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会计综合实训资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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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本式账簿
订本式账簿,也称订本账,是指在账簿启用前就把具有账户基本结构并连续编号的若干张账页固定地装订成册的账簿。
这种账簿的优点是:
可以避免账页散失,防止账页被随意抽换,比较安全;
其缺点是:
由于账页固定,不能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不便于按需要调整各账户的账页,也不便于分工记账。
订本式账簿适用于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活页式账簿
活页式账簿,也称活页账,是指年度内账页不固定装订成册,而是将其放置在活页账夹内,可以随时取放账簿。
当账簿登记完毕之后(通常是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才能将账页予以装订,加具封面,并给各账页连续编号。
这种账簿的优点是: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补账页,便于分工记账和记账工作电算化;
缺点是:
账页容易散失和被随意抽换。
活页账在年度终了时,应及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活页式账簿一般适用于各种明细分类账。
3.卡片式账簿
卡片式账簿,又称卡片账,是指由许多具有一定格式的卡片组成,存放在一定卡片箱内的账簿。
卡片账的卡片一般装在卡片箱内,不用装订成册,随时可存放,也可跨年度长期使用。
便于随时查阅,也便于按不同要求归类整理,不易损坏;
账页容易散失和随意抽换。
因此,在使用时应对账页连续编号,并加盖有关人员图章。
卡片式账簿应由专人保管,更换新账后也应封扎保管,以保证其安全。
卡片式账簿一般在保管、使用部门使用,如固定资产登记卡片。
二、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
1、账簿封面
2、账簿启用交接表
3、账页
三、设置会计账簿
设置会计账簿是指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建立会计账册的工作,即建账。
设置会计账簿的基本原则
1、兼顾国家统一规范及会计主体的具体情况。
2、要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
3、便于为编制财务报告提供资料。
4、设置账簿要体现效益型原则
四、设置会计账簿的方法
1、账簿的开启:
包括填写账簿封面、账簿启用交接表和账户目录。
2、设置总分类账。
总分类账包括三栏式、多栏式、棋盘式,但通常采用三栏式。
3、设置明细分类账
(1)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单位管理的需要设置
(2)根据企业经济管理的需要选择明细分类账格式
(3)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卡片式账簿
4、设置日记账
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实验二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
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复杂多样,因而用来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凭证也多种多样,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通常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这两种会计凭证又可以细分为几种会计凭证,如图1所示。
外来原始凭证
一次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累计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
会计凭证记账编制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收款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图1会计凭证分类示意图
原始凭证
又称为单据,是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在办理经济业务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资料。
原始凭证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按原始凭证来源不同分类
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1.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活动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2.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内部具体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办理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原始凭证。
(二)按原始凭证填制手续不同分类
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原始凭证、累计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种。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由于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因而记录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的格式及其内容,也是复杂而多样的,但为了正确反映经济业务和明确有关责任,无论哪一种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
不同的原始凭证有不同的名称,通过原始凭证的名称,可以说明该凭证所代表的经济业务的类型,如收据反映了企业收取款项的行为;
运输单反映了运输部门承运货物的经济业务等。
2.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
原始凭证的日期表明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
3.原始凭证的编号。
原始凭证的编号是为了加强对凭证的管理以及事后备查核对凭证的号码,如发票右上角套印的连续编号。
4.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在原始凭证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可分清会计主体的界限,说明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5.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业务中的实物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本身虽然可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基本类型,但无法说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而不同的购货内容在账务处理上也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原始凭证中需对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记载,以满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需要。
6.经办人员的签名和盖章。
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涉及到当事人双方,因此,一份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以准确地反映双方的经济责任,同时也为检查验证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提供方便。
7.原始凭证的联次及附件。
各类原始凭证的格式及其内容可以参见上述“原始凭证的种类”中的各图表。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原始凭证是记账的原始依据,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明确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填制原始凭证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
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应如实地进行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原始凭证上所填写的日期、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有关数据都必须真实可靠,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不可估计或匡算。
2.内容完整
原始凭证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列,不得遗漏和省略。
项目填列不全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经济业务的合法证明,也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和附件。
3.填制及时
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有关经办人员必须立即填制原始凭证,不得拖延时间,不得事后补制,并按规定程序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登记账簿。
4.书写清楚、规范
原始凭证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书写,要求文字简明,字迹工整,易于辨认,不随意使用简化字。
数字的书写必须符合会计上的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包括:
(1)小写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逐个填写,不得连笔写。
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加写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或符号“一”;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应用符号“一”代替。
如“人民币壹佰捌拾陆元整”应写成¥186.00或¥186.一,而不能写成¥186;
“人民币伍拾玖元肆角整”应写成¥59.40,而不能写成¥59.4或¥59.4一等。
(2)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如¥135.85应写成“人民币壹佰叁拾伍元捌角伍分”;
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字或“正”字,如1235.8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捌角整”。
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508,应写成“人民币伍佰零捌元整”;
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9006.57,应写成“人民币玖仟零陆元伍角柒分”。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为记账凭单、传票,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用以确定会计分录,直接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它是介于原始凭证与账簿之间的中间环节,记账凭证记载的是会计信息,它将原始凭证中的经济信息转化为会计语言,这是一种质的飞跃。
记账凭证也是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直接依据。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使用范围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使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1.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按照经济业务的某种特定属性定向使用的记账凭证,即专门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
该类记账凭证按其反映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不同,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
收款凭证又分为现金收款凭证或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它们分别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以会计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的收入依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尤其是收入现金)时,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以避免差错。
收款凭证的借方科目必须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方科目一定无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
付款凭证又分为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它们分别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以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付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支出并付出货币资金的依据,出纳人员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以免重付。
付款凭证的贷方科目必须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借方科目一定无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以外的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
转账凭证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
转账凭证的借、贷方会计科目均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按填制方法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填制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为了概括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满足登记账簿的需要,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也称记账凭证要素:
1.记账凭证的名称。
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或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
