
综合
办
叶华夫
郭
彬
朱永堂
阮连根
方国平
赵荣根
赵建海
赵裕庆
蒲伍桥
木
工
钢筋工
电
泥普工
架子工
油玻工
保管员
机管员
卫生员
食
堂
门
卫
张伟龙
赵水新
刘建江
张光文
高建庆
叶银海
阮利江
吴天生
朱爱娟
朱生泰
表1
表2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
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B.项目副经理: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
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4)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
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C.项目工程师: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较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
优化;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
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
安全技术论证;
(4)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6)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D.项目安全部门: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
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
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
止冒险作业;
(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
收检查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
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E.项目施工部门;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
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F.项目技术部门:
(1)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架、施工用电、
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
(3)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G.项目材设部门: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
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
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负责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
(8)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记录;
(9)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按要求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的管理。
H.项目劳资部门:
(1)组织务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对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的教育;
(3)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4)对劳动保护技术费用列出专款专用,并督促实施,年终提出决算;
(5)对执行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后的奖金和罚款收入进行监督检查。
I.项目纵合办:
(1)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
语等宣传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3)对食堂的用电、用火进行安全管理;
(4)负责工地及项目管理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财务室、
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
3.1.3资源
3.1.3.1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
3.1.3.2制定施工安全技术并设置相应的防务设施;
3.1.3.3设置用电和消防设施;
3.1.3.4配备施工机械安全装置;
3.1.3.5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
3.1.3.6保障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2.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本公司安全管理运行手册等引用文件为依据,并着重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3.2.2安全生产策划:
3.2.2.1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等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
3.2.2.2为达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置一个综合素质好的项目经理部人员班子,选择有一定实力、整体力量强的施工队伍,并有性能好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准较高的维修人员作保障。
3.2.2.3本工程所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沪建施(87)第699号《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试行)》:
沪建施(83)201号《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试行)》:
沪建施(87)525号《建筑施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试行)》:
沪建建(96)第326号《建筑施工塔式起吊机安装拆卸管理规定(试行)》:
3.2.2.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对无规定表式的部分以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所要求内容及标志进行记录。
3.2.2.5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大型机械装拆方案;
(3)挑脚手架施工方案。
3.2.2.6施工前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3.3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保证措施)
3.3.1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使所采购的钢管(Ф48×
3.5)、扣件、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保险装置、五芯电缆线、起重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3.3.2对供应商评定条件:
3.3.2.1分供发方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质量信誉。
经工商行政和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有经营许可范围的企业。
3.3.2.2进沪企业应出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还必须持有上海市建管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进沪许可证。
3.3.2.3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3采购文件的审批:
3.3.3.1工程项目副经理负责项目采购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3.3.3.2特种安全材料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总工程师审核和批准。
3.3.4材料采购和验收控制点:
3.3.4.1由工程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项目所需要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由工程项目部材设部门进行验收,安全科配合。
3.3.4.2采购可以采用计划、直接二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要上报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直接采购经由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填写申请表,经由工程项目部副经理批准后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厂或商店进行采购。
3.3.4.3对业主所提供的物资最终验收,由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材设部门共同执行。
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储存维护。
3.3.4.4对于不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所供的产品,材设部门应予拒收。
3.3.5采购资料的管理:
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3.4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
3.4.1资质证明和施工业绩:
3.4.1.1资质证明:
分包方应具有相应资质证明。
