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评价报告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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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评价报告内容
附 录 A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表A.1。
表A.1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基础设施(20分)
建筑
(8分)
1
工厂建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等文件应完备。
1.6
必选
2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1.2
必选
3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操作区、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区域应独立设置,应制定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0.6
必选
4
厂房内部使用装饰装修材料的场所,其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氨、氡、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GB50325的要求。
0.6
必选
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18580~18588和GB6566的要求。
0.8
可选
6
建筑材料及内部结构应符合GB14881等要求。
0.8
必选
7
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的建材,优先采用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0.8
可选
8
厂房建筑结构应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适用时,采用多层建筑方式。
0.8
可选
9
厂区无裸露地面,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
0.8
可选
表A.2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基础设施(20分)
照明
(4分)
10
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和GB14881的规定。
1.6
必选
11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
0.8
可选
12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节能型照明设备有相应能效标准的不低于标准规定节能评价值要求。
0.8
可选
13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等措施。
0.8
可选
设备设施
(8分)
14
工厂设备设施的配置应符合GB14881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标准要求。
1
必选
15
工厂应未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等规定的产品、工艺和设备。
0.8
必选
16
工厂依据HJ445、DB37/828等标准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关的节能降耗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
0.8
可选
17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
0.8
必选
18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应保持经济运行。
0.8
必选
19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
0.8
可选
20
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标准要求分类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1
必选
21
工厂应设置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包括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与处置系统、异味处理系统等,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1
必选
22
工厂应依据HJ445、HJ2043及其他相关标准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废水、废渣、沼气收集回用等设备设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1
必选
表A.3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管理体系(15分)
一般要求
(8.1分)
23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2.7
必选
24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2000或HACCP或FSSC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2.7
必选
25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45001或安全生产标准化或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5
必选
26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或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评审。
1.2
可选
环境管理体系
(2.7分)
27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1.5
必选
28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1.2
可选
能源管理体系
(2.7分)
29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1.5
必选
30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1.2
可选
社会责任
(1.5分)
31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1.5
可选
能源与资源投入(15分)
能源投入
(4.5分)
32
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1.2
必选
33
使用了清洁能源或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0.6
可选
34
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1
必选
35
建有能源信息管理系统。
0.5
可选
36
利用余热(废热)、余压。
0.6
可选
37
沼气综合利用。
0.6
可选
表A.4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能源与资源投入(15分)
资源投入
(7.5分)
38
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1.2
必选
39
取水量/(m3/t淀粉)≤3.0。
1
必选
见附录B.1
40
取水量/(m3/t淀粉)≤1.8。
0.5
可选
见附录B.1
41
工厂应按照GB/T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0.8
必选
42
工厂应减少原材物料、尤其是有害物质、化学品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0.8
必选
43
玉米淀粉收率≥71%。
0.8
可选
见附录B.2
44
总干物收率≥98%。
0.8
必选
见附录B.3
45
总干物收率≥99%。
0.4
可选
见附录B.3
46
硫磺用量/(kg/t淀粉)≤2.2。
0.8
必选
见附录B.4
47
硫磺用量/(kg/t淀粉)≤1.0。
0.4
可选
见附录B.4
采购
(3分)
48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1
必选
49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1
必选
50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限制、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环保等要求。
1
可选
表A.5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产品
(10分)
生态设计
(4分)
51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3
必选
52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1
可选
有害物质限量
(4分)
53
产品符合GB/T8885、GB31637、GB2760、GB2762等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物限量及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2
必选
54
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限量的要求。
1
可选
55
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1
可选
减碳
(2分)
56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盘查或核查。
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1
可选
57
