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溢油处理剂200t,其中自身储备21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配置空用消油剂喷洒装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能力达到20t/h;
吸油材料80t,其中自身储备17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
配置适当数量的浮动油囊。
二、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
应急卸载泵4~6台,总卸载速率不超过850m3/h;
围油栏总长度1600m;
收油机3~5台,总收油速率不超过350m3/h;
溢油处理剂100t,其中自身储备11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配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能力达到10t/h;
吸油材料40t,其中自身储备9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
三、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
应急卸载泵2~4台,总卸载速率不超过400m3/h;
围油栏总长度1200m;
收油机2~4台,总收油速率不超过170m3/h;
溢油分散剂40t,其中自身储备9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配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能力达到8t/h;
吸油材料16t,其中自身储备4.2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
第三条长江溢油应急设备库
一、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
应急卸载泵3~5台,总卸载速率不超过600m3/h;
围油栏长度1800m;
收油机4~6台,总收油速率不超过350m3/h;
溢油分散剂50t,其中自身储备6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配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能力达到5t/h;
吸油材料50t,其中自身储备11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
二、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
应急卸载泵2~4台,总卸载速率不超过400m3/h;
围油栏长度1200m;
收油机3~5台,总收油速率不超过170m3/h;
溢油分散剂20t,其中自身储备3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配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能力达到2t/h;
;
吸油材料20t,其中自身储备5t,其他通过与厂家签订协议获得;
三、应急设备配置点
应急卸载泵2-3台,总卸载速率不超过200m3/h;
围油栏长度800m;
收油机2~4台,总收油速率不超过80m3/h;
溢油分散剂5t,其中自身储备1.5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配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和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喷洒能力达到1t/h;
吸油材料5t,其中自身储备2t,其余部分与供应商签订应急供货协议;
第四条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所配置设备主要用于重质油的控制清除,其中长江干线水域溢油应急设备库可配置少量用于中、轻质油控制清除的设备。
适用于沿海水域的溢油应急设备应在3级海况下有效作业,适用于长江干线水域的溢油应急设备应在5级风下有效作业。
第五条经充分论证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规定确定的溢油应急设备库能力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设备配置数量按附件一中的计算方法确定。
