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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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
7.2保险理赔
7.3事故(事件)调查
7.4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公共信息交流
9.2培训
9.3演练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与更新
11.2预案解释
11.3预案备案
11.4预案实施时间
12.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使涉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公司境外人员和机构及来公司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合作的顺利开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制定。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1.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1.2.3《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1.2.4《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43号)
1.2.5《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6《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
1.2.7《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商合发[2010]277号)
1.2.8《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合发[2010]313号)
1.2.9《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商合发[2013]242号)
1.2.10《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商合发[2010]348号)
1.2.11《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商合发[2012]28号)
1.2.12《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外专发[2006]103号)
1.2.13《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应对境外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规划[2013]42号)
1.2.1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2.15《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2.16《湖北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涉外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涉外突发事件包括战争、政变、恐怖袭击、绑架、民族宗教事件、治安犯罪、大型罢工、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环境事件等。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是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
是遵循“应对措施基本一致,同一类型事件合并设置”的精神,针对涉外类的突发事件,对特定事件的危害程度、事件分级、应急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等事项制定出的规定。
公司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属单位涉外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见附件1。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员的人身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涉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涉外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我国对外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按党中央、国务院、省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在与有关国家进行联系交涉及合作的过程中,可参照我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以及有关国际惯例办理。
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演练,做好应对涉外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公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各涉外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对涉外突发事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的处置工作。
5.快速反应,全力救援。
当发生紧急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信息,并积极开展自救,必要时请求多方救援。
要充分发挥企业化优势,在公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分工协助、上下互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处置得当的应急管理机制。
2.危险性分析
2.1公司境外市场概况
截至目前,按照公司《国别市场划分暂行规定》,公司涉及到16个国别市场,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大洋洲和中东欧。
公司国际业务主要以对外工程承包为主。
从专业领域来看,公司国际业务涉及水利、水电、路桥、房建、市政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2.2事件分类及危险原辨识
2.2.1事件分类
境外突发事件:
在境外,发生公司国际项目部和出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在境内,造成来华到公司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人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根据涉外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 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放射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各种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影响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战争、民族宗教事件、政治动乱、绑架、治安犯罪、大型罢工等。
5.公共环境事件。
主要包括污染、生物物种安全、辐射、溢油、海上船舶及港口污染等,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2.2.2涉外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涉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后果大小,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2.2.2.1Ⅰ级涉外突发事件
(1)一次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100人及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境内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特别严重政治、国际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国际、地区及他国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涉及我公司安全和重大利益必须给予应对,或需要迅速撤离我驻外机构和人员的涉外事件。
2.2.2.2 Ⅱ级涉外突发事件
(1)一次事件造成10人及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境内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国际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国际、地区及他国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涉及到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需要尽快撤离我公司境外部分机构和人员的涉外事件。
2.2.2.3Ⅲ级涉外突发事件
(1)一次造成死亡人数3人及以上、10 人以下,或造成伤亡人数10人及以上、50 人以下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境内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国际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国际、地区及他国形势发生变化,涉及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需要撤离相关人员或采取其他应对措施的涉外事件。
2.2.2.4 Ⅳ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死亡人数3人以下,或伤亡10人以下的自然灾难和事故灾难类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般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境内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般损失,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境外我公司人员和机构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犯,需要采取应对措施的涉外事件。
