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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域名为XXX.CHZY.ORG的网站都必须向信息中心备案。

3.网站备案方案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建立校内网站年度审核制度,对已备案网站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网站的管理及维护

第九条系(分院)网站由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系主任(院长)负责,部门网站要明确指定一名部门领导负责。

每个单位至少要指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并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的编辑、提交和网站维护。

第十条网站信息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不得发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得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得发布内容不宜公开的资料。

加强网站安全建设,禁止在网站中储存、传输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

第十一条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各单位应加强对信息资源、信息员的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并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时效性、安全性、保密性把关。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提交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需对其网站数据库和页面文件进行定期备份。

第十三条信息中心负责对各网站的计算环境进行日常维护及每月和每季度的例行维护。

第十四条网站实行年度审核制,每年由学院相关部门依据管理办法对各网站进行审查和考评。

对于考评优秀的网站给予部门和个人一定的奖励;

对于考评不合格的网站在校内通报批评,并暂停服务,直至整改合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学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及保密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是指由学校投资建设,为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公益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是我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机构、全校教职员工、学生以及其他经学校授权的单位及个人。

校园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第三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宗旨是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网上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四条校园网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保密工作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安全监督

第六条对校园内发生的信息及网络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及网络的犯罪案件,由保卫处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及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保障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

(三)负责对本单位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有公共上网场所的单位,应建立计算机上网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五)发现任何违反本办法所列第十、十一条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在紧急情况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可以采取特别措施以维护校园网信息安全及网络安全。

第九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掌握校内各单位和用户的相关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九)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组织活动的;

(十一)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

(二)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网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三)未经允许,对校园网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未经允许,对校园网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六)其他危害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二条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制度,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妨碍社会治安及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单位或师生须到学校信息中心办理入网手续,填写入网申请表,成为正式的校园网用户。

XX的用户不准入网,也不允许网内任何成员私自发展用户。

第十四条用户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网上可访问到的任何资源均为其拥有者所有。

用户不得拷贝注有版权的软件,不得将网上提供的共享软件商业化。

第十五条用户不得私自安装、配置网络系统,盗用或滥用网络资源,盗用IP地址或邮件地址,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网络活动,影响网络正常使用和运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及DHCP(动态主机配置协议)。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恶意传播系统漏洞知识,不得自行或教唆他人攻击、入侵系统,以及对计算机系统进行试探攻击。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通过非法途径对他人或单位计算机网络系统功能及信息内容进行增加、删除或修改。

第十九条各用户应严格使用自己的IP地址,不得转借、转让;

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用户承担。

第二十条为了有效地使用网络资源,用户不得长时间地占用某个共享资源。

第二十一条用户发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应当向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安全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有公共机房的单位应建立用机管理规定,并切实做好上机登记。

第二十四条需要上网的公共机房的所属单位应主动到信息中心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其所属的上网场所的信息及网络安全负责。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能发布,并保证所发布的信息是合法的。

各单位发布的信息由该单位负责人向学校负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开设的电子公告或论坛服务,须为实名制,有关单位必须明确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并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对电子公告或论坛服务必须进行日志备份,记录用户名、信息发布时间等详细信息,在学校查询时予以提供。

日志至少保存60日。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二十七条校园网用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联网进行搜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校内单位用户实行领导责任制,发布信息按照信息的内容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规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秘密信息泄露。

个人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在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发布或谈论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

第二十九条校园网用户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及学校秘密信息。

申请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应严格管理,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

电子公告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版主责任制,版主负有对版面内容保密监督的责任。

第三十条校园网用户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及学校秘密信息。

第三十一条校园网用户发现国家及学校秘密泄露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保卫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网上有泄密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删除网上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活动,违反国家刑事法律的,依法交由相关国家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所开办网站监管不力造成有害信息传播或秘密信息泄露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它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学生用户由相关学生管理部门按《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教工及单位用户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于其它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的学生是指获得学籍或经学校批准的社会办学招收的学生。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及本管理办法不相符的规定,按本办法执行。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建立良好校园秩序,根据《关于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第十三号令)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内所有教职工、学生、临时工、民工等。