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许可证等。
3.4.1.2施工业绩:
按分包工程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管理能力,依次评定分包方能否满足本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要求。
3.4.2考察施工现场:
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考察,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合格的分包方。
3.4.3对分包方的管理:
3.4.3.1分包合同:
(1)工程项目部与合格分包方进行协商,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
包括由分包提供相关名单,安全人员管理图表和项目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
(2)对下属施工人员建立有关安全管理档案,由项目安全部门进
行核实、检查、监督,分包方进行配合和实施。
(3)分包方对分包项目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部门
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3.4.4控制点:
3.4.4.1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建委、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自行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
3.4.4.2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3.4.4.3非操作人员不得住入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3.5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工程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
3.5.1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制订施工现场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编制临时用
电施工组织设计;
(5)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设置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卫生
设施。
3.5.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等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
安全员、现场电工应持双证上岗。
由项目部宣传和劳资部门负责确认。
3.5.3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因为是框架结构,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
对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
实施要点:
(1)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防护职责落实到人,具体由施工员、安全员、各施工班长负责操作。
(验收人:
朱永堂、叶华夫)
3.5.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5.4.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
由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现场电工)进行;
(2)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
现问题立即整改;
(3)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
维修和保养;
(4)施工现场的各种电箱每周应作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每天应巡检一
次;
(5)接地(接零)系统按照JGJ46-88规定执行并由电工负责检查、维修;
(6)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机具等,应配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7)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等必须齐全;
(8)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3.5.4.2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工程项目部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再由项目副经理会同安全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电工晚上值班必须派双人上岗。
(持证上岗电工:
刘建江、阮利江)
(2)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
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中常见通病必须杜绝。
3.5.5施工机械:
3.5.5.1塔吊和施工升降机
本工程为使施工正常进行,计划使用一台塔吊,为解决施工人员上下的垂直运输,使用二台施工升降机。
塔吊和升降机的安装(或拆除)详见安装(或拆除)方案。
A.实施要点:
(1)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制订方案,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当
地安监站备案。
(2)安装(或拆除)前,由项目副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
作规程教育,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或拆除)时,由安全科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
有专人监护。
(4)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挂牌后方可使用。
(5)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
(电
工:
刘建江机修工:
阮利江司机:
张志全张浩明)
(6)塔吊、施工升降机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加节,再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B.控制点:
(1)必须有总工批准的安装(或拆除)方案方可实施。
(2)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安全装置必须安全、灵敏可靠。
3.5.5.2中、小型机械的使用
本工程共有钢筋弯曲机一台、切断机一台、对焊机一台、电焊机二台、木工机械二台、搅拌机二台、砼振动器十台,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1)项目部指派安全员(朱永堂)、机管员(阮利江)负责机械使用前
的验收工作,平时做好检查机械运行情况。
(2)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
(架子班负责)
(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5)督促机操工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1)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2)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3)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3.5.6脚手架工程
本工程施工脚手架主要有二种类型:
(1)双排钢管挑脚手架;
(2)电梯井道内的钢管脚手架。
3.5.6.1双排钢管挑脚手架
本工程结构施工、装饰施工脚手架类型为双排钢管脚手架。
采用Φ48×
3.5高频焊接钢管和扣件(直角、旋转和对接扣件)进行搭设。
(1)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按照沪建施(83)201号、(87)525号文件规范要求搭设并按JGJ59-99
中的脚手架检查评分要求进行验收。
(3)安排经过培训的架子工进行搭设。
(负责人:
张光文)
(4)搭设、拆除时应设立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5)搭设完毕应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叶华夫、郭彬、朱永
堂)
(6)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脚手架维修人:
(1)选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即从基础开始,每搭完一步验收一次,分步、
分阶段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有接地及避雷措施。
(分段验收人:
朱永堂、叶华夫、郭彬)
(3)使用时要按规定荷载要求使用,严禁在脚手架上乱堆放各种施工物料,
避免超载。
3.5.6.2电梯井道内的钢管脚手架
电梯井道内的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考虑在井道内剪力墙预留相应孔及相应予埋铁件,采用Φ48×
3.5钢管搭设脚手架,满足剪力墙内侧的施工要求,确保结构安全。
B.控制点:
(1)加固排架必须从上到下,对准装置,保证荷载均匀传递到基础底板。
(2)电梯井道内脚手架必须防护到位。
(3)设施共有时要做好协调及移交书面手续;
拆除时必须要有方案,并经批
准方可实施。
3.5.7防火安全
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防火制度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
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2)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常进行活动。
(义务消防队长:
赵建海)
(3)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