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不一定相同,一般稍后于原始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在每一会计期间各类凭证应按编号规则进行连续编号。
4.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摘要即用几个字或一句话简明扼要地说明经济业务。
5.会计分录。
即应借记、贷记的会计科目的名称(包括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及其金额。
这也是记账凭证的核心内容。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应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
7.过账标记。
在记账后,作“√”符号或填写记入账簿的页数。
8.有关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
凭证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均应签名或盖章。
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章。
三、记账凭证的审核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记账前必须对已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原始凭证审核的要求,对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
2.审核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金额是否一致;
3.审核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包括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之间对应关系是否清晰,借贷金额是否一致,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上所需填写项目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以及填写是否符合规范等。
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审核,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此登记账簿。
实验三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及实际记账工作中的通行做法,登记账簿的的基本要求如下:
1.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记账。
登记账簿的依据是会计凭证,记账人员在登记账簿前,应首先审核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以确保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措施。
2.准确完整。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每一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记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记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
账簿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上的日期。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簿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列。
登记账簿要及时,但对各种账簿的登记间隔应该多长,未作统一规定。
一般说来,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
3.注明记账符号。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供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在登记书写时,不要滥造简化字,不得使用同音异义字,不得写怪异字体;
摘要文字紧靠左线;
数字要写在金额栏内,不得越格错位、参差不齐;
文字、数字字体大小适中,紧靠下线书写,上面要留有适当空距,一般应占格子宽的1/2,以备按规定的方法改错。
记录金额时,如为没有角和分的整数,应分别在角分栏内写上“0”,不得省略不写,或以“一”号代替。
阿拉伯数字一般可自左向右适当倾斜,以使账簿记录整齐、清晰。
为防止字迹模糊,墨迹未干时不要翻动账页;
夏天记账时,可在手臂下垫一块软质布或纸板等书写,以防汗浸。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6.特殊情形下记账可使用红墨水。
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①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②在不分设借和贷栏(或增和减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③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④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使用红色墨水记账是会计工作中的惯例。
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方法时,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
在“已交税金”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
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
7.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更不得随便更换账页和撤出账页,作废的账页也要留在账簿中,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这对堵塞在账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
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一般说来,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
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10.登记发生错误时,必须按规定方法更正,严禁刮、擦、挖、补,或使用化学药物清除字迹。
发现差错必须根据差错的具体情况采用划线更正、红字更正、补充登记等方法更正。
11.定期打印。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这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错账的更正
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不得涂改、挖补或用化学试剂消
挖补或用化学试剂消除字迹。
错账的更正方法有三种:
(一)划线更正法
划线更正法又称画线更正法。
在结账之前,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而其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即纯属记账时文字或数字的笔误,应采用划线更正的方法进行更正。
结账后严禁采用此方法更正错误。
更正的方法如下:
1.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一条红色横线注销,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销,不得只划销其中写错的个别数字,并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以备查找;
2.在划线的上方用蓝字或黑字将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填写在同一行的上方位置,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二)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又称红字冲销法。
在会计上,以红字记录表明对原记录的冲减。
红字更正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或记账方向有错误,且记账凭证同账簿记录的金额相吻合,应采用红字更正。
(1)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内容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错误的账簿记录;
(2)再用蓝字或黑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蓝字或黑字登记入账。
2.根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内容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都没有错误,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的金额也吻合,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的正确金额,应采用红字更正法。
更正的方法是将多记的金额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所记载的借贷方向、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相同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冲销某月某日第×
号凭证多记金额”并予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金额,求得正确金额。
(三)补充登记法
在记账之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没有错误,但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造成账簿中所记金额也小于应记金额,这种错账应采用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
更正的方法是:
将少记金额用蓝笔或黑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会计科目相同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记某月某日第×
号凭证少记金额”并予以登记入账,补足原少记金额,使错账得以更正。
登记账簿作为会计核算的方法之一,它除了记账外,还包括对账和结账两项工作。
在月份和年度终了时,应将账簿记录核对结算清楚,使账簿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为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可靠的资料。
核对账目和结账是保证账簿记录正确性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账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
对账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真实准确的重要程序。
在会计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难免会发生记账、计算等差错,也难免会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
为了保证各账簿记录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实地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各单位必须做好对账工作。
账簿记录的准确与真实可靠,不仅取决于账簿的本身,还涉及到账簿与凭证的关系,账簿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的问题等。
所以,对账应包括账簿与凭证的核对、账簿与账簿的核对、账簿与实物的核对。
把账簿记录的数字核对清楚,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将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有关内容进行核对。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其相应的会计凭证记录(包括时间、编号、内容、金额、记录方向等)逐项核对,检查是否一致。
如有不符之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保证账证相符,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进行核对。
由于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存在着内在联系,因此,通过账账相对,可以检查、验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便及时发现错账,予以更正,保证账账相符。
账账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
1.所有总分类账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是否相符,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符。
2.所有总分类账各账户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各账户余额之和是否相符。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是否相符。
4.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的明细分类账余额与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登记的明细账余额是否相符。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在账账核对的基础上,将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进行核对。
由于实物的增减变化、款项的收付都要在有关账簿中如实反映,因此,通过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进行核对,可以检查、验证款项、实物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
账实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
3.各种材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实存数是否相符。
4.各种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实际工作中,账实核对一般要结合财产清查进行。
有关财产清查的内容和和方法将在本书第六章介绍。
二、结账
结账,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方法将各种账簿的记录进行小结,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为了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在账簿中已经记录的经济业务,总结有关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为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资料,各单位应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
会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