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最新动态》第11期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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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会计师联合会就XBRL发布政策声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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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0]7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推举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广大会计管理工作者依法行政、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多创佳绩,我部决定开展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评选表彰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
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严格推荐候选人。
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按照《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向我部推荐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候选人,原则上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最多不超过1人,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的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所属县级以上人事(组织)、党委、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
(三)广泛宣传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先进经验和事迹。
各地区及中央主管单位可以比照我部制定的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评选表彰,同时,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会计管理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
中国会计学会 于小旺
联系电话:
(010)68522625,68536090(传真)
电子邮箱:
yuxiaowang@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609室
邮政编码:
100045
附件:
(您也可以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进行下载)
1.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doc
2.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3.填写推荐表和报送其他有关材料的说明.doc
二○一○年三月九日
厦门大学葛家澍教授年满90岁教书65年创下多个第一
中国著名会计学家、厦门大学教授葛家澍上周六年满90岁,他教了65年的书,拥有一颗勇敢的“学术之心”——32年前,葛家澍的一篇文章“打响了会计界拨乱反正的第一炮”。
为“借贷记账法”正名
上周六在厦大举行的葛家澍教授从教65周年暨九秩华诞庆祝会上,他的同事和学生们回忆说,现在使用的会计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一度在中国被严厉批判并被抛弃,人们认为它“体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是有阶级性的。
1978年,刚刚获得“解放”的葛家澍毫无畏惧地发表了《必需替借贷记账法恢复名誉》一文,指出,记账方法本身只是记载经济业务的手段,不同的记账方法的区别仅在记录方式、记账符号、记账规则、对账方法等,并不带有任何的阶级性。
特意从上海赶来的原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王松年昨天感慨说,在当时那么复杂的条件下,大家都小心说话,但是,他凭着科学家的良心,直言不讳。
事实上,不止是这“第一炮”,葛家澍今天在中国会计界享有的地位还在于:
他的一系列理论为西方会计理论在中国的全面介绍和引进铺平了道路,中国建立一个能和世界接轨的会计体系,葛家澍做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
卓有见识的战略家
葛家澍也是推动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先锋之一。
国家财政部会计司的一位负责人昨日透露,每当会计新法要出台前,财政部的会计团队都会先到厦大,听听葛家澍等人的意见。
不仅如此,厦大校长朱崇实在庆祝会上形容葛家澍是位“卓有见识的战略家”,他说,在厦大组建管理学院时,他曾经去请教葛家澍,葛家澍建议,要以会计学为核心来组建管理学院。
朱崇实说,现在,很多人都认同这个说法:
厦大是中国培养财务总监(CFO)最好的中国大学,而这个荣誉的获得,葛家澍功不可没。
自1945年毕业厦大并留校任教,葛家澍培养了一支现在都身居重职的“葛家军”,其间创造了好几个新中国“第一”——“第一个经济学和会计学博士”、“第一位审计学博士”和“第一位会计学女博士”,他还是位“教科书上的人物”,他编写的两本会计学教材,发行量都超过百万。
任何时候都要谦虚谨慎
尽管顶着诸多盛名,葛家澍被认为是“极其谦虚”的人,昨天,他接受了人们对他的这一评价,但是,拒绝了“大师”和“泰斗”的称呼,他说,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看成“大师”或“泰斗”,他就“完了”,因为他就无法前进了。
他说,在科学研究的长河里,我只能算是一滴水。
酷爱京剧的葛家澍在庆祝会上为他的学生贡献自己的人生准则:
为人处事,任何时候都要“谦虚谨慎”,“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如何能做到这点呢?