二、本规定由学院各部门负责宣传、贯彻,院保卫处负责监督、执行。

三、《校园门卫管理规定》是本院门卫管理的规章制度,凡进出校门人员均应自觉遵守,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未经门卫准许,将机动车、非机动车等驶入院内;

2、封闭时间擅自闯岗外出;

3、转借、私造假出入证、胸卡、学生证等出入校园;

4、越墙、越门进出校园;

5、封闭时间堵门叫买物品或起哄;

6、冲击校校园大门,聚众闹事;

7、侮辱、殴打、防碍门卫执行公务。

四、凡进入校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关于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组织非正常集会、讲演、报告会等活动;

2、擅自无证在校园内经商;

3、违反规定在校园内乱张贴、散发文字材料;

4、防碍保卫人员执行公务;

5、干扰师生正常学习、工作、休息场所秩序;

6、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或起哄闹事、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7、打架斗殴,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8、酗酒、赌博、调戏、侮辱女性;

9、携带、隐藏管制刀具或类似管制刀具;

10、国内新闻记者进入校园采访未获相关部门批准;

11、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校园进行公务、业务活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12、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成立社团或其他非正常组织。

五、学院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条例》,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私自使用电热杯、电炉、电磁炉、微波炉、电暧器等大功率电器具;

2、私接电源、私安插座等;

3、在易燃、易爆场所或其他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的地方吸烟、使用明火;

4、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5、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点蜡烛、吸烟等;

7、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8、故意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等;

9、存在消防隐患的,安全保卫部门已发下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

10、隐瞒火灾事故真象或未经允许擅自改变火灾事故现场。

六、宿管人员、学生应自觉遵守《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值班人员私自脱岗造成不良后果;

2、故意扰乱宿舍秩序,影响他人休息;

3、男女生互串宿舍;

4、未经批准私自留他人住宿;

5、向楼外乱抛杂物、乱泼水等;

6、故意损坏宿舍设施;

7、在宿舍内隐藏刀具,钢管、角铁等管制物品;

8、在宿舍内喝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

9、偷窃、抢夺他人物品、现金等。

七、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均应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校外机动车未经允许驶入校园;

2、机动车在校园时速超过五公里或违章鸣笛;

3、机动车载物出校门时拒绝门卫检查;

4、校外机动车擅自在校园内存放过夜。

八、在校园内举行集会、演讲、讲座或其他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在七十二小时之前将活动的内容、人数、活动地点、责任人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到保卫处登记。

申报人、责任人对活动的内容,安全负责。

九、校园内所有人员均应自觉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

十、各部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保管措施,不应该出现如下情况:

1、保险柜内超额存放现金;

2、保险柜不上锁,无防盗、报警实施;

3、因管理不善致使财产外流或被盗。

十一、校园内禁止出现群体性闹事、罢课、罢餐、上访事件。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属保卫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切实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内和谐安定,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暴力、消防、饮食、治安等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坚持沉着、冷静,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4.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5.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6.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丁家康方志斌

副组长:

茆书斌胡其云孙兴林金辉张广龙

成员:

周泽山叶树荣魏华祝建平沈大华夏菊华何世峰吴宏童晓云张俊娜盛昌东唐晓武佘海月各系部(分院、电大、企业办)、各直属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大学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定。

2.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应急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制定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全院师生开展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召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专门会议,部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检查落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重大事宜。

5.收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分析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一旦发生校园突发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救助工作。

7.根据处理安全应急事故需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院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各系部(分院、电大、企业办)、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配合。

(三)具体工作分工

1.教职工安全稳定工作

分管领导:

丁家康、方志斌责任人:

叶树荣、周泽山

2.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胡其云责任人:

祝建平、佘海月、尹宗平

3.教学安全工作

孙兴林责任人:

沈大华、童晓云、胡心红

4.后勤工安全工作

茆书斌责任人:

