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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采取“3个1”扶持政策,即每建一只沼气池,市财政补助1000元,乡镇财政补助1000元,饲养户自己承担1000元),在规模养殖场中全面推广沼气池无害化处理猪粪尿技术,经过近两年努力,使85%的规模养猪场实现粪尿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平湖市结合当地实际,采用三格式无动力厌氧发酵技术,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了对存栏生猪200头以上规模场的粪尿污染治理。

杭州市在禁养区范围内已关闭苗猪市场2个,养猪场8个,养牛场6个,削减生猪108024头,占总量的40.8%,削减奶牛2191头,占总量的41.5%;

限养区内已关停7个规模养猪场,其中已搬迁2个场,削减生猪13790头,占总量的48%;

非禁养区内已有10个规模场实施污染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占总量的43.2%。

3.建立畜牧小区,实行生态养殖。

多年来,在各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省畜禽规模养殖发展迅速,已形成了以规模养殖为主体的畜牧生产新格局中。

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部分养殖场畜禽粪尿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为此,省农业厅多次研究如何解决畜牧养殖污染问题,提出了建设畜牧生态小区,以解决农村因畜禽养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20xx年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开始进行畜牧业小区建设试点工作,20xx-20xx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安排1300多万元,建立了30个畜牧生态小区。

实践证明,畜牧小区建设实现统一规划,集中饲养、统一污染处理等方法,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农村因畜禽养殖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4、研究和推广养殖场污染防治综合配套技术。

近几年,不少生产科研单位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行了不少研究,已取得了不实用技术,在防治环境污染上产了积极作用。

去年,为加快配套技术研究,省农业厅和省科技厅安排200万元,联合对畜禽养殖场及畜牧小区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进行了联合招标,目前项目已组织10多个单位进行联合攻关。

其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从五方面进行,一是从畜禽营养学等角度,研究提高饲料的环保型饲料,减少粪尿的排放量。

二是从利用的角度研究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方法如加工成有机肥,使粪资源化,三是研究生物和化学的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农用标准或直接排放标准。

四是研究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污染的环节实行全程控制,达到控制和防治畜禽养殖可能对环境的污染。

五是研究新型的环境保护型的畜禽舍。

二、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的生态方式

我省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基本上以“方便、经济、有效”为原则,以综合利用为主,设施处理为辅的方法,大致可以划分为七类:

1、“果园养猪”。

猪粪尿分离后,猪粪进行经发酵生产有机肥,猪尿等污水经沉淀用作附近果园肥料。

此类模式占规模猪场的20.3%,主要分布在中、大规模猪场。

优点是养殖业和种植业均实现增产增效,缺点是土地配套量大,部分场污水处理不充分。

2、“猪—沼—果”。

猪粪污水经沼气池发酵产生沼气,沼液用于果树、蔬菜、农作物。

此类模式占规模猪场18.5%,以家庭养猪场应用为主。

优点是实现了资源两次利用。

3、“猪—湿地—鱼塘”。

猪粪尿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外卖,污水经厌氧发酵后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最后流入鱼塘、虾池。

此类模式占调查数的14.6%,但大部分猪场污水未经过人工湿地处理,直接进入鱼塘、虾池。

优点是占地较少,投资省,缺点是干粪依赖外售,污水使用不当会影响鱼虾生产。

4、“猪—蚯蚓—甲鱼”。

猪粪尿进行干湿分离,干粪发酵后养殖,蚯蚓,蚯蚓喂甲鱼,污水用于养鱼。

此类型的有5个场,占调查数的0.8%。

优点是生态养殖,投资省,缺点是劳动强度大。

5、“猪—生化池”。

粪尿干湿分离后,干粪堆积发酵外售,污水经生化池逐级处理,或经过过滤膜过滤后外排。

此类型有8个场,占调查数的1.2%。

此类模式占地少,但运行费高。

6、“果园养鸡,稻田养鸭”。

利用承包的果园、林地放养土鸡,改善肉鸡风味,提高肉鸡售价,鸡粪基本满足果园有机肥需要;

肉鸭及青年蛋鸭在早稻收割前野草长籽期、早稻割后、晚稻割后这三个时间段养殖,以稻田放牧为主,啄食野草、谷粒等食物为生,鸭粪直接还田。

此类模式占我省肉鸡和鸭养殖量的40-60%。

7、“牛、羊—牧草”。

粪尿进行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还田种牧草,污水厌氧发酵后入田肥牧草。

此类模式占我省牛羊养殖量的80%以上。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控制对策

从立足生态建省,实现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出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控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畜牧用地。

畜牧产业区域布局要按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把畜牧场与农田、鱼塘、园地一并规划。

养殖场建设提倡与农田、茶园、养殖水面和山林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经营模式,力争粪尿全部就近消化。

原则上按1亩5头猪的标准配套规划建设现代化畜牧场,努力实现从传统农业“资源-畜产品-废物排放”的生产过程向“资源-畜产品-再资源化”生产过程转变。

2、应用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

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牧生产全过程。

首先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通过生物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

其次应用科学的房舍结构、生产工艺,实现固体和液体、粪与尿、雨水和污水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浓度。

3、加快生态畜牧养殖小区建设。

各地实施表明,畜牧小区的建设对改善农村环境产生了良好的作用。

各地要十分重视畜牧小区建设,建设一批配套土地和一定污水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小区,以吸引中、小规模户进场饲养,实现养殖场与村庄分离,改善农村环境。

小区要选择合适的生态养殖模式,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4、加大宣传、培训等教育力度。