2.2.3危险源辨识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涉及到的各专业领域,以及所在国别的政治、文化、社会状况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可能遭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公共环境等突发事件的风险。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委员会及工作机构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公司应急管理的决策机构,领导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3.2涉外应急小组及工作机构
根据公司应急委员会批准,针对涉外突发事件,成立涉外应急小组及其办公室。
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2。
公司涉外应急小组,由公司分管国际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其他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组成,必要时可视应急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增补成员。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下设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简称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国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公司所属境外机构成立相应现场应急组织机构。
3.3职责
3.3.1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境内外机构制定相应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当涉外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3.根据涉外突发事件规模、后果严重程度及影响程度,视情况及时向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办报告,并执行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指令。
4.确定应急时有关部门的具体分工职责,指挥、组织、协调公司应急工作;
5.按照上级有关指令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了解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3.2公司涉外应急办职责:
1.负责公司涉外事件应急救援的综合管理工作;
2.传达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协调一般以下级别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公司应急救援信息的及时传递;
4.承办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3.3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1.应急办公室:
负责指导、检查公司涉外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参与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2.办公室:
负责承办内外部有关往来函件及传递有关信息,做好会议、出差等事项的后勤保障工作。
3.党委工作部:
对外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相关媒体公共关系管理,舆情监测及协调处置,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4.人力资源部:
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指导境外机构做好善后处置及保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5.生产经营部:
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负责督促、协助和指导境外机构的工程文件和工程项目的保护和生产恢复工作。
;
6.机电物资部:
参与事件调查处理意;
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保障等相关工作。
7.科技信息部:
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专家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工程技术支持。
8.财务产权部:
指导涉外机构做好资产处置、商业保险理赔及财力保障等相关工作。
9.工会工作部:
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及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10.安全质量环保部:
负责公司机关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11.其他有关部门:
根据境外突发恐怖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公司境外突发恐怖事件应急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风险监控
公司国际业务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对风险开展监测和监控,开展针对性治理。
对不能消除或不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的风险,及时报告公司涉外应急应急办公室,并应继续做好针对性监控措施,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
4.2预警分级
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根据事态变化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红色等级(Ⅰ级):
表明涉外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战乱,或情报证实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警示有关人员减少外出或不去危险的地区。
在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发出旅行警示后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有关人员和机构的生命财产安全。
必要时,对在事发国或事发地区的工作机构和人员采取撤离措施。
橙色等级(Ⅱ级):
表明有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有关部门及时收集信息、跟踪事件动态,考虑发生突发事件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或制订具体应对措施。
黄色等级(Ⅲ级):
表明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提醒有关机构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信息,跟踪事件动态,同时研判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完善快速反应的应对措施。
蓝色等级(Ⅳ级):
表明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
提醒有关机构和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信息,跟踪事件动态,注意安全,加强防范,并保持信息联络畅通。
4.3.1 预警信息发布
公司国际业务部及有关职能部门接到项目、单位预警信息,或收到相关部门预警通知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根据相关通知和决定,提出公司预警发布建议,Ⅰ级、Ⅱ级报应急管理办公室,经公司、公司应急委员会批准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发布,Ⅲ级、Ⅳ级经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报公司、公司批准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发布。
4.3.2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预警信息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传真等有效渠道及时发布,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4.3.3预警信息内容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和时间等。
4.4预警行动
4.4.1预报和预测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警信息:
- 经风险评估确定的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所属单位及驻外机构上报的预警信息;
-SOS救援中心等相关国际组织;
-通过政府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政府部门或驻外使领馆向股份公司告知的预报信息;
-公司向公司下达的预警信息。
4.4.2预警
根据对涉外突发事件的预报和预测结果,以及公司发布的预警等级,公司对预警的突发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下达预警指令;
-及时向公司总部各部门、相关单位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
-相关单位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应急准备;
-公司应急管理机构进入应急准备,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类别、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4.3预警解除
根据已预警境外突发恐怖事件的事态发展,有关情况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应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解除建议,经公司、公司应急委员会批准后,解除已经采取的预警措施。
4.5信息报告与处置