葛家澍说,对别人,一定要看长处,对自己,要看短处。
不过,在喜气洋洋的庆祝会,葛家澍还是流露出一丝伤感,这位江苏兴化人在自己的生日想起了母亲,他说,在他出生13天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因此,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
葛家澍说,这是我一生的遗憾。
(来源:
《厦门日报》2010年3月22日)
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0年专题学术研讨会
暨第九届会计与财务问题研讨会——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
在厦门大学召开
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办,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国家“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和国家重点学科厦门大学会计系承办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0年专题学术研讨会暨第九届会计与财务问题研讨会——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于2010年3月21日在厦门大学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共收到全国各高校提交的论文40篇,经过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评审,共有9篇论文做大会论文报告。
来自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政府机构的一百多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曲晓辉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厦门大学副校长李建发教授代表厦门大学致欢迎辞,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守华教授代表中国会计学会致辞。
会议特别邀请了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为大会做“关于公允价值的几点认识”主题报告;
财政部会计司刘玉廷司长为大会做“中国会计改革和发展”主题报告;
上海财经大学王松年教授为大会做“会计学术见解”主题报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郭道扬教授为大会做“人类会计思想的起源”主题报告。
财政部会计司陆建桥处长为大会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若干问题”专题报告。
厦门大学陈少华教授、湖南大学王善平教授、中山大学刘峰教授、厦门大学傅元略教授分别主持了各阶段会议。
东北财经大学刘永泽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盖地教授等9人分别报告论文,北京交通大学马忠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钱逢胜教授、清华大学夏冬林教授等人分别作了报告点评。
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0年工作会议。
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守华教授、中国会计学会学术部主任喻灵女士出席工作会议。
厦门大学曲晓辉教授、清华大学夏冬林教授、中山大学刘峰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盖地教授、财政部会计司陆建桥处长等18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评选出刘浩、杨尔稼、李灏、孙铮的《公允价值计量与高管薪酬契约的动态调整》为会议最佳论文,刘强安的《市场价格、价值发现与公允价值计量》和刘永泽、马妍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困境与对策》为会议优秀论文,并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山大学刘峰教授主持为会议最佳论文和优秀论文获得者颁奖。
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一直是会计研究的热点话题,虽然这一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如何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从中国特有的经济制度背景出发,开展原创性研究,使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研究更为规范、更为严谨、更加贴近实际,推动中国会计研究走向国际,为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发展提供增量贡献,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
本次学术会议以“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为主题,对于推动我国这一领域的研究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向国际推广也有重要意义。
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政府会计改革重大理论问题研讨会”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隆重召开
2010年3月5-7日,“政府会计改革重大理论问题研讨会暨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2010年工作会议”在我校隆重召开。
本次会议由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和政府会计研究所共同承办。
财政部会计司刘光忠副司长、中国会计学会许玉红副秘书长、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黄达孝副会长等领导以及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代表等50多位嘉宾齐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研讨会旨在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共同探讨我国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并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厦门大学副校长李建发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中华副校长,财政部会计司刘光忠副司长,我国著名会计学家、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郭道扬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许玉红副秘书长以及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黄达孝副会长先后致辞。
刘光忠副司长在开幕式中介绍了我国政府会计的改革进程、现状,以及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希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向更广更深的层次发展。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荆新教授主持了研讨会主题发言。
李建发教授在主题发言中提出,我国的政府会计研究应该提高层次并转换思想,尽可能地为财政部制定政府会计法规和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来自美国(UniversityofIllinoisatChicago)的陈立齐教授就中美政府会计研究进行了对比,提出了需要重点研究的几大理论问题。
海南省国库支付局的贺敬平副局长系统介绍了海南省政府会计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并就政府会计体系的构成、报告主体的确定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陈穗红教授认为政府会计需要服务预算且超越预算,并提出政府会计改革需要协调政府预算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财政透明度及政府投融资管理效率三方面的关系。
荆新教授比较了国内外政府会计目标定位,认为确定我国的政府会计目标需要考虑会计主体与客体的信息需求,指出政府会计目标中的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需要区分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考虑,并提出政府会计的第三个目标是“民主和谐”。
3月6日下午,代表们在中天世纪大酒店的博文厅围绕着政府会计的范围与界定,政府会计目标、主体、核算基础和财务报告等基本理论问题展开了讨论。
3月7日上午举行“政府会计青年学者沙龙”,邀请陈立齐教授对美国政府会计研究状况及美国政府会计实务进行详细的讲解,各位致力于政府会计研究的青年学者们纷纷踊跃发言提问,陈教授一一耐心解答,讨论十分热烈。
大家一致希望以后能够多多举办类似的沙龙。
本次研讨会中,代表们重点探讨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存在的重大理论问题,理论界代表与实务界代表通过积极沟通,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和实践意义的观点。
在闭幕式上,李建发主任委员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认为研讨会的举行有效地推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深入发展,并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与政府会计研究所提供的支持与保障表示了感谢。
研讨会期间,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还召开了2010年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委员们对委员会开展活动规划及2010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
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