利用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1
可选
环境排放
(10分)
大气污染物
(2分)
58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4554、GB16297、DB37/2376、DB37/2374及相关适用标准要求,并满足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2
必选
水体污染物
(3分)
59
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25461、山东省相应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及其它适用标准要求,并满足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必选
固体废弃物
(2分)
60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GB18599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GB18597等相关要求。
2
必选
噪声(1分)
61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要求。
1
必选
温室气体
(2分)
62
工厂应采用GB/T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1
必选
63
工厂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并对外公布。
0.5
可选
64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0.5
可选
表A.6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绩效
(30分)
用地集约化
(6分)
65
按照GB/T36132—2018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不应低于1.0。
1.5
必选
见附录B.5
66
按照GB/T36132—2018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不低于1.5。
1
可选
见附录B.5
67
按照GB/T36132—2018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指标不应低于30%。
1.5
必选
见附录B.6
68
按照GB/T36132—2018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指标达到40%。
0.5
可选
见附录B.6
69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不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
1.5
必选
见附录B.7
生产洁净化
(10分)
70
废水产生量/(m3/t淀粉)≤2.0。
1.2
必选
见附录B.10
71
废水产生量/(m3/t淀粉)≤1.5。
0.8
可选
见附录B.10
72
化学需氧量(CODCr)产生量/(kg/t淀粉)≤12。
1.2
必选
见附录B.10
73
化学需氧量(CODCr)产生量/(kg/t淀粉)≤8。
0.8
可选
见附录B.10
74
氨氮产生量/(kg/t淀粉)≤0.16。
1.2
必选
见附录B.10
75
氨氮产生量/(kg/t淀粉)≤0.10。
0.8
可选
见附录B.10
76
总氮产生量/(kg/t淀粉)≤0.36。
1.2
必选
77
总氮产生量/(kg/t淀粉)≤0.25。
0.8
可选
78
总磷产生量/(kg/t淀粉)≤0.12。
1.2
必选
79
总磷产生量/(kg/t淀粉)≤0.06。
0.8
可选
表A.7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分值
指标类型
备注
绩效
(30分)
废物资源化
(9分)
80
玉米浸泡水综合利用率≥98%。
1.2
必选
81
玉米浸泡水综合利用率100%。
0.8
可选
82
玉米皮渣综合利用率100%。
1.2
必选
83
水重复利用率≥85%。
1.2
必选
见附录B.8
84
水重复利用率≥95%。
0.8
可选
见附录B.8
85
废热综合利用率≥80%。
1.2
必选
见附录B.9
86
废热综合利用率≥95%。
0.8
可选
见附录B.9
87
污泥综合利用率≥90%。
1
必选
88
污泥综合利用率≥100%。
0.8
可选
能源低碳化
(5分)
89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20 kgce/t。
2
必选
见附录B.10
90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0 kgce/t。
1
可选
见附录B.10
91
按照GB/T36132—2018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省内淀粉行业平均水平。
2
必选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B.1 取水量
每生产1吨产品的取水量,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计算公式为:
(B.1)
式中:
Vui——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吨(m3/t);
Vi——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Q——在同一计量时间内,企业玉米淀粉总产量,单位为吨(t)。
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企业从江、河、湖等水体取水经直流冷却系统直接排回原水体的水量不计入取水量范围。
B.2 玉米淀粉收率
玉米淀粉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B.2)
式中:
r——玉米淀粉收率,单位为%;
Qa——企业成品淀粉干物产量,单位为吨(t);
Qb——企业成品淀粉乳干物产量,单位为吨(t);
Qc——原料玉米干物投入量,单位为吨(t)。
B.3 总干物收率
总干物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B.3)
式中:
r——总干物收率,单位为%;
Qd——总淀粉干物产量,单位为吨(t);
Qe——各种副产品干物产生量,单位为吨(t);
Qc——原料玉米干物投入量,单位为吨(t)。
B.4 硫磺用量
硫磺用量的计算公式为:
(B.4)
式中:
S——生产1吨淀粉的硫磺用量,单位为千克/吨(kg/t);
QS——硫磺的总使用量,单位为千克(kg);
Q——玉米淀粉的总产量,单位为吨(t)。
B.5 容积率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
(B.5)
式中:
R——工厂容积率,无量纲;
A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总构筑物——工厂总构筑物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B.6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B.6)
式中:
r——工厂建筑密度,无量纲;
a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总构筑物——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B.7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为工厂产值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B.7)
式中:
n——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N——工厂总产值,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B.8 水重复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计算公式为:
(B.8)
式中:
R——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为%;
Vr——重复利用水量(包括循环用水量和串联使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Vt——生产总用水量,为Vr和Vi之和,单位为立方米(m3);
Vi——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生产过程总用水量是指:
a.主要生产用水;b.辅助生产用水(包括机修、锅炉、运输、空压站、厂内基建等);c.附属生产用水(包括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内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
B.9 废热综合利用率
废热综合利用率的计算公式为:
(B.9)
式中:
η——废热综合利用率,单位为%;
Qr——实际利用的废热,单位为千焦(kJ);
Qt——可利用的废热,单位为千焦(kJ)。
废热包括换热、闪蒸废热利用、管束尾气废热利用等。
B.10 其他
废水产生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产生量参考HJ445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参考DB37/828的计算方法。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评价报告内容
玉米淀粉工业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b)绿色工厂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估情况、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c)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依据本标准,核实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执行等情况;
d)对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
e)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f)评价支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