第4章配套工程与辅助设施
第一条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应有专用设备库房储放溢油应急设备,并配置相应的运输和装卸工具。
设备库建设地点的选择应与监管救捞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水、陆域交通方便,建设场地较为宽裕。
设备库库房面积大小及库房高度依据配置的各种应急设备的体积和搬运、维护要求进行计算,其中大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库房面积不小于1600m2,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库房面积不小于1000m2,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库房面积不小于600m2,溢油应急设备配置点库房面积不小于400m2。
库房需房门2个,宽度4~6米。
库房高度根据是否安装起吊设备进行设计,但最低不应低于5米。
库房推荐使用轻钢结构。
设备库房内应配置适量的叉车、拖车、设备托盘、托架和标准尺寸集装箱,也可配置起吊设备。
第二条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内应拥有应急清污作业所需的配套设备设施,主要包括应急工作飞机和船舶,应急运输车辆,码头吊机,保养、清洗设备及场地,水上照明设备和应急人员防护设备等。
一、飞机
大型设备库应通过外部签约或内部规定的方式,保证至少有一架可及时调用的飞机,用于喷洒溢油分散剂。
二、船舶
各类设备库均应通过外部签约或内部规定的方式拥有适合应急指挥、设备运输、围油栏布放、应急卸载泵和收油机运行、消油剂喷洒等应急作业船舶和污油储运船舶。
其中,大型设备库溢油应急工作船不少于10艘;
污油储运船不少于3艘,总储运能力大于2100t。
中型设备库溢油应急工作船不少于8艘;
污油储运船不少于2艘,总储运能力大于1100t。
小型设备库溢油应急工作船不少于6艘;
污油储运船不少于2艘,总储运能力大于500t。
设备库配置点应急工作船不少于5艘;
污油储运船不少于1艘,总储运能力大于200t。
三、应急运输车辆
大、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可配置1~2辆专用集装箱应急运输车,所有设备库均应签约拥有一定数量的油罐车和油槽车。
四、码头吊机
应急设备下水码头需配有一台相应能力的吊机。
五、保养、清洗设备及场地
各类设备库均应配置适量的保养和清洗设备;
大、中型设备库应建设满足设备保养、清洗的场地,其他设备库则利用社会力量,通过签约方式解决设备保养和清洗问题。
所有设备库应应落实当地岸上污油储存及处理场所。
六、岸线清污设备
根据实际需要可配置少量的岸滩围油栏、岩石收油机、铁铲、挖掘器、高压清洗装置等岸线溢油应急清污设备,其能力核算不计入设备库总能力。
七、其他设备
配置适量的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应急人员防护用品和防爆通信设备等。
第5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中相关用语的含义是:
综合清除控制能力:
应急设备库综合清除能力是指设备库能够应对的一次溢油事故的最大溢油量,是由应急卸载能力、溢油围控能力、机械回收能力、污油储运能力、溢油分散能力、溢油吸附能力等组合构成。
其单位是t。
服务半径或距离:
体现了设备库所能应对的溢油事故的空间分布范围。
对于沿海设备库而言,为服务半径,指一个设备库能够开展应急服务的周边水域距离,单位是海里(nm)。
对于长江干线,则指应急设备库(配置点)服务的上下游的距离,单位是公里(km)。
重质油:
指比重大于0.95,15°
C时粘度大于1500cSt的油品。
主要是重质原油/燃料油、超重质燃料油/船用油等。
第二条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试行,已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一编制说明
船舶溢油是水运行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式之一,发生几率虽较小,一旦发生影响后果则较为严重。
交通运输部非常重视溢油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中将船舶溢油防治作为其中的重点建设内容之一,提出了未来在我国沿海和长江干线的高风险水域建设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和设备配置点,配备船舶溢油控制清除设备的总体方案。