吴宏、赵治俊、王永进

5.校园治安工作

祝建平、张咸福

6.疾病防治工作

张孟

四、逐级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类人员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理运转有序。

当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时,其报告程序为:

1.突发事件逐级报告程序:

学生

班主任

系(分院)

分管院领导

↓  

学院领导小组

处室负责人

教职工

2.值班人员报告程序:

门卫、舍务→学院总值班、系(分院)值班→学院领导小组→市政府(省教育厅)

3.紧急情况下,可在第一时间同时报告学院领导小组。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2.根据事件性质、等级由领导小组组长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及时向辖区派出所、120救护中心等报告情况,请求其配合学院做好校园秩序稳定和医疗救护工作。

4.召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5.确定小组成员,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撰写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学生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做好家长思想工作。

8.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

9.学院全体教职工必须坚守各自岗位,共同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六、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拟定应对食物中毒、火灾、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的具体处置办法:

(一)教学楼(实验楼)紧急疏散方案

1.学生上课期间遇紧急情况时,各班应马上下课,由任课教师指挥学生按秩序下楼,确保学生安全。

2.各类集会散场时,按楼层顺序或预设退场顺序进行退场。

3.实验、阅览、上机时,由实验课教师、图书管理员和计算机教师指导学生有序退场。

4.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紧急疏散演习。

孙兴林成员:

沈大华、童晓云

图书馆方案同上。

金辉成员:

盛昌东

(二)停电应急方案

  1.白天、傍晚停电,学院后勤集团或总值班人员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2.晚自习突然停电,各班学生应继续滞留教室,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立即组织好本班学生,任何学生不得起哄或随意离开教室等,系(分院)值班人员负责通知总值班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置,短时间(20分钟内)停电学生继续上晚自习,若电工无法处理,由系(分院)值班人员组织各班学生干部有秩序离开教室。

  3.寝室内遇停电,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室学生滞留宿舍,不得随意离开寝室,舍务管理人员立即报告总值班人员,总值班人员根据情况通知电工处理。

当使用蜡烛照明时,应在寝室长督促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熄灭,严禁在统一就寝后擅自使用蜡烛。

未遇停电,不得使用蜡烛等照明设施。

茆书斌成员:

(三)学生宿舍消防紧急疏散方案

1.学生寝室起火,若是小火,寝室长应立即组织展开自救,并迅速报舍务管理人员。

烟雾浓、火情大应立即命令全寝室同学取毛巾捂住口鼻离开寝室,立即报告舍务管理人员。

2.舍务管理人员闻迅后,应立即到现场察看火情,若需要紧急疏散应及学生干部一起指挥整个学生宿舍疏散,并立即拔打火警电话119、通知系(分院)值班教师、总值班人员。

  3.紧急疏散时学生干部应迅速行动,指挥各寝室疏散,各班学生要密切配合,按学生干部指挥做好紧急疏散工作。

  4.接到火警信息,寝室长应立即命令全体成员迅速起床,取毛巾用寝室里的水打湿(或到卫生间取水),坐下床铺沿待命,寝室长检查人员全妥当后到门口等学生干部指令,当学生干部叫到某寝室离开时,全寝室成员迅速排成一队离开寝室下楼到安全地带集合。

  5.下楼顺序:

根据火情由舍务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临时决定,下楼时寝室长带头,有烟雾处用毛巾捂住口鼻,以行走方式前行,切不可跑步。

遇有阻塞时,应自觉停步,不可向前拥挤以免发生踩踏。

  6.各寝室到安全地带后由寝室长点名,并报系(分院)值班教师。

  7.学院领导到场后,应立即根据情况组织自救。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胡其云成员:

祝建平、尹宗平

(四)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1.各班严格建立信息报告员(生活委员)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报告信息给班主任、系(分院),系(分院)根据学生症状向学院领导报告。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要求各班同学作应急处理,首先送校医务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通报班主任及系(分院),校医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

校医室电话:

3.立即通知食堂负责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做好预防工作,积极向学生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要求学生不买“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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