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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

 

日期: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1名词定义

2监理依据

3工程概况

4监理范围

5监理内容

6监理目标

7监理措施

7.1质量控制措施

7.2进度控制措施

7.3投资控制措施

7.4安全控制措施

7.5合同管理

7.6信息管理

7.7组织协调

8资源配置

9监理流程

 

批准:

审核:

编制:

1名词定义

1.1监理: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的监督管理。

1.2四控制:

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

1.3二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1.4一协调:

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5全过程:

指“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保修”。

1.6全方位:

指“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1.7服务:

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履行的服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指委托监理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9监理单位:

指具有相应资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委托履行监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10W点(WitnessPoint):

见证点。

1.11H点(HodPOint)停工待检点。

1.12S点(StandPoint):

旁站点。

2监理依据

2.1商务部188号文及与商务部签定的《援玻利维亚波多西省农村电气化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内部总承包合同》。

2.2玻利维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换文;《援助玻利维亚波多西省农村电气化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2.3电力部电建[1995]410号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2.4国电建[1998]710号《国家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1998年版)》。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援玻利维亚波多西省农村电气化项目

3.2工程内容与规模:

援玻利维亚波多西省农村电气化项目包括:

托罗帕尔卡—塔基尼亚电力线路15公里三相24.9KV电力线路和维特齐农村电气化工程33.32公里单相14.4KV线路

3.3工程建设地点:

玻利维亚波多西省比第齐市及高达盖达市

3.4计划开竣工时间:

自2007年02月01日开始,

至2008年02月28日完成。

4监理范围

援助玻利维亚波多西省农村电气化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监理,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5监理内容

5.1设计监理

5.1.1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已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

重点是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和投产后安全可靠及运行单位今后的运行、维护、保修的便利性。

5.1.2督促总体设计单位对图纸接口确认。

5.1.3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5.1.4参与或主持施工图纸会审,提出监理意见。

5.1.5核查确认设计变更。

5.1.6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5.1.7核查工程的概(预)算,提出监理意见。

5.2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监理

5.2.1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

5.2.2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5.2.3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

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5.3施工监理

5.3.1参与对承建单位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5.3.2审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5.3.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贯彻实施。

5.3.4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二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5.3.5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5.3.6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5.3.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5.3.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并督促实施。

5.3.9检查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

5.3.10检查审核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发现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商务部。

5.3.11审查施工单位月、季工程报表,确认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核查工程结算。

5.3.12监督工程合同的履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5.4调试监理

5.4.1参与审查调试单位资质。

5.4.2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5.4.3参与工程启动调试及试运行。

5.5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编制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竣工移交商务部指定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5.6参与处理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6监理目标

实现电力线路建设达标投产。

6.1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全部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满足达标投产的质量目标要求。

6.2进度目标:

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6.3投资目标:

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

6.4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7监理措施

7.1质量控制措施

7.1.1设计阶段

7.1.1.1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设备选型和配置等进行复核。

7.1.1.2对工程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和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消防、地质、污秽等级等的设计质量进行复核。

7.1.1.3审查施工图设计质量,督促贯彻初步设计审批意见以及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定额和专业标准,对设备选型和各专业间配合的综合性技术问题进行复查,并按工程优化的要求提出监理意见。

7.1.1.4复查设计原始数据、设备资料、协议文件、计算方法及设计文件编目。

7.1.2施工前阶段

7.1.2.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7.1.2.2现场监理部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

7.1.2.3对承建单位选用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

未经监理进行资质审查确认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动态管理,对实际能力与申报的资质不符的,要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并责令承建单位将其清除现场。

7.1.2.4复核工程上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预制件、加工件和外购件的合格证件和技术文件,对其质量有疑问的要进行抽样复试。

7.1.2.5对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均需具备完整的技术鉴定证明和试验报告,经设计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7.1.2.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所用的仪器设备和试验用仪器仪表的精度、配备情况和计量校验证件是否符合要求并满足工程的需要。

7.1.2.7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特殊工种、试验测量人员的资质证件。

7.1.2.8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参加交底和监督实施。

7.1.2.9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7.1.2.10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要责成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带有缺陷的设备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对存放于现场的设备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保管部门及时改正。

7.1.2.11检查开工的准备工作。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开工申请报告,及时对开工各项准备工作(如技术文件编制、技术培训、机具、基本材料落实等)进行检查,确定开工时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同意后批复开工报告。

7.1.3施工阶段

7.1.3.1在施工进行过程中监理人员按照监理部制定的检查巡视制度,收集工程质量信息,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7.1.3.2根据需要设置W、H、S监控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和旁站监理。

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1.3.3现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范标准、图纸、工艺进行施工;是否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

发现“三检”贯彻不力,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下停工通知书。

7.1.3.4检查施工中所用原材料、预制件、加工件、外购件。

设备是否与设计规格、型号相符。

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下停工通知书。

7.1.3.5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发现持证人员与其从事的作业资质不符的,要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其作业,调换合格人员。

7.1.3.6对发生有设计变更的部位,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如发现有异,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否则令其停工。

7.1.3.7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处理整改,否则令其停工。

7.1.3.8建立定期质量分析会议制度。

会议由总监理师主持,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工程质量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预测质量发展的趋势,制定质量预控措施。

会议形成纪要,发送有关单位。

7.1.3.9现场巡视检查发现工作环境影响工程质量等情况,监理人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按要求进行整改后方许复工。

7.1.3.10监理人员发现和处理的问题要按信息分类进行归纳,记入监理工作日志,重要问题记人监理大事记。

7.1.3.1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评并监督整改。

7.1.4调试及试运行阶段

7.1.4.1参与检查系统调试的准备工作。

7.1.4.2参与系统调试,对调试结论提出监理意见。

7.1.4.3参与整套启动验收。

7.1.5竣工验收阶段

7.1.5.1对施工完成后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按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参加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

7.1.5.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7.1.5.3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7.1.5.4检查工程总体状况,初步鉴定工程质量。

7.1.6保修阶段

协助处理保修期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7.2进度控制措施

7.2.1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7.2.2审核图纸、设备及施工材料的交付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7.2.3参与或主持施工现场协调会议,检查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解决影响工程进度有关问题。

7.3投资控制措施

7.3.1参与或主持施工图会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防止索赔事件发生。

7.3.2做好设计变更管理,在技术经济分析基础上签审设计变更,控制由于设计变更而增加的投资,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限额内。

7.3.3按工期组织、协调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7.3.4核查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完成实物工程量。

根据工程质量,核签月度工程付款凭证。

防止过早、过量支付工程款。

7.3.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7.3.6按照施工计划控制单项工程开工。

对主要单项工程开工实行报批制度,防止提前开工占有资金。

7.3.7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定阶段性资金计划和资金运筹计划,保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

7.3.8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召开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会议,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7.3.9复查工程量、设备价格、概预算定额、地方差价以及各项取费、税金、金融汇率等,控制各阶段工程投资。

7.3.10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进行竣工决算。

7.4安全控制措施

7.4.1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

7.4.2督促检查《安全规程》的贯彻落实。

7.4.3监理人员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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