溢油应急设备库按照其投资来源和所有权可分为国家设备库、地方设备库、企业设备库和其它社会力量设备库。
其中国家设备库是由中央政府投资建设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其主要功能是应对大规模溢油事故,参与国际与国内地区间溢油应急协作。
设备库建设过程中,设备库的规模、应对船舶溢油事故的能力、配置设备的数量及技术要求等指标是工程前期工作中必须研究论证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政府部门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我国目前对于溢油应急设备和应急能力之间的关系尚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在各种类型设备库建设过程设备配置也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适应各级管理部门科学决策和研究设计单位前期工作论证的需要,我们编制了《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
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确定设备库的功能,统一应急能力测算方法,规范应急设备设施配置,综合利用各种资源,使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符合实际需要,提高国家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二、本规定总体编制思路是按照《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确定的设备库综合清除控制能力,参照国外溢油应急组织应急能力要求,对设备库各项能力进行划分,并提出了应急设备配置标准。
三、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委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首先对国内现有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参考了国内外溢油事故处置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开展了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标准的专题研究。
在此基础上,经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并最终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审定,形成了本管理规定。
四、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按照使用地区分为两大类:
沿海水域溢油应急设备库、长江干线溢油应急设备库。
按照建设规模分为:
大型设备库、中型设备库、小型设备库和设备配置点,其综合溢油清除控制能力分别为1000t、500t、200t和50t。
在设备库实际建设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对设备库综合清除控制能力做适当调整。
五、应急设备库综合清除能力是指设备库能够应对的一次溢油事故的最大溢油量,是由应急卸载能力、溢油围控能力、机械回收能力、污油储运能力、溢油分散能力、溢油吸附能力等组合构成。
各种能力的定义及确定方法如下:
1、应急卸载能力
应急卸载能力主要指事故后所有驳油设备将难船中残余的货油或燃油驳出的能力,以驳出油品的重量进行核算,单位为t。
沿海大型设备库考虑能对20万t以上的油轮进行卸载,沿海中型设备库能对10万t油轮进行卸载,沿海小型设备库考虑对大型集装箱燃油舱进行卸载,长江中型设备库考虑对长江干线5万t级油轮进行卸载,长江小型设备库考虑对3000t级油驳进行卸载,设备配置点考虑对1000t油驳内的残油进行卸载;
考虑上述船舶油舱平均大小,其最小应急卸载能力应达到:
沿海大型设备库20000t,沿海中型设备库8000t,沿海小型设备库3000t,长江干线中型设备库5000t,长江小型设备库3000t,应急设备配置点1000t。
2、溢油围控能力
溢油围控能力主要指发生溢油后对溢油进行围控和敏感资源防护的能力,即设备库能在清污作业时围住的油污重量,单位为t。
溢油围控能力应该与其回收清除能力相匹配,因此溢油围控能力分别与设备库的综合控制清除能力相对应,大、中、小型设备库和设备配置点分别为1000t、500t、200t、50t。
3、机械回收能力