我国唯一专门司法会计鉴定机构挂牌成立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举行挂牌仪式。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全国唯一一个专门司法会计鉴定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会计鉴定中心主要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在办案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专业性意见。
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经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隶属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个事业单位,拥有一支二十余人的专业人才队伍,其中四人拥有高检院专业鉴定资质,至今已经参与过550多宗案件的专项审计和检验鉴定。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进行审核登记,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授牌,以进一步规范对检察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管理,明确有关司法鉴定资质。
2010年初,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有13家鉴定机构通过审核获得资格证书,而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的全国唯一的专门司法会计鉴定机构。
这标志着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正式获得了司法鉴定资质,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更好地服务执法办案活动提供了便利。
深圳新闻网
2010年3月17日)
财政部商务部密集调研东莞企业
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财政部和商务部调研组上周先后赴东莞摸底调研。
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率领的调研组上周五到达东莞,调研主要议题为东莞加工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时人民币升值也成为热点议题。
而在商务部之前两天,财政部税政司的调研组已到东莞就出口退税、人民币升值问题对企业进行调研。
东莞多家加工企业向记者表示,人民币升值将打压东莞刚刚复苏的外贸产业。
之前有报道称,2月下旬,商务部、工信部已联合展开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应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测试,并称财政部将于3月下旬对广东等地进行更为广泛的测试。
而显然,各部委的实际行动要比报道中的更快更密集。
广东省外经贸厅人士透露,3月19日上午,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商务部产业司、广州特办和广东省外经贸厅一行来到东莞并召开座谈会,参与会议的有东莞市政府官员、外经贸局、台商协会以及东莞光阵显示器制品等相关企业。
下午调研组到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对企业情况进行调研。
“上午的主要议题是加工企业的产业升级,但是会议上,关于人民币升值仍成为热点讨论。
”东莞市参与此次活动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参与调研的企业都认为,中国的顺差并不是汇率问题引起的。
因为东莞市极大部分是来料加工企业,一旦人民币升值将对外贸出口业带来较大冲击。
在商务部到达之前,财政部税政司的调研组也秘密达到东莞。
知情人士透露,在3月17日,财政部税政司在东莞市财政局的安排下对东莞大型企业进行调研。
调研组对人民币升值将给企业带来的困难进行了分析,并讨论了通过怎样的财税政策来帮扶企业等。
《上海证券报》2010年3月24日)
中小企业新划分标准上半年将揭晓
按照现行划分标准,在服务业领域,很多企业的人数低于300,只能算是小企业;
但是销售额却高于3000万,已经达到中型企业甚至大企业的标准。
“我们初步的工作目标是希望在今年上半年,或者说6月底之前,能给大家一个说明。
”3月18日,在中国工业经济春季报告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回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何时出台时,给出了上述时间表。
目前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2003年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的。
时隔6年多,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仍难以落实到位。
为此,国务院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提出,要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
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此后,由工信部与国家统计局牵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成立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工作组最近一次会议是在3月12日。
作为工作组组长,朱宏任在会议上指出,标准的指标尽可能简单明了,要做好充分的论证。
3月18日,朱宏任进一步指出,要把此前未被纳入的各种小型企业都囊括到现在的划分标准中,解决过去的标准有部分遗漏的问题。
“尝试进一步在小型企业分类中,能够进一步划出微型企业的标准。
”
目前使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涉及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类的行业,大部分服务业企业没有被涵盖。
按现行标准,中、小企业的人数划分标准分别以300-2000以下、300以下为线,销售额分别是3000万-3亿以下、3000万以下,资产总额的划分标准分别是4000万-4亿以下、4000万以下。
但是,在服务业领域,很多企业的人数低于300,即只够小企业标准,但是销售额却高于3000万,即达到中型企业,甚至大企业的标准。
“这给统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样的企业到底进入哪个层次?
企业当然希望被统计进入小企业,但实际上他们效益很好,不存在融资等困难。
”湖南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副处长张雍雍说。
朱宏任也表示,“有一些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这些企业的划分中存在这样的情况:
人很少,但是它的资产很多、销售收入很多。
在新兴服务业领域里,这个问题也比较多。
湖南目前是第一个在全省重新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的省份。
该省去年出台的《湖南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就增加了金融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企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等服务业类别。
张雍雍告诉记者,服务业企业和制造业工业企业、零售业等完全不一样,比如进行科研,可能需要的人数很少,但是利润比较高,“所以湖南对这些服务业企业划分只用了销售额的标准”。
国家统计局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服务业发展越来越快,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涵盖这一领域的需要很迫切。
张雍雍希望,现行的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3个指标,可以简化为一个或两个。
而工信部和统计局也正有此意。
朱宏任表示,确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不是很简单地确定一个标准,也并不是把小企业的标准下移,或者在微型企业方面再划一个标准。
“要对各类型的企业都进行测算。
朱宏任透露,目前在划型中,采用职工人数、资产、销售收入三项指标,这三项指标也是在实践中,在上一次划型中采取的标准。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体现简明、可操作性的要求,有必要尽量减少划分指标。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有的只用人数一项,也有的用销售收入一项。
“在这个过程中,尽量简化,可以用一项、两项。
但是记者也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标准划分,也存在一些未定论的部分,比如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降低,还是维持不变?
个体工商户是否纳入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是否以纳税3万元为准?
上述疑问目前还无定论。
朱宏任透露,第二次工业普查对企业的情况进行了大量的翔实的统计,工信部和统计局将充分利用这些数据进行测算,为新标准划分服务,上述问题,“在工作进展的后期给予进一步的明确,刚才对于个体户和微型企业的关系,也都将给予说明。
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3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八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就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的8个问题给出明确答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执行。
1.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关于债务重组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6.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关于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执行。
8.关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来源:
《中国财经报》2010年3月17日)
金融机构不得向囤地炒地捂盘房企放贷
消息人士3月17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