为把清洁生产的思想贯穿到畜牧业产业化过程中去,强化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十分必要,这样才能使全社会都认识到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要性,为实施畜牧业清洁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提高广大饲养场生产经营者的科技水平,掌握畜牧业清洁生产技术、真正按照畜禽清洁生产的要求组织生产。

5、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的管理。

为加快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实现畜牧清洁生产,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健康发展。

要按《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行建场的有关制度,促进环境治理工作上一台阶。

治理调研报告2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

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

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

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

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

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

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

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

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

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

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

县xx年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

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

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

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

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

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

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30农户,就有7户在城镇购买房屋,占总户数的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

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

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户达到15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25.4%。

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

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

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150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二、县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

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

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对30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

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

目前,全县在建的23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

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坚持产业促新村、新村带产业,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3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2万亩,道地中药材1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1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88个,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5516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254户。

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

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

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

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xx年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

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

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

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5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场镇开发建设,着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

三、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

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

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

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

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

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

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

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

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

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

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

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

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

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例如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

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

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

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

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

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

治理调研报告3

随着“六五”普法的逐步开展,“六五”普法已经开展到第三个年头了,全民普法运动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

它在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反映出很多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使得普法成效也大打折扣,还亟待大家共同商榷解决。

一、调研对像

乡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

二、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三年来的的调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xx年开始的“六五”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快三年了。

但两年半以来的工作,是忧多于喜,很多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公民的法律素质还相对较低,对法律常识的了解还是很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本领还很低,这与社会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在不断的进步,而且速度非常快,可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

正常的应该是法律水平高于社会发展水平,而现实却是法律水平追着社会发展走。

通过调查总结,我认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经费问题

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如果没有经济支持,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就成了“无米之炊”。

在“六五”普法期间,有关部门为了解决普法经费问题可以说是使出了混身解数,也通过多种方式协调解决普法经费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通过发文的方式要求单位给予解决普法经费,但真正能落实的却很少。

即使有些单位对普法经费做了预算,那也只是水中月,能看不能用。

在开展普法工作要使用时,还得再打报告找主要领导批示,遇到领导心情好时还好,遇到领导心情不好时就会被拒绝。

再者,按照2元/人的普法经费,开展工作也是远远不够的,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也使普法工作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大大受挫,所以有时为了应付上面的工作安排,他们只得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

普法工作以走形式、搞“造势”为主,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其成效难以提高。

普法组织机构的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其成果亦非一朝一夕可见的,普法工作也可以说是一项公益事业,既是公益事业那就应是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只有这样才能把普法工作全面铺开。

可通过这么多的实际来看,还是没能建立“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挂名倒是不少,但真正干活的,出力的却很少,仍然是司法部门一家在唱“独角戏”。

可司法所人员少,业务多,再加上司法所现在我局的特殊地位,他们要开展每一项工作都得伸手向我局要钱,面临的困难也是很多。

本来人员就少,再加上普法工作可以说是只花钱不挣钱的业务,这样他们对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也就大大下降。

人员素质问题

这里的人员素质包括普法工作者的素质和接受普法的人员的素质。

普法工作应该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如有一方的素质达不到要求,都会直接影响到普法的成效。

一是普法队伍素质偏低,普法形式简单陈旧,严重影响了普法效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然而针对农牧我局普法宣传队伍现状,人员缺乏不说,自身的法律素质普遍偏低。

因此在开展普法工作时,也只能做一些最简单的如学习一些法律条文、印一些法律知识试卷这种形式上。

没有办法充分运用电视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没有采取对职工群众最有效的普法手段,没有将普法内容渗透进职工群众最感兴趣的信息中,也没有结合职工群众的生产和娱乐需求来宣传法律;

采用的仍然是被动式灌输式的普及方式。

最后的结果是,普法工作作了不少,可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法律水平仍然停止不前。

二是普法教育对像的素质偏低。

由于当前农牧群众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生活还不富裕,干部群众都把人生追求目标放在了怎么样挣钱,怎样享受上去了,对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没有热情去做,对我局相关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他们也没有兴趣参加,我局有时为了让这些职工群众参加法制教育不得不通过强制性要求到会凑人数的方式,可到了会场他们根本静不下心来听课,只是为了混下。

再加上一些职工群众文化素质低,对一些法律知识不能理解,听不懂,所以他们就更没有兴趣去听。

这样一堂课下来,讲课人员讲了些什么他们还是一无所知,事倍功半,成效很低。

三、对“六五”普法的建议

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以增强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创新领导机制,建立由我局党支部牵头召开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明确社会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对于推动工作至关重要。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只有全社会各方的参与,才能真正做好,也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普法工作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创新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经费,使法制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有力的支撑。

过去28年的实践表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顺应时势、符合国情、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亦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就其性质来说,是由政府主导的,适应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在这方面花一些钱,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形成维系社会的法律意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是一件低成本,高效益的事。

因此,我局的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努力提高法制宣传人员和受教育人员的素质。

由于我局体制的特殊性,普法办人手少,工作量多,普法工作仅靠司法所的人显然是干无济于事的。

大量的普法工作还得靠基层单位自己去做。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培训一些有责任心的普法教员。

这就需要我局党支部乃至县委给予大力支持,拿出一定的物力财力,从各村挑选出一些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责任心的初、高中毕业生或大专生,把他们组织起来,统一进行培训,由专业人员负责讲课,有条件的还可将他们送到法律大专院校学习深造。

培训学习结束后,让他们回村实施普法教育,为了提高普法教员的积极性,我局最好能给他们一定的报酬,这样普法教员就可以长期“扎”在一线,传播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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