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培训计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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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会举办职工代表专题培训,邀请著名教授为职工代表授课,医院全部职工代表都参加了此次培训。
教授的讲课内容充实,讲解丰富,围绕职工代表大会职能、职代会特点、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讲解,内容丰富的知识讲解,使职工代表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培训,使职工代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职工代表职责之间的关系,真正发挥出职工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三篇:
职工代表培训制度阜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试行)
第一条:
培训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不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水平,促进阜新烟草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阜新烟草全体职工代表。
第三条。
组织领导
职工代表日常培训工作由工会负责,成立职工代表培训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各工会小组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四条:
培训内容
1、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
如《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劳动法》、《烟草专卖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2、职代会基本知识,如职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
3、职代会制度。
如代表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职工诉求表达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等;
4、职代会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知识,民主管理工
1作的程序控制方法,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5、组织职工代表同其他先进经验单位的职工代表针对在如何行使好职代会职权,充分发挥好职工代表作用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
第五条:
培训方式
职工代表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带训的形式进行。
一般放在职代会召开之前进行。
培训要点面结合,对职代会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等骨干代表实施重点培训或专题培训,要在培训中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
同时可采用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学习手册、召开经验交流会、看宣传教育片等形式作为辅助培训。
第六条:
培训要求
年初由工会编制年度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计划,根据计划编制每次培训方案,培训后要对培训效果和授课教师进行测估。
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的职工代表进行统一考试,对无故不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者,建议分工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七条:
保障措施
职工代表培训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深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民主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职工代表培训经费由公司行政负担。
第四篇:
职工代表培训之一职工代表培训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民主管理与职工代表基本知识
一、民主管理基本知识
㈠定义。
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参加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活动。
职工民主管理的主体是全体职工群众;
各项活动都要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
其本质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㈡特点。
职工民主管理具有权利性、制约性、疏导性的特点。
㈢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是其基本形式,同时又是厂务公开的载体;
其他的形式还有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民主对话、民主议事会等。
二、职工代表基本知识
㈠职工代表
所谓“代表”是受委托或选举出来替别人或大家办事,或者是表达大家意见的人。
职工代表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由职工选举产生的,接受职工群众的委托,表达职工群众的意见和替职工办事的人。
㈡职工代表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总的看,职工代表享有十二项权利。
会议参加权、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知情权、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参加检查权、民主管理活动参加权、享受应得待遇的保障权。
㈢职工代表义务
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三、职代会基本知识
㈠职代会职权
1、审议建议权。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企业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主权力。
⑴要求。
必须提交职代会征求意见,未审议不应实施。
⑵内容。
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2、审议通过或否决权: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表示认可或否认的权利
⑴目标。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方公布实施,未通过视为无效,不能实施。
⑵内容: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如:
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经济性裁员方案、职工安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重要的规章制度、公益金和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3、审议决定权。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力。
⑴目标:
职代会审议决定后,交企业行政贯彻实施
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
职工住宅分配方案;
其他。
4、评议监督权: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力。
⑴内容:
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⑵目标。
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5、民主选举权。
选举职工董事、监事;
选举、罢免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
选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
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
㈡职工代表与职代会
1、会前
⑴熟悉材料,认真阅读工作报告和各项拟讨论审议的有关文件,了解和掌握大会的中心议题。
⑵调查研究,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周围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整理。
⑶反映意见,将综合整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反映给所在的职工代表团(组)。
⑷提出提案,在征集周围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或与其他职工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
2、会中
⑴根据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好工作,做好准备,按时到会。
⑵参加预备会议,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名单、大会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大会换届时)、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⑶认真听取职代会相关报告或有关情况的说明。
⑷做好讨论发言的准备,或者写好自己的发言提纲。
⑸、积极参加代表团(组)的分组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⑹根据大会议程的安排,参加大会的讨论,认真发言。
⑺参加大会的投票,行使自己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后
⑴向所在单位的职工群众汇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或所作的决定,对于职工不清楚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⑵收集周围职工对于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意见,向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反映。
⑶以实际行动带动职工群众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㈢企业工会与职代会
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
3、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的设立方案;
组织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
组织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4、定期培训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
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5、建立与职工代表的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6、组织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基础知识
㈠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㈡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是以工会与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的条件。
㈢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前者为职工团体与单位,后者为职工个人与单位。
2、内容不同。
前者为团体劳权相关内容;
而后者为职工个体。
3、效力不同。
前者效力高于后者,是后者的准据。
4、作用不同。
前者在于协调劳动关系,后者在于建立劳动关系。
二、《集体合同条例》主要内容
㈠制定条例的宗旨
1、为了规范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
2、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发展。
㈡签订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㈢集体合同的效力
1、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
2、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
合同的规定。
㈣集体合同的内容
1、实体内容。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纪律、奖惩、裁员。
2、形式内容。
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㈤集体合同的主体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职工推举代表与企业签订。
㈥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和保护
1、集体协商代表的人数。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0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
行政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派,职工方协商代表可以由工会选派或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3、对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
劳动合同方面的保护;
稳定工作岗位上的保护。
4、协商代表的更换。
参加协商的双方代表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和所需资料,有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双方代表应当保密。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本人劳动合同期限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㈦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1、宣传动员。
2、选举集体协商代表。
3、调查研究。
4、广泛征求意见;
5、起草集体合同;
6、反复进行修改。
7、进行正式集体协商。
8、反复协商直到取得完全一致。
9、提交职代会审查通过。
10、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11、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工会报送和备案。
12、生效后正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㈧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签订前的宣传工作。
2、调动职工积极性工作。
3、调查研究工作。
4、集体合同文本的规范和行文问要求。
5、关键是集体协商环节。
6、发挥好职工方协商代表的集体力量。
7、重视签订后的全面履行和实际履行及监督履行工作。
第五篇:
职工代表培训内容培训四届一次职代会职工代表学习内容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五项,分别是:
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推荐或选举权。
国有独资及其控股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职权是:
1、听取和审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变更形式、分立、合并以及职工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听取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否决公司改制、改组方案、破产方案、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下岗分流方案、职工培训计划、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方案、计划,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同意后、才能实施。
3、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协议。
监督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4、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配售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评议结果要向全体职工公开。
上级主管部门、要把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和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6、选举、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以及参加集体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并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7、听取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于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事项的报告。
对报告中职工代表有疑义的问题可以提出质询。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职工代表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
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
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
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
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
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
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
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
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
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具有民主管理其他形式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点:
一是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
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性;
三是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是审议企业重大决策;
二是监督行政领导;
三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职工代表的权利
①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③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④对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2、职工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②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代表职工合法权益,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职工代表要对本选区职工负责,定期向本选区职工述职,接受群众评议。
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六、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
1、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
2、参与制定或决定企业有关分配方案,维护职工在企业
中应该享受的物质利益;
3、审议企业经营重大决策,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
职工民主权和物质利益的行为,参加民主选举厂长经理,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
4、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防止和纠正忽视职事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参加平等协商和工资协议的职工代表。
七、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可以提:
改善工作环境、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待遇、加强劳动保护、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之类。
提案写法:
1、描述:
公司现状、人员情况、所涉类别、可行性方向;
2、后果。
例,对工作环境工作秩序的妨碍、对原材料的浪费、对企业职工的素质的影响等等。
3、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相关制度、分工负责包干、收集信息途径、实行检查机制、落实处罚手段等等。
总之,提案要案由、案据、解决办法齐全。
山西汾西曙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xx年2月28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