机械回收能力指设备库所拥有的全部机械收油设备能回收的污油重量的总和,单位是t。
沿海设备库按照各类溢油设备库的机械回收能力为设备库综合控制清除能力的60%。
对于长江沿线设备库机械回收能力为设备库综合控制清除能力的80%。
4、溢油分散能力
溢油分散能力指溢油分散剂(化学分散剂、生物处理剂)进行污油处理的能力,用消油剂所能分散或消解水中溢油的重量来表征,单位为t。
沿海水域设备库,较差海况或粘度较低油种溢漏时,分散处理是一种有效的处理方式,溢油分散能力应达到设备库综合清除控制能力的60%。
对于长江干线设备库,由于淡水资源特殊的敏感性,消油剂不鼓励使用,其溢油分散能力占综合清除控制能力的30%。
5、油污吸附能力
油污吸附能力指吸油材料进行污油吸附的能力,用设备库全部吸油材料能吸收的溢油重量来表征,单位为t。
沿海设备库中油污吸附作为溢油机械回收的一种辅助手段,回收吸油材料较为困难,沿海设备库油污吸附能力按照综合控制清除能力的20%计取,而长江干线设备库,由于淡水资源的敏感性,鼓励使用物理吸附回收污油,则按照综合控制清除能力的40%选取。
6、污油储运能力
污油储运能力指可储存转运污油的能力,用储油船舶、储油囊和储油罐的储存能力来表征,单位为t。
污油中油和水各占到50%左右,因此污油储运能力按照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的两倍估算。
若以H代表设备库的最大综合溢油清除控制能力,单位为t,则设备库各项能力大小如表1所示。
表1设备库各项应急能力分配
能力指标
大型设备库
中型设备库
小型设备库
设备配置点
沿海
长江
应急卸载能力(t)
20000
8000
5000
3000
1000
溢油围控能力(t)
500
200
50
机械回收能力(t)
0.6H
0.8H
溢油分散能力(t)
0.3H
油污吸附能力(t)
0.2H
0.4H
污油储运能力(t)
2H
六、应急设备针对油种
发生船舶溢油事故时,原油和船舶燃料油对环境污染威胁较大,因此国家设备库应急设备重点针对油种是中质原油、重质原油/燃料油和超重质燃料油/船用油等,其油品特性见表2。
表2油品特性
分类
物理性质
化学性质
中质原油
比重:
0.85~0.95;
粘度:
8cSt~固体(平均275cst)(15°
C)
挥发性一般,粘性一般,闪点低,毒性依赖于残油中的轻组分油,能形成稳定的乳化物,入水混合能力较差
重质原油/燃料油
0.95~1.0;
1500cSt~固体(15°
挥发性较差,粘性较大,闪点低,毒性依赖于残油中的轻组分油,能形成稳定的乳化物,入水混合能力较差
超重质燃料油/船用油
>
1.0;
粘度:
固体,只有在加热时才具有流动性
挥发性极差,粘性极大,毒性小,能形成稳定的乳化物,入水混合能力很差
七、应急设备作业环境
根据目前溢油应急设备技术性能,结合我国水域水文气象特点,沿海水域应急设备应在3级海况下应能保证较好的回收效果,在4级海况下应能开展应急作业;
长江水域应急设备应在5级风况条件下应能保证较好的回收效果,在6级风况条件下能开展应急作业。
海况及风况等级情况见表3。
表3海况及风况等级情况
海况等级
浪高H1/3(米)
风级
平均风速(米/秒)
H1/3=0
0.0-0.2
1
H1/3=0.1
1-2
0.3-3.3
2
0.1≤H1/3<
0.5
2-4
1.6-7.9
3
0.5≤H1/3<
1.25
4-5
5.5-10.0
4
1.25≤H1/3<
2.5
5-7
8.0-17.1
八、应急设备配置数量计算
(一)应急卸载设备
应急卸载装备主要为应急卸载泵、水下开孔机和蒸汽锅炉等用于残油转移设备。
1、小时卸载能力的确定
考虑应急卸载能力时,应保证所有卸载泵能力总和在本标准规定的应急卸载时间内(12小时)达到总的卸载能力。
按照油品平均比重0.9g/m3,12小时内卸载完成,因此,设备库小时卸载能力为:
总卸载能力/(0.9*12),单位为m3/h。
考虑设备库对应急卸载能力需留有一定的余量,沿海大、中、小型设备库应急卸载泵总卸载速率分别为达到2000m3/h、850m3/h、400m3/h,长江中、小型应急设备库和设备配置点应急卸载泵总卸载速率分别达到600m3/h、400m3/h、200m3/h。
2、设备配置原则
设备库内配置应急卸载泵的总卸载能力应达到设备库总的卸载能力指标要求。
大、中型设备库主要配置大中型卸载泵,小型设备库则以中型卸载泵为主。
一艘船舶应急卸载时最多需两个应急卸载泵同时作业,且应急设备需要随时保证正常工作,考虑设备满足80%的完备率,因此不论设备库或设备配置点应拥有2台以上的应急卸载泵。
参考此类标准,应急卸载泵大型设备库配置应急卸载泵6~8台,中型设备库配置应急卸载泵4~6台,小型设备库和设备配置点配置应急卸载泵2~3台。
对于沿海大型应急设备库,大型油轮沉船残油卸载时需水下开孔机、蒸汽锅炉1套。
(二)溢油围控设备
1、围油栏长度的确定
溢油围控设备主要指各种类型的围油栏。
设备库所配备的围油栏包括防护用和围堵用两种。
⏹沿海水域溢油应急设备库