4.5.1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及驻外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国使(领)馆和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在驻外使(领)馆指导下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公司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
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
。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汇总、核实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上一级单位领导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公司、公司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
4.5.2信息上报
境外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原则上以属地为主,公司总部对应公司境外突发恐怖事件应急指挥部,涉事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公司总部报告,公司及时向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境内涉外突发事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原则上以属地为主,公司总部对应公司境外突发恐怖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对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对应市(县)有关部门。
并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事件上报。
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涉险人员和事件初步原因;
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4.5.3信息传递
信息报告时,应采用有效方式传递信息,一般先电话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5.1分级响应
按照涉外突发事件的分级,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Ⅱ级响应(重大涉外突发事件)、Ⅲ级响应(较大涉外突发事件)、Ⅳ级响应(一般涉外突发事件)四个级别。
5.2响应程序
5.2.1、当发生Ⅰ级、Ⅱ级涉外突发事件时,公司应急委员会按照公司应急指挥,启动应急响应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2、当发生Ⅲ级、Ⅳ级涉外突发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公司涉外应急小组负责,及时报请公司给予指导,依靠我驻外使领馆,妥善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救助人员、伤亡人员亲属前往事发国处置。
组团前往事发国处置时,由公司国际业务部负责及时为有关出国(境)人员办好证照及签证(签注)手续。
5.3处置程序
5.3.1 启动条件
1.发生Ⅰ级、Ⅱ级涉外突发事件,由公司、公司应急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公司涉外应急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2.发生Ⅲ级、Ⅳ级涉外突发事件,由公司启动本应急预案。
必要时,由涉外应急办公室根据汇总的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启动公司涉外应急预案的建议报应急管理办公室,经公司、公司应急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公司涉外应急小组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3.公司、公司应急委员会指令启动本预案。
5.3.2应急处置
应急机制启动后,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迅速到位,进入应急状态,各有关单位应与涉外应急办公室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1.境外突发事件可采取的有关处置措施
(1)及时与驻外使领馆联系,依靠驻外使领馆做好事发现场先期处置工作,了解有关情况,协助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2)视情况协助受害人家属或受害人单位人员赴事发国处理有关事宜。
(3)视情况协助受害人家属或受害人单位与事发国、地区当局交涉,寻求国际、地区合作与救助事宜。
(4)视情况派遣公司工作组,或请受害人员所在国、地区政府部门协助处理。
(5)协助安排受害人员回国后的接收、安置、抚恤等后续工作。
2.境内涉外突发事件可采取的有关处置措施
(1)事发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
(2)事发单位牵头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了解并上报事件发生原因、伤亡人员姓名、人数、国籍、财产损失等情况,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3)视情况以公司、公司名义向受害人家属致发慰问函电。
(4)视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5)安排伤亡外国人员家属或领事官员来华探视、处理后事等善后工作。
按照《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作好处理工作。
5.3.3 应急终止
当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涉外应急办公室向公司、公司提出建议,做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的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涉外应急救援终止的基本条件为:
涉外突发事件已得到有效处置,后续工作安排妥当。
Ⅰ、Ⅱ级响应的应急终止,由公司应急委员会,或授权涉外应急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III、Ⅳ级响应分别由涉外应急小组、项目部涉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应急终止后,应继续对涉外工作予以关注,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6信息发布
各级党建宣传部门会同突发事件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司、公司有关规定。
7.1善后处理
事发单位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对可能发生危险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利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等事项。
尽快消除涉外突发事件影响,妥善处理,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
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人力资源、机电物资、资产财务等相关部门应及时与保险机构联系,组织协调好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的保险理赔及财产保险等工作。
7.3事故事件调查
Ⅰ、Ⅱ级应急响应,公司负责进行涉外突发事件调查的牵头组织工作。
公司及事发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各级组织的事故事件调查。
、
级应急响应,公司负责进行涉外突发事件调查的牵头组织工作。
同时配合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事发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各级组织的事故事件调查。
7.4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涉外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分别报有关部门和公司涉外应急办公室。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公司涉外应急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公司须与所在国使领馆、涉外政府部门、驻外机构、出国(境)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8.1.2发生涉外突发事件后,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应保证通讯渠道24小时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得到及时报告和传达。
8.1.3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应做到全面、及时、迅速、准确。
8.2应急队伍保障
8.2.1公司应设置涉外应急救援办公室,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设有24小时值班人员。
8.2.2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应急专家信息库。
专家库中专家根据实际需要为涉外应急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工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境外机构、基层单位须根据各自的风险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库。
储备的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1.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事件的应急物资;
2.所在地区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
3.伤员现场急救所需的药品及器械;
所在地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流行病预防及治疗药品;
医院联系信息等;
4.视所在国和项目现场情况供本单位人员一定时间使用的食品、水等生活必需品;
5.人员撤离、转移、疏散的路径、地图、交通工具;
6.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系方式等。
公司根据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需要,为涉外突发事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