开阔海域清污作业时,所需围堵型围油栏长度(B)可按溢油量1.25倍估算,即B=1.25H,单位为m。
防护用围油栏一般可按难船长度的3倍计算,考虑能围控大型集装箱船或油轮,一般船长为300-350米,因此防护型围油栏统一定为1000米。
两种围油栏长度相加得出所需的总围油栏长度。
因此,沿海溢油应急围油栏所需总长度(B)的计算公式为:
B=1.25H+1000,其中H为抵抗溢油事故的能力,单位为t。
⏹长江干线设备库
长江沿线设备库,流速较快,主要采取导流截污的方式对溢油进行围控,并利用收油设备对导流后的溢油回收。
考虑长江水流较快,因此所需围油栏长度相对沿海设备库所需数量更多,按照溢油量的2.5倍估算,即B=2.5H,单位为m。
长江沿线设备库,考虑围控主力船型为油船5万t,船长约250-300米,在内河只需在下水方向对油轮围控,所需围油栏长度约为船长的2倍,按照600m计算。
因此,长江干线溢油应急设备库围油栏所需总长度(B)的计算公式为:
B=2.5H+600,单位为m。
沿海溢油应急设备库主要选择适合海洋使用的海洋型充气式围油栏,根据主要针对油种和水域特点,选择一定数量的防火型围油栏。
长江设备库主要选择适合较快流速的江河型充气式围油栏和适合围控成品油的防火型围油栏。
(三)机械回收装置
1、小时机械回收速率确定
为了统一计算不同收油机的收油能力,本规定按照收油机实际收油率占标定收油速率的百分比:
长江水域为10%,沿海水域为5%。
其中机械回收作业按照沿海3天完成、长江2天完成,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考虑设备完备率80%和回收效率50m3/h的余量。
沿海设备库小时机械回收效率=0.6H*(1+0.2)/(24*0.05)+50=0.6H+50,单位为m3/h
长江设备库小时机械回收效率=0.8H*(1+0.2)/(16*0.10)+50=0.6H+50,单位为m3/h
2、配置原则
沿海设备库内的收油机应选择大、中型收油机,收油油种主要针对原油和船用燃油,选择适合3、4级海况使用的收油机,同时考虑配置适当数量的适合回收块状溢油的收油设备(收油网)。
长江水域受水面宽度和地形条件限制,以中小型收油设备为主,收油油种主要针对原油和船用燃油,适合较大流速(1.5m/s)和风速(5级风况)的机械收油设备,同时考虑配置适当数量的适合块状溢油回收的收油设备(收油网)。
设备数量配置上,大、中型设备库内收油机数量为4~6台,小型设备库内收油机数量为3~5台,应急设备配置点内收油机数量2~4台。
(四)溢油分散剂
溢油分散剂主要为生物、化学分散剂,其分散油品能力主要按照消油剂的分散能力核算。
1、数量核算
根据溢油分散能力要求,按照实际消油剂投放量与分散溢油量1:
3的比例测算。
沿海设备库消油剂的数量=0.6H/3=0.2H,单位为t;
长江设备库消油剂的数量=0.3H/3=0.1H,单位为t。
由于溢油分散剂具有一定的有效期(3~5年),因此设备库采用实际储备一定数量,其余部分与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在需要时随时采购的方式实现。
但设备库自身储备的数量不应低于要求数量的10%。
考虑应急反应需要,各种类型设备库自身最少应拥有1t的消油剂储量,因此消油剂自身储量计算中增加1t。
沿海设备库消油剂储量0.02H+1,长江设备库消油剂储量0.01H+1,单位为t。
由于内河水域环境敏感,而普通消油剂的使用存在着二次污染,因此内河应急设备库内的消油剂选择时需考虑选用对环境水域无污染或污染程度较小的环保型消油剂。
沿海水域敏感水域如水产养殖区、自然保护区、盐场附近的油污染也可考虑使用环保消油剂对溢油进行消除。
考虑消油剂喷洒,大型溢油应急设备库需配置空用消油剂喷洒装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设备小时喷洒能力达到设备库现有消油剂储量。
中型设备库、小型设备库和设备配置点应配置船用消油剂喷洒装置和手动消油剂喷洒装置,设备小时喷洒能力达到设备库最少消油剂储量。
(五)溢油吸附物资
溢油吸附物资主要为吸油材料。
根据溢油吸附能力的要求,按照实际吸附倍数为自身重量的5倍测算,可以得出溢油吸附物资的配备数量。
沿海设备库溢油吸附物资的数量=0.4H/5=0.08H,单位为t;
长江设备库溢油吸附物资的数量=0.3H/3=0.1H,单位为t。
由于溢油吸附物资占用库房面积大,且不同地区生产厂家较多,也可采用实际储备一定数量,其余部分与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在需要时随时采购的方式,但设备库自身储备的数量不应低于要求数量的20%。
考虑应急反应需要,各种类型设备库自身最少应拥有1t的吸油材料,因此吸油材料自身储量计算中增加1t。
沿海设备库消油剂储量0.016H+1,长江设备库消油剂储量0.02H+1,单位为t。
溢油吸附物资沿海